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大猫相伴-第1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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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衫、宝石裙什么的,她连价格都不想问了。呵呵,壕什么的,真是哪里都有呢。宰壕什么的,太喜闻乐见了有木有——仇富心理又悄悄地冒出头来了肿么破?
果然还是朴拙的部落最好了!乡下人性格才朴实,什么东西都价格合理;城里人简直太狡猾了有木有,连兽人住进了城里都变成了精明的商人!!
“怎么了?”林斯刚想掏钱,两个雌性就已经出去了。店主看着他瘪瘪的石币袋子,摇了摇头:“你们是从外地来的吧?春之城的东西不便宜,还是先去赚石币再说吧。不然,可能连旅店都住不了呢。”
“衣服什么的,能穿就行。”齐昕回到帕德身边,“这里的物价很高,咱们先去找个旅馆住下吧?要不然去住神殿?春之城神殿看起来像是一座城堡,估计里面应该也很舒适。”在物价这么高的城市里,神殿能够提供免费而且质量不错的食宿环境,当然不能错过。
“……没有必要为了省钱,特地去住神殿。”大猫认真地回答,“你是我的雌性,我当然养得起你。就算是现在没有石币给你买衣服饰品,过几天就能赚来了。我听说,这里有专门的狩猎小队,如果猎到珍贵的猎物,就能换很多石币。”春之城的人们追求珍奇,什么漂亮皮毛、犀角、罕见的小动物,都是他们爱不释手的东西,价格也一直居高不下。
“当然不是为了省钱。”齐昕果断地回答,“在雷电城就是住神殿,还能住独栋小屋。既然这样的话,为什么还要去旅店和别人挤呢?”独栋小屋什么的,待遇实在是很高有木有。“重要的不是省钱,是私人空间——当然,省钱就更好了。”后半句,她的声音猛地降了下来,几乎是自言自语,但听觉敏锐的大猫依然听得一清二楚。
“我也想住神殿。”克莱梅说,“别的不说,那里一定很安全。”
“好吧,那就去住神殿。”林斯看了帕德一眼,“等我们过两天赚了石币,你们想住哪里就去住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 奔向春之城,这是文中出现的最后一座城市~
☆、第一百四十八章 闲逛春城
屹立于春之城正中央的神殿,仿佛齐昕记忆中那些巍峨庄严而又精巧美丽的教堂。跨进神殿之后,无论是肉体还是灵魂,似乎都会被它所折服,赞叹它的美丽,憧憬它的圣洁。他们来到四座高塔中间拱起的建筑——神殿大殿,阳光透过水晶雕琢的落地窗,洒在白色的地板上。一块犹如火红蛟龙的珊瑚坐落在神龛上,栩栩如生,鹿之角、驼之首、兔之眼、牛之耳、蛇之颈、蜃之腹、鱼之麟、鹰之爪、虎之掌。
未经雕琢的珊瑚,呈现出如此生动的形象,大概真的是和神龙大人有关的圣物吧。齐昕跪在神像前,虔诚地祈祷着。克莱梅、林斯、帕德也相继跪下,各自默默地向神许愿,请求神灵成全。
虽然春之城的人们追求美丽与奢华,但神殿祭司们却依旧朴素。他们穿着几乎一样的长袍,只是身上挂的玉饰不同,区别于他们不同的身份。一位候补祭司将两对夫妇带到东方的高塔上,让他们随意选了楼层和房间住下。春之城神殿的建筑面积大概是十座神殿中最大的,专门用来招待旅行雌性的东之塔几乎没什么人,他们独占一层楼也没什么关系。
而每一个房间,自然也布置得格外舒适。石床上折叠着松软美丽的锦缎被褥,华丽的幔帐垂落在床边,地板上铺着长毛地毯,踩上去仿佛都能陷在里面。壁炉、桌椅、橱柜,样样齐全,甚至还有一篮子好像刚摘下来的新鲜水果。
齐昕把被褥都摊开,然后自己也呈大字型躺在上面:“果然神殿才是最佳的选择。”哪一家旅店会提供这样的居住环境?如果说雷电城神殿是返璞归真度假小木屋别墅,那春之城神殿就是复古型五星级酒店了。
帕德也在她身边躺下来,因为不习惯太过柔软的床铺,忍不住动了又动,直到找到一个合适的姿势。然后,他果断地把自家雌性搂进怀里:“你更喜欢这样的?回部落之后,我们可以把房子再布置一遍。”
