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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节

农门小寡妇-第9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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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虽然并没有想清楚以后的路该怎么走,可她的心里头,有一个想法已经浮了上来。

    就是因为这个想法,她才走上了那条万劫不复的不归路。

    事实确如林娇杏所料,第二天,来饭馆里吃饭的人就没有前一天开张时那么多了,不过到饭点的时候,饭馆里还是坐满了人,跟其他小饭馆比起来,生意称得上红火了。

    这也在林娇杏的意料之中,她来的那个世界,烹饪多精细啊,那可是几千年的饮食文化凝结的精华,这个时代的烹饪技术,比得了吗?

    虽然食材都是一样的,可烹饪方法不一样,决定了这道菜的口感也不一样,这方面,林娇杏可是占了优势的,做的饭菜好吃,自然就会顾客盈门了。

    第二天快收工的时候,莫梓枫带了一个五十来岁的婆子过来,把庆林替换了下来。

    婆子姓张,是个不善言辞的老实人,干起活来却很麻利,林娇杏还挺满意的,觉得莫梓枫真会办事,做的每一件事都很合她的心意。

    孙墨是个实诚人,每天收了工,都会把帐目报给林娇杏。

    刚开始林娇杏叫他报给莫梓枫,可莫梓枫说他不一定天天过来,还是由林娇杏管着帐好,林娇杏想想也是,便接过了这个大权,想着到了月底,给莫梓枫报个总帐就是了,反正所有的进出都在帐本上记着,莫梓枫要是不放心,随时都可以查帐。

    这一天庆海休沐,一大早的,便嚷着要跟着到镇上来。

    林娇杏想着他也有些日子不来镇上逛了,便把他带了过来,想着等到歇了业,带两个孩子还有四英嫂好好在镇子上逛逛。

    天气越来越热了,两个孩子身上的衣裳有点厚,得给两个孩子添身薄衣裳。

    庆海读书用的纸墨也用的差不多了,也该添补了。

    借着这个机会,正好一齐都添置了。

    至于林娇杏和四英嫂,还是等到拿到工钱再添置新衣裳吧。

    庆海是个懂事的孩子,见饭馆里忙,不用林娇杏吩咐,就帮着送起菜来。

    庆海比庆林嘴巴甜,人又长得乖巧,来饭馆吃饭的人都很喜欢他,甚至有好几个人从身上摸出一个两个铜板塞给他,叫他拿去买糖梨膏吃。

    未时,饭馆里基本上没什么客人了,大伙儿这才顾上吃晌午饭。

    吃过了晌午饭,把厨房收拾干净后,就没什么事了。

    林娇杏要带着两个孩子和四英嫂在镇子上逛,方庆梅左右没什么事,便也跟着林娇杏一道在镇子上逛了起来。

    按着林娇杏的意思,是想给两个孩子买成衣,省事。

    可四英嫂说,成衣太贵,不如买了布料自己做,反正针线活,她都是做熟了的,两个孩子的衣裳,她就跟玩儿似的就给做了,干嘛再多出那个冤枉钱。

    林娇杏拗不过四英嫂,便带了几人去布庄选布料。

    林娇杏记得她第一次给两个孩子买布料,是在一家名叫陈记的布庄里买的,那家布庄虽说门面挺大,可布料的价格还挺实惠,称得上是物美价廉,所以这回她又去了陈记布庄。

    这会儿天已经很热了,人都不大出门了,所以布庄里的客人不多。

    布庄里的伙计招呼了几人一声,便忙自己的去了。

    这一点林娇杏还是非常喜欢的。

    因为林娇杏买东西的时候,最讨厌铺子里的人在旁边一直跟着了。

    前世的时候,林娇杏去超市里买东西,超市里的促销人员总是一路跟着她,然后喋喋不休地介绍着自家的商品,聒噪得她几乎能发疯。

    遇到这种情况,她一般都是立马转身离开。

    惹不起,总能躲得起吧,反正超市那么多,再换一家就好了。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惊呆了各取所需(八更)

    正因为感同身受,所以饭馆开张之前,她就跟四英嫂他们说了,对到饭馆里来吃饭的客人,要热情,但不过分殷勤,否则,只会让人觉得厌烦,到最后说不定会跟她一样,转身逃走。

    话题扯远了,言归正传。

    林娇杏一行人正在布庄里选着布料,突然听到门口传来咚咚的脚步声,和脚步声一起的,还有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粗门大嗓的,一边嚷嚷着一边走了进来。

    “这家布庄大,到这儿来看看!”

