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变天 03.21完结-第1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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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无数心思才最终将他养大,却不想就为了让他生下孩子好传宗接代,最后他死在了女人的床上,只留下了一个女儿。
那女儿,就是他们先前所说的小公主,如今不过十岁。
因为齐朝的太祖皇帝并非外族,前朝末期对世家大族打压的又太过厉害,甚至波及了读书人,所以齐朝成立以后,并没有多少心心念念惦记着前朝的人,他们四下逃难,自然也号召不了太多人,最后,还是在联系到了吴妃以后,他们的生活才安定下来,也有了一点报复齐朝的希望。
不过,他们这些忠于刘青的人和那些忠于前朝皇室的人,在这个时候也有了分歧,他们觉得吴妃是刘青之子,是值得他们全力支持的人,那些忠于前朝皇室的人,却觉得不该去帮一个跟前朝皇室全无关系的女人,正是因为这个分歧,他们当时逼着吴妃杀死了二皇子。
吴妃做的很好,但一开始他们因为内部并不同意的缘故对吴妃的支持并不多,毕竟她是一个女人,还为如今的皇帝生了孩子,也正是因为这样,吴妃才会一直拉拢着威远侯,但是从九年前他们辛辛苦苦养大的那个遗腹子死去,只留下了一个小公主以后,他们对吴妃完全就是全力支持了,同时私底下也有了一个打算——那位小公主,长大以后完全可以嫁给齐文俊,生下儿子继承皇位!
帮助齐文俊继承皇位,这是当初他们所有人一致的目标,但是在齐文俊倒台以后,大家的想法就完全不同了,比如眼下,陈汉山一直希望不要再起争端,但李擎,却已经不止一次提议要去救出齐文俊或者刺杀齐文浩齐文宇了……
“好了,你们两个别吵了,其实,那个齐文宇也不是没有弱点,而且,不久前我刚刚得知了一件事,若是处理的好了,最后我们依然能让他不好过。”
“什么弱点?”李擎猛然间转过了头。
“齐文宇好吃。”冯老微微眯了眯眼睛。
“那个皇帝对这儿子很上心,他身边一直有人试毒。”陈汉山皱起了眉头,这些日子,他们派了不少人盯着齐文宇,也正是因为因为这样,他也就愈发觉得刺杀不合适——这一路上齐文宇的表现,足以让人知道他是真的在乎老百姓的。
“有一样东西,它根本不是毒药,而且没几个人知道它的作用,吃了短时间里也不会有什么不适,却再阴毒不过……”说到后来,冯老已经放低了声音。
“真有这样的东西?”
“这东西你们没少见,不过之前一直没人知道它的作用罢了……刺杀不成很正常,说不定反而是一件好事……小公主那里,也许需要多费些心思才行。”
齐文宇并不知道有人正打算算计自己,他如今已经狠狠地敲打过闽州知州了。
闽州知州孙贯,并不是科考出生,全赖祖宗荫庇,胸无点墨,就连平常衙门的事务都是交给事业去做的,因此才会在沿途官员都在展示自己的贤德爱民的时候,想出了那样一个馊主意……
不过,虽然想出来的主意差,但他倒也没做过什么大坏事,即便得了不少钱,但基本上全是闽州出海行商的商人送的——这位知州很少管事,倒是称了那些商人的心。
正是因为发现了这一点,齐文宇在训斥过他以后,却在他痛哭流涕以后放过了他,然后让他帮忙收购棉花,采购棉籽——这样的事情,没有当地官员的配合,少不得就要被地主们共同排斥了。
“王爷,你又要棉花又要棉籽?”孙贯之前一直哆嗦着,听到齐文宇的这句话,却很快问道。
“没错。”齐文宇点了点头。
“王爷,棉花去籽以后,价钱贵上十倍不止,买没去籽的棉花拿回去自己去籽,最后摘出来的棉花比同样价钱买的去了籽的棉花能多上一倍,王爷既然两样都要,是不是就可以直接买没去籽的?”孙贯小心翼翼地开口,他跟闽州的商人接触不少,棉花又是闽州最大的出产之一,虽然了解的不多,却比齐文宇这个只见过棉被没见过棉花树的人多。
“是这样吗?”齐文宇愣了愣,棉花去籽和不去籽是怎么回事?
