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我本闲凉(妾本闲凉) >

第43节

我本闲凉(妾本闲凉)-第43节

小说: 我本闲凉(妾本闲凉)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们觉着,我是冒着丢命的危险,跟染了瘟疫的病人们在一起,这才研究出了方子,救了这许多人。”
  “可我张远志哪,知道自己担不起这个名儿。”
  “旁人记着我,我心里记着的却是您。”
  “便是当年在德安府,咱俩没碰过面儿。可你听过我,我也听过你。若没您运药材,早他娘染病死一地了!”
  “我本事再大,不过救三五个,三五十个,可您能救三五万,甚至三五十万。”
  鬼手张两只眼,已经成了醉眼。
  他只把自己那酒杯一端,拿起来就向顾觉非一举:“这天底下,能叫我张某人佩服的,薛大将军,保家卫国,算一个;你顾觉非,经世济民,算一个。来,我敬您一杯——干!”
  顾觉非听他说了一大茬儿,好像还挺真心实意,便举了杯,真想跟他干来着。可谁想到,酝酿了这大半天,嘴里竟活生生没吐出象牙来!
  他看他一眼,伸出去一半的手便僵住了。
  偏生鬼手张这会儿是个没眼色的。
  见他举出来一半,他竟然自己捧着酒杯,凑了上去,硬生生地给碰了一下,“叮”地一声轻响。
  “喝!”
  然后他一仰脖子,自己给喝了个干净。
  顾觉非坐他对面,一手搁在自己膝盖上,一手端着酒杯,半天都没动作。
  过了许久,他才摇头笑起来。
  喝吧,喝吧。
  能跟“大英雄”薛况并驾齐驱呢,人家这可是夸到天上去了!
  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顾觉非唇边挂着几分奇怪的笑意,到底还是喝了这一杯酒:“反正说到头来,你鬼手张,便是不承认自己想算计我,看我出丑就是了。”
  “咱俩一起救灾的交情,怎么能说是算计呢?”鬼手张眼睛一瞪,大义凛然,“要不是看在你面子上,那药方我都懒得给的!凭他顾承谦,我呸!”
  到底还是没忍住。
  鬼手张对自己翻了个白眼,这嘴贱的!
  当年太师府求药那些事,顾觉非一清二楚,鬼手张愣说是“摊丁入亩”坏了他家两口人命,不肯去治。
  这理由听着,很扯淡。
  但看鬼手张这真心实意厌恶着的样子,又不像是作假。
  那都是老糊涂自己的恩怨,换了以前,顾觉非说不准还要为此谋划几番,必要整治得鬼手张灰头土脸不可。
  可如今么……
  与他又何干呢?
  顾觉非把酒壶翻出来,也不说话,只给倒酒。
  鬼手张一喝多了,话就开始多起来,而他自己,却是越喝话越少,好似所有即将出口的话,全都被喝进了肚子里。
  一老一小,就这么坐在两头。
  一个嘴里喋喋不休地说着,一个支着耳朵听,却几乎不插一句话。
  这一顿酒,从丑时初开始喝。
  等到鬼手张迷瞪着眼,晃了晃酒壶,再也从里面倒不出一滴酒的时候,已经是丑时末,眼见着再没一两个时辰就要天亮。
  “大公子,酒喝完了。大公子?”
  鬼手张这时候才记起顾觉非来,朝对面看去,没想到竟一个人也没有,一时吓得酒都醒了一半。
  “人呢?”
  仔细一揉眼睛,鬼手张赶紧找了找。
  这一下,才算是松了口气: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顾觉非已经靠在炕头那引枕上睡了过去。
  “嗐,这吓得我,还以为见鬼了呢!”
  鬼手张扶了一把炕桌,摇摇晃晃站了起来,走过去推了推顾觉非。
  顾觉非眼睛闭着。
  约莫是人睡着了,所以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看上去竟然透着一点奇异的冰冷意味儿。
  嘴唇紧抿,又让人觉得并不是白日里那个谁都能生出亲近之心的顾觉非。
  不过这会儿鬼手张也没去想那么多。
  他推了推,见顾觉非没动,就知道这应该是喝多了:“嘿,打你一来我就知道,你是杏芳斋里喝过再来的。还敢跟我喝?醉不死你!”
  这么嘀咕完了一句,鬼手张便也不管他了,自己便向着那挂着厚帘子的门处去。
  正赶巧,汤氏知道他们喝酒,夜里睡得总是不放心,便过来瞧瞧。
  眼见张远志一个人出来了,脚底下跟驾着筋斗云似的,却没见顾觉非,她奇怪道:“顾大公子呢?走了?”
