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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松松-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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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阳压制着怒气:“你又发哪门子疯?”
  “真是个榆木疙瘩。”小男朋友急了,“你看不出来啊,你室友喜欢你。”
  林小松蹲在床边,亲了亲自己女儿的小肉手,像是在自说自话:“宝宝,你怎么这么小啊。”
  女儿睡得正香,像小天使,梦里面伸伸胳膊,踢踢腿,偶尔还砸吧几下嘴。
  房间角落里摆了一大箱子今天刚做好的点心,留着明天快递给客户,他从里头各拿了十个出来,装成一袋,走了出去。
  “给你放这儿了。”林小松搁在了那杯热水旁边,“你一会儿走的时候,别忘了拿,这里头没加防腐剂,放不了几天,得赶紧吃了。”
  小男朋友眨眨眼:“我今天不走了。”
  林小松知道他的心思,故意顺着他说:“那你俩好好聚聚,我去睡了。”
  回了房间,林小松躺到女儿身边,一下一下地拍着哄着,再有一个小时,小丫头又该哇哇讨奶喝了。
  此时距离他离开北市差不多有一年了,平平快满六个月,他很满足现在的日子。


第20章 
  小男朋友在他们家住下了。
  林小松夜里要去厨房给孩子冲奶粉,一夜得经过客厅五六趟,怕打扰到小情侣,他特地在沙发床边上悬了张布帘子。
  布帘子后面,常常是一对交叠的身影,伴随着克制且放浪的呻吟,他听得面红耳赤,身体的某个地方像被掏空了一般,越发的单薄空虚。
  好在,这样的日子在两个月后,以两人的分手而告终。
  林小松暗搓搓地高兴,他那天格外勤快,帮刘阳拆洗了被子,隔天又把被子搬到阳台上晒了晒,擀面杖似的木棍使劲地敲敲打打,打掉了一整个冬日的荒淫。
  这时候,已经接近四月份,暖气停了。他重新拾回了以前的日子——每晚坐在阳台边观望,抱着孩子跑下楼迎男人回来,然后给他端茶热饭。
  彼此心知肚明,但谁也不曾捅破那层窗户纸,男人似乎渐渐习惯了他的这份炽热。
  刘阳有个朋友,以前也是开出租的,这些年去深圳发了笔小财。来过家里几趟,每回都腆着个大肚子,假的LV皮带束得老高,扎在粗腰脖子那儿,说话很虚,一张口就是这个工程那个买卖的,俗得有目共睹。
  大款朋友总撺掇刘阳跟他一块去深圳做生意,并拍胸脯保证,一年之后连本带利翻两倍,刘阳不觉心动,很有跃跃欲试的打算。
  但他自己又拿不定主意,隔三差五地问林小松:“小松,你在北市呆过,你说那种大都市挣钱真那么容易啊?”
  林小松不愿他去,模棱两可地回:“不清楚呢,可能你那个朋友门路广。”
  “他啊,说话太他妈夸张了,我只能信个一半。”
  “你朋友什么情况我不清楚,但是大城市真不好混,很累。”
  刘阳笑了笑,没接话,心底差不多拿定了主意。
  省城里呆了五年,安逸惯了,就像温水里的青蛙,刘阳对于一线城市的向往没那么大。
  人人都爱钱,可也知道钱不好挣。
  大款朋友多次劝说无用,后来也不怎么过来了,林小松暗暗松了口气。
  他依旧每天抱着孩子去楼底下迎男人回来。
  男人走在前面,他便亦步亦趋地跟在后头。前面走着的,不是普通人,而是他林小松的救命稻草,他时常混淆爱情与恩情,到最后,剪不断理还乱,反而真的陷进去了。
  这天,刘阳下班回来,心情不好,林小松猜测,可能是遇到了没素质的乘客。他嘴巴笨,不知道如何安慰人,索性扎进厨房里烧菜做饭。
  饭菜烧好,林小松喊刘阳过来吃饭,刘阳却坐在自己床上拿着计算器摁来摁去,不知道在算什么账。
  林小松走过去:“一会儿再忙吧,先吃饭。”
  刘阳“嗯”了声,扔下计算器,陪着林小松过去吃饭。
  吃过饭,林小松收拾碗筷,听见那人在阳台上打电话,言辞间十分恳切,他本无意探人隐私,可听刘阳提到了“深圳”,紧接着那人还说,“行,我尽快。”
  林小松咯噔一下,感觉身体像被绳索吊了起来,脚不沾地,整个人落不到实处。
  刘阳跟他坦白:“小松,我下周就不住这儿了,我跟我朋友约好了,下周一去深圳。”