“王爷,是这样的,现在闽州还有人专门买了没去籽的棉花去了籽然后卖棉花,以此谋生,不过一朵棉花里就有好些棉籽,给棉花去籽是件非常费工夫的事情……现在有些人,没去籽的棉花直接晒了打散做被子的也是有的,一样暖和。”
“既然这样,我就收购没去籽的棉花吧。”齐文宇想了想,又道:“你带我去看看棉花去。”
“是,王爷!”孙贯马上就道,同时松了一口气,并且又想起了无意间听到的别人说的齐文宇好吃的事情:“王爷,闽州又不少特色菜,佛跳墙、七星鱼丸、盐水虾、荔枝肉、最排骨……王爷来了闽州,要不要尝尝?”
齐文宇下意识地咽了一口口水。
132
闽州生产棉花;因为如今正好是棉花收获的日子,因此想要收购棉花非常容易,秦继祖拿出了足够的钱以后;就有一大筐一大筐的棉花被送来了。
在枝头的时候就已经绽放,又不曾淋过雨的棉花,全都雪白雪白的;里面包裹着一颗颗饱满的棉籽,不过却不可能所有的棉花都这么好;亦有一些棉花发黄而且不蓬松,这样的棉花,很多都是在枝头迟迟不绽放,最后被农民剪下晒干之后取出里面的棉花的。
去籽的棉花基本都是富贵人家购买的;因而全都雪白雪白的不含一丝杂质;而没去籽的棉花,里面混在着不少发黄的棉花不说,还有晒干的草叶之类,单看外表就差了许多。但是这种棉花确实非常便宜。
夏州的百姓需要的就是便宜,既然一样保暖,看起来模样差点又有什么关系?骆寻瑶让秦继祖和雇来的闽州老农一起收购棉花,自己却是跟齐文宇一起,一边带着孩子,一边看看这闽州风光,尝尝闽州的美食。
对于齐文宇的安危,骆寻瑶一向非常重视,如今又惦记着前朝余孽的事情,也就更加的小心翼翼,甚至就跟当初在扬州时一样,还特地让孙贯找人去查城中的情况,看看是不是有身份不明的外地人大批来了此地。
齐文宇虽然好吃,但也听话,在骆寻瑶提起过前朝余孽的事情以后,他对孙贯提的去外面吃的提议也就拒绝了,不过在闽州知州将厨子请来以后,他倒是并不会拒绝。
闽州靠海,吃的东西里面,就有一些在北方绝对吃不到的海鱼,齐文宇好吃,并不挑食,一开始对某些食物有些吃不惯,后来却爱上了。
“今天吃什么?”齐文宇刚起来,就看向了骆寻瑶。
“看看那位知州会送什么过来吧。”骆寻瑶笑道,孙贯摸准了齐文宇的喜好以后,再讨好人的时候就非常上道了,这几天,各种各样的美食就不带重样的。
这天早上,吃的就是炸春卷、蛎饼和鱼粥和几道凉拌的小菜。
炸春卷跟之前吃过的大春卷有所不同,相反一个个都做的非常小巧,只有成人拇指大小,因为皮比较薄,隐隐还能通过馅料不同的彩色猜出来这些春卷的口味完全不同,蛎饼也跟他们之前吃过的巴掌大小的不一样,竟然全都做成了小巧的梅花模样,最后就是那碗鱼粥了。
这鱼粥用的不是海鱼而是非常常见的鲢鱼,鲢鱼背上的肉放置一段时间以后,用刀子刮下鱼肉,用鱼肉熬粥,再加入鸡蛋以及肉丁,撒上葱花,味道非常鲜美。
齐文宇素来爱吃荤,这三样东西当然合了他的心意,不过骆寻瑶却是微微皱了皱眉头:“这几道菜,怎么跟往常的有些不同?也没有那股子油味儿。”
在北方做菜大多用荤油,但是在南方却有所不同,闽州这里,就有人种植油菜炒熟榨油。骆寻瑶当初在那云月庵曾吃过好些素油做的菜,其中就包括就菜籽油,而这菜籽油,一直都是有一股浓重的菜油味儿的。
“王妃的眼睛就是亮!这几道菜,用的不是菜籽油,而是棉籽油。”孙贯点头哈腰地讨好道。
“棉籽油?用棉花籽榨的?”齐文宇好奇地问道,这些日子一直跟棉花打交道,甚至骆寻瑶身边的丫头闲着无聊的时候都找来了一些棉花剥去棉籽,打算给丹彩做个褥子,他自然也是见过那些枣核大小的棉花籽的,却没想到这棉花籽竟然也能榨油。