    这会儿布庄里虽然也有两三拨人在选布,可大伙儿声音都压得低低的,所以布庄里还是很安静的,女子这么一喊,就显得非常突兀,林娇杏他们登时被吓了一大跳。

    林娇杏心说这是谁家的姑娘或是媳妇,咋这么没教养?

    她不悦地扭头看向门口,看到进来一个年约十七八岁的姑娘。

    这姑娘的身材真是让人一言难尽。

    因为这姑娘实在是太胖了,胖到什么程度了呢?这么说吧,乍一看,肯定还以为是个圆桶滚进来了呢。

    她胖就胖吧,偏偏还胖得没有自知之明,什么颜色都敢往身上裹,上身是一件大红色的短衫,下身偏偏就套了一条绿盈盈的襦裙,再配上一个抹得跟个鬼似的大白脸,还有头上一朵硕大的紫色娟花,林娇杏觉得,这姑娘嘴角若是有颗痣,然后嘴里再叨一根旱烟枪的话,就跟那电视剧里演的媒婆一样了。

    不过,让林娇杏吃惊的不是这姑娘的样貌和穿衣打扮,而是跟在姑娘身后的那个笑得一脸和煦的年轻男子,因为那个男子正是孙旺财。

    孙旺财身着一件灰色的长衫,手里还拿着一把折扇,举手投足,从容不迫,真是说不出的风度翩翩。

    而且看上去,孙旺财对那女子颇为照顾,女子进来的时候,被布庄里琳琅满目的布所吸引,只顾着往里冲,没看脚下的路,被门槛拌了一下,差点没摔倒,身后的孙旺财见了,急忙上前一步扶住了女子,口里温和地说道,“仔细摔着了。”

    女子有些娇羞地看了孙旺财一眼,然后甩开孙旺财的手,进了布庄。

    孙旺财脸上微微笑着跟了进来。

    林娇杏简直要惊呆了:这俩人是啥关系?看样子,不象是兄妹,难道是。。。。

    那孙旺财的口味也太重了吧。

    孙旺财自认为风度翩翩,所以进了布庄,一边轻摇着折扇,一边含笑四顾,不料跟林娇杏的目光对个正着。

    孙旺财愣了愣,很快又把目光移开了,就跟不认识林娇杏似的。

    林娇杏心说这样最好,两省。

    转过头,不再理会那两人。

    胖姑娘在布庄里东看看西瞅瞅,一会儿要看这匹布,一会儿要看另一匹布,不停的拿着布在自已身上比划着,还问东问西的,把布庄里的小伙计支使得团团转,最后挑了两匹大红大绿的布,兴高采烈地走了。

    胖姑娘和孙旺财刚走,林娇杏旁边两个也在看布的妇人撇了撇嘴,其中一个非常不屑地嗤地一声笑,“见过不要脸的,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读书人的脸都叫他丢尽了。”

    林娇杏听了,八卦心顿起,凑到了两妇人跟前,“大嫂,你们认识那两个人?”

    两个妇人显然都是那种爱说话的,听林娇杏问她们,两人你一言我一句的,不大功夫,就把孙旺财的那点事倒了个底朝天。

    原来这两个妇人跟这个胖姑娘都是一个村的,只不过胖姑娘住村西头,她们住村东头。

    胖姑娘小名叫红妮,家里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

    两个哥哥均已成亲和父母分了家,姐姐也早已出嫁,只这个红妮,因为生的胖,性子也不大好,所以一直也没说上个婆家,一直跟着爹娘生活。

    以前红妮家的日子过的并不宽裕,也都是土里刨食,后来红妮的爹不知道去哪里待了一年,回来的时候就发达了,家里不但盖起了大瓦房,还置办了十来亩良田。

    那十来亩良田,他们也不自己种,全部租给了别人,一家人就靠收租子过活,俨然已经是个小财主。

    “妹子,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家跟红妮家还是没出五服的本家呢,以前见了面,她都跟我打招呼的,可自打她家发达了,她眼里就看不见人了,你看今儿个她见了我,别说跟我打招呼了,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就跟不认识我似的。哼,她家里头发了这么一点小财,她就眼里没人了,要是她家跟莫家或是李家那样家大业大的,我估摸着她眼睛得长到头顶上去。”

    林娇杏好奇地问道,“那她咋跟孙秀才走到一块儿去了?”

