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魂(闪烁)-第8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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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中间最关键的就是国内采购与出口之间的价格差。按照帝国海军的发展展方式,任何一种作战飞机的研发费用大部分都是由海军出的,只是某些厂商在看到某种飞机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才会私人出资开发新式飞机,比如“游隼”。就有约一半的研发经费是由哈飞自己出的。因此,海军在采购飞机的时候,是不会将研发费用平均计算到每一架战机,或者是最初订购的几批战机中去的。另外,在原料成本,劳动力成本,工厂设备折旧。厂房的房地价格方面,也基本上都是以成本计算。这样,国内采购实际上就是在以成本价采购了。当然,前提是,没有人想到要在自己的军队身上,或者是从自己的政府手里赚取暴利。
出口就完全不一样了,任何国家在出口军品的时候。都会将设计与研发费用计算进去,同时还得将工厂的利润,以及政府从中征收地税率都计算进去。这样一来,出口的武器装备的价格就要比国内采购高得多。大部分情况下,如同唐帝国这类掌握有世界领先技术的国家在出口军品时。还会降低武器装备的性能,以保证其他国家军队无法拿到比自己军队装备地还要好的武器装备。可就算是降低了性能,简化了设备,其价格仍然是高得吓人的。
以相当成功的“隼”式战斗机为例,帝国海军的采购价格是17万,后期还降到了16。5万。陆军与岸基航空兵使用的型号因为降低了机体结构强度,取消了弹射系统与在航母上着陆是的部件,因此价格还更低一些,其中最简单的型号只有15万左右,就算是后期加强了某些部位的高级型号也不过16万。可同期。帝国向德国与波斯,以及其他的盟国出口地简化版本的“隼”式战斗机的价格是31万,几乎就是帝国军队采购价格的两倍了。而这些简化版本的“隼”式战斗机的价格更低,比如出口到德国的型号上只有两门20毫米航炮,另外两门换成了四门50英寸的航空机枪。出口给波斯帝国的“隼”简化了导航系统,同时简化了机体结构。速度反而比唐帝国海军使用的型号快不少,可成本却低了不少。
考虑到之前厂商在给帝国军队提供武器装备的时候就已经赚取了不少的利润,那么在出口武器装备时,那赚的就不是一般的高利了,完全就是暴利!
也正是如此,哈飞才这么看重海军的这条承诺,这甚至让哈飞做出了更多地让步。当然,冯祥楚的眼光是很精明地,他很清楚一点。不管是“鹏”,还是“游隼”。乃至还在设计中的新式战术轰炸机,只要帝国海军大批量装备,并且在战斗中有优秀表现的话,那么出口订单就将远远不断的送来,而帝国政府并不在意厂商在出口时赚多少钱,因为出口税也能够给帝国政府带来更多的收入。用当时冯祥楚自己算的一笔账来看,出口一架“游隼”所赚到的利润,就足以填补在向海军提供20架“游隼”时所出现的亏损了,“鹏”式轰炸机的利润更高。而按照一般的情况,出口战机的比例一般是两成左右。出口利润不但能够弥补亏损,还能够让厂商赚到不少的钱。
当然,出口中涉及到了一个准出政策,而帝国的基本政策是绝不向他国,包括同盟国提供一流作战飞机。比如在“隼”出现之后,“秃鹫”才列入了出口名单,在“金鹰”开始装备帝国军队之后,“隼”才列入了出口名单。因此,在“游隼”装备之后,“金鹰”才可能出口。可冯祥楚不担心这个问题,如果有海军游说,再加上陆军也会帮着他们的供货商去说服政府,那么政府是很有可能在看到巨额的出口税收时允许出口一流作战飞机的。
