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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七十年代活色生香-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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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他对这个人的重视程度。
  因此胡爱春也不敢多说什么,客客气气地打了招呼,就要下厨去做菜。
  谢华香瞄见厨房里胡爱春大刀阔斧地剁着肉,眼角有点抽搐,其实她是真的很想进去说一声“放着我来”的。
  倒不是心疼胡爱春做菜辛苦,而是因为……她妈做菜实在是不好吃,也就是能把饭菜做熟能吃的水平吧,色香味俱全什么的,那是不用想了。
  谢华香从小吃这样的饭菜长大,本来也不觉得什么,直到后来认识了沈庭生,他吃得讲究精细,不但会吃,还会做给她吃,谢华香这才知道,原来享受美食和填饱肚子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慢慢地嘴也学刁了,一般的饭菜都不怎么入得了口。
  为了满足自己日渐增长的口腹之欲,她也开始用心地学习烹饪,一学之下如鱼得水,才发现原来自己在烹饪一道上也是很有天分的,沈庭生见她是真心喜爱烹饪,便带着她遍访名师,学到了很多东西,为她将来能够创建属于她自己的美食帝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见识过世界顶尖美食的谢华香,让她重新吃回胡爱春出品,没滋没味的饭菜,对于这些在这个时候难得的食材来说,实在是有些暴殄天物。
  可是现在在父母的眼中,她还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娇生惯养的姑娘,别说做菜了,连烧个热水都烧不好,如果她这个时候突然跑上去说让她来做饭,她爸妈准得以为她是发烧烧坏了脑袋说胡话了。
  只能由着胡爱春自己折腾。
  不过胡爱春虽然手艺不怎么样,但手脚还是很麻利的,没一会儿就把饭菜都做好了,热腾腾地端了上桌,冬菇蒸鸡、煎带鱼、青椒炒肉片、蒸南瓜,还炖了一个冬瓜黄豆鸭汤,鸭肉没舍得整只都炖了,把好肉都挑出来,只炖了一个骨架,剩下的生鸭肉拿个盘子盛了,湃在水缸里,打算等晚上那人走了,再做给自家闺女吃。
  这年头大家肚子里都没什么油水,这肉香传出来,勾得人肚子里的馋虫都蠢蠢欲动起来,便觉出饥肠辘辘来。
  谢华香赶紧帮忙摆好了碗筷,招呼她爸和沈庭生过去吃饭,沈庭生看着满满的一桌肉菜,心里不是不感动的,可以说他从小到大,哪怕是在过年的时候,也从来没有试过有那么多好菜摆在他的面前,不过他却没有再说什么,也没有再客气地推却。
  大恩不言谢,这份情他记在心里了,日后总是要尽自己的能力还回去的。
  他现在已经长大了,有了一把子的力气,再也不是以前那个任人欺辱而毫无还手之力的小孩儿,经过这些年繁重劳动的磨砺,他长高长壮了,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庄稼汉,总觉得身上有一股蓬勃的力量在跃跃欲试地寻找出路,沈庭生觉得,自己是一定有能力能让自己所在意的人都吃上饱饭、过上好日子的。
  大伙儿欢欢喜喜地坐下来正要动筷子,突然听到门外“咣当!”一声挺大的响动,屋里四个人齐刷刷地把头扭向门口,就看到谢家停放在门外的那辆式样小巧的“飞鸽”女式自行车倒在地上,一旁的唐桂英正怒气冲冲地收回脚,不用问,肯定是她踹倒的。
  这辆“飞鸽”可是谢华香的宝贝,这年头买一辆自行车得要一百多块钱,她爸妈一个月工资算是不错的,也就三十多块,这辆自行车得要两个人的工资两个月不吃不喝才能攒出来,何况还是想办法托人才弄到的自行车票呢!
  其实他们住在纺织厂职工宿舍大院,谢义平和胡爱春两人去上班走个几分钟就到了,附近生活设施都很方便,基本上不需要出门太远就能满足日常生活所需,他们家是没有多大需要买自行车的,之所以会买这辆“飞鸽”,完全是因为看着别人家有,也不能委屈了自家孩子,所以专门买给谢华香骑着玩的,让她跟小伙伴一起出去玩的时候,也是有自行车的人。
  这车买回来以后,谢华香也没骑过多少次,倒是天天都很勤快地擦拭、上油,宝贝得跟养孩子似的,如今居然被人一脚踹了,那心疼和气愤就可想而知了。
  谢华香腾地站了起来,气势汹汹地快步走了出去:“唐桂英,你发什么神经!”顾不上看她,先是心疼万分地去扶她的“飞鸽”。
  没想到唐桂英比她气得还厉害,一抬手一个耳光就甩了出去,眼看就要甩到谢华香的脸上了,突然手腕被一只黝黑粗糙的大手给抓住了,然后用力往后一推。
  唐桂英“蹬蹬”往后退了好几步,还是消不去那股子将她往后推的力,最后“噗通”一屁股墩儿坐在了地上。她一时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双手撑在地上茫然四顾了一会儿,才突然反应过来,“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一边哭还一边骂:“打人啦,乡下来的王八犊子打人啦!”
