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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节

如何死出铁骨美感[快穿]-第1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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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直接被超度进入黄泉……不管哪种局面都不是林夕想看到的。
  “其实还有一种办法。”小土豆攥着林夕的一根手指头,执拗地说道,“但是我要看看妈妈的魔痕。”
  作者有话要说:  埋个主线的伏笔埋得太长了(挺尸。jpg)
  小土豆不是什么好东西,不管是三观还是逻辑思维都属于那种应该被关起来那种。
  他最好的归属绝对是十八层地狱而不是人间。
  不过并没有什么卵用,恶鬼林夕会教他做人的。
  #你妈超级凶。jpg#
  #你爸也超级凶。jpg#


第一百二十二章 众生之巅
  恶鬼之森自从被林夕封印带走之后,就因为融合了两个世界不同的法则而形成了一个完全独立空间。恶鬼之森的死气和娑罗圣树的生气融合在一起,在整个空间内形成一套生态循环系统,自有其生死轮回。时间久了,森林的周边变成了雾气蒙蒙的一片,林夕也钻进去看过,什么都没有发现,只知道自己走着走着就又回到了原本的森林,实在古怪到了极点。后来因为实在摸索不出来什么蹊跷,林夕就将它抛在脑后了。
  恶鬼之森对于林夕来说只能说是一个熟悉的栖息地,她毕竟曾经在这里生活了三十多年。虽然那段记忆不怎么美好,但是林夕不可否认自己在这阴森诡异的山脉上学到了很多东西。也是在这个世界里,她的思想产生了一定的改变,终于愿意走出自己的圈子,看得见别人的挣扎与痛苦。
  人世间并非单纯的黑白对错——这个道理,林夕是在这个世界里领悟的。
  林夕一手牵着叶青,一手抱着小土豆,就这样凭空出现在了半山腰的一处山洞前。这山洞是林夕传承魑魅之身的终结之地,也是在这里得到了那一丝仙灵之力的传承,明白了属于魑魅的宿命。后来在阴山上渡化鬼魂的生活,虽然已经变成了不必呼吸也不必进食睡觉的鬼魅之身,林夕也下意识地将这个山洞当做自己的落脚点,偶尔回来闭目养神。她怕自己过久了鬼魂的生活,就忘了如何作为一个人类活着。
  “物是人非事事休啊。”林夕挥手打开山洞的限制,抱着小土豆就往里面走,“当初这里漫山遍野都是妖怪,一个两个长得丑还不说,整天就只会制造噪音嗷嗷大叫,当初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被吵得一个脑袋两个大,恨不得送他们全部上天。后来他们倒是的确全部都被我送上天了,森林却又安静得有些吓人,连些蚂蚁小兔子什么的都没有,我就不想回来了。这山洞里别的东西没有,一些有趣的神怪传说趣闻,还有一堆破烂玉简倒是不缺。”
  林夕说得兴高采烈,仿佛那三十多年风餐露宿腥风血雨的生活都是隔世重峦,虽然撕心裂肺,却再也经不起心底的波澜。
  叶青垂了垂眼,神情淡漠,一双漆黑如子夜般墨色浓重的眼眸却冷得吓人。
  山洞里没多少摆设,但是却有不少妖魔送来的贡品,林夕也不管自己是占山为王还是鸠占鹊巢,反正那些贡品都被她笑纳了。她统治这座山脉二十余年,也跟山大王没有两样了,因为住得久了,山洞里也被打理得极有人气,甩上一个除尘咒就能住人了。恶鬼之森算是林夕的地盘,所以熊孩子撒丫子往外跑的时候林夕也没阻拦他,而是牵着叶青的手坐到了石床边上。
  从那个孤儿院开始,林夕的每次穿越都跟随在叶青的身边,不知道是缘还是孽,但是她和他总归是不曾分别。
  唯独这形单影只的三十年,是没有叶青的三十年。
  “其实我是个不害怕孤独的人。”林夕拿起一块温润晶莹的玉简,试着导出里面的文字展示给叶青观看,“我呢,忙也能忙得很充实,安静也能享受安静,孤孑的时候会怀念曾经陪伴在自己身边的人,却也能自己跟自己玩得很好。以前也有人说我没心没肺,好了伤疤忘了疼,其实也不是……”
  “只是人啊,总是要朝前看,将痛苦和砥砺变成自己的铠甲,才能越走越远,越走越高。”
  叶青看着那一个个飘在空中的字符,都是晦涩难懂的文言文,实在说不上哪里有趣,但是林夕愣是靠着它们打发了将近人类半辈子的时光岁月。叶青神情微微有些恍惚,大概是因为他突破了界限,重新找回了自己的感情的缘故。那些陌生的、滚烫的、令人心口酸涩的情感像是逐渐湮没顶颈的水,让人窒息绝望却又无法反抗,他偏首看着身边的女子,不知道将心中澎湃的情愫称之为“心痛”还是“心动”才更为妥当。
  “林夕。”
  “怎么?”
