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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剑舞者-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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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黛扫了我一眼:“阿里克说,有的奴隶贩子专门卖北方人。” 

  “的确,这样来钱的确更快。”我说。 

   黛又别过身去,面向阿里克。她语速快得惊人。我怀疑,就算我会说北方话,这时候也听不懂半个字。 

我没一会就无聊起来。 

“黛,”我听了半晌,终于开口了,“黛?我要去把马卖了。”我又等了一会,但她完全没有答腔的意思。我忍无可忍,响亮地大咳一声。“黛?” 

  她吓了一跳,这才看了我一眼。“什么?” 

  “我要去把马卖了。” 

  她只点了点头,就马上把脑袋转回阿里克那边。 

  我故意大声拖开椅子,站起身来,瞪了他们俩一会,才向酒馆门外走去。要是这大快头从来没见过南方的太阳该多妙! 

  我出了门,牵过马,沿铺着小石子的街道一路骑去。时近黄昏,我已经开始饿了。不过,阿里克那北方佬真是让我大倒胃口。 

  黛怎么对他兴趣这么大?我才是要送她去竺拉的人吧?她怎么一副拿他当万事通的样子? 

  她这么快就跟人家热络起来,好像我是团空气似的。那家伙的蓝眼睛可骗不了我,我早就把他的心思看得一清二楚。男人看到黛时都这样。 

  但是,我对此完全无可奈何。她是个自由的北方女人,——自由这个词在北方似乎意义重大。这么看来,现在我的处境可不大妙。在自由惯了的人看来,女人自然有权力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我在行人中横冲直撞,暗自咒骂着。就这么转回酒店警告那北方佬就此消失是不可能的。毕竟,黛完全有理由找他打听弟弟的事。——这件事为他们两人提供了绝好的借口。阿里克可能知道一些消息(虽然在我看来这种可能性极小),而且他还是黛的老乡。光是这两条就足以抹消我的优势,让她完全转向那家伙一边。他那把大剑又精彩地把他打扮成了个英勇的战士。——有可能他还是个剑舞者哩。 

  如果是这样,黛就更有理由雇他来替我了。 

  我找到马贩子的时候,心里又气又急又窝火。我心急火燎地卖完马,来不及买新马就揣着钱转了回去,——新马嘛,明天早上再买也来得及,现在我的当务之急是要把黛从那北方佬的魔爪里救出来。 

  回到酒馆时,黛已经不见了。我们那张桌上坐了四个南方人。黛和那家伙一起消失了。 

  我心下一阵反胃,越发怒火中烧起来。 

  我走到刚才那个女招待身边。“她去哪儿了?” 

  那黑发黑眼的女孩似乎很喜欢和我开玩笑。换作其他时候,我很可能会和她一唱一合,但现在我可没那个心思。 

  “找她干什么?”她魅人地一笑,“您有我就够啦。” 

  “我不找你,”我粗鲁地说,“我要找的是她。” 

  那姑娘的笑容消失了。她一扭头,把黝黑的卷发甩到胸前。“那我猜您准是被她甩啦。刚才她和那北方人一起走了。亲爱的,您是个南方人,找北方女人干什么呀?” 

  “他们往哪个方向走了?” 

  她噘起嘴,冲西边点了点头。“那边。不过……我觉得她可不想让你追过去。她跟那人走时看起来高兴极啦。” 

  我毫无诚意地道了谢,从萨波给的口袋里掏出个铜板递给她,扭头就走。 

  我穿过拥挤的街道,每走几步就停下来,向摊主打听他们是否见过一个高个北方姑娘和一个南方打扮的北方男子。所有人都冲我一个劲点头(只要看上黛一眼,他们这辈子都忘不掉她)。当然,每个摊主都言辞闪烁了一会,直到更多铜板从萨波的袋子中滚到他们手心里,他们才一口咬定自己见过她。照这种速度找下去我很快会把他们跟丢。不过,鲁萨里就像个乱糟糟的养兔场,如果我舍不得花钱,一准得碰上几个星期钉子才能摸出个门道来。 

  找了一会,我越发饥饿起来,这对改善我的脾气有害无益。疲惫感也找上门来,我一点儿也不吃惊。回头算上一帐时我才发现,托黛的福,过去两个月我的生活可谓多姿多彩:被沙虎抓,被沙暴吹,被汗吉人“热情款待”后,又被扔在庞加里等死。这还不算那段在萨卡特的日子(说起这段经历,爱拉曼自然也功不可没)。所有这些都历历在目,仿佛发生在昨天,——这长而又长的“一天”可把我累得不轻。 

