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暴戾的他试婚-第38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尽管连景淮似乎并不需要她替他分担什么难处,但她确实不应该畏缩地躲在他身后,享受他单方面的庇护。
正想着,门外忽然传来响动,谢沅锦循声望去,便见一名模样面生的婢女端着煎好的汤药走进来。
自从被太医指出患有宫寒的毛病以后,谢沅锦便养成了每日喝中药调理的习惯,但毕竟是要入口的东西,往常都是由琉璃亲自负责,绝对不会假他人之手。所以,谢沅锦难免多留了个心眼,问道:“怎么不是琉璃送过来?”
“琉璃姐姐用过午膳后便有些闹肚子,因而把差事交给了奴婢来办。”
眼瞅着那婢女神色镇定,言行举止间没有露出丝毫破绽,谢沅锦心下稍安,也不再继续深究,伸手便欲接过药碗。
黑褐色的药汁,冒着氤氲的热气,乍看上去和平时没什么不同。然而,谢沅锦轻轻一嗅,却闻到了股苦涩中带点刺鼻的味道。
其实这股气味非常淡,淡到哪怕是嗅觉灵敏的人,也很难在第一时间察觉。但许是身体本能的排斥,在指尖碰触到碗壁的刹那,谢沅锦只觉得心脏正在急遽地收缩,仿佛立马就要跃出胸腔。
谢沅锦很害怕,强烈的恐惧感迫使她用力地推开摆在面前的药碗。
细白瓷碗坠落在地,摔成无数碎片,而好巧不巧,当中就有一片迸溅起来,刮破了谢沅锦瘦削的脚踝。
鲜血当即渗出,红得令人心惊。疼痛的感觉硬生生将谢沅锦的意识拉回了现实,她先是瞥了一眼,跟前吓得面色苍白的婢女,随即又看向身旁焦急不已的父亲,努力平稳着气息说道:“我没事,只是有些疲惫罢了,歇会儿就好。”
谢明驰闻言,仍旧有些迟疑:“若是身子不爽利,还是请大夫过府瞧瞧吧?”
“不用。”谢沅锦只是摇摇头道。
见她如此坚持,谢明驰也不好强求,于是妥协道:“那你先歇着,倘若等会儿醒来之后情况没有好转,咱们再请大夫,啊?”
大约真是累着了,谢沅锦的睡意来得非常突然,几乎是脑袋刚沾上枕头,便沉沉地昏了过去。
进入睡眠后的谢沅锦,做了个很长的梦,长得像是过了一辈子。
梦境中的她,虽然同样是以试婚宫女的身份待在武贤王府,但不同的是,连景淮并未像现实里那样温柔地对待她,而是用公事公办的态度应付他们的初夜。
试婚的过程结束了,但梦境并没有随之停止。
谢沅锦梦见,在后面的数百来个日子里,连景淮对她从毫不在意到慢慢上心,从冷硬如冰到春雪消融……她豁然明白,为什么当时连景淮才是初见,就已是深情不悔的样子。
因为,他们早在前世便相遇了。
梦境中的时间推进得很快,谢沅锦只来得及看到,某次她鼓起勇气询问连景淮,“王爷为什么纳我为侧妃,是因为喜欢我吗?”接着,还未得到他的回应,画面就已经过渡到另一幕场景了。
谢沅锦四处求医问诊,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怀上子嗣。然而,大夫却语重心长地告诉她:“草民并不建议娘娘留下此胎,毕竟娘娘体内的寒气尚未祛除,贸然怀孕极有可能中途流产,乃至于威胁到您自身的性命。”
话说到这个份上,但凡惜命的人都知道该怎么选择,可谢沅锦还是坚持地道:“我要生。”
在她的记忆里,连景淮总是自嘲自己孤家寡人一个,早早地便失去了父母双亲。
谢沅锦不希望,百年后连个能够为他祭祀的子孙都没有,叫他成为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所以,她拼尽性命,也要在这世间为他留下一条血脉。
可就在谢沅锦满心期待着新生儿降生的时候,邵静芸基于嫉妒、厌恶、愤恨以及憎恶等,种种复杂的原因,狠心将毒药掺进她的安胎药里,致使她七窍流血而亡。
那碗毒药的滋味,仿佛刻在了骨子里,哪怕时隔一世,谢沅锦依旧痛苦而清晰地记着。也是因此,她刚刚才会在闻到相同气味时,反应得那般剧烈。
想到这里,谢沅锦不禁有些后怕,倘若她方才饮下那碗毒药,现在多半已经落得和前世一样凄惨的下场了。
梦境并没有伴随谢沅锦的死亡而终结,她看见连景淮亲手为她立下墓碑,冠以王妃吾妻之称号。
他跪在她的墓前,拇指轻轻摩挲着冰冷的石碑上那短短几行碑文,直至指腹被粗糙的花岗岩磨到发红破皮,连景淮仍毫无所觉地继续摩挲。
时光在这个瞬间变得很缓慢,谢沅锦眼睁睁看着他低下头颅,干涩的薄唇颤抖着,在墓碑上落下一吻。良久,他声音沙哑地开口道:“你死了,本王真的会疯的。”
这句话仿佛某种奇妙的开关,刚说完,连景淮高大的身躯便开始瑟缩起来。
他那么冷静自持的人,赫然像着了魔似的,在疯狂喊着什么,唤着什么,声音歇斯底里。
谢沅锦竖起耳朵,试图辨清他口中的字句,可惜耳膜里尽是嗡嗡的轰鸣声,她听不到,再也听不到了……
“小姐,小姐?”