  “停止时空旅行,以后我陪着你,不好吗?”
  叶青问的不是“好不好”而是“不好吗”,因为答案他或许已经心知肚明了,只是他或许自己也在寻找一个答案,等待一个结果。
  林夕抬手挥散了漂浮在空中的字符,她整个人一横,就躺在了石床上,靠着叶青的大腿,仰着头看着他微微垂眸时清俊却神情冰冷的容颜,林夕就忍不住闭了闭眼:“咳……你看你,长得帅,身材好……好吧这些都先放一边,你还爱干净,对外人冷淡,对我却很温柔体贴,妥妥的一派男神风范,换了哪家姑娘不喜欢你啊?能被你捧在手上宠着,一辈子无忧无虑地当个小公主,做梦都没有那么好的美事……”
  林夕笑了笑,唇角勾起的弧度柔和却有些空:“可是人不能对自己太好,如果不把自己逼到绝境,就永远不会知道自己能够做到什么地步。”
  古有破釜沉舟之项羽,济河焚舟之孟明视,人是一种懒惰的生物,如果不背水一战,永远都会想着得过且过。
  “你对我很好,而且是没底线的好,我有的时候都觉得我们拿错了剧本,温柔乡英雄冢,你怀里就能圈成我的坟。”林夕昏昏欲睡,她的壳子正直青壮年,风华正茂,里头却困了一个年岁不知几何的灵魂,“但是叶青啊,人之所以学会自己走路的唯一一个理由,就是他们清楚自己终有一日无人可靠。”
  而林夕,已经太久太久没有一个可以让她依靠的肩膀了。
  品尝过在死亡中挣扎的绝望,即便再次看见了自己的依靠,她也不敢靠上去了。
  因为再也不想有朝一日,再让自己掉入那样的境地了。
  林夕睡着了,她其实也有些累了,不是身体上的疲劳,而是一种源于内心深处力量的枯竭。如果说在缚灵地宫中,她看到了这辈子落入了尘埃的自己,第一次品尝到了命运弄人的绝望。那在那家充溢着无数冤魂厉鬼尖嚎恸哭的医院,她就意识到“我命由我不由天”是怎样的一场笑话。
  天道无情,整个世界都是一座缓缓转动着研磨着血肉的石磨,她林夕,也不过是掉进石磨里的沧海一粟。
  ——原来有些东西,不是她一头热血勇往直前,就能改变的。
  林夕沉沉睡去,叶青从随身的次位面中取出一张柔软的薄毯轻柔地盖在她的身上,他抬手轻轻覆盖在林夕的额头上,眼眸微深。
  “妈妈妈妈!”小土豆乐颠颠地从外头跑进来的时候,一道青色的光如同子弹一样射在了他的脚下。不过一岁孩童模样的娃娃脚步微微一顿,雪白娇嫩的脚丫踩在粗粝的土地上却没有被磨出半点印子。原本神情天真可爱的孩童看见山洞内的景象,神情立时一冷,稚嫩欢快的笑腔也转瞬冰寒,“妈妈睡着了?”
  叶青点点头没有说话,对于这个剖开林夕的肚子才诞生的孩子,他心中是不喜的,左右那个孩子也一样。小土豆眷恋生身之母,却对于这个既没有血缘关系又暴揍了他一顿的男人没什么好感,叶青唯一的特别之处就在于林夕喜欢,但是爱情这种东西在妖鬼的眼里比烟雾还要轻薄飘忽,不可信的。就算叶青是父亲,那又怎么样?身为死婴汇聚而成的鬼王,小土豆见过太多薄幸男儿,对父亲没有期待,只有掩藏得很深的厌恶之感。
  小土豆手里捏着一把泥巴,那颜色却黑得像是存放了千年的古墨。他随意将黑泥捏成了不同的模样,冷声道:“我们不要打扰妈妈睡觉,出去说吧?”