    “唉哟妹子,这事儿说出来我都替孙秀才臊的慌。”

    “到底是咋回事?”

    “还能是咋回事,孙秀才看上了红妮家的钱呗。”

    原来这个叫红妮的姑娘,有一次去十里营走亲戚,刚好碰到孙旺财,然后一眼就看上孙旺财了,回家了就闹着叫爹娘托人去孙家说亲。

    若是以往,红妮是断不敢有这种想法的,因为她知道自己生的胖,孙旺财多半会看不上她。

    可现在她家今非昔比了,她家有钱了,她底气也足了,就算是孙旺财看不上她,可他总能看上她家的银子吧。

    红妮虽然都在家养成个老姑娘了,可她爹娘还是很娇惯她,听了她的话,还真托媒人去孙家说亲去了。

    红妮家许了媒人不少银子,媒人自然非常卖力,在孙家,把红妮吹得是天上有地上无的,就盼着孙家能同意了这桩亲事。

    其实媒人就是不吹嘘大妮,孙家也会同意这门亲事的,不为别的,就为红妮家有钱啊。

    我们前面说过,孙旺财中了秀才后,信心百倍,还想着要进学中个举啥的,只有入了仕途,才有享不完的荣华富贵。

    可有一点,他家穷啊,而且他爹跟他娘的身子骨又不好,要不是以前的林娇杏省吃俭用的供着他,他哪能读个秀才出来。

    孙旺财原本是想再继续靠着林娇杏的,哪知林娇杏跟以前不一样了,无论他怎么灌迷魂汤,林娇杏都不再上他的当,眼见着没办法再继续读书了,他跟他爹娘别提多焦心了。

    这个时候,红妮家突然上门来提亲,而且红妮家还不是普通的庄户人家,家里还是有点闲钱的,这简直就是雪中送炭啊,孙家能不答应吗?

    别说红妮是个一直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就是个母猪,估计孙家也会答应。

正文 第一百九十四章竟然不承认(九更)

    孙家一家三口是这么想的,不管怎么说,先哄着红妮家把钱拿出来,供孙旺财继续读书,等到孙旺财真中了举当了官,到时候再找个由头休了红妮。

    即使不休红妮,再给孙旺财讨几个小妾总可以吧,为了开枝散叶,男人有个三房四妾很正常,红妮家即使再不愿意,他们一家平民百姓,总不敢跟孙旺财这个当官的斗吧。

    红妮家图的是孙旺财的样貌和秀才的身份,还想着要是日后孙旺财中了学,能谋个一官半职啥的,那对自己家可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孙旺财家呢,图的是红妮家的钱财,想用红妮家的钱财给孙旺财谋个前程,所以两家倒也一拍即合,两人的亲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妹子,你说这定了亲的男女,成亲之前,总得避点嫌吧,要不然,真传出啥风言风语,两家的脸面上都不好看,可你看这俩人,这还没成亲呢,就孤男寡女的出来逛,这红妮家都是粗人,不识礼数,倒还情有可愿,可孙秀才可是个读书人,难道他也不知道礼数吗?也不知道是哪一个先生教的他,竟然教出来这么一个不要脸的。”

    “不要脸的事,他做过可不止一次了,我听说上回他在林寡妇的摊子上闹,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还给林寡妇下跪,就是想从林寡妇那儿弄点银子使,这种丢人现眼的事,你说他咋做的出来?”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两家人结了亲家,等着吧,以后指不定闹出啥笑话呢。”

    林娇杏见说来说去,话题竟然扯到自己身上了,她就不想再说下去了,又敷衍了那两个妇人两句,然后找了个借口走开了。

    不过林娇杏对孙旺财,还真是“佩服”的很,这古代的读书人,难道不都是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吗?

    可这个孙旺财,为了能弄到点银子,啥厚脸皮的事都能做得出来,这样的人,最好不要让他进学当官,要不然,肯定不会是什么好官,他要真当了官,八成就是一个鱼肉百姓的贪官。

    这就跟那些暴发户一样,穷苦了半辈子,突然有钱了,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人前人后,可着劲儿的得瑟,就差拿个高音喇叭在那儿喊“我有钱”了,简直俗不可耐。

    当官的也一样。

    因为地位低,就总想往上爬,为了能爬到自己理想的位置,尊严可以弃之如敝屣。

    等到如愿以偿当了官,被他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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