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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给暴戾的他试婚-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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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这里,位于耳廓前方,额头两侧,眉梢与外眼角之间,向后约一寸的凹陷处,你称它为太阳穴。”
  连景淮手把着手,仔细地向她演示道:“但它还有诸如经外奇穴、死穴等等别称,乃至于许多武术拳谱中皆将其列为首要的攻击与防御部位。 ”
  “高手过招时,倘若不小心被点中,很可能会产生头晕,或者眼黑耳鸣的症状,所以太阳穴对于武者来说,是轻易碰不得的位置。”
  “倘若换成别人碰我这儿,我早就砍断他的手了,可是你不同——”连景淮低笑两声,俯首靠在她耳畔絮语道:“是我心甘情愿把死穴交到你手里。”
  语毕,连景淮便退开几步,好整以暇地欣赏着美人红霞满面的娇态。“这就害羞了?本来我还想挨个教你认识不同的穴位,以及功能呢。”
  听到这里,盛沅锦立马从他的怀里站起身,红云未褪的脸庞带着些许僵硬:“王爷说笑了,小女子岂敢劳驾您哪?”
  说罢,不等连景淮回答,盛沅锦便慌忙行礼告退。
  值得一提的是,临到门口她还不忘回头对连景淮叮嘱道:“王爷可别再忘了用膳哦。”
  连景淮无奈地摇摇头,倒是没有再追上去,只吩咐侍者去厨房取一碗盛沅锦平素爱喝的甜汤,送到栖雁阁给她当晚点。
  盛沅锦离开后,整个书房顿时变得冷清而人气。
  连景淮趁手拿起一本兵书,正打算随便翻翻消磨时间,抬头却见白日里那只瓦灰色的信鸽,踏着漆黑的夜色,破风而来。
  连景淮没有想过对方的回信会来得这样快,神情中难掩惊讶。
  然而,当他看清信纸上头依旧苍劲挺拔的字迹时,心底的惊异之情更是旺盛得几欲满溢出来。
  “今夜子时,碧云山庄。”
  …………
  与此同时,躲藏在幕后的传信者谢明驰,也正风尘仆仆地赶往碧云山庄。
  早在得知发妻玉氏曾为自己诞下女儿时,谢明驰便幻想过无数次,将来她凤冠霞帔出嫁的场景。
  但他当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是,初次与女婿相见,竟然会是在这样艰难的境地之下。                    
作者有话要说:  岳父表示立不了威,很难受。

  ☆、第十六章

  碧云山庄位于京郊,是谢明驰早先暗中置办的私产,并未走府里的公帐。因此,在那年的灭门案后还能完好地保存着,没有随其他财产一同抄没。
  从武贤王府到碧云山庄,即使一路策马也得耗费小半个时辰。连景淮没多做犹豫,匆忙咽下几口饭菜,便准备出府。
  对方在信件中未曾要求连景淮独自前往,想来是默许了他可以带着自己的护卫同行,所以安全方面倒不是很需要担心。
  连景淮纵着马儿在官道上狂奔,沿途掀起漫天的尘土。
  感受到风声在耳旁呼啸而过,速度快得像是离弦的弓箭,他非但没有半点不适应,思维反而更加活络。
  依照正常的逻辑推测,对方既然敢与自己见面,那么多半是不打算隐匿身份了。连景淮在脑子里反覆琢磨着可能的人选,从文武百官到勋贵子弟,竟没有符合条件的对象。
  越是苦思不出结果,他就越是迫切地想要知道答案。以至于抵达庄子时,连景淮几乎是勒绳、抛镫下马,动作一气呵成。
  紧接着,他也不管随从是否跟上,便径自迈开步伐往里走去。
  庄子后面有一处庭园,不大但很别致。在这种依山傍水的地方,无论是修亭子或是建水榭,皆十分适宜。
  如果说武贤王府中的假山流水,曲桥廊坊是贵在人工,此处的景致则是妙在天趣。
  然而,连景淮却无暇观览这里的美景,只顾朝着那名端坐在石桌旁的壮年男子走去。
  他原是怀揣着满腹的疑问而来,但等到真的看清对方正脸后,却蓦然停下脚步,陷入了失语的窘境。
  昔年谢明驰尚未获罪的时候,作为镇北侯,自然是时常受邀参加各家所举办的筵席,连景淮亦在饭桌上见过这个意气风发的叔叔几回。
  或许是因为近些年日子过得艰苦,谢明驰清瘦了许多,两侧鬓角隐约出现白霜,唯独那双眼睛,哪怕历经沧桑也仍旧矍铄有神。
  实在不得不感叹一句,风水轮流转。
  想当初,连景淮虽已初露锋芒,但到底还只是世子,上头有个严父压着,每次见到谢明驰的时候都是规规矩矩地道声“谢叔叔好”,模样乖巧懂事。
  因着觉得颇合眼缘,谢明驰还将一把制作精良的玉镶宝石绒面鞘匕首,当做见面礼送给他。
  然而这回,却变成年近四旬的谢明驰该向连景淮问安了,岂不是世事难料?
