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七十年代女扮男装 >

第13节

七十年代女扮男装-第13节

小说: 七十年代女扮男装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看起来像那么爱贪吃的人吗?
  侧过头肃着一张脸看他,见他眼底尽是浓浓的促狭,童颜紧咬着牙,口不对心地说:“我不爱吃甜食。”
  “哦……”
  哦什么哦?!讨人厌的家伙!!
  ……
  韩玉婷的父亲是革委会主任,如果不是为了追沈绍卿,她也不会来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当知青。
  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女,在这么多人面前她毫不惧场,讲起来话来更是慷慨激昂。
  她有心在沈绍卿面前努力表现自己,可那男人的注意力根本不在自己身上,而是和旁边那个小瘦子聊得火热,这让韩玉婷越想越憋气。
  不敢惹沈绍卿,她只能把心底的火气迁怒于童颜,待讲话完毕,韩玉婷笑呵呵地看向对面,“我的话讲完了,不知道童知青作为前辈能不能给大家讲两句?”
  有她这个珠玉在前,其他人再说什么都不可能比得上,她就不信沈绍卿还能发现不了她的好!
  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看向童颜这边。
  被突然点名,童颜愣了一下,随即又恢复了以往的面无表情。
  平时低调没有错,但受到挑衅她不想表现得过于懦弱,那样以后只会挨欺负。
  而且以前什么场面没见识过,只不过讲两句话而已还难不倒童颜。
  但,这女人太自以为是了,她不想随着韩玉婷的性子来。
  “我来到杏花村还不到半年,比起在座的各位,他们比我更有发言权,如果韩知青想向大家学习,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你可以多虚心请教,我相信只要有心,你一定会受益匪浅的。”
  廖廖几句话,韩玉婷被怼得哑口无言,她瞪向童颜气闷不已。
  因为平时不接触,女知青们对童颜的印象还停留在:性格特别内向,是个浑身病气的小菜鸡,刚刚那两句话说得落落大方、不卑不亢,倒是让他们对她刮目相看。
  以前在家里一直作威作福的韩玉婷哪会这样善罢甘休,她刚想讽刺几句,就听沈绍卿开口说道:“大家吃饭吧,菜凉了。”
  其实他们这些人盯着这盆土豆炖豆角都盯老半天了,谁知道韩玉婷会说个没完没了,把菜都说凉了,如今沈绍卿发话,都迫不及待地开始伸筷子。
  平时大家吃饭都很斯文,童颜低着头,慢悠悠地夹了两根豆角放进碗里吃完,等再去夹第三根的时候才发现那一大盆豆角已经没了……
  再看那些蘸酱菜也都吃光了!
  他们嘴上是安马达了吗?这吃饭速度也太快了吧!!
  再低头看看才吃两口的过水面条,没有配菜这面条该怎么吃?
  她看了一眼暂时还无人问津的黄桃罐头,真想夹一块将就着面条吃,可是自己刚刚说过不爱吃甜食,再去夹它岂不是自打脸?
  童颜皱着一张小脸纠结不已,这时有人从旁边推过来一只碗递到她面前。
  “吃这个吧。”低沉性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童颜转过头对上沈绍卿那双略带笑意的眼睛。
  “谢谢,你自己吃吧。”她把那碗土豆炖豆角推了回去。
  今天刚收一瓶罐头,现在再抢人家吃食就太不厚道了。
  “我吃饱了,这菜我只夹了一块土豆。”沈绍卿有轻微洁癖,平时吃大锅饭都是单独吃,大家对这一点早已习惯,每次都会单盛一些给他。
  今天的菜也不知道是谁做的,实在是难以下咽,所以他只吃了一些蘸酱菜,豆角什么的都没吃。
  平时大家一起吃饭,沈绍卿都很能装,所以童颜并不知道他有挑食的毛病,以为他是为了给自己留菜特意这么说的。
  心中一暖,有些感动。
  “谢谢你,点长。”
  一双水汪汪的美眸就这么饱含感激地望向自己,沈绍卿不自在地轻咳一声,心跳也跟着漏跳了半拍,“不客气。”
  像他们这些知青平时和村里人一样,白天下地劳作,晚上不到七点就关灯睡觉,生活非常乏味。
  好不容易能趁着迎新会闹一闹,大家谁也不想那么早就休息。
  干了一天活,童颜已经困得频频点头,刚开始她还有些抹不开面子提前离开,架不住这些人聊个没完。
  天气这么冷,真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可聊的?
