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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

(明星志愿同人)茧 作者:若依_(晋江2013-08-23完结)-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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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都是万人拥戴,而我能有现在的生活,已经算是走运了。”
  
  “方若绮,”他对她不以为意的口吻甚为不满,语气不禁又凛下几分,“我们就不能诚心诚意地好好谈一谈吗?”
  
  “我真的不觉得还有再谈下去的必要。你问我为什么自说自话地辞去你的助理,我向你道歉;你邀请我去美国,我也不能接受,一切不是已经很清楚了吗?”
  
  “那么,你和莫筱筠的事,是否也可以让我了解清楚?”
  
  静夜无声,万籁俱寂,狭小的车厢里,那个唱遍沧桑情歌的温润嗓音化作冰冷而残酷的回声,幽幽缭绕。仿佛洞悉一切的琥珀色眼眸近在咫尺,逼得她无路可退。她早该想到,他永远走在她的意料之外,从无例外。
  
  她的声音不住地颤抖:“为什么……你为什么会知道?”
  
  他还是面无表情,自顾自地说着话,冷静而坚定得令她不胜惶恐:“三年前,你的好朋友莫筱筠因为王瑞恩导演的一句鼓励,决心进入演艺圈。之后的一年,她一边参加艺能中心的训练,一边四处寻找工作机会,可惜她的运气不怎么好,只能接到一些平面广告的拍摄,或者在电视广告里跑个龙套,直到一年之后,她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可以在一部电视剧里出演女二号……”
  
  “别说了!”
  
  “但是命运就是这么可笑,在她终于熬出头的时候,却在一场车祸中丧命……”
  
  “够了!不要再说了!”
  
  “这场车祸发生在PSTV附近的一条僻静的巷子里,没有目击者,附近也没有安装摄像头,肇事司机清理了现场后逃逸。奇怪的是,明明一切都做得天衣无缝,但是第二天,却有一个小混混,态度诚恳地去投案自首。而警方和媒体也都刻意低调地处理了这起车祸,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关注就匆匆结案。种种迹象都表明了一个最大的可能,她的死可能牵涉到了黑帮组织……”
  
  “够了!真的够了!求求你,不要再说了……”方若绮痛苦地喝止他,她捂住耳朵,不停地摇头,眼里的光彩破碎不堪。
  
  他终于停下来,不再相逼。
  
  沉痛的往昔像一卷布满岁月斑驳的胶片,在她的脑海中不断播放。尘封的记忆裹挟着巨大的痛楚席卷而来,将未曾痊愈的伤口生生撕裂,痛得锥心刺骨。她深陷在痛苦之中,未看到他深邃的眼睛里泛起波澜,似自责,似悲伤,似心疼。
  
  “你怎么会知道这些?”
  
  他的语气缓和许多:“在威尼斯,离开前的那晚,你喝醉了,把我当成王瑞恩。”
  
  她恍然的同时,讶异他竟能将这秘密藏得如此深。
  
  方若绮对于那天晚上的记忆是模糊的,只记得自己说了许多,却又似乎并没有那么多:“这些都是我告诉你的?”
  
  “没有。你只是说王瑞恩的一句话让莫筱筠进了演艺圈,并且因此而送命。在此之前,我对‘莫筱筠’这个名字没有任何印象,所以去打听了过去几年演艺圈里是否有这个人,发现她是三年前的新人,几乎没什么作品,而她的名字最后一次出现在演艺圈,是在两年前PSTV那部《美丽的错误》的第一份演职名单里,之后,她就销声匿迹。而在同一时间的社会新闻里,只有寥寥几家媒体轻描淡写地报道了与她有关的这起车祸。拼拼凑凑,大概也就八*九不离十了。”
  
  他的缜密让方若绮暗自惊叹,却还是倔强:“既然你都知道了,又何必再来问我,如果你只是想求证,那么现在,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你知不知道,涉及到黑社会的事,根本就不在你的能力范围之内?即使是我,这么多年里,也尽量与他们保持距离。”
  
  “如果你担心我会连累你,那么就更应该离我远一点。”
  
  “你知道不是的!”黎华低吼道,“在我知道这些事之后,一直都在试图保护你。”
  