在哈飞“转向”之后,沈飞与南飞也很快就与海军达成了一揽子协议。协议条款的内容基本上一样的,只是在后来还添加了一条,即帝国海军承诺的最低采购数量,这是保证工厂能够持续开工,而不是让工人拿了工资而不工作的基础。
三大飞机厂“妥协”之后,那些下游厂商的态度也很快就软弱了。几个规模较大,与海军合作时间较长的下游供货商最先“转向”,陆续与海军达成了一揽子协议。因为下游厂商一般只为海军直接提供维修飞机用的零备件,另外还得与飞机制造厂直接打交道,所以这些下游厂商还与三家飞机制造厂达成了相关的协议,而海军则是担保人,这样才能够保证下游厂商能够从飞机制造厂那里拿到维持生产的订单。最后,那些规模较小的下游厂商也陆续与海军达成了协议,只有五家下游厂商因为规模太小,且在26年前10个月的业绩太差,最终被踢出了海军供货商的名单,失去了在27年获得海军订单的机会。
最终,海军所得到的,要远远超过所想像的。因为下游厂商大幅度缩减利润,有的供货商为了保住与海军的合作关系,甚至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海军供货,当然,质量是必须得到保证的,这些都将被写进合同里面。这就让零备件的采购价格降低了很多,也许这对飞机的单价影响不会很大,可是却能够极大的降低部队的维修以及维护费用,降低了飞机的全寿命使用费。
当时,谈仁皓做里一个简单的计算,以“游隼”为例,哈飞最初的报价是30万,海军期望降低到25万,而实际上,“游隼”的价格完全可以控制在12万之下,这甚至比26年采购的“金鹰”还要便宜!而海军计划在27年至少采购3000架“游隼”,也许最终将达到5000架,仅此一项,就为帝国海军节约了3。9亿到6。5亿的采购费,或者是在同样的指出下多获得一倍多的战机!
谈仁皓是带着圆满的结果回到了舟山的,就他所知,甘永兴也肯定带着同样的圆满结果返回舟山的。
第三十一节 强势
谈仁皓回到舟山的时候已经是十一月二十八日了,哈尔滨的天气早就冷了下来,回到舟山的时候,气候却要暖和得多。而且,在哈尔滨习惯了室内有暖气供应的环境之后,回到舟山反而让谈仁皓觉得更冷一些,因为海军司令部是不会装暖气的,一年也就那么一个月不到的时间会比较冷,没有任何必要在每个房间里都装上暖气。
甘永兴还先他半天回到了舟山,如同谈仁皓所预料的一样,甘永兴在松江的收获也不小,如果从单件武器所降低的价格来看,那甘永兴给海军争取到的好处还远超过了谈仁皓。当然,在总体采购方面,因为27年度的重点不在战舰上,而以商业标准建造的那些船只的价格方面又没有太多的压缩空间的情况下,在造船方面省下的钱,就没有办法与购买飞机所省下的钱相提并论了。
“总体上来讲,造船厂,以及下游厂商的态度还是很合作的。”甘永兴朝谈仁皓看了过去,“这还多亏仁皓在哈尔滨做的示范,造船厂在得知我们与飞机制造厂达成了一揽子协议,通过其他途径来保证厂商的利益后,很快就与我们也达成的协议。现在主要的问题是,战舰的出口很困难,特别是在可以赚取到巨额利润的主力舰的出口方面,需要政府逐一审批,而不是像出口飞机那样,只需要批准某个型号,那就可以大批量的出口了。当然,能够有钱购买得起主力战舰,同时又有必要装备主力战舰的国家确实不多。”
“这个问题,我们今后再考虑。”聂人凤抬头朝甘永兴看了过去,同时把手里的那份文件给了谈仁皓,拿起了放在茶几上的另外一份报告。“总体上来讲,在首相逐步采取立法的方式来打击国内的投机倒把活动。以及那些寡头家族之后,厂商的态度都开始松软。其他几个次要方向地谈判工作也进展得比较顺利。这几天,我陆续收到了报告,并且大概统计了一下,如果最后能够拿下弹药生产这个高地的话,在27年,我们仅通过降低采购费用。就能够为海军节约大概100亿左右的经费!”