  叶青也有这个打算,他必须要搞清楚这个鬼婴的目的和想法,杜绝林夕身边的一切危险因素。他动作轻柔地托起林夕的脑袋,将人频繁在铺了柔软被褥的石床上,替她顺了顺鬓发,动作再自然不过地弯腰亲吻她的唇,这才在鬼婴冰冷的注视下转过身来,说道:“走吧。”
  鬼婴冷哼一声,小小的身子一转就直接朝外走去,他个子甚至还不到叶青的膝盖,气势却极为惊人,仿佛身负尸山血海。
  半山腰这个位置极为巧妙,从这里极目远眺,恰好可以将森林囊括入眼帘之中,包括森林中央那一棵鹤立鸡群的娑罗树。大概是因为不负“恶鬼之森”的名头,这一处怨气构造而成的森林整个色调都是阴沉的,叶子也是染了墨的绿色。雾气蒙蒙的边界,乌云压城的天空,唯独森林中央的娑罗树青冽如翠,枝如玛瑙,美得像是一场迷梦。整座森林都是阴森的,但是刮面而来的风却很干净,没有腥臭的妖风,只有泥土湿润的气息。
  “妈妈大概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修炼出领域了。”鬼婴蹲下肉乎乎的身子,伸出手捻了地上的一把泥,“不知道是哪位大能开辟了这片领域作为传承之地,引导妈妈走上了仙途。那个人实力大概比我强大很多很多,我连他的一缕气息都捕捉不到,他的身份恐怕不是我能根究的。”
  叶青没有说话,神色依旧冷淡,他清雅俊逸的眉眼被风拂过,像是一幅泼墨山水,意境秀致。
  看到叶青不为所动,鬼婴将沾着泥土的手指塞进嘴里,舔着泥腥气,直白地说道:“那种境界的大能会这么在意一个人类,绝对所图匪浅。我看不清妈妈的命魂命格,更看不清她潜力的极限。但是我知道她每一次破后而立,都会凤凰涅槃般越战越强,她迟早有一天会成为人上人的。”
  “如果妈妈站到了那个位置上。”鬼婴指了指天空,朝着叶青露出一个天真无辜的笑,“你就没有资格站在她身边啦。”
  叶青不为所动,他只是容色淡淡地望向远方,平静地道:“你们都希望她能站在那个位置上吗?”
  “不好吗?”鬼婴歪了歪头,“她会站在众生之巅,与天地同寿,享人世之永恒。”
  “哪怕她受尽罪业,百劫加身,走在钢丝尖刃上?”
  鬼婴赌气道:“妈妈很强大,她一定会成功的,你不应该质疑她。”
  “强大不代表不痛苦。”叶青冷冷扫来一眼,冰冷深邃的眼瞳里有电流在激荡,“背负众生愿力,不管我怎么护着,她都逃不过不得好死的命运,你以为这是谁的错?她自己都已经是百苦一身,步步艰难,你们却还想着要依靠她。”
  “你们只看到众生之巅华光万丈,却没想想过她有多疼吗?”
  作者有话要说:  林夕为了改变命运而追求力量,并且为了更高的自我而不愿停息脚步。
  大佬嘛……道理都懂,但还是心痛。


第一百二十三章 人性本恶
  林夕醒来的时候,是在叶青怀里,恶鬼之森里的时间跟外界是不一致的,所以林夕一觉醒来也没有过去多久。
  叶青斜躺在林夕的身侧,林夕的脑袋正靠着他的胸膛,隔着薄薄的一件衬衫,林夕似乎能感觉到他的体温和他的心跳。林夕保持着仰面朝天的姿势,双手交握放在肚子上一看就是很标准的入殓姿,而叶青的一只手臂松松地搭在她身上,修长的手盖着她交叠的手背,睡得沉静而又安详。
  他将自己打理得很干净,就连身上的气息都永远干净好闻,没有男性特有的咸腥汗味。林夕靠得很近,几乎就这样压在他的心口,恍惚之间似乎能闻到他雪白衬衫上的冰雪气息,冷冽而又清爽。俊挺的鼻梁,薄而色淡的唇,阖起的眼眸看不见平日里的深邃与冰冷,反倒显出几分静谧的柔和之态。
  林夕可耻的萌了,她不知道什么是秀色可餐,但是她现在真的蠢蠢欲动想把这个美男子给吃掉。
  呃……不是字面意思上的“吃”。
  这个念头在林夕的脑海中一闪而过,很快就有些压制不住了。想她母胎单身二十多年才找到了这么一个好男人,恋爱也谈了,婚也结了,现在孩子都有了,是不是找个时间把人吃干抹净成就好事比较好?要不是他们两个人事业太忙,怎么会闹腾到现在都还没下口的地步呢?
  林夕面无表情蠢蠢欲动,可是贼手才刚刚摸上叶青的胸膛,被摸的那个人就簌地睁开了眼睛。叶青哪怕是刚刚睡醒,那双漆黑的眼睛也是清明的,根本看不出一点刚刚睡醒的痕迹。但是叶青机械一样的大脑重启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他看似严肃实际呆滞地抬手摸了摸林夕的脸蛋,就仿佛想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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