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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又见穿越悍妇霸良夫-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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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么……莫姑娘,虽然老夫不知莫姑娘所谓的法门,但想也知道此举可是大有可能得罪金茂商会,小老儿日后还想走这条商路呢……”
  “葛朗台”当然不会是第二个温如玉,恰恰相反,他不仅有着人所共有的贪小便宜的本能,还有着商人贪婪的本性,他要的,可不是那少少的三成利润,而且是能得到这三成利润的方法。有了这方法,他还怕什么金茂商会,假以时日,他就能成立第二个金茂商会。
  闻弦而知雅意,听声而知铜臭,“葛朗台”胃口还挺大,莫亚男眯了眯眼,一个普通小商人就有这样的眼光,后世那些狗屁历史学者还大言不惭说什么古代重农抑商,感情是没被被人当傻子涮过。
  “不可说,不可说……”莫亚男打起禅谜,才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突然觉得这样子有点傻气,这一招对付温如玉还有点用,对付“葛朗台”,只会让人家平白笑话,只见过倚老卖老的,谁还见过倚小卖小的,于是她收起手指,对“葛朗台”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笑容,道,“虽不可说,但依在下看,方掌柜的眼神可亮堂着呢,若是看去了什么,却也不是在下管得着的了。”
  “嘿嘿嘿……”
  跟明白人说话就是省事,“葛朗台”跟着笑了起来,过了一会儿道:“二位是温家人,在信誉上,小老儿还是信得过的,只是……万事无绝对,非是小老儿不相信二位,只是小老儿也是小本生意,靠这几车上等丝绸养家糊口,金茂商会的最后收购期限在三日后,三日后二位若是不能把小老儿这几车上等丝绸脱手,那么就请恕小老儿不能再等,要将丝绸按原定计划卖与金茂商会。”
  “没有问题,方掌柜的,我们击掌为誓。”莫亚男答应得爽快之极。
  “哈哈,莫姑娘爽快,真乃女中陶朱,好,就击掌为誓。”
  “葛朗台”伸出手,正要跟莫亚男的手相击,冷不防一直坐在旁边只听不说的温如玉一把按下莫亚男的手,自己跟“葛朗台”互击三掌。
  “……”
  四双眼睛同时落到他身上,温如玉脸上一红,期期艾艾道:“我、我也代表温家……”
  “原来做主的是温公子,不是莫姑娘啊……”“葛朗台”嘿嘿嘿的笑起来。
  温如玉的脸色更红了,莫亚男看得眼中直冒火,恨不得一脚把这个搅事的家伙踢下车去,她好不容易才找到一点后世商场女强人的感觉,就让这个家伙给破坏了。
  她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啊,面首面首,她一定要赚到足够的钱,养足够的面首,把男人全踩到脚底下去,狠踩狠踩。哼,她还要把温如玉给拐过去,看家护院,种花喂狗。

  空手套白狼-忽悠

  马车轱辘辘,大约又走了半个多时辰,终于到了凤来镇。其时已近黄昏,古代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个时候已经是家家闭户,户户炊烟,平时热闹的集市也没了人声,除了酒楼客栈、勾栏瓦肆这些地方还开着门之外,其他店铺都开始打烊。
  这个时间莫亚男就是想干什么也干不了,直接坐着“葛朗台”的马车进了客栈。原本在客栈住宿,应先在掌柜处交纳一定的押金,像后世电视剧里,那些大侠们在一觉好梦后潇洒的一挥扇子,喊一声“掌柜,结帐”的情况是完全不实的,没有银子,大侠们再是潇洒也别想踏进客栈半步,没人住的破庙才是他们应该过夜的地方,当然前提是他们得拉得下脸皮去和街头乞丐争地方。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这句话,绝不是那些平庸无能的人编出来欺骗人民大众的。
  莫亚男本着教育温小弟的原则,自然是分文不出的,而“葛朗台”身为客栈的常客,倒是享有不交押金走时结帐的特权,于是在客栈伙计分不清莫、温二人和“葛朗台”之间的关系的情况下,莫三小姐理所当然的蹭了“葛朗台”一把,轻描淡写的一句“我们的帐一起算”,就把押金给赖掉了。
  背着“葛朗台”,莫三小姐将温小弟拎到角落里言传身教。
  “懂了吗,以后没钱的时候,就在路上蹭个阔老,别说是押金,聊得投缘的话,连住宿费伙食费人家都乐意给你出。”
  “啊?哦……”温小弟一副受教了的模样,待莫亚男一转身,他疑惑的挠了挠头,暗自纳闷:这不就是郑师傅教导过的出外靠朋友吗?
