最漫长的那一夜-第25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可以侮辱我,但不可以侮辱我的朋友!”
哈哈,这可不是小马哥的台词,是豪哥对阿成说的!
他点起一根烟,火星忽隐忽现,说,这个秘密,也是现在才能告诉你,但我从没后悔过。
看不清他黑夜里的眼睛,我皱起眉头:你说什么?
小马哥扬起风衣,将我整个包裹起来,低声耳语,其实,我是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潜伏港澳的地下工作者,维护国家安全是我的职责。
晕,你说什么啊?
背井离乡十来年,吃那么多苦,受那么大委屈,鬼门关上走几回,还不是为了你我身后那片土地。
我转回头,试图看到九龙的狮子山,当然这是徒劳,视野全被高楼阻挡。
拜托啊,小马哥,你是认真的吗?
你最好别信!呵呵!
瞬间,脑中想起国产凌凌漆的最后,那把刀上刻的“民族英雄”四个字。
那本香港地图册的秘密,你呢,就不要多想了。总之,现在这本地图,早就毫无用处了。而我,也已退役不干,国家安全部的档案,都不会再有我的名字了,别为我担心哦。就当是我送你的礼物,拿回去吧!
他从风衣内袋掏出地图册,塞进我的包里。
子夜,零点。
再度拥抱,眼眶居然湿润,妈蛋!
第二天,回深圳。从尖沙咀坐地铁,路经旺角,想起卡门。到罗湖口岸,顺利通关,当晚飞回上海。
包里塞着小马哥送给我的1993版香港地图册,至于他说的秘密,我依然不太相信。
我们没留电话号码,耳边响着他临别时的话:下次来香港找我玩哦!
不知道还有没有下次?
两年后,我的作品改编的第一部电影公映。小说发生在上海,电影却搬到回归前的香港,自然留有遗憾。唯一让我欣慰的是,电影里扮演叶萧警官的,是狄龙的儿子谭俊彦——《英雄本色》豪哥的儿子啊!
我有个表妹,年年要去香港好几次,狂买各种奢侈品。2008年,十一长假期间,我托表妹去看望小马哥,给他带些礼物。
表妹去了尖沙咀那家小店,别人告诉她,原来的老板死了——半年前,有仇家找上门来,一枪爆头。
小马哥死了?
是啊,小马哥终究是要死的,否则哪来满是洞眼的风衣?
而这,才是余则成们的真实命运,不晓得烈士名单里有没有他?
我怅然。
而我,再没去过香港。
是因为小马哥,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不知道。我也素来对购物毫无兴趣,若要旅游的话,五洲四海,东洋西洋,自有更佳去处。
同一年,我参加过一期电影节目,跟我对谈的嘉宾是徐克。当年的《英雄本色》他可是监制呢,英雄本色3更是他亲自执导。徐克还在电影里客串了一个音乐老师,而吴宇森演了个台湾警官。当我们小的时候,连做梦都不会相信,怎能与这些神一般的存在对话?
光线传媒的演播大厅内,我坐在徐克对面,怔怔看着他的眼睛,很想问他一个问题:小马哥有没有真实的原型人物?然而,我憋了半天,始终不敢问出口,只看着徐老怪很有礼貌地侃侃而谈。
是他老了?
还是我长大了?
但,我的小马哥,永不复还。
2014年,距离我上次见到小马哥,转眼逝去整整九年。
每年的国庆假期,我的表妹都会去香港购物,去逛迪斯尼乐园,这一回她却不去了,临时改机票飞去韩国,原因嘛众所周知。
两天前,我接到个陌生的电话,带着浓浓香港味的普通话,让人听着略带费劲——
请问是蔡骏先生吗?
是。
我是MARK的弟弟,我在上海,可以与你见面吗?
MARK是谁?
然后,电话那头报出小马哥的全名。
一小时后,在我家楼下的港式茶餐厅,我和一个年轻的香港男子见面。
他递给我名片,世界五百强在上海公司的部门经理,他说,就叫我KEN好了。
而我有些恍惚,MARK的弟弟KEN?在《英雄本色2》的国语版,小马哥的双胞胎弟弟阿建?穿着小马哥浑身是洞的风衣的周润发?