  想到自己是个体格虚弱的人设,她用手指轻轻怼了怼沈绍卿的手臂。
  “沈点长,我有点儿头疼,能回去休息吗?”童颜揉了揉太阳穴,紧抿的双唇向下微弯。
  “嗯,我跟你一起走。”说着,沈绍卿比她先站起身对大家说道:“我和童知青先回去了,你们聊。”
  “欸?我也跟你们走!”郑洲还没忘记自己要搬家的事,他急着跟回去,趁两人没睡觉前把自己的东西搬过去。
  同沈绍卿和平共处好好的,突然冒出个白痴横插一杠,童颜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如果他们屋里非要住进来一个人,她真希望那个人是赵和平!温柔和气,一定很好相处。
  三个人回到屋子,郑洲扫了一眼炕上然后笑嘻嘻地问:“我应该睡在哪啊?”
  “我住在炕尾,点长住炕头,你睡中间。”想到当初自己刚搬进来时的窘态,童颜突然有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既视感。
  “那行,我去搬行李,你们给我留门啊。”对于睡哪儿郑洲毫无意见,他这个人本来就糙,睡哪儿都一样。
  等他出了屋子,一直没说话的沈绍卿从炕箱上拿下自己的被褥直接铺到了炕中间。
  “……你怎么占了郑洲的地方?”童颜没看懂他想干嘛,这家伙不会是想换到中间睡吧?
  他不是换地方睡不着觉吗?
  沈绍卿抬头看了她一眼,眼神有些意味不明,之后他钻进被窝双眼紧阖,手臂挡在眼前看不清神色。
  在童颜以为他睡着的时候,他才开口说道:“炕头太热。”
  北方的火炕到冬天特别暖,尤其是刚睡觉时,那热度都能把嗓子眼儿烤冒烟喽。
  童颜不疑有他,想到郑洲那货在炕头被烤得来回翻滚的傻样,心情瞬间就好了。
  不过,男主这心也忒坏了吧?哈哈哈~
  怀着这样的好心情,没等到郑洲回来,童颜就已经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
  听到耳边传来浅浅的呼吸声,沈绍卿把手臂放下来侧过身,凝视着沉睡中的侧颜,闻着她身上散发出的淡淡奶香味儿,莫名有些烦躁。
  为什么不愿意让郑洲挨着她睡呢?
  那个答案,他也想不明白。
  ……
  十月末,县城里大街小巷的行人已经变得特别少,再配上寒冷的北风“呼呼”地吹着,显得更加萧瑟不已。
  把上次写的信投进街道旁边的邮筒里,童颜拢了拢身上单薄的衣服往黑市走去。
  秋收之后就是农闲,村里的知青们终于又有机会来县里采买了。
  童颜没钱,但还是跟着大家来了县里。
  人家年代文里的穿书者在穿越过来后都会偷偷做点小生意什么的,虽然她的特长是演戏和唱歌,可作为一个五讲四美的社会好青年,她觉得自己应该也有靠双手勤劳致富的能力。
  尤其,她还欠沈绍卿一条毛巾外加一瓶罐头,如果不想想财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上。
  杏山县的黑市在一处七拐八拐的胡同里,这个年代还不允许做买卖,不管生意大小,凡是金钱交易都算是投机倒把。
  平时红袖标动不动就会来个突击检查,所以这里的人不管看见谁都是一脸警惕。
  时间长了更是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只要一搭眼就能看出你是来找茬的,还是真买东西的。
  她能知道这个地方的具体位置多亏了郑洲那个大嘴巴,像他们知青点的那些人虽然进城的次数不多,可每次如果没粮票了都会来这里买黑粮。
  刚踏进胡同,便有无数道目光“刷刷刷”地看了过来,那犀利的眼神儿让童颜误以为自己进了哪个土匪窝。
  她不自觉地喉咙一动瞬间挺直腰杆,然后屏住呼吸,装作若无其事地走了进去。
  黑市虽小五脏俱全,大到粮油米面小到针线布头,只有你买不起的,没有什么东西是人家小贩不敢卖的。
  绕着黑市转了一圈。
  童颜把里面的东西记了个大概,如果想挣快钱就只能卖些独一份的东西,而且从杏花村来县里一趟可不是那么轻松容易的事。
  既要独特,又必须是大家都需要的,还要在当天全都卖出去的东西,她暂时还没有想出来……
  由于她一直在胡同里晃悠却不买东西,那副“贼眉鼠眼”的样子像极了平时给红袖标当眼线的缺德货,好几个年轻力壮的汉子已经开始看她不顺眼了。
  几个人使了个眼色,正当他们想围过来吓唬她的时候,童颜突然转身出了胡同。
  尾随着那道熟悉的身影来到一处不起眼的青砖瓦房,她才停下脚步。
  房子的位置很偏僻,看起来残破不堪,童颜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刚刚如果没看错的话,进去的那个人应该是沈绍卿?


