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耽美电子书 > 卸岭盗王 >

第247节

卸岭盗王-第247节

小说: 卸岭盗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张玲儿捂着嘴娇笑了起来,看着古月说:“小哥,你和古月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她当时也是这样说的,后来在我们打开一颗才发现里边的那种昆虫。”
  胖子挠着头问道:“胖爷怎么越听越乱呢?这种东西就是在这里边,还是在这外面?”
  苍狼白了他一眼,说:“这都听不明白,肯定是里边外面都有,我猜外面成年的,里边应该是幼虫。”
  霍羽微微点头,说:“老狼说的对,在我们打开一颗之后,发现确实是那种昆虫的幼虫。”说完,他就从我手里那东西接了过去,然后用手一捏,顿时外壳一分为二,而里边出现了一只我从未见过的昆虫。
  胖子吓得直接站了起来,一边后退一边说:“我操,你丫的以为这里哪里?这可是他娘的饭店啊,一会儿发生什么意外,到时候我们可都是要被抓的。”
  在胖子说话的同时,我还有些没反应过来,而这个时候的霍羽,已经将那只小昆虫塞进他的酒杯中,用一个小碟子盖着上面。
  那小昆虫只有蚂蚁那么大,在酒里折腾了几下,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到了指头肚那么大,然后六条腿一伸就没了动静,像是一只甲壳虫似的。
  但这虫子通体是淡金色的,看它那锋利的两个牙齿和双螯,就知道这东西非常的不好惹,而且我发现白酒的从水色也变成了淡金色。
  我浑身感觉有些不对劲,一皱眉问他们:“难道这种虫子还有毒?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第346章 蛊之金虫
  古月告诉我们三个,同样的话她曾经在墓中也说过,这种昆虫并非一般小虫子,而是传说中臭名昭著的蛊虫,同时也表明了夏墓中有巫术的证据。
  只不过这些金色蛊虫并没有人控制,一切行为都依靠本能,所以攻击力才大大的降低,要不然当时在墓中的人一个都活不了,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看着泡到酒杯里边的那只小虫子,说实话我无法联想到这就是传闻中的蛊虫,要知道蛊虫是将各种毒性强大的毒物放在一个封闭的空间中,让它们互相搏斗,最后剩下的一只就是蛊母。
  蛊母在和同种类的毒虫交配,第一次产下的幼虫,就可以拿去使用,在放在人或者其他身体中,蛊母是可以将其控制,要是杀掉蛊母,宿体也会面临死亡。
  在一本名为《通志》的书中记载:养蛊,要用一百种虫类,而夷人所要的只有十二种。
  在养蛊以前,要把正厅打扫得干乾净净,全家老少都要洗过澡,诚心诚意在祖宗神位前焚香点烛,对天地鬼神默默地祷告。
  然后在正厅的中央,挖一个大坑,埋藏一个大缸下去,缸要选择口小腹大的,才便于加盖。而且口越小,越看不见缸中的情形,人们越容易对缸中的东西发生恐怖,因恐怖而发生敬畏。缸的口须理得和土一样平。
  等到农历五月初五,到田野里任意捉十二种爬虫回来,不是端午节那天捉回来的爬虫养不成蛊,放在缸中,然后把盖子盖住。
  这些爬虫,通常是毒蛇、鳝鱼、蜈蚣、青蛙、蝎、蚯蚓、大绿毛虫、螳螂……总之会飞的生物一律不要,四脚会跑的生物也不要,只要一些有毒的爬虫。
  这十二种爬虫放入缸内以后,主人全家大小,于每夜入睡以后祷告一次,每日人未起床以前祷告一次,连续祷告一年,不可一日间断。
  而且养蛊和祷告的时候,绝不可让外人知道,要是让外人知道了,自己养的蛊就会被巫师用妖法收去,为巫师使用,主人就会全家死尽,即使不被巫师收去,成蛊以后,也会加害主人。
  一年之中那些爬虫在缸中互相吞噬,毒多的吃毒少的,强大的吃弱小的,最后只剩下一个,这个爬虫吃了其他十一只以后,自己也就改变了形态和颜色。
  根据传说的种类很多,最主要的有两种:一种叫做“龙蛊”,形态与龙相似,大约是毒蛇、蜈蚣等长爬虫所变成的。一种叫做“麒麟蛊”,形态与时间相似,大约是青蛙、蜥蜴等短体爬虫所变成的。
  一年之后蛊已养成,主人便把这个缸挖出来,另外放在一个不通空气、不透光线的秘密的屋子里去藏着。据说蛊喜欢吃的东西是猪油炒鸡蛋、米饭之类,饲养三四年后,蛊约有一丈多长,主人便择一个吉利的日子打开缸盖,让蛊自己飞出去。