  林小松低了头,抠着自己的指甲盖:“之前不是说不去了嘛。”
  刘阳喟叹道:“想来想去,还是自己做生意好,不用给别人打工,累点苦点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跟你一起去”这几个字就差要脱口而出,林小松最后还是忍住了,他带着个拖油瓶,跟过去只会是拖累。
  最关键的,刘阳从来没对他做过任何承诺,人家没有义务管他一辈子。
  “下周一,那很快了。”林小松抬了头,眼神里故作轻松,“几点的车?到时候我去送你。”
  刘阳说:“票还没买呢,我也是今天刚决定的。”
  林小松装不下去,目光在别处,嘴巴里呢喃着:“挺好的,挺好的,去那儿能挣大钱……”
  隔着道墙,女儿忽然哇哇的哭了,林小松的心“嗒”的一下落回了实处,他赶紧跑回房间,抱着孩子“哦哦哦”地哄着,踩着小步子踱来踱去。
  房间里没开灯,有一丝光线从外面的客厅斜进来,落在白底蓝花的瓷砖上,属于老式的那种陈旧。
  这晚,他偎着女儿,一夜无眠。
  走的时候,林小松去车站送刘阳。早上六点多,车站前的广场上到处是人,送客的,往来奔走的,脚步匆匆,平平尚还在襁褓中熟睡。
  眼瞅着快要进站,刘阳站定在围栏外,看着林小松:“我走了,好好照顾自己和孩子。”
  林小松望着男人,挤出点笑:“你也是,好好照顾自己。”
  “现在日子是难捱了点,等平平能蹦能跳了,有人陪你说说话,时间就好打发了。”
  林小松点点头,目光中依稀有泪,他用脸颊紧紧地贴着自己女儿。
  刘阳放了包,朝他张开手:“我来抱抱平平。”说着从林小松怀里挟起熟睡的孩子,小心谨慎地抱着看了看,“这丫头像你,以后长得肯定漂亮。”
  林小松伸手掖了掖裹女儿的小毯子,苦笑一声,说:“我命不好,还是别像我的好。”
  “凡事往好处想,别太钻牛角尖了。”刘阳说起话来很有铁汉柔情的气势,“以后有什么难处,就打我电话,我想想给你支点什么招。”
  林小松噗嗤笑了,“到时候你别嫌我烦。”他又说,“我还没去过深圳呢,等平平稍微大点,我带她去那边转转。”
  刘阳将孩子还给林小松,拎上包:“来深圳就找我,我包你们父女俩吃住。”最后一句,“小松,我走了。”
  “再见。”林小松轻声说。
  刘阳头也不回地走了,因为要赶车,时间不等人,林小松目送着男人挤进人流中,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子很快便淹没不见了。
  他这辈子永远在目送别人的离开,从来没有人愿意把他一并带走。
  刘阳走后,林小松一直呆在他俩的“家”里,房租从五百变成了一千,他住了大半年,后来遭了变故,他不得不离开这个伤心之地,继续流浪。
  作者有话要说:
  下面就是几年之后的重逢了。


第21章 
  ——四年后——
  北市有个五星级的恒隆酒店,建于民国初年,据说祖师爷曾为清王朝御厨,八大菜系皆擅,数十年下来,这里早已中西合璧,单就请来的厨师,米其林的星级大厨就占去一半。林小松便是这里的一员,勉勉强强算半个厨师,偶尔会帮衬着布置宴客大厅,闲时还会帮忙走走菜。
  他还是老样子,走路一颠一颠的,习惯脚尖先着地,办事讲话改不掉从前的那股拙劲儿,难免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这人肯定是个土包子,没见过多大世面。
  事实上,真要仔细论起来,他这些年不知道见过多少世面了,从北到南,再从南到北,半个祖国都快走下来了。
  酒店四楼有场关于脑梗塞后遗症的学术会议,由某家财大气粗的药企赞助,主讲人都是圈内大牛,会后在顶楼豪华厅用餐,大概有二十来桌。
  楚毅也在被邀嘉宾之列,一同来的还有他的两个男同事,这俩儿都是今年评副高,正为论文的事发愁,互相诉苦有一阵子了。
  楚毅在低头摆弄手机,漫不经心的样子,上星期师母给他介绍了一对象,模样家世没话说,那姑娘貌似很中意他,主动约过几次,他不是推拒没时间,就是婉言说最近太累,明白人一听就知,偏那姑娘不知是故意扮蠢,还是真听不出话外音,总之是猛追到底了。
  他消受不了,一直想找个机会跟人解释清楚,另外还得顾及到师母的面子。
  “跟谁发微信啊?”同行的老张笑着揶揄。
  楚毅头也不抬:“一个朋友。”
  “男的女的?”