  太阳下去了,周围越发黑暗,所有街巷都笼罩在深琥珀色和茶褐色里。我越来越累,心里知道现在发生什么事都不稀奇。像多数沙漠城市一样,鲁萨里脾气多变,兼容并包,许多亡命之徒也在此落脚。一想到黛现在还是孤身一人,我就又急又怒。 

  当然了,她还有阿里克,严格说来算不得“孤身一人”。他看起来倒也是块当保镖的料,不过,如果我的判断没错,这家伙自己就是个奴隶贩子。黛像个熟透的苹果似的落进他手心里,对他来说一定诱惑力不小。现在,她很可能已经被五花大绑,关在臭气熏天的小屋里,等着被卖给某个有钱的坦吉尔了。 

  当然,那北方佬也有可能自己留着她。(在我看来,这种可能性更让人窝火。) 

  想到这里,我不禁牙关紧咬。我简直能想像出那种情景:两颗金发脑袋凑在一块儿,两人苍白的四肢和柔软的身体软绵绵地贴在一起。 

  (黛一路对我提防有加,这时却轻易对他解除了武装,而这一切都只因为他是北方人,比南方人更有资格亲近她。) 

  我仿佛看见那北方佬一边听黛说我们的经历一边大笑,打趣着那个自称沙虎的南方呆木瓜,——他连真名都没有!不过是个没人要的傻小子罢了。他是个奴隶。从小到大,别人从没把他当人看过。 

  圆盘似的月亮升上半空,多数商店都打佯了,店主们纷纷竖起门板,插上门闩。这时候要是见到个貌似北方佬阿里克的家伙,我准能扑上去咬死他。 

  因此,一个金灿灿的甜瓜从摊边的马车上滚到路中间时,我毫不犹豫地赏了它一剑。 

  我站在那儿,眼看砍成两半的甜瓜划着优美的弧线在地上滚动,只觉得自己又愚蠢,又混帐。“绝击”的剑身上,瓜水瓜瓤稀里哗啦地往下淌。 

  我做贼心虚地四下里偷瞄了几眼。卫海在上,幸亏周围没人注意我的英雄事迹(可能他们即使看见也不敢多话)。摊主不在附近。我抄起比较干净的半个甜瓜,擦掉汁水,带着它继续上路。 

  我饿了。谁叫它是个美味的甜瓜? 

  走进一条小巷时,一群强盗像老鼠似的从阴影里钻出来,在我周围围成一圈。他们有六个人,——这么一大群贼出手一定很勤,否则赚来那点小钱还不够几个人分的。我本能地拿起架势站好,耐心等他们先动。 

  不出所料,这些家伙果然一窝蜂地围了上来。我将瓜皮扣在一个贼脸上,又抽出“绝击”去招呼其他人。他们完全没料到我会先帮面前那家伙洗脸,难免吃了一惊。随后,这些人更加惊奇地看见第二个同伴的脑袋凌空飞起,第三个同伴被我一剑穿喉,第四个家伙拿武器的手片刻间不翼而飞。我转过身,准备对付剩下三个家伙。 

  脸上淌着瓜水的家伙吼了句什么,似乎是叫另外两人来把我放倒。但形势已经明显倒向我这边。大势已去。 

  三人手拿武器在我身边散开。但没有一个人敢抢先对我动手。 

  我挑衅地挥着剑。“来啊,老兄。‘绝击’还没吃饱哪。” 

  六只眼睛定定地看着我的剑。他们看清了我拿剑的架势,也看清了我脸上的微笑。 

  他们退缩了。“是剑舞者。”一个人低声说。 

  我笑得更欢了。这头衔有时候的确很好用。在南方,无论在强盗,剥攫吏,还是雇佣兵里,剑舞者都是高手中的高手。在本行内,剑舞也分为很多级,但我可记不清那么多花花名堂。简单说来,如果一个人是个剑舞者,那么普通人最好别去惹他,——他们惹不起这种人。 

  当然了,别的原因也不是没有。强盗们不打剑舞者的主意,一般出于以下三个理由:第一,剑舞者要么腰缠万贯,要么一文不名。既然面前这家伙可能比你更潦倒,何必冒着生命危险和他作对?第二,剑舞者也是靠手上功夫谋生的,一般人都不喜欢招惹自己的同行。 

  第三(这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剑舞者都很擅长找普通小贼的麻烦,因为他们就是靠这个吃饭的。 

  我笑了:“想和我在圈内过过招吗?” 