  “走什么走?”张远志还算清醒,一指里屋,“早喝倒了,看这架势估计也回不去了,你给他抱床被子。那炕上虽暖和,身上不盖,怕也着凉。明儿一早醒了,我还得给他开药,那才是浪费了。”
  汤氏掀了帘子,向里看了一眼。
  人果然是倚靠着就睡着了,只是人侧向里面,估摸是真醉了。
  “唉,昨儿还是顾太师寿宴,怎么夜里反倒出来?该不会是你那药方给出去,真让人家受了委屈吧?”
  “呸!”
  鬼手张走到外间桌上,给自己倒了一盏冷茶,刚喝一半,听见这句就炸了。
  “平日里你冤枉我也就够了,帮着将军府那个冷心肠的妇人怼我也就算了,这这这这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的事,怎么还能我背锅了?”
  汤氏看着他。
  鬼手张来了气:“他爹那是报应!挑人脚筋的时候,怎么没见他手软呢?风湿老寒腿又算个屁!他要瘸了废了,我欢天喜地弄把轮椅给他去!都说了,孝这种事,论心不论迹,父子俩哪里真有计较这种事的?”
  话一说完,鬼手张觉得自己可有道理了,一时露出几分得意的面色,抬眼就要再跟自己老妻理论两句。
  谁想到,一抬眼——
  汤氏就这么直勾勾看着他:你再胡咧咧,再胡咧咧我抽死你!
  鬼手张顿时一颤,一缩脖子,声音立刻就小了下来:“反、反正我的意思就是吧……我这事儿做得的确不厚道,也的确想坑他来着。可本质上也就是让他心里不舒坦一下罢了,也没什么实质性的损害……哎,你干什么去呀?”
  话说到一半,汤氏白了他一眼,已经走了。
  听得他问,她也没回。
  过了一会儿,便抱了一床被子来,走进了里屋,再出来的时候,手臂上已经挽了件外袍。
  鬼手张一看,顿时乐了起来:“虽说这天底下,我就服他跟大将军两个。不过他混得,可比大将军惨多了。”
  这衣襟上有些脏污。
  打顾觉非进来的时候,他们就看见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在杏芳斋喝酒的时候弄的。反正是挺狼狈。
  汤氏见他这般幸灾乐祸,也是早就习惯了,只拿着那件衣服,也把他一拽。
  “这位大公子,当初好歹做了那样多的事。在你这里歇一夜,总不好叫人家穿着这一身再回。我一会儿给洗了,挂起来烤烤。你赶紧回去睡会儿,明一早还要起来给人看诊呢。”
  “嘿嘿,我媳妇儿,就是这么贤惠。”鬼手张为老不尊,凑上去就亲了一口。
  汤氏立时就给了他一脚:“老不羞的!”
  只是踹完了,又忍不住笑起来。
  老夫老妻了,一腻歪起来也要命。
  当下,叽叽咕咕说着话,便从堂内出去,没一会儿就没了声音。
  里屋里,顿时一片安静。
  空气里飘荡着一股清苦的药味儿,混合着白云潭般若酒的醇香,有一种似醒非醒、似醺非醺的味道。
  炕桌已经被收了起来。
  顾觉非身上盖了一床锦被,朝内躺着,也不知到底是醒着还是睡着,忽然便笑了一声。
  他翻了个身,也没睁眼,听着外面打更的声音,便睡了过去。
  夜已经不长。
  但养养神,还是足够的。
  长街上,一片的寂静。
  只有打更的更夫,打着呵欠,走在道上。
  将军府里,东院的灯已经亮起来有许久了。
  陆锦惜进屋之后,便将青雀唤醒,让她趁夜安排了几个丫鬟小厮,先去薛廷之那边伺候。
  至于回头到底派谁去,怎么去,那得今夜过了再说。
  约莫过了有半个时辰,青雀就回来了。
  “临安那孩子的确烧了,还有些说胡话。方才一贴药已先煎了,让他喝下,看着倒是好了一些。唉,看着怪可怜的……”
  陆锦惜没睡,就坐在书案后面。
  陆氏本出身书香世家,自己也是有书房的,且藏书不好,桌上也是文房四宝具备。方才陆锦惜折回来的那一支海棠,就被她斜斜插在临窗的梅瓶上。
  昏黄的灯光照着,透出一股艳色。
  听了青雀的话,陆锦惜沉默了片刻。
  她手指随意地从面前的账册上翻过,思索了一会儿:“既然是真病了,这几日便叫临安歇着吧。没记错的话,他也才十四五的年纪,还一团孩子气呢,哪里能伺候大公子?”
