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尤)-第9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妈呀,有病吗?夏枫都忘记骂娘了,无稽之谈,死变。态。
“你不害怕?”唐轩之气急而静,口气淡淡的。
“有你在。”
“可我还不知道怎么克制他身上的异香。”唐轩之这一生都没过此刻感到颓败,太阳穴突突直跳,额上青筋毕露。
夏枫受他的情绪影响,不怕那邺和尚,反而被他的样子吓着了,扯着他的胳膊:“没事,或许离他远点就会恢复。再说你也懂炼药,应该能想到办法。”
配药来解?唐轩之认为比摘下天上的月亮还难,只有先试试前一种可能。
夏枫又道:“那香好奇怪,克阳不克阴。你别小看我,就算没有你,凭我的本事,他也别想如意。”
姜戈是知道他们为什么来南部的,气急攻心:“夏枫大人,您为什么一定要去为个死人复仇呢,您可以花钱请大祭司为她超度亡魂,让她的灵魂安息。人已死,还复什么仇。现在您自己都有危险了。”
夏枫除了守信诚诺,还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身负侠气,同情阿妮娅,痛恨那奸诈的韦希莎;二是因为韦希莎非常奇怪,可以说是一个另类,她除了恶毒之外还有一身土著所没有的强烈独占欲。夏枫清清楚楚的记得,她对没有反抗之力的阿妮娅说过:她韦希莎与所有女人都不同,不会跟人分享丈夫。
而且,此人心机手段也太过骇人。阿莉娅不过十七八岁,她最多十五六,心机城府好深,完全不输长她十岁的夏枫。
可是这个原因夏枫是不敢对任何人讲的。
圣司祭邺知这些北部商人还有一小会儿才能聚拢,便把两腿盘至肩上,折成一团,□□中心处撑在一截手指粗的树枝上“浮坐”。如果摆上莲花,再弄点干冰放在旁边,他就像个神仙。
看得夏枫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那玩意儿承受得住?死变。态!
。。。。。。
“齐了吗?跟着他们走。”邺打完坐,满脸通红,身上的异香更浓。
唐轩之因有内力,感受比其他人更强,丹田之气乱窜,差点控制不住走向。夏枫摸着他的手,冷得浸骨又软而无力,便知他强行调动内力之后出现了气流逆转。马上双掌聚力盖在他的太阳穴上,把唐轩之从冰窟窿里解救出来。
他哀怨地说道:“我错了。”
“你错什么了?”夏枫现在害怕他说没头没脑的话。
“你不是累赘,我才是。”
夏枫又是哭笑不得,安慰道:“别丧气,你不是说你命大吗?我感觉那邺和尚虽然变态,但也不是太可怕,像是个讲道理的人。等下我跟他讲讲道理。”
唐轩之打击她:“南部蛮人心异,性格乖张,不是我等能够驾驭。你绝不能单独接近他,如果非要如此,我只能污你生了双桃花眼。”
“桃花眼?”夏枫抬头,瞧见邺和尚真的恼了,拿凌厉的目光扫视她。忙道:“赶紧跟上去,他怒了。”低声嘟哝道:“说不定那怪物七老八十了。”
唐轩之边走边说:“你也觉得他长得人模狗样了?”
“我是说他七老八十。”
“就是因为他长得人模狗样,你才拿他的年龄说事。”不待夏枫变脸,唐轩之正色道:“总之,你别逞能,不能单独接近他。”
邺和尚的手下不知是不是和尚,但手身甚是灵活,把他们带进林子,突然就不见了。后面的精兵们懵了神,只有夏枫和唐轩之能看见前面有一个大洞穴,敢情这山是两个半块合在的一起。上天太过顽皮,竟然形成如此诡异的地形。
商队慢慢走进洞,那邺和尚就像监工,贴在石壁上看着他们每个人从他面前走过。但是精兵们却看不见他,因为洞内漆黑无比,全凭脚步声认路。
约摸一刻钟,有月光出现,出洞了。邺和尚突然又出现在他俩夏枫和唐轩之身旁,这速度,太可怕,真的和唐轩之一样。
“路好熟悉。”唐轩之低声说道。
“这不就是我们来过的路吗?我们明明朝西走的,怎么又回到东边了?”夏枫四处张望。
邺比她更疑惑:“你会说震旦语?”
夏枫不吭声,装着没听到,伸手去拢散掉的头纱。
姜戈生怕圣司祭发怒,“夏枫大人会说震旦语,还说得很好,她非常聪明。。。。。”
邺挥手打断他,如果不是心情好,可能姜戈已经毙命。他正在欣赏夏枫的“媚态”,想象着她脱。光衣服沐浴在日月光辉之下是什么情形,却被多事的人搅黄了。“当然要往要回从南边绕过去,如果梵天洞可以穿过,何必还要开出一条石路。北人都如你们一样愚蠢?”