果然,他们兄弟很像,个子也差不多,看着阿KEN的脸,仿佛回到2005年秋天,子夜的香港。
怎么从没听小马哥说起过你?我直截了当地问,虽然,我并不怀疑他。
我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弟。
三十年前,小马哥父母离异。所有人都以为,他妈妈改嫁去了香港。那不是真的。或者说,香港男人是真的,但他在香港有家室,自然,也无法带她去香港。
他的妈妈去了深圳,每个周末,香港人过关来看她,就是包二奶。几年后,她为香港男人生了个儿子,取名建华,英文名KEN。
1993年,小马哥的爸爸赌博坐牢,他在上海退学,独自买了张火车票来深圳。
已跟妈妈分别十年,老妈根本不喜欢他,所有母爱都在KEN的身上,何况小儿子是香港种啊香港种。
回归前一年,那个男人的原配死了,小马哥的妈妈与十岁的弟弟,苦熬到头,得偿所愿,去香港合家团聚了。
唯独小马哥,一个人留在了深圳。
香港男人嫌他讨厌,不准他申请来港探亲,怕他一来就变成黑户口不走了。
KEN告诉我,在他跟妈妈搬去香港以后,再没见过哥哥。
2003年,非典过后,开放港澳自由行,小马哥第一次进入香港。他来家里吃了顿饭,还是偷偷摸摸地,趁着KEN的爸爸不在。也只是吃了一顿饭而已,妈妈就把大儿子打发走了。
弟弟还算热情,带哥哥在香港玩了三天。小马哥循规蹈矩,自觉排队,从不乱穿马路,打喷嚏不忘用手帕掩住,坐自动扶梯永远站右边,更别说什么随地大小便了。
然后,他提早回了深圳。
小马哥第二次来香港,已是两年后的2005年,十一长假之后。他让弟弟KEN帮忙,说要在尖沙咀找家小餐馆,花三千港币包一晚,给每个伙计发了条烟,让大家演戏叫他老板,说是要招待一个好朋友。
第二天,小马哥又走了。
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到香港。
小马哥一直住在深圳,从事各种生意与职业。发过财,破过产,也有过安逸的日子。他结过婚,离过婚,但没有过孩子。从他住的高楼顶上,可以清楚地遥望香港,那是新界连绵的山冈,有时能望见大帽山顶。
当KEN说到这里,我算是大致明白了——
这些年里,小马哥关于香港的一切,包括什么进入黑社会,又是警方的卧底,学什么使徒行者薛家强,结果爱上黑帮老大的女儿,最后又被追杀,再向我袒露心迹,原是我党派遣港澳的地下工作者……竟然!竟然!全是编造出来的!或者说,是他脑子里的妄想。
魂淡啊!
但,他演得真像啊,货真价实的影帝,比发哥厉害一百倍啊!
我低头,看着杯影中的自己,默默数着那十年间,在自己身上发生过的一切。
上个礼拜,我的哥哥死了。
阿KEN告诉我,而我故作镇定地问道,怎么死的?
9月28日,接近零点,他喝醉了。遇到抢劫,他反抗。对方拔刀,不巧刺中心脏。
就这么简单?
两天后,凶手在东莞被捕,内陆省份来的十八岁少年,看到他用IPHONE6就想抢劫。
我摇头,这不是小马哥的死法。
阿KEN继续说,我也很多年没跟哥哥联系过了。我去美国读书了五年,回来后发现香港不景气,许多年轻人都北上了,我就直接来上海工作。妈妈说,哥哥从没给她打过电话,她也没关心过哥哥。我很难过。
你为什么来找我?
三天前,我飞去深圳,处理哥哥的后事。打开他的电脑,MSN自动登录,没想到他还用这个?好奇地看了聊天记录——我发现他的朋友好少啊,在联系人分类里,有个特别类别,就是你的名字。对不起,你没看到过他的留言吗?
啊?
