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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节

宗女-第2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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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他们却一个个穿上了芭蕉衣。分别站在各处守卫,一时之间,整个山谷,好像只有两个人,赵淑倍感尴尬。

    这期间,卫廷司似乎也没闲着,他捡了一大堆干柴,漂泊大雨落下时,他已在芭蕉屋里生起了一堆小火。

    赵淑坐在地上,是高丹捡来的石头。他很贴心的捡了两块,就怕这位自己打不过的将军乘机与郡主坐一起,他目前也就剩这点胆量了。

    卫廷司挨着赵淑坐下,一股冷风吹来。夹杂着湿气,赵淑冷得打了个哆嗦,夏天的风也能这么冷,抱紧双臂,吸了口冷气,更冷了。

    “穿上。”卫廷司解下自己的外套递给赵淑。赵淑抬头看他,套路好老,但自己是真的冷。

    还未接下,他便展开外衣披在了赵淑身上,天空再打了个响雷,仿佛就在自己头顶般,赵淑心下惶惶起来,卫廷司双眉紧皱,忧虑的道:“如此雷雨,怕是要下冰雹。”

    “你这乌鸦嘴。”赵淑气不打一处来,他说打雷就打雷,说下雨就下雨,若还要下冰雹,自己今日是得多倒霉?

    卫廷司受伤的看着他,说实话也能惹女子生气?女人的心,怎那么难懂?

    他站起来,看了看盖了许多芭蕉叶的小屋顶,道:“别出来,我去看看。”

    赵淑想让他别去,但他已经走入雨中,不多会便消失不见,然而紧接着一声声响雷,就像打在自己头上一样,一颗心不由得揪起来,幸亏此处不是高地,也不是巨树之下,让她稍稍放心。

    不多会,听到有树木倒下的声音,连续哗哗的声音之响了好久,想出去看看,但雨太大,都飘进来了,狂风吹着火歪歪斜斜。

    又过了大约半刻钟,卫廷司拖着一捆拳头大的乔木过来,乔木的树叶很浓密,赵淑也叫不出树的名字,姑且便唤作乔木。

    他将乔木加固了芭蕉屋的框架,又在顶上放了能挡住冰雹的木头,这样还不够,他手中匕首飞出,将旁边三棵比较大的树拦腰折断,树倒下刚好盖在木屋之上,形成三角。

    做好这些,他才放心走进芭蕉屋,全身已被大雨淋透,站在门口给赵淑挡风,里衣嗒嗒的滴水。

    逆着光,赵淑看向他,好看却习惯性冰冷的脸庞,正滴着水,剑眉上,长长的睫毛上,都挂着晶莹水珠,修长伟岸的身材,因里衣都湿透了,显出他漂亮的腹肌。

    赵淑忍不住伸手摸了一下鼻子,还好什么也没有。

    “你,莫要挡光。”她鬼使神差的说了这么一句,说完觉得不是很合适,又道:“你都湿透了,先烤烤火,不然会生病。”

    “好。”他走进两步,但还用身体挡着冷风,因为她看到赵淑冷得嘴唇都乌了。

    他这个样子,赵淑心中暖了暖,将外套递给他,“穿上吧。”

    “不用,以前经常赤身在冰天雪地里练功。”他浑然不在意,又将外套套在赵淑身上。

    果然,如同他预言的般,外面下去了冰雹,冰雹不大,指头那么大,但若是砸在人头上,亦是极疼的。

    这样的天色,想来他是经历了不少,不然不会如此准确的预知,就像种田靠天吃饭的老百姓,也能知晓今日会不会下雨一样。

    经历多了,才懂得。

    默然,赵淑同情的看向他,一流世家的嫡长子,却从未享受过世家嫡长的待遇,若是她,必然要将这家恨个透,不让它翻天覆地绝不罢休。

    往火堆里丢了一根柴,让火旺盛一点,赵淑试探性的问他,“练功很苦吧。”

    大家都是普通人,想要变得不普通,所要付出的努力,十倍百倍何止?

    卫廷司不在意的摇摇头,“一开始觉得苦,后来就习惯了,我挺喜欢的。”

    这话,赵淑听罢心口一酸,当苦练成了习惯,这需要花费多少时间去适应?有的人连最基本的饭后百步走都懒得去做。

    “你这些年都在京城吗?”赵淑问,这个问题她一早便觉得奇怪,秦吉是明德帝的暗卫首领,必然不会离开京城,而他是秦吉的弟子。

    如果,一直在京城,却不能回家,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多残忍,试问世家子弟中,何人在十六岁豆蔻之年,便为朝庭效力?