  谢明驰双手撑着膝盖,正欲起身,却被连景淮一伸手按住了肩膀:“谢叔叔若还当我是亲近的小辈,便不必行此虚礼了。”
  谢明驰听闻此言,原是有些许感动的,但转念想到连景淮和自家女儿那层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又不禁防备起来:“礼数不可废。”
  连景淮挑挑眉,笑得蔫儿坏:“也行,那等我八抬大轿将圆圆娶进门的时候,再给岳丈大人见礼。”说罢,他还装模作样地拱了拱手,愣是把谢明驰气得倒抽一口气。
  好不容易寻回来的闺女,转眼就要成为别人家的媳妇,这种心理落差,任哪个做父亲的都很难接受。
  可无论再难接受,谢明驰也知道就现在的情况来说,倘或盛沅锦能够正正经经地嫁予连景淮为妻,将会是最好的选择。
  更何况,他身为父亲却从未参与过盛沅锦的成长过程,此时又谈何权力去干涉她的未来?谢明驰无声地叹了口气。
  “说吧,你什么时候知道沅锦是我女儿的?”
  “唔,约莫半炷香前吧。”连景淮相当实事求是地说道:“起初我也只是在心里有个猜想,不曾笃定,直到看见叔叔冒着被官兵抓捕的风险也要出现在这里,才坐实了想法。”
  当年谢明驰兵败而逃,隆昌帝随即就在全国境内发布了通缉令,诏天下有能告发者,赏白银万两,同时知情不报需处以重刑。
  因此,若非偶然得知女儿的下落,谢明驰或许终生都不会再踏入京城一步。
  “说起来,叔叔为何要我停止追查?难道您就没想过要平反当年的冤情吗?”连景淮忍不住将内心的疑问道出口。
  “如果真有这么简单就好了。”
  谢明驰从兜里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卷轴,递到连景淮手中,而后解释道:“这里头记录的内容,包括南蛮的军队编制、军事部署、武器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作战计画等等,应当能证明我的赤胆忠心。”
  眼看连景淮脸上露出诧异的神情,谢明驰耐着性子解释道:“我在南蛮隐姓埋名十几年,当过码头脚夫、普通人家的护卫,最终得以混进他们的军营,期间经历诸多曲折,自然不是白用功。”
  尽管谢明驰说得无比轻松,但连景淮依旧能从这三言两语中感受到他的不易。
  “谢叔,当初那场石堡战役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可不认为您会是那种临阵脱逃的懦夫。”连景淮问得很直白,措辞间没有半点多余的修饰。
  作为将领,最基本的素养是具备胆识,可以杀人如麻,但绝对不能贪生怕死。否则即便对方是自个的岳丈,连景淮亦然是瞧不起的。
  谢明驰目光幽深,如同出鞘的利刃般,似能将人割肉削骨。“如果我说,我是中了别人的算计,你相信么?”
  他语气微顿,片刻后又接续着说道:“而且算计了我,和我那五万弟兄的人,直至今日还好端端地坐在那把龙椅上。”
  骤然听见这种惊天秘密,连景淮着实是有些难以置信。
  他固然清楚,隆昌帝想要翦除那些老牌世家在朝中的根基的心思,但却怎么也没想到,为达此目的,他竟甘愿牺牲数万名将士的性命……这岂是一句轻重不分可以形容的?简直是昏庸无道!