  她将他的行程交换给古芊菁,他生气,却未赶她走,是为保护她;她说假如公司调她去做专职创作人她会服从安排,他不情愿,是怕她离开他会有危险;他问她是否想要出国定居,是在试探她,想将她带离是非之地。
  
  是的,一直以来,他都在无声地护她周全,直到这一刻,方若绮才恍然。
  
  她怔怔地望着他,这个如飘渺的梦想般遥不可及的男人,这个耀眼如星辰的男人,这个无声地给予她包容和保护的男人,她该如何抗拒,如何守住最后的坚强。
  
  他的周到,他的挽留,他的关切,是她隐秘的幸福,亦是她绝不回头的理由。离开他,因为害怕自己沦陷太深忘却前路,更因为,不愿连累他沾染任何凡俗污秽。
  
  她凄然地笑,干涸的嗓子像被利刃划开,说出来的话带着血流如注的绝望:“谢谢你,但是以后不必了。”
  
  “听我说,”他压低的嗓音有摄人心魄的力量,“即使不愿意离开这里,至少,离开高明权。”
  
  她沉默,无言以对。她早就知道她和高明权的事对黎华来说不是秘密,那次她发高烧,醒来的时候在身边的是高明权而不是黎华,一切不言而喻。
  
  “在演艺圈里,高明权的黑道背景一直是所有人讳莫如深的话题,你认定莫筱筠的死与他有关,所以千方百计地接近他。”
  
  “就算你知道很多,也不代表你所有的揣测都是正确的。”
  
  “你用我的行程做条件,要古芊菁帮你调查这件事,我揭穿你,并且留你在身边,是想给你时间想明白不要再一意孤行,或者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向我坦白。可是,你居然情愿出卖自己的爱情,不爱他,却和他在一起……”
  
  “你怎么知道我不爱他……我……”
  
  他不说话,目光灼灼地注视她,她艰难地嚅动嘴唇,却还是什么也说不出来,空气有一瞬间是凝固的。
  
  “如果你爱他,为什么要吻我。”
  
  声音清晰而坚定,充满了整个车厢,令她无处躲藏。
  
  “想否认吗?”他又问。也许是错觉,她看到他的眼睛里,涌动着深切的温柔。
  
  “不。”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在黎华面前,即使倔强地否认,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他同样叹气,却是不同的心境:“演艺圈本来就是个大染缸,没错,高明权出身黑道是人尽皆知的,但是这十年里,他跟黑道上的事却毫无瓜葛。反而有许多表面上正派的人,私下里却在为黑帮做事。你未必能在高明权身上找到什么,这样下去,只会给自己带来危险。”
  
  “如果他真的是清白的,那么我又何来危险。而且,我确信,我想知道的答案与他有关。”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肯定,但是你这样铤而走险地利用他的感情调查他背后的社团,一旦被发现,得罪的就不是他一个人。”
  
  如此简单的道理,方若绮当然懂。然而,有些事唯她一人所知,那就必须独自承受。
  “不管结果如何,那都是我一个人的事,不需要他人操心。”
  
  “不可能,我既然知道了这些事,就不可能让你继续这样下去。”
  
  “呵,”她突兀地冷笑一声,“你是我的什么人,有什么权利来干涉我的私事?”
  
  黎华迟疑了一下,低低地道:“我有责任……”
  
  “责任?”她打断他,兴许是不想听那些近乎怜悯的话语,“如果你说的是艺人和助理,那么我们已经不是。如果……你说的是那个吻,那么更加不必,因为我们之间,没有爱情。”
  
  他被她说得哑口无言。
  
  他是知道她的心意的,因为她看他的眼神,像极了许许多多爱慕他的女子的眼神。可是他还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细想他们之间任何的可能性,或许是因为,身份和地位的悬殊,一开始就横亘在他们之间。
  
  他在演艺圈停留了十年。十年,也许只在弹指之间,却足够让一个人学会豁达,对爱情淡然处之,对人对事宠辱不惊。他当然也会怦然心动,譬如对徐心宁,他去争取去期待,结果却是更大的失望。于是,在方若绮吻他的那一刻,他没有睁开眼睛,以为这样沉默,就能将一切淡而化之。
  