唐轩之深吸一口气,这能上天地入的死和尚,夏枫不答他的问话,他反而回答“忤逆”他的夏枫。同是男人,男人想什么当然是男人最清楚,心道:夏枫太危险了。
夏枫也很诧异,愈发肯定他就是一个少年。
。。。。。。
披霜冒露走了一个时辰,来到一个小村子。邺和尚的手下早就前去踢门,等夏枫他们到的时候,村庙大开,一众僧人跪伏在地。
这村庙,就是今晚的歇息之所了。
天亮之后,不知那圣司祭身上是否愿意沾上几根纱。村子里的男女老少如果看见,真不介意吗?
对于这些宗教问题,夏枫永远也没法理解。
所以,早上起来的时候,邺和尚依然是天作衣衫地作履,赤光光而立。
印度也没有剃毛的习惯,一个差不多已发育完全的少年。。。。。。可想而知,那魔性的画面对华夏人来说是何等的震撼。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辟谷,晚上到现在只喝了几口水,便立在村庙的祭台之下打坐,等着其他人进食。阳光泼洒在他身上,根根汗毛都清晰无比。还别说,他缄口闭目打坐的时候,倒真有几份活。佛的样子。虽然夏枫没见过,私心里认为反正并不多。
唐轩之隔着八米远都能闻到异香,经脉依旧闭死,如一扇*的石壁门,知道出口在哪,就是找不到开启的机关。邺和尚这副德性。。。。。。唐轩之自言自语:“咱们就当他真是婴儿吧。”
夏枫歪了歪嘴:“没办法,佛曰,□□,空即是色。心无所想便无所见,善哉。”
唐轩之双手搓额,苦笑道:“没看出你的适应能力比我还强。”
饭后,继续出发。
邺和尚要看紧了他的“法器”,几乎与唐轩之并立夏枫左右。他好像走路都在冥想,夏枫两人趁这机会加快步伐,把他甩在后面。不消一刻钟,他又会追上来,跟牛皮糖似的甩不掉。
夏枫浑身毛孔都被迫张开了,她从未见过有人用如此坦荡的眼神看女人的身体,尽管她裹得严严实实的,但人家那目光就是让人觉得他看光了你。而且是一分淫。邪,九分欣赏。
“看吧看吧,老娘真要成了你的法器,就不姓夏!”
唐轩之神色一动,暗道:咱俩想法一样啊。邺和尚看了多久,他就气了多久,时不时的伸手摸摸胸口,疼啊。
【正妻与贵客】
邺和尚还酸溜溜道:“神主的宠儿就是宠儿,竟然能得震旦高手相护左右。瞧瞧,他还恼人看你呢。哈哈哈。。。。。。”这笑声让人直掉鸡皮疙瘩,他指着唐轩之:“你可知,被我邺多看几眼,就是值得全族欢庆的大喜事。”
唐轩之冲到嘴边的话生生咽了回去,他本想问这淫。僧是否知道尊重二字。转念一想,无异于对牛弹琴,罢了。待到了海得拉巴完成遗愿以后,老子不把你撕成肉渣,老子就不姓唐。
。。。。。。
走了一天,夏枫尽量不去管那死和尚,已经习惯了他赤。祼的目光,坦然处之。现代人,就得有个现代人的样,这样一想,她马上就释然了。不扭捏作态,说不定反倒叫那和尚少了兴致。男人嘛,就是这样,你越害羞他就越有乐趣。
邺和尚一点也没觉得无趣,却道夏枫甚和他意,德里的女人都如她这般爽利坦荡么?那有机会真要去看看,珍贵的花儿可不能流落在外。
夏枫无语,无论怎样做,这邺和尚一如既往地露出淫。光。唐轩之性格倔强傲气又有侠情,真怕他忍不住拼命。
唐轩之何尝不知夏枫的烦躁,他再次深吸一口气,这两天他总感觉空气不够维持他的生命需求。悄声对夏枫说:“君子当识时务,徐徐图之。”拽完文,又道:“有人欣赏你表示我眼光不错,要是男人都不屑看你一眼,不就证明只我一个人眼瞎吗?大明有句糙话,胀死眼睛饿死毬,馋死他。”
“。。。。。。”夏枫惊诧之极:“你真是古人?”这话岂止是糙,明明是低俗。马上将他与曹雪芹笔下的薛蟠连系在一起,什么“女儿乐,一根xxxxx。”大家子弟?