  没错,在本质上,莫亚男教的这个法子,跟平常所言的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有异曲同工之妙,区别只在于一个说得冠冕堂皇,一个直指其本质。
  由此可见,莫三小姐对于明明蹭了别人占了别人的便宜,还要来为这样的行为来个正名是多么的不屑,在她的思维里,占便宜就是占便宜,哪怕是用一百句好话来修饰这种行为,也不能改变其本质。比起所谓的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她显然更欣赏山贼们“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的口号,听听,这话不仅押韵,还直白,老子就是来抢钱的,你能怎么着。
  当然,欣赏归欣赏,对于山贼的抢钱行为,她还是十分鄙视的,她一个女人都能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将来还能养面首,那些有手有脚有胆子有力气的大男人居然要靠抢钱为生,不过鉴于这个时代的人思想觉悟一般都不高,她也就不追究了。
  进了房间,痛痛快快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这衣服是莫亚男刚让伙计买来的,当然,用的是她从温如玉那里榨来的钱,温如玉那身大了点的衣服让她洗洗干净,夜里晾干了第二天一早直接还给温如玉,可怜温如玉捧着这衣服扔也不是,收也不是,脸色又开始发红。
  女人穿过的衣服……好像还带点体香……红着脸,温如玉最后还是把衣服收了回去。
  用过早饭后,莫亚男没让温如玉闲着,以白马为抵押,从“葛朗台”那里换了一匹上等丝绸过来。摸着柔滑鲜艳的丝料,她的眼里很是冒了一阵星星。
  多好的手感啊,温如玉脸上的皮肤摸起来也不过就是这感觉。
  “温小弟,你过来。”
  “啊?什么事?”
  温如玉听话的凑了过来,被莫亚男在脸上狠狠摸了一把,又摸了摸丝绸,果然,一模一样的手感,莫三小姐一脸陶醉,温小弟却捂着脸一跳老远。
  陶醉过后,莫亚男终于想起正事,再次向温如玉招招手:“温小弟,你过来。”
  “啊!干、干什么?”温如玉脸上的红晕仍未退去,小心翼翼地往前挪了半步。
  莫亚男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炭粉,递给他道:“照着欺霜屁股上的烙印,在丝绸上面也画一个。”
  “啊?”温如玉愣了一下,“画那个做什么?”
  凡是有主人的马,都会在马屁股上打上主人家的烙印,欺霜屁股上就是一圈样式独特的云水纹绕着一个清楚的温字。
  “废话,有了你们温家的标记,这丝绸才能身价倍增,懂吗?”莫亚男冲他直翻白眼。
  “可、可这丝绸不是温家的。”温如玉这时候开始认死理。
  “说你笨,你真比驴来笨。”莫亚男火大了,“我问你,你是不是温家人?”
  “呃……是。”
  “欺霜是不是温家的马?”
  “呃……是。”
  “那你这个温家的人抵押了温家的马换来的丝绸,是不是你温家的。”
  “呃……是。”
  “好了,画吧。”
  看吧,人,就是这么被忽悠的,可怜温如玉虽然隐隐还是觉得有不对的地方,但怎么也想不出来哪里不对,只得被忽悠着在丝绸上用炭粉画上了温家的标记,而这匹被画上温家标记的丝绸的下场,就是被莫亚男拿去继续忽悠别人。
  可怜的温如玉,可怜的欺霜,可怜的丝绸,可怜的下一个即将被忽悠的肥羊,请安息吧,阿门!