  沈庭生没想到这女人居然是只充气老虎,看起来吓人,实际上不堪一击,他只不过是轻轻用力推了她一下,谁知道她就摔倒了呢!
  他有些手足无措地想要去扶唐桂英:“对不起,我不是故意……”
  “别管她!”谢华香厉声说,“是她自己无缘无故上门挑衅在先,如今这样就算是便宜她了,咱们走,让她在这儿丢人现眼去吧!”说着推着心爱的自行车就要往屋里去,还好车子她检查过了,没有什么损伤,不然可没有那么容易就跟她算了。
  沈庭生赶紧缩回了手,目光复杂地看了唐桂英一眼,他还以为城里的姑娘都跟谢华香一样,都是很讲文明礼貌的呢,谁知道还会这样撒泼呢,现在乡下的年轻姑娘都不会这样做了,只有豁得出脸面去的婆娘才做得出来这种撒泼耍赖的事呢,没想到这个城里的年轻姑娘居然也会做出这种赖在带上哭闹的事儿来。
  这样的人他可惹不起,只好躲着了。
  不过这人本来长得就不怎么好看,再这么一把鼻涕一把泪地闹起来,着实难看。
  倒是胡爱春有点担心地说:“这要是让老唐知道了不太好吧!”毕竟唐桂英她爸可是副厂长呢,还是主抓人事的副厂长,他们老谢家还指望这唐副厂长能够帮忙把谢华香招工招进纺织厂呢。
  谢华香知道胡爱春担心的是什么,可她还是强硬地把两老都推了进去:“咱们可是堂堂正正的国家职工,他唐副厂长再手眼通天,也不能把咱们怎么了,用不着怕她。”
  上辈子谢华香是一叶障目,当真以为唐家是真心实意地帮自己走动招工,后来才知道,其实当时纺织厂本来就有招工名额,而且她的条件完全符合招工要求,又是职工子女,有优先进厂的权利,按照正常程序,本来是很顺利就可以进厂的。
  之所以那么多波折,其实完全就是唐家在使绊子,唐桂英用招工这根胡萝卜拿捏着自己,让自己帮她做了很多事情,还借着自己的关系结识了郑永成他们那一帮人,到最后才施舍般地给了她招工名额。


第6章 溜冰场上
  如今谢华香既然已经提前结识了沈庭生,自然就不会按照前世的轨迹走下去了,上辈子她得知沈庭生的故乡所在地,居然就是当年她本来要参加的那一届上山下乡的目的地的时候,也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当初她没有想尽办法逃避上山下乡的话,会不会早点与他相遇,从而走向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呢?
  如今既然老天给了她这样一个机会,她当然不会再去招什么工了,从见到沈庭生的那一刻起,谢华香就下定了决心,这次她一定要跟着沈庭生回老家去,从此不管怎么样,就是赖定他了。
  所以她一点儿也不害怕会得罪了唐桂英。
  唐桂英见他们居然真敢不理自己就进屋去,气得一骨碌就站了起来,一手叉腰,一手指着谢华香喊了起来:“谢华香,你给我站住!”
  谢华香不耐烦地回头朝她翻了个白眼:“你又要干嘛!”