琉璃的叫喊声在耳边响起,震得谢沅锦耳心生疼。她缓缓睁开双眼,却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泪流满面。
咸涩的泪水尝在嘴里,将她的理智陡然拽回。谢沅锦揉揉额角,语气平静地道:“我适才是梦魇了,好险有你唤醒我。”
琉璃见她睡了一觉醒来,眉眼间虽然仍旧透着几分疲惫,但面色红润,清秀的脸庞上没有露出丝毫病态,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放了下來。
她上前为谢沅锦掖了掖被角,而后说道:“老爷那厢还在等消息呢,奴婢先去秉告一声,马上就回来。”
谢沅锦颔了颔首以示同意。
然而,琉璃刚抬腿走出没几步,忽然又停下,转回头望向谢沅锦,问道:“小姐本来不是和王爷约定好了,明儿个在梨花巷的书肆碰面吗?需不需要奴婢差人去告知王爷,您身体抱恙,不便出门的事情?”
谢沅锦闻言,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无妨,我身子好多了,明日出门不会有问题的。”更何况,她还有很多话儿须得当面和连景淮说清楚。
…………
讲到这里,盛沅锦忽然止住了话音。
她到底是个姑娘家,平时连在话本中看到作者对于云雨的描绘,都得脸红半晌,更遑论直接口述出那般活色生香的场景?简直羞耻透了!
然而,连景淮压根不理解她的别扭,迭声问道:“方才怎么了?”
盛沅锦心中好生纠结了一会儿,然后才像下定决心般,硬着头皮道:“我若是实话实说,王爷可不能取笑我。”
连景淮看出她眼中的希冀,想也未想便应承下来:“嗯,不笑你。”
得到连景淮的允诺后,盛沅锦便将不久前见到的画面,以一种极其委婉的方式表达出来。只不过,男女之间的艳事,越是遮遮掩掩,反而越能让人浮想联翩。
待她话音落地,连景淮挑挑眉,故作惊讶地问道:“不对啊,你适才分明说了没有看清楚对方的相貌,那么如何肯定是我,而非别人?”
这话叫她怎么回答呀?难不成盛沅锦还能说,是因为他暗肌贲发的胸腹别具美感,令人过目难忘吗?显然是不行的。
于是,盛沅锦只得支支吾吾地答道:“除了王爷,我也未曾见识过其他男子赤身的模样,姑且……就当作那人是你罢。”
“啧,你这也忒不严谨了,要不再仔细瞧瞧?”语毕,连景淮便要伸手去解里衣的扣子。
盛沅锦见状,忙不迭出声阻止了他的行为:“别别别。”
就在这个当口,两人的双手无意间交叠到一起。
盛沅锦从前毕竟是在宫里当过差的,粗活儿没少干,又疏于保养,哪怕再怎么天生丽质,掌心的触感也比不得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千金,那般细腻温滑。
但连景淮轻轻摩挲着那只柔荑,却觉得喜欢极了,她哪儿哪儿都好,连手心纵横交错的纹路,看上去都比别人生得精致。
感情这种东西很复杂,很多时候你甚至说不出原因,找不着开端,稀里糊涂间就把一颗心给交了出去。
连景淮现在回想起来,他最开始只不过是因为初次开荤,感到食髓知味,所以想把这个姑娘留在身边伺候。谁知在后来几年朝夕相处的日子里,逐渐发觉她性格中的讨喜之处,于是沦陷,于是沉溺。
如今重新将盛沅锦搂在怀里,连景淮心底固然欣喜,可也止不住产生疑问,他可以给她无条件、无底线的偏爱,那她呢?
