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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美人笑,良禽到-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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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边的李仲玉和阿远也是头一次开了眼界,满脸的惊喜之色。
  打铁花的时间并不长,漫天火花在人们意犹未尽之时恰到好处的暗下来,只留刺鼻的焦火味,之后又是踩高跷、叠碗、顶大盆这些普通的杂技表演。
  李仲玉和阿远依旧看的津津有味,沈觅却有些心不在焉,想着一个人安静会儿,屋里有醉酒的李仲贤自是不能去的,只能去别处稍转转。
  沈觅有些憋闷,心乱的如同缠在一起的海草,那人与冯现长得一模一样,会是冯现转世投胎么?
  前世的冯现恃才傲物,才华横溢,性子不羁,两人相识相爱,但性格始终无法在生活中契合,鸡毛蒜皮堆积成了垃圾山,终是堵塞了通往婚姻坟墓的路,为维持这段关系沈觅已经尽力。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削足适履。
  为了冯现,沈觅把自个儿削了再削,徒留满心伤痕。
  前世的父亲说得对,再好的男人若是对自己的女人不好,那也是根草。
  可沈觅从小到大就喜欢过那么一个男人,就算冯现是根草,是坨牛粪,可喜欢了就是喜欢了,虽然结果证明真的是牛粪。
  唉,也不知道父亲如今过得好不好。。。。。。
  沈觅走到一处幽静地,静静的看着月光,心下萋萋。
  窦宪被满室脂粉熏得作呕,出来溜达透透气,还想着能否遇见那只会撒迷药的野兔子。
  事有凑巧,竟然真看见了从人群中悄悄闪身出来的沈觅,窦宪一路跟着她漫无目的的晃悠,直到来到这僻静地儿。
  月高夜黑,这兔子要干什么?
  除了看看月亮,唉声叹气,也没别的了。
  好似女子都爱多愁善感,这小先生也不例外嘛,窦宪撇撇嘴。
  沈觅发了一阵子呆,觉得这地方还是过于安僻静,自己虽不是绝色美人,可好歹也是鲜花一朵,警惕性还是应该有的,便转身往回走。
  运气真不好,沈觅眼尖的发现暗影中有个男人正盯着自己,似是来者不善,心里咯噔沉下来,浑身一阵紧张,手抚在腰间,脚下加快了步子。
  想逃?
  窦宪一个闪身拦住了去路,看她放在腰间的小手动作僵硬,恐怕又要故技重施。
  “一回生二回熟,姑娘何必急着走?”
  声音有些熟啊。。。。。。是小倌儿!
  沈觅顿时一阵脑火,光天化日之下,啊不,夜黑风高之下,这讹人的还没完没了了!
  是了!能来这里说明有后台,且非富即贵,要不然怎么能这么光明正大的讹自己?
  胆儿不是一般肥啊!
  眼前的人已经换下粗布衣袍,身上的也不知是什么料子,似是有细小的银丝闪光,比上好的缎子还顺和,甚是华贵。
  这靠山不一般啊,非但宠爱他,还这般舍得花银子,可见小倌儿张狂是有底气的。
  人是衣服马是鞍,衣袍衬的小倌儿更加俊朗,沈觅多瞅了几眼,心下可惜了这副好皮相。
  因着这幅皮相之故,沈觅心里并不怕他,理了理思绪,口气十分干脆清冷,“在下并非看不起娼妓小倌儿,那也是凭本事吃饭的,可阁下仗着靠山来讹人就不对了,今日是在下有错在先,可已经再三道歉,还赔了银子给阁下,虽然不多,可买那身粗布衣裳也是够的,阁下还要怎样才肯罢休?”
  听着一口一个“阁下”,窦宪乐了,这只野兔子又是摸又是抱的,还使了迷药,这会儿居然这般理直气壮,娼妓小倌儿?自己究竟哪里像小倌儿了?
  窦宪往前迈了一步,嘴角轻扯,“你好似很有道理,这样吧,那银子是赔偿那身衣袍,可对?”
  沈觅一思量,没错啊,“对。”
  “那好,姑娘说在下是大欢辞的小倌儿,既然是小倌儿,卖的就是个笑,姑娘又摸又抱的。。。。。。总不能白白占了便宜,”窦宪又往前迈近一步,继续道:“摸个手,五百两,抱抱腰,一千两,摸摸脸嘛。。。。。。两千两,摸摸—”
  “停,停停,你这小倌儿还要不要脸了,我认错了人,都已经再三道过谦了,你怎么就这么—这么。。。。。。你个大男人怎么这般无赖!”
  沈觅急了,这银子还能这么算?他怎么不去抢?