  “您的意思是……”
  青雀一时又有些惊疑起来:前阵子给大公子的屋里添置了东西,方才回来,又叫人去那边伺候,如今这还是要给大公子身边添人了?
  “大公子今年该有十六,差不多也快十七了吧?”
  陆锦惜一手支着自己的太阳穴,声音平缓。
  “哥儿们到了这年纪,身边总不能只有个书童伺候着。你回头挑俩模样好的来,拟了名单让我过目。回头,房里得有个大丫鬟理事,外头也得有四个伺候的。另给配两个小厮帮忙跑腿儿,临安照旧跟着他也就是了。”
  模样好的……
  这不就是预备通房吗?
  大门大户里这些事情,青雀可算是门儿清。
  不过算算薛廷之的年纪,的确是该有了。
  所以青雀也没发表意见,自打夫人病醒,就没做过什么糊涂事,眼下这么安排也是应该。
  “这事儿奴婢记下了,明日一早就去安排。这天儿还有些时辰才亮呢,您要不先睡下?”
  “我昨夜睡得早,倒不妨事。”
  陆锦惜笑起来,摆了摆手,只道,“你去给我端盏热茶上来,备盘点心。我这会儿也不困,干脆看看账目。倒是你,忙活完了就去睡着吧,大半夜被我叫起来,好一番折腾,明日可还有更忙的时候呢。”
  青雀有些担心,可一看陆锦惜,精神的确是不错,也不好劝什么。
  她依言去准备了茶水和点心捧上来,又给暖了个手炉给她兜着,这才出去歇下。
  陆锦惜就留在书房里,静坐了一会儿。
  她没动茶,也没吃点心,目光只停留在眼前的账本上——这不是府里的账本,而是陆氏的私账。
  账上都是当年跟着陆氏过来的嫁妆。
  说实话,光看单子,异常丰厚。
  可陆氏出身诗书世家,对经营这些东西,没什么经验,加之下面人欺瞒得厉害,十一年下来,竟然已经败了十之七八。
  只是因为底子太厚,即便只留下了二三,看上去也堪比寻常富户。
  陆锦惜不是陆氏。
  她文化程度虽然极高,对诗词书画也略通一二,可并不钟爱。相反,看账查账料理人,她是一把好手。
  如今这一本烂账,就摊在她面前。
  一眼看去,到处都是手脚。
  陆锦惜忍不住就嗤笑了一声:“做得也真是够烂的。只可惜,几年来的账目,要追究必定又耗费心神……”
  不必说,这都是“坏账”了。
  要追究都没地儿。
  所幸她也不是纠结这些细枝末节之人,今日翻账本,也不是为了查旧账这么简单。
  她只是琢磨起来,她该给自己找点事做了。
  摆在眼下的事情,统共有三件。
  其一,薛廷之屋里的事。
  安排丫鬟,小厮,屋里再给添置点别的东西,还有回头叫潘全儿去请鬼手张,给看看那跛足,探探他虚实。
  其二,印六儿的事情。
  该是这个混混,想要进步军营隼字营,只是找不着机会,要求她帮忙。这个要等明日青雀探的消息来了,才能做计议。
  其三,琅姐儿的事。
  别的孩子都好好的,也就琅姐儿让她暗自记挂。回头得抽空了去找卫仙说话,再说琅姐儿。
  三件事,每件都是近期的。
  乍一看棘手,细细一想,其实也很无聊,哪一件办不好了也不会死人,照旧没什么意思。
  捧着手炉,陆锦惜就这么盯着账本,露出个乏味的神情来。
  她干脆拉了一页纸,做了个计划——
  就当是她先“借”陆氏一笔钱,当原始资本,划拉划拉回头怎么做,到时候她的嫁妆她也不动,赚得钱添两分利进去,也当她这个便宜娘给孩子们留的家底了。
  不同于陆氏工整秀雅的簪花小楷,她的毛笔字,是一片介于行书与草书之间的“行草”。
  比行书容易划拉,比草书容易辨认。
  写起来,自有一股行云流水之感,因为没有半分停顿,又显得思维敏捷清晰,干脆果断。
  陆锦惜早想过字迹不同的问题了。
  她前段时间已模仿过陆氏的笔迹,但最好的伪装办法,当然不是继续写簪花小楷,而是假称自己学了一种新字体,破绽便会小很多
  所以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