连景淮其实一直都知道,盛沅锦向往自由,当初留在王府亦是迫不得已。然而,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她的心境应该也会有所变化吧?
倘若他付出了这么多,盛沅锦仍旧去意坚决,那连景淮大概会满难受的。
所幸他这个人,别的话做事特别敢。几乎是在念头升起的刹那,连景淮便已经问出了口:“假如这会儿给你个机会做选择,你还会离开么?”
虽说有些突然,但这个问题倒不算出乎意料。毕竟连景淮前后也表明过数次态度了,盛沅锦不可能永远退缩,无论好坏,总得给予些许回应。
所以盛沅锦并未犹豫多久,便道:“不会了。”
连景淮没有高兴的太早,因为他知道她必定还有后话。果然,只见盛沅锦动了动,随后轻巧地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
“你若是问我会否离开,我可以很坚定地告诉你,不会;你若是问我是否喜欢你,我也可以大方地承认,自己确实动心了。可即便是如此,我们的感情依旧不在同个层次之上。”
“我是个有点慢热的人,不知道该怎么敞开心怀,处处瞻前顾后,也许一辈子都做不到像你喜欢我,那样炙热地喜欢你。如此,你还想继续吗?”
“慢热没什么不好。”连景淮怜爱地揉揉她的头发,道:“我不介意等你。”
感情的道路上总是有人走得快些,有人走得慢些,连景淮自己属于前者,但不代表他就排斥后者。动情动的晚,意味着可以慢慢享受那个过程,倒也颇有一番乐趣。
一夜过去,连景淮还惦记着镇北侯府那档子事。
越是深入挖掘,他就越发感觉到这桩案子的违和,比如说:谢明驰作为主帅,究竟为何临阵叛逃?卷宗上记载的理由是,因为谢明驰早已私通了南蛮,欲将颍州拱手相让以换取私益。
但镇北侯府在当时,已经是宁朝境内数一数二的世家望族。南蛮这种小国要给出怎么样的好处,才能让他心甘情愿抛弃共同作战的同袍、待产的妻子以及家族的荣光,转而投奔敌国。
简直是荒谬绝伦。这么一想,连景淮顿时觉得,能写出如此漏洞百出的结案报告的刑部官员,多半是脑子进水了。
百思不得其解下,他还是决定亲自到刑部去查看完整的档案。然而,就在连景淮换好衣服准备出门的时候,却忽然有只信鸽模样的飞鸟,扑楞着翅膀落在窗棂上。
倘若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它的右脚处,被人用红绳牢牢地绑缚着一封卷好的信。
由于时下通信不便,许多人家都会利用鸽子的归巢性进行传书,武贤王府也并不例外,但光凭这只信鸽的毛色和体型,连景淮便能肯定它绝对不是自家饲养的鸟儿。
怀揣着满腹疑问,连景淮拆下了那封信纸,摊开,并看见上头寥寥几行苍劲挺拔的字迹——若想保住她的性命,便就此打住,别再继续追查当年的旧案。
她,指的是盛沅锦么?
谁料连景淮惯用的坐骑,不仅白得赛雪,通身没有半根杂色,名字也十分秀气地唤做“霜雪”。
盛沅锦禁不住疑惑道:“王爷当初是如何挑中这匹马儿的?”
连景淮伸手摸了摸霜雪长满漂亮鬃毛的脖颈,说:“我最早遇见它是在塞外的草原上——
那会儿霜雪的前蹄刚被碎石扎破,连走路都在淌血,我瞧着可怜,便随手给它做了包扎。哪知伤势好全以后,这马仔愣是不愿意走,无论如何都要赖在军营里。”
讲到这里,霜雪还极有灵性地把马头歪了过来,依偎在连景淮的臂膀上。
“对于战马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忠诚度。霜雪不单资质好,还天生具备认主的能力,因此这么多年来,一直是它陪伴着我。”
盛沅锦闻言,有些担忧地询问:“它既认主,那想必不会允许我这个外人乘坐吧?”
连景淮蹙了蹙眉,似乎是在思考,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着盛沅锦,半晌复又开口道:“应当没问题,毕竟你身上沾惹了我的气息。”
他这句话虽然说得隐晦,但盛沅锦却依旧从中品味出了别样的暧昧,以至于话音刚入耳,她便当场怔住了。
就在盛沅锦走神的工夫,连景淮已经俐落地翻身上了马背。紧接着,他右手一捞,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