  楚毅笑,也学着对方的玩笑语气:“女的,快上二垒了。”
  “听见没,我说什么来着,外面肯定有了!”老张反应激烈,胳膊肘怼了怼旁边的陈医生,“你那小师妹没机会了,赶紧劝她换一个,青春不等人,我可以毛遂自荐。”
  “我师妹眼光高着呢,你,”陈医生话顿,瞄了眼老张的啤酒肚,下手一拍,“赶紧减减肥。”
  “咳,没劲儿。”老张自觉没趣,重又把话题引到楚毅身上,“什么时候开始的,速度够快的啊。”
  楚毅有一搭没一搭地接他的话:“你骂谁速度快。”
  老张笑了笑,冲陈医生使使眼色,两人一拍即合,正打算讹他一顿饭,楚毅冷不丁来了句:“别想敲诈我,我这八字没一撇。”
  “啊?”
  楚毅撇下手机,懒散地靠在椅背上,指尖点了两下桌面,瞥向老张:“逗你玩的,还真信啊。”
  “怎么不信。”老张半侧着头,似笑非笑道,“你楚医生只要吼一句‘我想结婚,有没有姑娘单着的’,嚯,后面准是一条长队。”
  陈医生叹了声气附和:“饱汉不知饿汉饥啊。”
  “涝的涝死,旱的旱死,等着吧,你小子早晚孽力回馈。”
  他们一点没夸张,初来医院那一年,楚毅简直像踏入女儿国的唐僧,但凡是单身未婚的女医生女护士,都变着法儿地托人去打听神外新来的那个帅小伙,家住哪里,年龄几何,是否单身,称其为“掷果潘安”都不为过。
  只是这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院里人从未见楚毅对哪个女的主动交好过,后来就有传言出来了,说是这种样貌的男人,向来心比天高,恐怕只有市长闺女才能入他的眼,毕竟这年头人人都想着少奋斗二十年。
  不过,几年下来,也没见楚医生攀龙附凤,倒是技术水平越来越高,没到三十五岁就评上了副高。
  这回在微信上直接跟人把话摊开说明白了,那姑娘难得没再装糊涂,只说“那就做朋友吧”,相亲的事终于告一段落,楚毅松了口气。
  晚宴还未开始,楚毅嫌闷,想去外面透透气,他站起身拍拍老张的肩膀:“出去抽根烟。”
  他有一张十分贵气的脸,侧颜线条精雕细琢,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人物一般,此时西装领带傍身,越发凸显出整个人风姿绰约。
  当年林小松能被迷得七荤八素,可能有一半原因是因为这张脸。
  说到林小松,他这会就站在男人的十米开外,远远地注视着——多少年没见了,掰指头数数,都已经快六年了。
  楚毅察觉到目光,随意瞥过去一眼,只一眼,他便愣住了。
  烟灰慢慢积聚成一小撮,随着手指的细微动作,施施然落地。
  楚毅掐了烟,走过去,林小松依旧维持着方才的姿势,一动不动。
  “在这儿上班?”楚毅问,高大身影罩住了林小松。
  林小松垂眼,点了点头。他见男人没有离开的打算,抬头对视了一眼,“刚来几个月,还不太熟。”
  声音不大,温温润润的,少了当年那点天不怕地不怕的稚嫩。
  楚毅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点开通讯录,犹豫几秒,动作迟滞不前。
  “你来这边吃饭啊?”林小松问。
  楚毅淡淡“嗯”了声,收了手机,抬眼道:“什么时候回来的?”
  “去年,这边钱好挣,老家那边工资太低了。”林小松注意到男人身上的名贵西装,他揪揪自己的工作服,想走。
  老张憋不住闷,也想出来抽根烟解解乏,不巧就看见了楚毅在跟人说话,他走过去,口气熟稔:“干嘛呢?”说完从烟盒里抽了根烟叼嘴边,“打火机借我使使。”
  楚毅没搭理他,视线全部落在林小松的脸上,隔了太多年,他竟然想不起这人之前是个什么样。
  “喂,跟你说话呢,打火机给我使使。”老张见林小松穿着这里的工作服,下意识地问,“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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