    这个时候的世家子,还在族学里念书,还在街上看美女,还在想着纳哪个丫头做通房。

    且,他的名声不好,世家弟子哪一个不是有着满腹经纶、君子风范、学富五车等等这样好听的名声,而他却要顶着杀神、罗刹这样的恶名,混迹在人间。

    有人甚至于恶毒的说他是明德帝的走狗、鹰犬,赵淑无法想象,这样不堪的名声,会出现在世家嫡子身上。

    他听了赵淑的话,像是在回忆,久久才道:“大部分时间在。”

    话说到此处,陷入了沉默,两人都没有说话,不知何时冰雹已听了,雨也停了,山风袭来,不再是湿冷,而是清爽舒适,风中还携了大自然的芳香,让人心旷神怡。

    赵淑走出芭蕉屋,看天色却已黑下来,“怕是时间来不及了。”

    山里的夜路很不好走,这她知晓,回去怕是也不能在天黑之前赶回王府,下次出门定找钦天监算一算,可是个好日子。

    卫廷司双手放在嘴里,吹了个口哨,不多会便有一灰衣人从山间飞跃出来,单膝跪在他面前,“主子。”

    “去给郡主取些被褥干衣以及吃食来。”那属下周身罩在灰衣里,只露出一双眼睛,闻言一愣,显然是被这个命令吓到了。

    赵淑也挺意外,属下还可以这样用……

    “天黑之前赶回来。”卫廷司还给人设了时间限制。

    赵淑:……无语了。(未完待续。)

    ps:  不是很会写把妹的戏份……大家将就一下,谢谢打赏和月票,么么哒~~~~~

 第五十七章 虐狗 二

        夏天便是如此,方才还雷雨交加,仿佛要无情的摧毁这片广博无垠的大地。

    然而,当雨停之后,却又山风和顺,天朗气清,空气干净得没有一粒尘埃,绿草芬芳,翠叶摇曳,山花烂漫,清凉,安宁。

    山谷并不开阔,杂草也多,尤其是在溪边,很多荆棘,穿的又是布鞋,草木上挂着晶莹水珠,赵淑原本打算走到溪边去看看,却发现寸步难行。

    便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清澈的溪水淌过,想洗洗手也做不到。

    当然,在看到有空心泡的时候,这点荆棘算什么?这点野草算什么?草木上的水珠算什么?

    统统都不是障碍了。

    她记得小时候,阿九与她没钱买零食,曾走过很远的路去山里摘野果吃,其中空心泡、寒莓、山莓、羊奶果,这些都是她最喜欢吃的,美容养颜不说,还可治病。

    前世在大庸,她哪里知道这些东西还可以吃,后来在孤儿院,阿九告诉她,有种叫酸酸苔的东西也可以吃,开胃美容。

    后来去上大学后,便很少吃上了,如今见到当年吃过的野果,仿佛看到胆大包天的与阿九在山里像个山大王一样扫荡的日子。

    记忆中,空心泡生长在南边一代,在京城怕是没有的,但却在此处看到几株,她委实高兴。

    她直朝那几个小红灯笼般的野果而去,吓了卫廷司一跳,“毒虫极多,小心些。”

    说罢,已快速走到赵淑前面。为她开路,不过并未去碰那几颗红丹丹的空心泡。

    显然,他知晓这是什么东西。

    “可惜太少,不能给父王带些去,他定是没吃过这好东西。”赵淑蹲在空心泡前,噎了噎口水,仿佛八百年没吃过东西般。什么淑女风度。什么皇家风范,早已不知忘到哪里去了。

    卫廷司看她对几颗野果竟能痴迷到这程度,不由失笑。好生可爱,“淑淑吃过?”

    赵淑不答,只是冲她傻笑,转而又盯着那几颗小红灯笼左看右看。仿佛是在考虑如何下嘴。

    “我给你摘下来?”卫廷司好笑的问。

    赵淑摇摇头,“不。我要移回王府栽种,每年都吃。”

    卫廷司:……

    站起来,打量了卫廷司一眼,视线落在他的剑上。“剑能否借一下?”