两人都笑了起来,100亿是个什么数字?现在全世界80多个国家,以及具备了国家性质,还没有正式独立的殖民地,以及海外领地中,其一年国民生产总值在100亿以上的不会有10个。也就是说,海军在一年之内节约下来的装备弹药采购费就足以养活一个中等规模的国家了。
谈仁皓在一边听着。一边看着甘永兴地那份报告,现在校长正在看他的报告。谈仁皓没有像甘永兴那样口述谈判的过程,他在报告中写得相当的清楚了。
甘永兴的报告内容更多,可并不详细,主要是舰船的采购数量比飞机少。可种类却得多得多,所涉及到的零备件数量更是多出了十几倍。一些主要地战舰,比如航母,大型防空巡洋舰,其年采购数量是以个位数计算的,而飞机的采购却基本上是以百位数,甚至千位数为单位计算的。因此,这就实际上增添了甘永兴的工作量,这也是为什么聂人凤让甘永兴去负责舰船采购谈判的原因。
舰船采购的特点,以及其中涉及到的问题与飞机采购并不一样。其中。降价空间最大的肯定是大型战舰。航母,战列舰,巡洋舰,驱逐舰这些战舰的价格都很高,可降低的幅度也就更大。而小型战舰,以及非战斗舰艇的降价空间要小一些。可这些都是27年度的重点采购对象,因此数量要多得多,总体上能够节约下来的采购经费反而更多。另外,战舰采购中还包括了维修费用,而且这个费用是大头,特别是战舰上的重要零部件地采购费用,这也是比较特殊的地方。拿航母来说,虽然航母上的弹射器的设计使用年限都在五年以上,可这是按照普通作战强度计算的。而在作战,甚至是训练中。弹射器肯定是朝限度使用,结果,大部分航母上的弹射器能够用两年就已经相当不错了,当初第一特混舰队的航母甚至出现过一年之内更换两次弹射器的情况。而弹射器的价格并不低,那么在采购航母的时候,就得把这点考虑进去,提前购买多余的弹射器,以便在需要更换的时候能够有现货,而不是那时候才到厂家去订购,而导致航母无法正常使用!
也正因为作为一个武器系统,战舰本身比飞机更复杂,因此涉及到战舰制造与采购费用的问题也就更复杂。甘永兴能够赶在谈仁皓之前完成谈判,这证明了他的能力,也证明了他在段时间里有多么的忙碌。而他的忙碌也获得了高额的“回报”,可以说,只要谈判成功一次,让一艘战般地价格降下来,那么甘永兴就为海军节约了几百万,甚至是上千万的经费,而这至少需要生产几百架飞机才能比得上吧!
以当时的“湖”级航母为例,其25年采购价格为2500万,26年采购价格为2650万,原定27年的采购价格可能达到2800万。在经过甘永兴的努力后,27年的采购价格在25年的基础上降低了三成多,只有1700万,那么每采购一艘“湖”级航母,就为帝国海军节约800万的经费。可这又牵扯出了一个新的问题,一个在采购飞机中不会出现的问题,那就是战舰建造的周期性。
在以流水线的方式生产飞机的时候,基本上是以批次为准,而每一个批次的编号,就是这批飞机出厂年份与月份的时间确定的。因此,飞机的生产周期是以月为单位,在大规模生产的时候,一架飞机的制造周期甚至还不到一个月。因此,在年度采购计划中,不会存在飞机的制造周期问题。可战舰,特别是大型战舰就完全不一样了。就算此时帝国的造船厂已经将战列舰的建造周期缩短到了一年,航母的建造周期缩短到了十个月以内。大型巡洋舰的建造周期是八个月左右,驱逐舰的建造周期甚至只有三个月。可这些战舰都存在跨年度建造的问题。
比如,原本计划在12月底交付的六艘“湖”级航母,其中肯定会有几艘在27年1月初交付,而海军在支付采购费的时候,在正式接收战舰之前,会按照战舰的建造进度。分三次支付其中接近七成地采购费,在战舰交付给海军后,才会支付最后一笔,也是最大的一笔采购费。那么,这几艘在27年1月初服役的航母的采购费就应该在1月份支付,而海军在制订预算的时候,这笔钱实际上是纳入了26年的军费开支中的。可为了减少支出,海军肯定希望将其算到27年地采购费用中,或者是按照27年的标准来购买。这下问题就出来了,一艘航母的差额就有数百万,恐怕任何造船厂都不愿意承担这个损失。而海军也不愿意多支出这几百万吧!
也正因为这个问题,甘永兴与六家最大的造船厂差点就闹翻,实际上,海军的要求有点过分,毕竟合同是在26年初签订地,上面明确的写明了分成四次支付的采购价格,白纸黑字,就算是海军再牛,也不能违反合同吧。可甘永兴就是这脾气,在与这六家造船厂折腾了好几天后。双方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