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穿越悍妇霸良夫-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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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温如玉不算,这家伙太小白了,调戏调戏就行了,没有让她去勾引征服的欲望。
“温小弟,温小弟,别发呆了,快,去跟那个男人搭讪。”
“啊?”温如玉还在思考为什么他要跟莫亚男私奔,一时转不过弯来。
“搭讪,搭讪你都不会呀,以后怎么找老婆……”
“在下会对姑娘……负责……”温如玉又是一句。
莫亚男差点让他气个半死,这家伙不但小白,还迟钝,气死她了。
柔弱计划 下
就在这几句话之间,莫亚男看到的那个男子已经走近了,先前还看得不是太清楚,只是觉得那个男人举手投足,十分稳重,加上面容端正,五官不似普通人那样扁平,而是像后世的混血儿一样立体分明,打眼一看,很是吸引人。
这时靠得很近了,再一看,居然真的是个混血儿,那双眼睛的瞳孔竟然是罕见的墨绿色,如果不是在阳光下,还真看不出来。混血儿的俊美举世皆知,别以为别人骂“杂种”的时候是一种侮辱,其实杂种的,才是最好的,杂交的水稻能养活十几亿人口,杂交的动物包括人在内,生存优势远远大于那些近亲交配的。
咳咳,扯远了,回规正题,最关键的是,出现在莫三小姐眼前的这个男人,虽然的的确确是个非常俊美的男子,但是,他竟然留了胡子,而且刚才离得远没有注意,现在仔细一看,眼角处居然还出现几条细细的皱纹,没有五十岁也有四十岁,放到后世也就是一个中年男人了。
莫三小姐躲在团扇后面的面容扭曲了,天哪,地啊,这世上有什么事情比美人白头更让人抓狂的事情。她的情绪一下子从天堂跌落到地狱,整个人都颓废了
“大大大大大……”温如玉也看到了那个中年男人,眼睛一下子睁得老大。
“大你个头啊,去,跟那个人聊聊天,顺便问一下他有没有儿子……”莫亚男还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偷偷踢了温如玉一脚。
谁料到那个混血中年走到他们面前,居然停下了脚步,冲着温如玉微微一笑,虽然已经是个老头了,但是魅力还在啊,他这一笑,居然让莫亚男产生了整个天地都为之一亮的错觉。
要死了,这哪里是混血中年,分明是混血老妖精一只呀。
“如玉,真巧啊!”
“大大大总管,真巧啊……”
温如玉终于说出一句完整的话,听得莫亚男大吃一惊,连退三步。这只混血老妖精是温家大总管?怎么跑这儿来了?难道是因为她拐了温如玉,人家来兴师问罪了?
想到这里,莫亚男又退了一步,却发现温如玉也跟着她一起退了一步,她不禁瞪了他一眼,白痴,你退什么呀,心虚的是本姑娘,又不是你,还不给本姑娘上前顶着,好让本姑娘伺机跑人。
可惜温如玉终究没有练出“他心通”的本事,可怜兮兮的看了莫亚男一眼,好像做错了什么事一样。
莫亚男眉心一跳,团扇一挡,低声道:“你、你干什么了?难道那几万两银票是偷出来的?”她就说,一个侍卫哪来这么多银票,她都怀疑很久了,只是没兴趣追问而已。
“不、不是,是我……我是偷偷跑出来的……”温如玉低声解释。
看到他们两个交头接耳,混血老妖精又笑了,没有说话,只是饶有兴味的看着他们。
“混血老妖精是来逮你的,温小弟,到你展现英雄姿态的时候了,给本姑娘顶上去,没死的话再回客栈,本姑娘等你一天,一天你不回来,那就不必回来了。”
被混血老妖精看得心虚无比,莫亚男转到温如玉身后,用力一推,把温如玉推向那个混血老妖精。
可惜,莫三小姐错估了温如玉的下盘稳定力,人家好歹也是会武功的,哪是她能推得动的,这用力一推,温如玉没动,倒是莫亚男自己被反作用力给弄得站不稳脚,向后倒了下去。
后面就是清澈可见底的瘦西湖。
卟通!
莫三小姐又一次落水了,很荣幸的在没有受过污染的瘦西湖里,痛饮了一番纯净水。
“姑、姑娘!”