“又来了,什么古人今人。”唐轩之不以为然。
夏枫冷汗直冒:我古代宫廷偶像剧看得多,古书读得少了,是我的错啊。
邺和尚虽然碍眼,但有这尊活。佛开道,路途确实极为顺畅。别说要饭的,就连路边劳作的人都是能藏则藏,不能藏的就趴在地里一动不敢动。甚至,连蚊虫蛇虫鼠蚁都惧他。加之熟悉道路,走到哪都有免费住处跟食物,好处真是不少。
只是他性格非常古怪,说一不二,夏枫吃什么不吃什么也是他说了算,不准她进食肉食。真的把她当成囊中之物,现在就在“喂养”他的法器了。
唐轩之拿着饼子手直抖。。。。。。
夏枫狠狠嚼着庙里精细的水煮青菜:忍吧。
队伍走出奥里萨,过几天就到海得拉巴了,真要去见韦希莎吗?临城在际,夏枫开始头痛了。这几天心乱如麻神经时刻紧崩着,智力不够用了。
唐轩之又劝道:“管他的,如此甚好;与其偷偷摸摸寻人,不如当面见她,反正她没自保之力。界时,把药下了,让她丈夫看见她跟人苟合后,再休掉她。鬼欲之花又无人能解,咱们的事就完了,拍拍屁股走人。”
夏枫朝邺和尚的方向瞥一眼:“你想到办法脱身啦?”
“借力打力,他不是急着找庞杜吗,到时诓他说我们知道庞杜的下落,这样便可以和他玩玩了,纠缠之中自然就有办法脱身。”
男人的格局就是比女人大,就这样办吧。夏枫嘱咐姜戈把最后一小罐砂糖保管好,到了那什么凡狄家,是要派上大用场的。
。。。。。。
海得拉巴阿米塔布。凡狄的府邸,韦希莎正在酿造高粱酒,临时搭建的酒坊烟雾缭绕,没闻到酒香,只有高粱的蒸汽味。去年她还实验过香膏,结果臭了一旬才消失。
让下人们最吃惊的是,韦希沙夫人竟然也懂粮食谷物,她说稻子可以人为授粉进行杂交,产量会高十倍。结果,她的那块实验地去年颗粒无收。
仆人们早已习惯自家夫人近段时间频频出入后厨房,夫人就是这点好,一旦失败了,便不再糟蹋东西了。但是这次不同,她已浪费了三车高粱,还乐之不疲,说非要酿出高粱酒不可。
凡狄城堡的少主人阿米塔布,在第一位正妻阿妮娅夫人出事以后,不久又续娶了一位。那位正妻进门不到一年,竟重复前任的老路,居然和阿米塔布的表兄私通,如今关在地牢里日日受刑。从那以后,少主人便没再娶正妻了。连侧妻也没娶,就韦希莎夫人一个妻子。
夫人要酿酒款待大少爷的座上宾,他们这些仆人只能配合。酒乃肮脏之物,使人意志消沉,神所不许。但是,听说东方古国的大明却不是这样的。
几个黑漆漆的女仆目光灼灼地讨论:
“夫人真厉害,她竟然知道大明人喜欢喝高梁酒。我连高梁酒是什么都没听过。”
提到大明人,有个圆脸女仆马上接道:“那位尊客的东方客人皮肤好嫩。”
“呲——你还能看出嫩?”
“我去服侍时,发现他脸上和手上都没有汗毛,细细滑滑的。”
又一个说:“我倒觉得客人的嘴巴特别好看,总像在笑。”
“是啊是啊,他看你的时候,让人像心里暖暖的。”
一个长脸女仆说道:“夫人陪大少爷去奥萨里寻庞杜大人,人没寻到却救下了一颗珍珠。”
“这话怎么讲?我们都不知道。”几个女仆同时问道。
“是我姐夫前不久告诉我姐姐,我姐姐又告诉了我,你们当然不知道,夫人不许人说。客人的身份现在还不确定,但我姐夫肯定他是大明贵族,因为他的手指根根分明像水葱似的,穷人可没有这样的手。”
“我们知道他不是穷人,现在是问你大少爷是怎么救下他的,他落难了吗?”一个个急不可奈。
“急什么,不好的事情当然不能随便跟人讲。”
“神主啊,求你快点讲吧。我们又不能出走凡狄城堡,能跟谁说啊?”
“就是!”
长脸女仆降低音量,使得其他几个赶紧凑过来。她神秘一笑:“我姐夫亲眼看见客人在街上乞讨,光脚烂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