  空手套白狼-广告和谣言

  忽悠是一项艺术,忽悠一个人不算什么,忽悠一大票人才是本事。其实莫亚男没想要忽悠任何人,但忽悠的本质却是确确实实存在的。这就是后世盛行的广而告之。
  其实广告最初出现的时候,最极其注重真实性的,最开始,广告里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是真实得不能再真实,每个人都相信广告里所形容的商品品质真的如广告所说的一样好,至于后来广告后来是怎么发展到和商品品质完全脱离了关系,变成了一个人人皆知的大忽悠,则是一个漫长而不可尽言的过程,这跟商人的急功近利以及人性之间的种种关系,就不详述了。
  “葛朗台”手下有不少伙计,莫亚男想让他出钱那是不可能,一匹丝绸还要用一匹马来抵押,“葛朗台”的外号也不是白起的,但是出出人力嘛,人家还是愿意的,反正那些伙计闲着也是闲着,让他们干点能帮自己赚钱的事情,也对得起自己出的那份工钱。
  于是在温如玉可怜兮兮的为丝绸画上温家标记的时候,莫亚男就把伙计们打发出去满镇子打广告了。至于最常用的张贴广告,鉴于目前资金不足(其实她就是不想花钱),就免了。谣言是怎么传播出去的,靠的是嘴,广告是怎么打出去的,靠的还是嘴,广告和谣言之间,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划上等号。甭说这些伙计都是大男人,说起闲话,那也个个是满嘴跑大车的货色,不比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婆差到哪里去。
  于是乎,不到满天的工夫,几乎整个凤来镇都知道,有个商人,带了少量标有温家标记的丝绸经过凤来镇。这说明了什么?透过满镇的谣言,就连一个普通村妇都知道,温家经手的丝绸,如果是卖给普通富豪乡绅的,都是没有特别标记的,只有给宫里的贵人们采买的丝绸绣品首饰,才会带有温家的标记。如今竟然有少量的带有温家标记的丝绸流落到外面,还在一个商人手里,而这个商人居然正好经过凤来镇。
  这就和后世的偶像效应一样,偶像的一块手帕,一粒纽扣,乃至于一根头发,那都是千金难求。
  可是这个时代没有偶像啊!
  谁说的?
  这个时代有偶像,而且还有很多很多偶像,比如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侠盗“我来也”,比如秦时馆的头牌花魁青丝雪,又比如几个月前在朝庭的恩科里考中头名状元的江南才子宋谪言,再比如能捏得一手栩栩如生的泥人的“泥人张”,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只要在某一个行当里做到了顶尖,这些人都是偶像。
  不过这些都只能算小偶像,在被一部分崇拜的同时,也必然被另一部分人厌恶,读书的看不起靠手艺吃饭的,靠手艺吃饭的看不起做贼的,做贼的又看不起卖身的,卖身的又看不起讨饭的,讨饭的看不起谁?当然是那些读书的,一个个全读成了只会摇头晃脑之乎哉也的白痴,最后生活无着落,全做了乞丐。
  看看,不管是哪个行当,总归是有人瞧得起有人瞧不起,可是有一行,不论是谁,都不敢瞧不起,都要顶礼膜拜。谁?当然就是当皇帝的。
  谁不想巴结皇帝,谁不渴望皇帝垂青,可是皇帝是那么好巴结的吗?想见皇帝一面,还不如见大户人家的闺女容易。巴结不上皇帝怎么办?那就巴结皇帝身边的人,皇后贵妃,宫娥太监,谁受宠,谁就是巴结的对象。
  宫里的皇后今天换个发型,明天满天下的女人就开始流行这种发型,宫里的贵人们今天画了一副新妆容,赶明儿满天下的女子就以新妆为美,对了,听说前莫亚男喜欢的那副女鬼妆,就是从宫里流传出来的。
  莫亚男是不知道这个时代居然还有这么多的偶像,但她知道,皇帝,在这个时代,就代表着至高无上,而皇帝的女人,就是这个时代最尊贵的女人。那么一批有可能会穿在这些最尊贵的女人的身上的丝绸,该是多么抢手啊!
  谁没有虚荣心?谁不想体验一把成为最尊贵的女人的滋味?
  所以尽管莫亚男特地嘱咐那些伙计们在散布谣言的时候,咬紧牙关不能说出客栈的名字,为的就是要营造出一股神秘感,以表现出这批丝绸的出现是多么隐秘的一件事,但是她还是错估了这个时代的女人对皇宫这个世上最尊贵之地的向往。
  仅仅半天的工夫,就有人找到了客栈,莫亚男拉着温如玉躲在房间里不见客,想要吊一吊这些人的胃口,结果不料第二天人居然越来越多,并且开始互相抬价,居然从四十两一匹抬到了一百五十两一匹。
  “疯了,全疯了。”莫亚男趴在门缝处往外看,一副张口结舌的样子。广告的效果出乎她的意料。
  温如玉则蹲在她脚边,也学她的样子往外看,看看外面,又看看她,满脸的惊奇:“好厉害,姑娘,你真是太厉害啊,就算是大总管,也没有像你这样,能把一匹普通的上等丝绸抬到这个价位。”
  莫亚男得意一笑,难得给了温如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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