  他不曾想到,那个吻竟是她的告别。
  
  他突然不习惯没有她在身边的日子,在他饿的时候,没有人适时为他递上楼下转角那家咖啡店买来的三明治,还带着未冷的余温;在他将同一句歌词唱了一遍又一遍近乎抓狂的时候,透过录音室的大片玻璃,看不到那张年轻而明媚的笑脸;疲倦地在车里睡着的时候,鼻尖没有了那淡淡萦绕的香气。习惯真是可怕,他只想回到过去的那段日子,一样的忙碌而疲惫,却有说不出的安心和稳妥。
  
  他想的只是这样而已。
  
  很久没有人说话。月光很淡,在他们的脸上洒下微凉的影。
  
  “那么,再见吧。”她说得极轻极轻。
  
  “方若绮。”他叫她,却再也说不出什么。
  
  她仰起脸,对着他笑。恍惚间,仿佛时光回溯,映在他眼睛里的笑颜,一如初见时那么天真而美好,只是那双澄净的眼眸,朦朦胧胧,弥漫着哀伤的雾气。
  
  “莫筱筠很爱高明权,而现在,他非常爱我。”
  
  他看到她光洁的面颊一片晶莹,像是落满了泪水,情不自禁地伸手,抚到的却是一手干涸。原来,那只是月光。
  
  她下车,用力关上车门。
  
  他摇下车窗,与她静静相望。
  
  他们之间的距离那么短,短到触手可及。
  
  可是天涯,天涯却已那般长。
  




☆、最后约期

  冬天离开得无声无息,温暖的春天悄然而至。
  
  光阴瞬息,两个月的时间,一眨眼便过去了。日子出奇地平静,彷如暴风雨前最后的宁静。
  
  或许方若绮在音乐创作上的确是有天赋的,两个月里写出的歌,首首都让周映彤赞不绝口,当初的任性,也变得微不足道。
  
  因为工作的缘故,和高明权相处的时间,也较从前多了许多。有时一起工作,会为每一个进步而欣喜,也会为琐碎的细节而争执。偶尔眼神交会,甜蜜和温柔悸动在心。
  
  工作不算太忙的时候,高明权会去她那里吃饭,她下厨,做他喜欢吃的清蒸鱼和蔬菜汤,再看他津津有味地吃完。他在她家里留宿,渐渐地,家里开始有他专属的东西,拖鞋,牙刷,剃须刀。
  
  他们在黑暗里做*爱,激烈地索取对方的身体,然后相拥而眠。她很少主动,但从不拒绝。他对此并无怨言,只是有两次深夜醒来,身边空空荡荡,她静静地站在窗前,月光的阴影里,他隐约看到她哀伤的侧脸。他唤她,她便别过头朝他笑,好像那哀伤不过是月光的幻影罢了。
  
  她去过他家一次,是她提出的。说的时候心里没底,他却答应得爽快,第二天就带了她回去。
  
  他家离公司开车也就二十分钟,在一栋高楼的二十一层,对一个经济宽裕的明星来说,实在低调得可以。在电梯里遇到楼上楼下的邻居,见了面不过点头一笑,好像对这位住在身边的大明星习以为常。
  
  他的家是一套宽敞的两居室,收拾得并不算井井有条,却随意而舒适,沙发上随意摆放的靠垫,CD架上林林总总的影碟,还有床头柜上插着书签的书本,无不充满了生活气息。
  
  方若绮里里外外看了一遍,这样的居所,除了显然不低的格调以及怎么都算不上的凌乱,和印象里的单身男人住所没什么两样。
  
  他给她煮咖啡的时间里,她与他闲聊,很随意地问是否一直自己住,工作那么忙,有家人料理生活的话会轻松不少。
  
  他半真半假地说,她愿意的话,可以来做女主人。
  
  她赧然,佯作兴趣索然。
  
  他便收起玩笑,认认真真地说,家里的情况她不是不知道,这么多年他都是一个人在外住,早已习惯。
  
  她淡淡,没有再说什么。
  
  他又问她,有没有考虑过接父母来身边住。
  
  她说将来的事将来再说,现在只想努力工作。
  
  他们刚刚在一起的时候,他问起她的家庭。她草草地说,父母早年搬去了其他城市居住,只有自己一人留在这里。他见她答得意兴阑珊,就很少再提及。
  
  高明权的家,她也只去过这么一回,后来就没有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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