  “你既喊我一声叔叔,我也不欲瞒着你。”谢明驰耸耸肩道:“坦白说,我需要你的帮助。因为放眼满朝,你是唯一能够与皇帝抗衡的人。”
  说到这里,他突然把话锋一转:“但是这又何尝容易?一个弄不好,可能连你也会遭受牵连。所以,你最好是想清楚了再回答。”
  “这事儿好办。”连景淮下意识用舌尖顶了顶腮帮子,眼皮半掀,笑起来的样子自信中带点痞气。“不过……”
  “我本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今日之所以搀和进这些糟心事里,单纯是为了圆圆。所以,希望岳丈大人能够念着我这份诚意,事成以后放心地把圆圆嫁给我。”
  “你这小子……”谢明驰笑着摇了摇头,并未因为他的出言无状而感到不悦。 “跟你讲严肃的呢,别只顾插科打诨。”
  “行行行。”连景淮很快调整好情绪,作正襟危坐状:“那我便仔细与您分说这件事的可行性吧。”
  “首先,当年隆昌帝容不下你,是因为你掌控着整个谢家军,随时有可能动摇到他的帝位。可如今,朝堂之中唯我独大,隆昌帝正迫切需要扶植一个新兴的势力与我抗衡。你有污点,好操控,倒能算作不错的人选。”
  “再者,隆昌帝人到中年,越发渴望开疆拓土,而你手里这些军事情报恰好能解他的燃眉之急,何愁他不重新启用你?”
  至于情报的真伪,根本用不着他们费心去证明。宁朝在周围诸国皆设有至少两个以上的敌情侦察机关,只消经过交叉比对,便可证明这厚厚一沓资料并非造假。
  话已至此,关于后续的作法已经有了大致方向,只剩下一些细节仍需商榷,故而双方皆开始着手进行各自的工作。
  接下来的半月里,连景淮几乎日日早出晚归,忙碌到连盛沅锦都察觉了不对劲之处。
  她数度开口询问,但每回连景淮的答覆,都是如出一彻的“没什么,只不过近来琐事比较多罢了”的推托之词。
  盛沅锦素来有分寸,听闻他这般说便知此事不单涉及朝政,或许还是极为重要的机密。因此,哪怕内心克制不住地感到失落,嘴上也并不多言。
  待一切都准备就绪,连景淮才腾出空档来向盛沅锦解释。
  “你心里是不是觉得很奇怪,为何我无论怎么样都不肯告诉你,我这段时日在忙些什么?”他半弯着腰,双腿分立地站在盛沅锦面前,视线与她齐平。
  许是因为成天在外奔波,连景淮的领口有些松动,露出半截月白色的中衣。
  盛沅锦看见那棉质的布料被汗液打湿,薄薄一层紧贴在肤肉上,将他胸前的轮廓勾勒得淋漓尽致。
  她低下头,目光盯向自己的脚尖,用细如蚊呐的声音答道:“没有。”
  连景淮先是伸手替她拨开遮挡在额前的碎发,随后,食指轻轻刮过她圆润挺翘的鼻尖,道:“小撒谎精。”
  盛沅锦被他逗弄得有点恼,很没好气地挥开那双作乱的大手,贝齿紧紧抵住下唇。
  “啧,怎么又跟我闹上脾气了?”连景淮见状,非但没有惹怒小姑娘的自知之明,反而依旧笑咪咪地说道:“你若是不愿主动配合,可别怪我直接上手啰。”
  话虽如此,但连景淮压根儿没有给予盛沅锦,哪怕片刻的思考时间,就径自捉住她纤细玲珑的腿根,将她扛到肩上。
  “放我下来!放我下来!”叫喊几次无果以后,盛沅锦逐渐放软了语调:“我可以自己走的,你放我下来嘛。”
  连景淮伸手比了个“嘘”的手势,道:“好姑娘,你再这么喊下去,我就要……了。”闻言,盛沅锦本来张开的嘴,立马又合上了。
  直到距离馬廄越来越接近,她才没忍住再度出声问道:“王爷这是打算出府吗?”
  “嗯,”连景淮脚步轻快,眉眼间俱是笑意:“带你去兜兜风儿。”                    
作者有话要说:  我掐指一算,不出意外,明后天就会写到退婚和打脸等一系列剧情了,鸡冻!

  ☆、第十七章

  盛沅锦原先以为,依照连景淮的品味,他应该会更加青睐毛色纯黑的马驹,并给其取个诸如问天、绝影或者流星这类,一听就很唬人的名字。
  谁料连景淮惯用的坐骑,不仅白得赛雪,通身没有半根杂色,名字也十分秀气地唤做“霜雪”。
  盛沅锦禁不住疑惑道:“王爷当初是如何挑中这匹马儿的?”
  连景淮伸手摸了摸霜雪长满漂亮鬃毛的脖颈,说:“我最早遇见它是在塞外的草原上——
  那会儿霜雪的前蹄刚被碎石扎破,连走路都在淌血,我瞧着可怜,便随手给它做了包扎。哪知伤势好全以后,这马仔愣是不愿意走,无论如何都要赖在军营里。”
  讲到这里,霜雪还极有灵性地把马头歪了过来,依偎在连景淮的臂膀上。
  “对于战马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忠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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