  “你,你早上给我喝了什么!我被你害死了!”唐桂英气得声音都变调了,今天早上她气冲冲地从谢家出来,往市里的溜冰场去的时候,越走就越觉得不妥。
  谢华香不知道,可她自己是一清二楚的,郑永成那些人之所以愿意跟她玩,可不是因为她是什么纺织厂副厂长的女儿,这身份在那些人的眼中毛也不是,那些人找上她,完全是因为看上了谢华香那死妮子的花容月貌。
  唐桂英跟谢华香说是她为了帮谢华香留在城里,特地托了很多关系才跟那些人搭上线,约了一起玩的,只要能跟他们成为朋友,想要留城,那还不是那些人一句话的事。
  而实际上,她哪来的关系可以跟这些高干子弟搭上线啊,根本就是那些人知道她跟谢华香走得近,特地找的她让她帮忙搭桥牵线呢,据说是他们那帮人里面的一个市委副书记的儿子,叫做什么郑永成的,看上了谢华香。
  那郑永成花名在外,就是一个花花公子,这些年来被他祸害的姑娘家,数得上名号的就有好几个,只不过都是在他家权势的威逼下敢怒不敢言而已。
  早就知道郑永成名声的唐桂英可不认为他会真心对待谢华香,也就是玩玩,玩腻了自然就会丢到一边,再加上谢华香这样的家世,郑永成也绝不可能会跟她结婚,把谢华香带去跟他们认识,根本就是送羊入虎口。
  可唐桂英才不在乎这些呢,对她来说,能够跟这些人认识,就是天大的好事了,当然要好好把握住这个机会,哪里还会管别人的死活。
  反正谢华香对她来说,不过就是一个老实听话的跟班而已,而且这个跟班越长大就越好看,自己已经看不惯她很久了,要是能让她吃点苦头,唐桂英的心里其实还是暗暗地有些窃喜的。
  可她怎么也想不到,今天早上谢华香居然会拒绝她,她当时被气昏了头,不管不顾掉头就走,这会儿才想起来,没带上谢华香,她怎么跟那些人交待。
  不过这会儿要让她回头服软那也是不可能的,只好硬着头皮去了,想着那些人念在她是谢华香好姐妹的份上,再编个瞎话混过去,应该也不会怎么为难自己吧,毕竟他们可还指望着自己下次再把那死妮子约出来呢!
  唐桂英带着这种侥幸的念头去了溜冰场。
  大上午的,溜冰场的人并不多,只有七八个人穿着滑轮鞋在偌大的溜冰场里面玩得痛快,唐桂英伸长了脖子找自己认识的人。
  不料却被场上一个风流倜傥的身姿吸引住了目光。
  那人穿了一身时下最流行的蓝色运动服,手臂和裤腿都带着双白条纹的那种,唐桂英在百货商店里看见过,卖得老贵了,而且一般人要是跟售货员关系不太好的还买不到。
  这人高高瘦瘦的,皮肤白皙,蓝色的运动服穿在他身上显得精神又好看,再加上他滑冰的技术很不错,冰场上其他几个男男女女都围着他转,众星捧月一样,就更显得这人出众了。
  唐桂英都看呆了,这不正是她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的模样吗?
  正在想入非非之际,突然看见有人在那人的耳边说了一句什么,然后那人就领着一群人往她这边过来了。
  唐桂英赶紧伸手掳了一下头发,还好今天出门的时候换了一身新衣裳,还特地捯饬了一下头发,她对自己今天的状态还是很满意的。
  那人很快滑到了唐桂英的面前,一双桃花眼斜斜上挑,显得有些倨傲:“你就是唐桂英?”
  唐桂英的脸一下子就红了,扭捏地揉着衣角:“是啊!”
  那人看了一眼她的情态,不屑地嗤笑了一声,旁边一个看着像是他的小跟班的小青年赶紧问:“怎么只有你一个人?”
  “啊?”唐桂英这才反应过来,眼前这帮人大概就是她这次过来要找的人了,心中不免有些酸溜溜的,一时之间忘了事先想好的说辞,“她,她……”
  那人似乎没有什么耐心听她说话,不耐烦地转向一边:“怎么回事?”
  被问到的小青年为难地抓了抓后脑勺的头发:“成哥,真的是说好的今天她会过来的,喂,你到底怎么回事?”后面一句话是冲着唐桂英说的,语气明显不客气得多了。
  这个被称为“成哥”的青年自然就是郑永成了,他家世好,长得不错,又会打扮,身边对他暗送秋波的姑娘从来就没少过,像唐桂英这种表现他更是看得多了,不但从来都不放在心上,甚至在心底还会暗暗觉得瞧不起她们。
  正是因为存了这种瞧不起的心思,郑永成身边跟他处对象的姑娘虽然一直都没断过,但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玩玩而已,从来都没有真正把哪个姑娘放在心上过,什么时候看上了另一个更合他眼缘的,随手就把正在处着的那个甩了,一点都不留情面。
  反正在他眼里,女的都差不多,对他有一种盲目的崇拜,他愿意跟她们好,对她们来说是一种恩赐,就算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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