“王爷,就是用棉花籽炸的,榨油的法子和菜籽一样,榨出来的油却不像菜籽油一样黑乎乎的有股味道。昨天我请了闽州一家酒楼的厨子,他们的酒楼最出名的就是用这棉籽油,棉籽油和猪油混合了做菜,味道非常好,其实这棉籽平常也是能入药的,本地的妇人产后常会用棉籽炖汤。”孙贯一边说,一边讨好地看着骆寻瑶。
骆寻瑶对医药懂一点,但懂得非常少,听到这话,立刻就看向了珠艳。
“王妃,我前些日子听人说,这棉籽有催乳的效果。”珠艳笑了笑,棉花是海外传入的,如今也就闽州一代被大片种植,其他地方却非常少见……若不是她到了一个地方就会打听一些偏方,又因为骆寻瑶正在哺乳比较关注这样的事情,恐怕也不会知道。
“确实如此。王爷,闽州的百姓自己种植的棉籽,一般都会自己选上好的棉花取籽留着,那些买了棉花专门取籽然后卖棉花的人,取下的棉籽多半就是卖去榨油了,不过这棉籽到底数量少,榨出来的油自然也少。”孙贯又道,其实用棉籽榨油,也就是这两年的事情,再往前,根本就没人想到这一点。
杏仁油什么的,骆寻瑶也吃过几次,听到珠艳和孙贯这么说,也就放下心来,不再拦着垂涎欲滴的齐文宇。
菜籽油的味道,也许南方吃惯了的人并不在意,但不管是骆寻瑶还是齐文宇,多少有点吃不惯,这棉籽油却恰恰相反,棉籽油跟猪油放到一起做菜,味道非常好,用这个来炸东西吃,更是清香酥脆。
当天中午,齐文宇就吃到了裹了咸鸭蛋蛋黄和少许面粉炸的虾尾,这虾虽然带着壳,不过在炸过以后,却能连壳一起吃,又香又脆。
这家酒楼的厨子,似乎非常擅长做各种油炸的食物,这样的东西骆寻瑶吃过几次就觉得腻了,不过齐文宇却一向喜欢重油的食物,每天都吃,还一点也不腻烦,甚至特地打听了一下厨子的情况。
按照齐文宇一开始的打算,离开闽州之后就要去南疆了,然后再赶在年前回京城。
因为如今在闽州有不少事情要做,南疆附近有山林,又行走不便,因此齐文宇就打算在闽州过了中秋以后再南下去南疆,这样也能让丹彩慢慢适应一下南方的气候,虽然丹彩其实比很多大人适应的更好。
询问棉花的种植方法、向去过海外的商人询问海外的情况、查看闽州的风土人情……半个月的时间几乎眨眼就过,而这个时候,他们跟齐文浩借的第二批的船队也到了。
扬州并不靠海,当时齐文宇也不曾去看那些海船,这次却不同,他近来时常去海边,倒是正好接到了这几艘海船,同时见到了一个在意料之外的人——齐文浩。
“四弟,好久不见!”齐文浩笑着从高大的海船上走下来,然后一巴掌就拍在了齐文宇的肩膀上:“你不是说要去南疆吗?怎么就窝在这地方不走了?”
“大哥是来找我的?”齐文宇有些欣喜地开口。
“不来找你还能来找谁?总不会去找孙贯要美女吧?”齐文浩看到齐文宇脸上的笑容,同样笑道。
所以,当初他大哥来这里的时候,孙贯是送了美女了?他大哥真有这么厉害都受得了?齐文宇将这个念头甩出了脑袋:“大哥,你能来真好,我本来也想早点去找你的,不过这边事情很多,而且丹彩又还小……秦继祖说,等天冷一点再去南疆比较合适,也没太多蚊虫。”
齐文浩微微挑了挑眉头,又拍了一下齐文宇的肩膀:“我差点就忘了这件事了,你带着家眷孩子,确实应该小心一些,你大嫂不久前就病了好几个月。”
“大嫂没事吧?”齐文宇立刻就问道。
“她没事,你放心就好了,你大嫂现在已经完全恢复了!”齐文浩笑起来:“走吧,带我去你那里去,我们兄弟两个好好叙叙旧,然后再谈谈做生意的事情,你大哥我现在最爱的就是钱了,一直盼着能躺到金山上去睡!”
他的最后一句话,也算是在表明志向了、
大半年没回京城,周围的一切都是自己陌生的,齐文浩虽然慢慢适应了南疆的一切,但午夜梦回,他却还是常常会梦见京城的一切。
他的亲人,还有他的下属,如今都怎么样了?之前的时候,齐文浩刻意不去想这些,但是得到齐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