差不多六七年前开始,我就再没登录过MSN。
阿KEN提醒我,这个月底,MSN就要在全球范围内关闭了,建议你快去看看吧。
与小马哥的弟弟阿建告别,我飞奔回家,趁着MSN死亡前的最后几天,再次登陆。
深夜,我把登陆状态改为有空,响起无数滴滴声,都是前几年积累下来的。
满屏最多的是小马哥。
I am what I am
我永远都爱这样的我
快乐是快乐的方式
不止一种
最荣幸是谁都是
造物者的光荣
不用闪躲
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
不用粉墨
就站在光明的角落
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
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
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
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多么高兴
在琉璃屋中快乐生活
对世界说
什么是光明和磊落
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
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
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
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我》林夕/词;张国荣/曲;张国荣/原唱
第10夜 喀什一夜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纳兰性德《长相思》
我有个表哥,你们都认识,他出生在喀什,名叫叶萧。
叶萧是知青子女,我姑姑的儿子,十二岁从新疆回到上海,寄居在我家读书。我们是一起长大的。
有一年,早已成为警官的叶萧,忽然跟我说,除去在公安大学的四年,他在上海生活的时间,已跟在新疆一样久了。说完,他有些伤感。我想,他是终于在内心跟新疆做了个永别。
最近一次见到叶萧,他说,很久没有回喀什去看看了。
没过两周,我去了新疆。
第一站乌鲁木齐,第二站吐鲁番,第三站布尔津,第四站喀纳斯,第五站克拉玛依,第六站回到乌鲁木齐,第七站——
喀什。
临行前,有人开玩笑对我们说,这时候还敢去喀什?
我摸了摸脖子,好像头还在,坐上飞机,来到喀什。
2014年9月16日。
喀什。中亚的阳光,奔放热烈。杨树参天茂密。维吾尔商贩的街市,长袍包裹的西域女子,深目高鼻白须的老汉。市中心的大街上,也可见到武警车辆,像特种部队背着冲锋枪与盾牌的士兵。街头贴着许多“同仇敌忾铲除暴恐”之类标语,皆因近期紧张的安全局势。
入住喀什噶尔宾馆,访问上海援疆指挥部。下午,依次去香妃墓、高台民居、艾提尕尔清真寺。黄昏,清真寺旁的维吾尔乐器店,我花七百块买了把热瓦甫。不饰雕琢的老琴,声音倒是清亮通透,轻轻弹拨竟有古典吉他的各种音色。做琴的维吾尔老师傅帮我弹奏一曲,不少人围观,我们一起吃西瓜,其乐融融。
可惜,行程只安排喀什市区。叶萧的父母,我的姑姑和姑夫,至今仍住在喀什远郊的农三师。我给叶萧打了电话,他让我不必去探望了。
新疆时间比北京时间晚得多,八九点太阳才下山,晚餐后已是深夜十点半。
喀什的夜。
很想出去走走,我打电话给同行的甫跃辉。他是云南人,小我几岁,《上海文学》的编辑,棒棒哒的小说家。他的胆子不小,跟我一样跃跃欲试。
结伴走出喀什噶尔宾馆,门口几个保安站岗,用诧异眼神看着我俩——要知道一个半月前,新闻联播里那起严重暴恐事件,就发生在喀什地区。
我和甫跃辉也是蛮拼的了,决定步行前往喀什市中心,距离大约两三公里。刚出宾馆那条路,稍嫌荒凉,无甚人家,惟树丛高墙。维吾尔男人们出没,三三两两路边聊天,或骑摩托电动疾驰而过。
出门前,我发了条微博,无非是白天拍摄的喀什照片,很快有不少评论。有朋友提醒我注意安全,遇到急事呼叫@老榕搭救。好吧,他绝对想不到,我们会在深夜行走在喀什街头。为了不让你们担心,不发微博了。我相信自己逃跑挺快的,抄家伙反抗的能力也是有的,不至于再发生昆明火车站那种事。或许,这是男人渴望冒险的本能。
拐过一个路口,远远望见亮着彩灯的摩天轮。我喜欢,看过《谋杀似水年华》的懂。
为了打破紧张的气氛,我想起甫跃辉是云南人,便说,九十年代,有部电视剧很热,叶辛的《孽债》,你肯定知道。讲一群云南孩子到上海,寻找各自爸爸妈妈——都是跟当地人结婚的上海知青,当年为了回上海抛下孩子,留下一笔孽债终究要还的。
那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