“打理起来太麻烦了,算了。”齐昕回答,“自己的家,怎么舒服怎么来就好。”
鉴于床铺和地毯都很舒服,大猫按捺不住,抱着自家雌性滚了个遍,然后才心满意足地睡过去了。齐昕被他折腾得没力气也没脾气了,沉睡之前不由自主地抚了抚自己的小腹:某只大猫这么不节制,难道就不担心悄悄地来了个小家伙吗?话说回来,关于小家伙的事情,自从吵架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讨论过了……
第二天中午,睡迷糊的齐昕已经把昨天晚上脑海里盘旋过的念头忘得一干二净。帕德给她带来了神殿准备的精致饭食,因为选择很多,所以他特地给自家雌性带了一些她喜欢的偏素的食物。玉米浓汤、蔬菜培根卷、奶酪焗香肠土豆泥——不得不说,神殿的厨房一向很给力,不愧是每年都要承办雌雄大会这种大型相亲活动的组织方。
“阿昕,明天我和林斯打算出去狩猎。不知道要去几天,所以你们最好留在神殿里休息。”帕德说。直到这种时候,他才觉得或许法恩、尼维尔还是很有用的。现在只剩下他们俩,连保护雌性的人手都抽不出来,只能让她们待在神殿里。
“既然这样的话,下午去逛一逛春之城吧。”齐昕当然知道,就算是在城池里,独自在街头行走的女性也很危险。特别是发生过被人绑架的事情之后,他们就格外在意安全问题。不管怎么样,神殿才是绝对安全的地方,待在这里才能彻底放心。
两对夫妇会合之后,再一次行走在春之城的大街小巷中。就算是没有多少石币,不能满足购物欲,春之城仍然是值得慢慢行走、细细品味的城市。如果齐昕手中有照相机的话,恐怕每走一两步都会忍不住把所见的美景都照下来。光是那些精美的建筑,随处可见的雕刻,就已经足够让人流连忘返了。
这确实是一座适合旅游的城市——所以齐昕决定原谅它高到离谱的物价。
当然,当两位雌性津津有味地抚摸那些雕刻,并且煞有介事地讨论它们究竟是什么风格的时候,两个雪豹族兽人却一点也不高兴。他们并不是没有艺术感,发现不了这座城市的美。但是,一想到自家雌性不能随心所欲地买买买,只能“沦落”到四处看建筑雕刻,就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失职了。
“虽然我不知道在你的故乡,这到底属于什么风格,但我可以确定,在我的故乡,那已经是差不多五六千年前的审美了。以前我就觉得,人类的审美是不断后退的——尤其当整个世界里都只剩下人类之后,审美和艺术也随之消失了。”
“我有点同意你的想法。在古典时代,美就已经达到了巅峰。而后来的很多艺术,都让人觉得没有灵魂,或者纯粹追求标新立异。大概是我学不会欣赏什么后现代艺术吧——包括后现代文化在内,总觉得是无病呻吟。”
“阿昕,我好喜欢这个地方。”克莱梅的眼睛亮闪闪的,“好像只要随随便便地看过去,都能发现有趣的东西。”
“那我们就在这里多待一段时间吧。”齐昕说,“咱们才逛了一下午,还没有真正体验过这里的生活呢。”大猫们出去打猎之后,她们也只能在神殿当中等待,直到他们归来。但是她并不想阻拦他们,让他们不要去。毕竟在这座城池中,没有石币几乎是寸步难行。两只大猫的自尊也决定了他们绝不会任凭自己的石币袋子受到别人的鄙视。
走得有些累了之后,两对夫妇挑了一个露天的街边小吃店铺,坐下来休息顺便吃晚饭。幸好,春之城的食物算不上太贵,他们带的石币也足够吃几顿饭的。当然,四个人的衣着打扮确实很引人瞩目就是了——比衣着更引人瞩目的,大概应该是他们泰然自若的态度,好像并不觉得自己衣衫褴褛地坐在一群装扮妥帖的人们当中有什么不对劲。
松软的鱼子馅饼、香喷喷的奶酪炖肉、土豆卷饼、炸土豆条,虽然选择有些单调,但味道还算不错。齐昕啪嚓啪嚓地啃着炸土豆条,观察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春之城虽然没有出现马车之类的交通工具,但已经有了人抬的轿子。在阶级并不明显的兽人世界,也不知道轿子里会坐着什么样的人——壕?大概是吧,或许还有不方便出行的人。