  窦宪仿佛没听见,继续道:“别着急嘛,这么算下来,一万两千两,看在你道歉诚恳的份儿上,免去两千两,你就付给在下一万两银子好了,也不算多,你看如何?”
  天雷呢?劈了他!
  沈觅看着眼前这张俊脸,实在可恨之极,无赖之极,恨道:“简直是个无赖,亏你长着副骗人的皮相,你怎么不按斤两卖?我与你这种无赖无话可说。”说罢转身就走。
  想走?有那么容易!
  看着眼前的野兔子挥舞着小爪子咬牙切齿,越发儿有趣,窦宪嘴角的弧度又大了些,抬胳膊拦住她的去路,“按斤两卖给姑娘也不是不可。。。。。。也罢,反正我也不缺银子,这样好了,你怎么摸我抱我的,我再如数奉还给你,这账就算清了,姑娘意下如何?”
  沈觅扶额,眼前这东西简直是个妖孽,谁来把这东西收走?!
  眼看这妖孽抬起步子,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一双深邃无底的眼睛里满是戏谑,似是要把自己吸进去吞掉。
  沈觅屏住呼吸,刚想捏破手中的蜡丸,手腕却被一只铁钳般的大手攥住,身子抵在墙上,丝毫动弹不得。
  这可怎么办?对付某些妖孽,招数只能用一次。
  看她气而无奈的样子,窦宪不由得轻笑出声。
  矮了些,刚及他的胸膛,鼻尖传来一股清香,清冽而柔软,窦宪表示很喜欢,拇指细细摩挲着纤纤手腕,骨小肉多,不错不错。
  第一次小瞧了她,第二次哪里会再上当,窦宪从小接受各种训练,身经百战,杀伐无数,这点技倆实在算不得什么,只是方才没料到药丸威力那么大罢了。
  窦宪正得意,却见沈觅猛地看向前方,惊喜的喊道:“你可来了。”
  趁他不备,沈觅迅速捏破了另一只手中的蜡丸,白色的迷烟弥漫开来。
  作者有话要说:  勇者是谁?窦窦有没有中计?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月黑风高玩智斗

  看着这只妖孽身子软软歪在地上,沈觅终于松了口气,袖袍在空中大力甩了几甩,待迷烟散的差不多了才深吸一口气,缓步走上前蹲下,轻轻拂开挡在他脸上的几缕发丝。
  他静静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合上了那黑洞般的眸子,月光下石刻般的容颜显得柔和了几分。
  容颜这般熟悉,沈觅一遍又一遍的轻抚着他的额头、眼睛、鼻梁、嘴唇,低声喃喃:“阿现,你现在不认得我了,我不怪你。。。。。。其实我心里是怪你的,你连我都不认得了,”沈觅执起他的大手轻轻放在自己脸上,“以前你最喜欢抚摸我的脸,说又白又软,像棉花糖,可现在竟然不认得我了,你说你当什么不好,非要当卖笑的小倌儿!唉,当个小倌儿就当吧,还非当个心术不正的坏人!还来讹我!阿现,你还是那么让我咬牙切齿,”说罢在窦宪手上狠狠咬了一口,似是有些解气,声音变软,“疼吗?再疼也不及我心疼的万分之一,罢了罢了,前世无缘今生无分,你当你的小倌儿,我做我的大夫,桥归桥,路归路,以后别来找茬!迷药两个时辰之后就没效用了,你放心,在这里不会有狼来吃了你。”
  沈觅使劲捏捏他的脸,刚要起身,忽然脑中灵光乍现,“哎?阿现,此刻机会千载难逢,我记得你胸上有颗红色小痣,在左边还是右边来着?记不清了。。。。。。让我看看就是知道你是不是阿现了,幸亏此时人事不知,不然又不知道要讹多少银子,你难道是金子做的不成?忒的贪心。”
  沈觅一面嘟囔一面解窦宪的腰带。
  窦宪听了这话心里好笑,这会儿又见她使劲拽自己的腰带,不由得快要笑出声,这腰带是特制的,与普通腰带不一样,里面有暗器和软剑,她不懂得机关自然打不开。
  沈觅怎么也打不开,暗暗称奇,小声道:“这腰带好生特别,难不成小倌儿的腰带都这样?怕被强占了便宜便制了这腰带?哦对,是有那什么贞操带,唉,只好可惜这身衣服了。”说着便掏出随身带的小匕首。
  当年游走幽州时,一友人赠与阿爹一块上好的寒铁,阿爹特意寻巧匠打制了把精巧锋利的匕首,这些年沈觅一直随身携带,一为防身之用,二为方便之用。
  小匕首沿着窦宪的胸部画了个圆圈,准确的说,是个大半圆,古铜色的胸膛肌肉紧致,上面除了几道交错的疤痕,哪里有什么红色的痣嘛!