第18章 比赛   三更合一
  童颜不是那种好奇心特别重的人; 如果今天碰见的是其他人,她根本就不会跟过来。
  正当她犹豫要不要离开,就听见吵吵嚷嚷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远处有几个人正气势汹汹地朝她这边走了过来; 胳膊上的红袖标一晃一晃的; 非常醒目。
  心里咯噔一下,童颜来不及深思; 急忙转身敲响眼前这栋房子的院门。
  “砰砰砰”三声过后,里面传来一道小心翼翼的男声,“是谁?”
  “我有急事找沈绍卿,麻烦快开门!”见远处的人影越来越清晰,童颜心里急得不行。
  “这里没这个人。”门后的陈大力声音中多了一丝警惕,语气变得很不善。
  “我真的有事; 快开门!红袖标朝这边过来了!”她都快被这人气死了!再耽误下去可就完了!
  虽然她不知道这座院子里究竟有什么; 但直觉告诉她; 如果红袖标过来; 里面的人包括沈绍卿都会吃不了兜着走!
  陈大力一听有红袖标; 整个人都变得紧张起来,可是在周围放哨的人并没有发出任何暗号,他一时间没了主意。
  “我是沈绍卿的朋友; 没必要骗你; 如果你不开门后果你承担得起吗?”
  心里本来就有一丝动摇,陈大力听了愈加相信童颜的这话,他慢慢打开一道门缝想看清来人是谁; 还没等看清楚,门就被人使劲推开了。
  时间不等人,童颜刚闯进院门就开始高声喊着沈绍卿的名字。
  此时,沈绍卿正在后院给老母猪看病; 听见有人喊他,他先是眉头一皱,等听清是谁的声音后便立刻放下检查工具,急冲冲得朝前院走了过去。
  院子里除了三间青瓦房以外就是一堆柴火垛,看起来十分冷清。
  想到外面那些红袖标,童颜不顾陈大力的阻拦,四处寻找着沈绍卿的踪影。
  院中的其他人听到动静也都从屋里跑了出来,在这个年代有胆子投机倒把的那都不是什么善茬。
  以为是有人来捣乱,就在大家想要抄家伙的时候,沈绍卿及时出现阻止了他们。
  “他是我朋友,没事。”
  “你怎么会在这儿?”
  “沈绍卿,快跟我走!有几个红袖标马上就要过来了!”童颜没空跟他解释清楚,忙拽着他的胳膊往外走。
  “红袖标”三个字,众人听完皆是一惊。
  两人相处这么久,沈绍卿从心底里相信童颜,他知道这小子不会凭白无故编瞎话。
  “大家快撤!”
  有了沈绍卿的话,本来还在疑惑的人们瞬间有了反应。
  院子里那头老母猪是不能见光的,陈大力和另一个人立刻跑去后院把猪赶进院子里的防空洞。
  怕后门也有红袖标在蹲守逮人,其他几个人快速挪开院子里的一处柴火垛露出院墙上的一个狗洞。
  然后一个挨一个,训练有素地钻了出去……
  童颜从来没钻过狗洞,就连以前拍戏时都没钻过。
  当沈绍卿拉着她,就要弯腰钻过去的时候,她的内心是崩溃的!
  如果不是危险在即,说什么她都不会钻狗洞,这简直和□□之辱没什么区别!
  钻出狗洞就以为危险解除?那就大错特错了!
  算上童颜,他们一共四五个人,沈绍卿吩咐其他几人兵分三路走,而他拉着童颜躲进一处墙缝中并没有立即离开。
  墙缝很窄,只够两个人紧紧贴在一起对立而站。
  外面的人用一堆干柴火把墙缝挡严之后才匆匆离开。
  之前因为情绪过于紧张,童颜并没觉得不妥,如今这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后才发现,她和沈绍卿挨得极近!
  鼻尖儿轻触着鼻尖儿,差一点点就是零距离……
  浅浅的呼吸声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听得极其真切。
  “咱们为什么不走,要躲在这里?”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她不自在地歪过头,尽量让自己的呼吸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