说起来,连兽人都穿着不方便行动和战斗的长袍,他们很少变成兽形?很少去战斗?或者,根本不在乎撕裂那些价格昂贵的衣服?或者战斗的时候和闲逛的时候穿不同的服装?应该是后者吧,就算是土生土长的春之城人,应该也不会那么容易赚到石币才对。浪费和奢侈什么的,是极少数壕才有的特权。
一边看,一边遐想联翩,深度宅女充分发挥着自己的脑补技能,给很多行人都补上一个前后完整的故事。然后,她突然睁大眼睛,看向慢步走来的一群人——那是一群女性,穿着紧身皮甲的女性。她们的打扮非常利落,或是短发,或是高高束起马尾,眉宇间透着英武气息,就像武侠故事中的女侠。几乎每个人都背着弓箭,腰上挂着匕首或者短剑,谁都能看出那并不是装模作样的工具,而是确确实实透着凛冽的杀气。
这群女性与春之城的人们相差实在太大了,然而周围的人却像是早就已经习惯似的,没有向她们投去异样的视线。只有齐昕这样的初来者,才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她们,充满了好奇与惊叹。
那群女性自然敏锐地发现了她的目光,由于没有任何恶意,她们也报以善意的微笑。
“女侠……”齐昕咕哝着,想到自己进步缓慢的战斗技巧,有些悲催地叹了口气。如果是松加在这里,一定会和这群姑娘很聊得来吧。话说这群姑娘到底是什么人?难道春之城的狩猎小队里,也有纯女性组成的队伍吗?但是,不管怎么看,她们好像都不太符合这座城市的气质。
算了,疑惑归疑惑,这些都是她们的隐私,也不好随便打听。她现在应该关注的是来自神秘部落的商队,而不是这群女侠。说到商队,既然会定期来春之城,也不用太着急,慢慢地打听就行。
作者有话要说: 女侠们什么的,最有爱啦~
☆、第一百四十九章 再遇女侠
又经历了一整晚的温存亲热之后,齐昕从睡梦中醒过来,果然没有看见自家大猫的影子。桌子上放着食物,很体贴地用果篮罩了起来,好歹保持了一些温度。在她没有注意到的时候,那只以自我为中心的大猫变得更加细心了。
吃完美味的食物,齐昕把碗碟都收起来,端到神殿厨房里面去。候补祭司、低级祭司们正在忙碌地准备午饭,她表示自己已经吃饱了不需要再准备一份,然后顺便帮他们做了一部分蔬菜沙拉、水果沙拉。她娴熟的手法让祭司们觉得很惊讶,也得到了他们的感谢。等到午饭都准备妥当之后,她就带着克莱梅的午饭去敲她的门。
“请进。”克莱梅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无精打采。
齐昕推门进去,发现拥有浅棕色卷发、深绿色眼睛的姑娘正爱不释手地玩着一盒子动物骨雕。这些骨雕就像白玉一样,散发着莹润的光泽,完全不像平常的骨头那样惨白不自然。栩栩如生的动物造型,也使这一盒子骨雕更像价值连城的珍贵艺术品。
“就因为这些,你连午饭都没有去吃?”齐昕戳了戳一只骨雕鹰,把午饭推过去。
“我只是忘了时间。”克莱梅有些羞赧,“大清早醒过来的时候,就发现这盒骨雕放在枕头边。明明很累很想睡,但不知道为什么却总想玩玩它们。来,你过来看看,雕得很棒吧!连牙齿都有呢,你看你看!还有这头狼的尾巴,毛发几乎是一根一根雕出来的!太厉害了!”
“我想,林斯买这盒骨雕送给你玩,不是为了让你废寝忘食的。”齐昕提醒着。
“你知道,我手笨,所以特别佩服心灵手巧的人。”克莱梅耸了耸肩,终于放下骨雕,享用她的午饭,“阿昕,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想留在这里学习雕刻,你觉得可以吗?”她眼睛里闪烁着光芒,手慢吞吞地搅着奶油蘑菇汤,充满了犹豫和不自信。
“为什么不可以呢?”齐昕挑起眉,笑了起来,“难得遇到你这么喜欢的事情,为什么不去做呢?而且,如果你不试试看,怎么知道自己不是那种心灵手巧的人?别说厨艺的事——那是因为你在故乡没有品尝过美食,所以缺乏对美味的品鉴和想象。可是雕刻不一样,不管未来怎么缺乏美感,历史书上应该看到过很多艺术精品吧?是不是很想亲手做出那样伟大的作品?”
“嗯……”克莱梅的表情渐渐坚定起来,“很想试试。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