  不是他?沈觅不由得叹了口气,心里空落落的。
  过了良久才把衣服给他合上,沈觅这人还是很厚道的,虽然给人家划破了衣服,可想到大冬天的光着个胸膛也不大好,于是又摸出随身带的针线包粗粗缝了几针,露不出胸膛就行了,哪里管好不好看。
  沈觅在窦宪胸膛上使劲拍了两拍,清声道:“你这无良小倌儿,靠着卖色能好到几时?以后不能为虎作伥狐假虎威欺男霸女作奸犯科处处作孽,不然早晚有人收了你,今日遇到我算你运气好,若是遇到个难缠的,准保你吃不了兜着走。”
  沈觅出来已经好一会子,这会儿祭祀礼也差不多快散了,便想着赶紧回去找阿远和李仲玉。
  刚走两步,眼前忽然多了一道人影,那人影不慌不忙的拍着自己身上的尘土。
  细细一看,不是那无良小倌儿又是谁!
  沈觅大惊,难不成迷药好久不用失效了么?湖边那么快醒了过来,这会儿又是,怎么办?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先跑再说,沈觅又伸手摸腰间。
  窦宪拍着身上的尘土,头也没抬的将另一只手伸到沈觅眼前,那食指上晃晃悠悠勾着的可不就是她装药丸的袋子?
  沈觅暗恨自己大意,什么时候被偷了都不知道,伸手去抢药袋,可哪里及得上窦宪的动作快。
  窦宪将药袋仔细的别在腰带上,浑身衣物整理利索,这才抬头看向沈觅,“姑娘,这次在下可是被你吃干抹净了,趁着月色这般美好,就地宽衣解带,你看这账。。。。。。如何算?你若说不出个子丑寅某,在下不介意将姑娘刚才的所作所为原封不动的还给姑娘,或者。。。。。。对簿公堂,你愿意选—哪—样?”
  尾音勾的长又长,沈觅的神经都被扯疼了,正想着怎么应付,却听见阿远的声音,“阿姐,阿姐,你在这里,可找到你了。”
  简直是救命稻草!
  沈觅抬头,只见一群人朝此处走来,领头的是个黑衣人,黄太守在一旁,后边跟着一堆妻妾,还有阿远和李仲玉。
  窦宪与领头的黑衣人擦了个眼神。
  刚才窦宪倒在地上,给暗中的成一打了个手势,成一这才将黄太守一行人引到这里,路上正巧遇到寻找沈觅的李仲玉和阿远,便携他们一同来到此处,众人远远地便看见沈觅和窦宪在说话。
  黄太守纳闷,怎么这俩人到一块儿去了,夜黑风高孤男寡女的聊什么呢?
  黄太守挺着大肚子巴巴儿的跑过来,刚要行礼却看见窦宪制止的目光,猛然想起眼前这位大人物几日前从天而降,并且嘱咐他莫要将自己在这里的消息外传,以免耽误要事。
  “啊—”,黄太守一时竟不知道该怎样称呼才顺窦宪的心意,小思片刻,道:“原来是沈家小先生在这里,老夫故友适才出来散心,许久未归,老夫担心不已,便出来寻一寻,你们二位这是。。。。。。认识?”
  沈觅见人多,终于放下心来,这么多人在这里还能出什么乱子?
  小倌儿若要起什么幺蛾子,自己水来土掩就是了,黄太守说是‘故友’,难道靠山是他?黄太守有十九房小妾又新得一子,精力真是多余的很,不过那小金蛋的半条命还挂在自己手上,想来这小倌儿再得宠也比不过小金蛋不是?
  沈觅施施然对黄太守行了个礼,笑道;“见过黄太守,我与这位郎君并不认识,适才在这里碰巧遇到了,想来祭祀礼也差不多散了,我等就此告辞。”
  窦宪见沈觅不慌不忙的想离开,心想这野兔子演戏演的甚好,沉声道:“姑娘这便要走?我们的账似乎还没算完吧。”
  原想看她惊慌失措痛哭流涕,怎奈沈觅这人是个越挫越勇的,转身对窦宪拱手道:“这位郎君病的不轻,回去要好好养着,不是什么事都能靠钱财解决的,比如身子,这账就此了了,郎君不必一谢再谢,告辞。”
  众人一听便明白了,沈觅这是给窦宪治病了,不但还不收钱还细心嘱咐,真是心地纯善的好大夫。
  窦宪也笑了,是气的,这颠倒黑白的功夫和做迷药的本事不差上下啊,人才!
  “姑娘此言差矣,我素来是有恩报恩,有怨报怨,姑娘刚才对我从上摸到下,翻来覆去,甚至撕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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