  他们很让我失望(说实话,我觉得他们实在太客气了)。三个强盗抢着表示自己还有其他要紧事,分别向我道了歉,马上急匆匆地消失在黑暗中。我向他们的背影道了晚安,然后转向最近的尸体,想把“绝击”擦干净—— 

  这时,我发现自己犯了个很严重的错误。 

  地上只有两具尸体。第三个人只丢了一只手,现在还在大口喘气。当然,鉴于我从他那儿砍走一只手,他现在心情很不好。 

  他已经悄悄用左手摸出刀来。我刚一转身,他就一刀捅进我右肩。刀刃划过血肉,摧筋破骨,直到刀子砍上皮剑带,撞碎在骨头上,那家伙才撤手停刀。 

  他离我太近了,“绝击”根本派不上用场。我用左手抓住自己的刀,盘起腿对着他裆下就是一腿。还得感谢黛教会我这招。肩膀那儿痛得发麻,我高兴地看见自己的刀准确地捅进他心窝里。那家伙趔趄着摔倒在地,终于一动不动了。 

  我蹒跚着挪到墙边,一边诅咒,一边慢慢缓着劲儿。“绝击”躺在地上,盖满鲜血。让一把好剑躺在这种肮脏的巷子里似乎不大妙,但我自己现在也有点小麻烦,暂时没工夫拣它。 

  我肩上那个窟窿还不足以致命,但伤口怕人地流着血,疼得一塌糊涂。我抄起斗篷裹在肩上,用左手按住伤口。感觉稍微好些后,我把刀和剑收回鞘里。弯腰时我两眼一黑,几乎昏倒在地,忙蹒跚几步,勉强稳住身子,尽快走出巷子。对强盗们来说,一个状态正好的剑舞者无疑是很可怕的,但是挨过一刀以后,他们就完全可以和他公平地交手了。 

  我知道,如果让别人轻易看出我是个身负重伤的倒霉蛋,麻烦一定很快会找上门来。于是,我一边走,一边自然地垂下双手,只觉得斗篷下汩汩而出的鲜血流了一身。看起来,我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先回酒馆包扎好伤口再出门找黛了。 

  黑眼睛姑娘还在那儿。看见我走进门去时,她漂亮的黑眼睛惊讶地睁圆了(好吧,我承认当时我是有点摇摇晃晃)。也许那时候我看起来是挺糟的。她把我扶进最近的椅子里,倒了杯阿奇维酒送到我嘴边。——要不是她帮忙,我一定刚拿起杯子就把酒洒在身上。我的右手完全没有感觉,左手也抖得像筛糠。 

  “我跟您说过,去找她不如留在这儿陪我。”她埋怨 

  “也许吧。”整间屋子在我眼前怪异地打着转。 

  “来,到我房间里去。”她把右手伸到我左臂下,将我扶了起来。 

  我无力地对她笑了笑:“今晚我可能没力气陪你啦,巴莎。”   

  她自负地回敬了我一个微笑。“亲爱的,你不知道吧?玛丽卡知道很多让男人打起精神的办法,即使你失了很多血也没问题。”她哼了一声,手上加了把劲,“来吧,亲爱的。我帮你起来。” 

  她扶着我走进一扇挂着珠帘的门。她的房间无比狭小,不过好歹还有张床(这是理所当然的)。很有可能那张床一直没怎么闲过。 

  我坐在床边,用已经模糊的眼睛盯着她,努力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更强硬些。“今晚我就睡在这里,但明天早晨我必须动身去竺拉。你知道,我不能睡得太晚,坦吉尔还在等我。” 

  玛丽卡双手搭在腰上,大笑起来。“如果你是在警告我别打你那袋钱的主意,倒不如少说两句,省点力气。我会照顾你,还会帮你照顾你的钱袋。我很清楚,没事不要找沙虎的麻烦。” 

  我虚弱地看着她。“我认识你吗?” 

  “我认识你。”她露齿一笑,“所有人都认识你,亲爱的。我们认识你的剑,还认识你脖子上那条项链。”她玩下腰,对我送了个秋波,一手温柔地搭上我的脸,抚摸着我的伤疤。“当然,还有这个……”她低声道,“这种东西可不是谁脸上都有的。” 

  我嘀咕了句什么,就向后一仰,昏倒在床上。空腹喝阿奇维酒果然容易上头(更别提刀伤和失血了)。如果玛丽卡想让沙虎陪她寻开心,那估计要等到明天了。 

  我昏迷前最后一刻,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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