    “你莫不是要现在便挖走?”卫廷司倒不是不舍得他这把名师铸造的好剑,只是那位铸剑的大师若是知晓了,定要吐血三升。可怜他罢了。

    赵淑含笑摇头,“做个记号。谁也莫要跟我抢。”

    卫廷司听罢忍不住摸了一下赵淑的额头,这幼稚的模样太可爱,这些年,他从未发现赵淑特别喜欢过什么,对大多事仿佛都并不热衷,做过便过了。

    没想到,一株野果,便能让她露出那么可爱的神色,笑得像个单纯的小孩。

    初见到她时,便从未将她当做过普通小女子,乍见她难得幼稚一次,很是新鲜。

    想想,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是了,她带着永王一状告到泰和殿的时候,那时李大学士神神叨叨的,对太子有些意见,明德帝正烦,且朝堂上满朝文武,仅有两三人与他同进退,就在那样维谷的情况下,将契机送到了明德帝手里。

    那时,她说了什么,已是不大记得,只记得那张稚气很浓,眼眸却充满智慧,还有一点点倔强和委屈的脸。

    让他去整治永王府府兵之时,他诧异了一下,原以为太后宠着的娇女,定怕他怕得要命,没想到她却说‘卫大人是个好官’。

    或许,是被这句话打动了,或许是对这句话的好奇,又或许是从她眼中表露出的没来由的信任,让他觉得自己在她心中是特别的。

    因关注而好奇,因好奇而关注,因关注而心悦?他分不清,可能是在王继阳说‘这小郡主有点意思’的时候,也可能是看到她整治府兵新的方案时,或者第一次在泰和殿见到,便已深深埋在他心中。

    那时,她还太小,小到他不敢表露哪怕一丝丝更多一点的关心,关心了,他连自己都觉得太不正常。

    出京前,他让人给她送去联络据点,那是他当时可以给出的最大信任,她从没用过,在观州,他给她能调用一品居、借刀阁的令牌,那是他当时最大的底牌,她亦是,从未用过。

    于是,他在想,赵淑这个女子,其实对他,并没有那么特别,纵然如此,他乃找出许多理由来自欺欺人,她其实太小。

    但,与她同龄的贵女们,*岁便已懂得送手绢了。

    她太独立,太坚强,什么都可以做,什么都敢做,且都做得很好,厉害得像一座金光闪闪的金山,不,这样形容太俗气,她就像让满天星辰黯然失色的圆月,高高的挂在苍穹上,让他想够,却够不着。

    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做得很明显,府兵改革,由她一个女子来做不合适,会惹来非议,他必须得出京,便让王继阳去帮她。

    她遇刺,被罚跪,他恨不得以身相抵,宁国侯府有兵权在手,生怕她不是对手,他便夺了宁国候的兵权,剩下的,她开心就好。

    其实,一开始的安排,是先削藩,最后才与世家勋贵夺权。

    太子出京,九死一生,原与他没什么关系,但当她的人找上借刀阁,他便知晓,太子对她很重要,他便下令不惜一切代价救出太子,借刀阁几乎全军覆没。

    其实,佣金不过一万两而已。

    她要去观州,原本亦是与他没什么关系,但他乃请命护送,只想离她近一点,哪怕心中知晓这样不合理,她还太小。

    郝国舅父子。让她难过,他想过许多为她出气的办法,最后却仅仅罢了郝家兵权,他恨自己不够强大,给不了她牢不可破的臂弯。

    收到李卓的信,他心中第一次升起妒忌,一个男人妒忌。多幼稚。多可笑,但他乃快马加鞭夙夜不寐去了观州。

    不善言辞,不懂表达。不得不听从别人的建议,其实那些所谓的招数,他都觉得很不好。

    但,心中的那个女子。实在太笨,似乎连脸都不会红。让他怎能不着急,索性,他对所有人都这样。

    看到她呆呆的吹冷风,外面冰天雪地。他想为她披上一件外衣,但又怕太突兀,让她排斥自己。

    好在。她对自己的信任,一如既往。虽然找不到缘由,但这令他心花怒放,看到她因江月而恨意难填,他想手刃此獠为她解气,但他知晓,她不喜欢别人代劳,于是宁愿做一名见不得光仿佛死士一般的存在,为她保驾护航,不让别人伤她分毫。

    那时,霍白川说让别人知晓你在观州,会以为你是太子一党,那个别人包括明德帝,他将掌百万雄兵,扫平一切障碍,是不能参加嫡庶党争的。

    但行尸走肉般活了二十多年,为她,任性一次由何妨?

    直到四皇子去了观州接走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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