温如玉二话不说,跟着莫亚男跳下了湖中。只留下那只混血老妖精,愕然了片刻后,哈哈大笑起来。
被救上来的莫亚男冷得直发抖,虽然已经是春天,但早春的湖水,还是很冷的。好在今天她发了神经,愣是要装淑女做轿子,总算避免了一场尴尬,躲在轿子里飞快的回到客栈。
至此,莫三小姐的柔弱计划彻底宣告失败,被冷水一激,半夜的时候,她就真的柔弱了。
发烧了。
屋漏偏逢夜雨天,她不仅发烧了,而且女人最最痛恨的例假也来了,半夜里疼得她在床上直打滚。温如玉连夜给她请了大夫,熬了药喂她喝下去,一直折腾到天亮的时候,她才支持不住睡了过去。
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好像看到温如玉端了一盘香喷喷的冰糖猪蹄来给她补身体,她高兴的一咬,唔……不好吃,扔了。
到了傍晚时分醒过来,看到温如玉坐在床边惊喜的看着她。
“姑娘,你终于醒了。”
他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感觉不烧了,忍不住就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这家伙笑得好眩眼,换了别的女人肯定被迷死,她以前怎么没发觉?莫亚男迷糊了一下,突然看到温如玉手上有个牙印,不由得眼一瞪,发起病猫威风,道:“谁咬你了?本姑娘给你出气去。”
“啊?”
温如玉的手停在半空中,支支吾吾起来。
肉包子打狗
“姑、姑娘,大夫说你这几日要多休息,不易乱动。”
被他这一说,莫亚男又开始感觉一阵头晕目眩,病怏怏的倒回了床上,有气无力道:“说得也是,就听大夫的,温小弟,先倒点水来,下次本姑娘再给你出气去。”
温如玉如获大释,赶紧倒了一杯水来,扶着莫亚男喝了下去。
“姑娘,你一天没吃东西了,想吃点什么,在下让厨房去做。”
“冰糖猪蹄。”莫亚男想也不想就答到。
“啊?”温如玉怔了一下,瞅了自己手上的牙印一眼,挠着头去了。
莫亚男摸着肚子,想到冰糖猪蹄她就觉得饿得慌,对了,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好像做梦来着,梦见温如玉端来一盘冰糖猪蹄,她抓过来就咬……呃,难道那个牙印……
抓了抓头发,莫三小姐立刻明智的决定,不再追问温如玉任何关于牙印的问题,那谁谁谁说过来着,人生难得糊涂,嗯嗯,难得糊涂,这是多么崇高的人生哲学啊。
没过多久,温如玉端着香喷喷的冰糖猪蹄进来了,还有一碗白粥,一碟开胃小菜,又香又甜的肉味,直接刺激了莫三小姐的胃液分泌,病痛好像也消去了七分,一咕噜坐起来就开吃,也不管什么形象问题,反正她在温如玉面前的形象已经没有再去塑造的必要。
没吃两口,就看到温如玉呆呆的看着她,喉咙里还动啊动的,好像在咽口水,莫三小姐冲他一笑,将那碗碰都没碰过的白粥往他面前一推,道:“你也饿了吧,一起吃。”
“在、在下吃过了……”温如玉面上一红,目光也不自然的转到旁边的墙壁上,再也不肯转回来,就好像那墙壁上突然长出一朵花似的。
“怎么,是嫌本姑娘吃肉让你喝粥?”莫亚男嘴里啃着猪蹄,口齿不清道。
“没、没有……”温如玉更拘促不安了,偷偷瞄了莫亚男一眼,脸色又红了几分,急急道,“在下先出去了。”
说完,不等莫亚男出言,他就几乎逃也似的窜了出去。
“莫名其妙……”
对于温如玉的行为,莫三小姐以四个字为评价,随手将啃得只剩骨头的冰糖猪蹄扔回盘中,找了块布擦手,擦到一半,她终于发现哪里不对了。
“啊!我的衣服……”
一声凄厉的尖叫声顿时响起,躲在屋外的温如玉立刻缩了缩了脑袋,脸色更红了。
莫亚男身上只穿了一件亵衣,胸襟没有拉好,隐约露出里面的红色肚兜,也就是说刚才在温如玉面前,她走光了。当然,会让莫三小姐尖叫的并不是这个原因。
“温如玉,你给老娘进来。”莫亚男抓狂了,“衣服呢,老娘昨天穿的那件衣服呢?”
温如玉的脑袋从门口小心翼翼的探了进来,眼睛还是不敢看莫亚男,只盯着地面,嗫嗫道:“不、不是在下换的,是店主婆婆替姑娘换的衣服,已经替姑娘洗净晒干了,就放在姑娘床边的柜子里。”
砰!莫亚男一手掀开柜门,把衣服拿出来,扯下缝在上面的那朵牡丹绢花,拆开花瓣上的线,拿出里的地契,连看都没法看,柔软的宣纸早就糊成了一团。
“啊啊啊,气死我了!”扔掉糊成一团的地契,莫三小姐气得脸都发白了。她想当地主婆的美梦完了,全完了。
那地契在地上滚了几滚,正停在温如玉的脚边。
“这、这是什么?”温如玉好奇的捡了起来,轻手轻脚试图将糊成一团的纸打开。
“地契,你们温家的聘礼,老娘准备广收面首逍遥快活的地方。”莫亚男气哼哼道,怒瞪了温如玉一眼,都是这混蛋的错,如果不是他,她也不跌进湖里。
“啊?”温如玉傻眼了。
“啊你个头啊,你这混蛋赔老娘地契来,不然老娘就把你称斤卖两的卖了。”
说着,莫亚男一把揪住温如玉的耳朵,把他拖进了房间里。
“姑、姑娘……在下赔,在下一定赔,请姑娘松手,把衣服先穿上……”温如玉哎哎叫着,又不敢推开莫亚男,手脚都快不知道往哪里放了。
“赔,你怎么赔?你当你是温十三那个病鬼……”莫亚男横眉竖目,气不过,她伸手就在温如玉的腰上用掐了两下。
“不、不是……地契可以重新写……只要在下……呃……只要……有大总管出面,官府就可以重新发放地契……”
“对呀,温家大总管不就在这里……”莫亚男这时才想起那只混血老妖精。
“在下马上就去找大总管。”趁着莫亚男失神松手的工夫,温如玉把耳朵从莫三小姐的玉指间拯救下来,嗖的一声就窜出了房间。
“喂,等等……”
等莫亚男回过神来,再想喊住温如玉已经迟了,这家伙早跑得没了影,气得她直跺脚,骂道,“真是个白痴,人家就是来逮你的,你这不是自投罗网了吗?唉,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我的地契啊……”
悍妇VS老妖
不知是不是莫三小姐作恶太多,终于这次让她一口成箴,温如玉那家伙真的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了,这是莫三小姐在客栈苦等三天不见人归之后,才忍痛下的结论。
女人最柔弱的那三天已经度过,风寒也好了大半,恢复了平常的精神,莫三小姐不信邪的又多等了一天,结果证明她不过是又白白浪费了一天的时间。
“居然敢给本姑娘一去不回,连个口信也不找人捎回来,哼哼,好你个温小弟,真是好样的,既然这样,就别怪本姑娘心黑手辣了……”
虽然料到他很有可能是让那个混血老妖精给扣下了,但是温如玉居然连个口信也没找人捎回来,就着实惹怒了莫三小姐,原本还有想过等例假过去,冒着风险去搭救那家伙一把,现在看来是没这个必要了。
第五天,莫三小姐一脚踹开温如玉住的那间客房的门,把他没有带走的行李翻了个底朝天,找到了那件自己曾经穿过又还给温如玉的旧衣裳,剪刀沿着袖口的缝线一剪,哗的一下掉出来好几张银票,再剪开另一只袖口,又掉出几张银票,前襟也剪开了,掉出来的还是银票。
数数足足有几万两,可不正是她之前从温如玉那里抢来的那些,只不过她又偷偷还给了温如玉,原本是打算两个人分手的时候再告诉他,顺便教育他财不露白,要贴身藏好的道理。
甩了甩银票,莫亚男冷笑一声:“这些赔本姑娘的地契,绰绰有余了……”
何止绰绰有余,后世虽然寸土寸金,可是这个时代地贱啊,不值钱,一亩良田也不过才值二、三十两银子,原本那张地契带庵堂带周围的几百亩地,满打满算,就当庵里的菩萨是泊金的,总价也不过才值几千两,温如玉的这些银票,别说是那张地契,就是让她跑到灵岩山边上再建一座馆娃宫都够了。
馆娃宫是什么?
就是吴王为大美人西施建的藏娇楼哇,人家吴王要藏的是西施,留下了千古美谈,她莫亚男要藏的是……呃……是……
莫三小姐才臆想了一半,卡壳了,算了算了,美人连个影儿都没有,还藏什么藏,她现在要藏也只能藏空气,而且美谈是不要想了,估计青史第一荡妇她大概能得个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