  蛊离家以后,有时可以变成一团火球的样子,去山中树林上盘旋,有时可以变成一个黑影,在村中房屋间来往。
  蛊的魔力最大的时间是黄昏。
  每次蛊回家之后仍然住在缸中,吃到人的这天,主人就不必喂它东西了。
  据说养蛊的好处并非要蛊直接在外面像偷盗一样偷宝贝回来供主人使用,而是要借重蛊的灵气,使养蛊的人家做任何事情都很顺利。如果主人想要经商,借助蛊的灵气,可以一本万利。
  如果主人想要升官,借着蛊的灵气,可以直上青云。反过来说,如果偶一不慎,被受蛊害的人家知道了,去请专门的巫师来把蛊收掉,蛊的主人便会诸事不宜,全家死尽。
  养蛊的人家,除了日常要虔诚服侍之外,到每年夏历六月二十四日,要对蛊作隆重的祭礼。这个祭礼延续三天,即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日,在这三天之内,主人要每天都用新鲜的猪一头、鸡一只、羊一头。
  煮熟以后,到晚上星宿齐观天空之时,全家把猪羊鸡搬入养蛊的秘室中去俯伏祷告,祷告完毕,将猪羊鸡砍碎,投入缸中。据说蛊的食量很大,魔力很高。
  祭扫的时候,外人不得参加,消息不可泄漏,否则又有身家性命的危险。除了聚虫互咬一法外,各种特殊的毒蛊又分别有特殊的制造方法。
  如此看来,蛊应是一种极为恐怖的东西,其实不然,有些蛊对自己的女主人十分忠诚。传说在雪岭山脉的一个部族里,所有女孩子到了十二岁都要饲养一只属于自己的变种蛊虫。
  这只蛊虫从此就是女孩子的守护者,只要女孩子受到外界侵扰,蛊虫就会出现搭救主人。当女主人死亡之后,蛊虫也随之死去。
  不管是善良的蛊虫,还是恶毒的蛊虫,都是特殊时代产生的特定事物。
  虽然在今天,蛊术还在湘西的某些地区内小范围传播,但它已经逐渐被文明社会所摒弃。但有一点非常重要,蛊术是中国几千年历史的一个见证,它将被作为一种特殊的文明流传下来。
  但是养蛊有个忌讳,就是动物中唯独有狗不能下蛊,而蛊怕狗,所以施蛊者也不能吃狗肉,至于为什么,这就无从考证了。
  再回到酒杯中的这只蛊虫,这并非是蛇蝎、蜈蚣之流,但从它体内释放出的淡黄色液体来看,决然不比所知的那些毒物差,我估计现在这杯酒只要人沾一滴,就会立马毙命。
  我把自己所知道的和推测的说了出来,胖子就好奇地问道:“依小哥这么说,那这肯定就不是丹药了,而是一种防止盗墓贼倒斗的毒物了?”
  霍羽微微摇头说:“我觉得这还是一种丹药,只是有什么作用就无从考证了,只能带回去给我师傅研究一下。”
  我心里“咯噔”一下,因为这蛊虫可不是一般丹药,并非通过洗胃就能解决的,要知道一旦丹药下入肚中,外边那软皮自然会融化,而里边的蛊虫以那么快的速度成形,人立马就会中毒而亡,即便就在医院中,也无法避免。
  霍羽大概看出了我的担心,对我说:“师弟,你放心,我不会让师傅乱来的。”
  我点了下头,长长叹了口气说:“我的本意是不让他看的,虽然我入门毕竟晚,但毕竟他对我也不错,我并不希望他有什么事情。”
  霍羽说:“我知道。”
  胖子却在一旁嘲讽我说:“小爷,你丫的在斗里不还说是那几个老家伙要陷害咱们吗?现在曲风改的也忒快了点吧?”
  我苦笑一下,说:“或许是我误会他了,那时候斗里的情况太糟糕了,所以小爷就胡思乱想起来,而且当时你们不是也信了吗?”
  “这个,这个……”胖子挠着头说不出话来,不小心把烟灰掉进了衣领里,烫的他“哇哇”乱叫,服务员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打开门来问情况。
  我们一看丢人到了姥姥家,实在是呆不下去了,只好结账走人,喝了酒整个人都困了,所以晚上回去就是睡觉,一夜无话。
  第二天,我们上午简单的碰了个面,大家就分道扬镳,本来琦夜是应该和我回北京的,但是由于她有东西要交给药王,所以直接到了市区转车去了西安。
  我算是千叮咛万嘱咐,让四派的人都回去把我的话带到,毕竟我也是出于好心,那种蛊虫具体毒性有多强我不知道,但我可以肯定绝非一般毒物可以比拟,他们五个能活下来也是命大。
  由于身上有冥器,我们只能在坐最慢的火车回去,这种火车的检查力度并不是很强,随便找到方法就能蒙混过去,不过这一路上绝对不比从山里出来能好上多少,等到了北京每个人都快虚脱了。
  秋意见浓,北京的道路两旁一如既往地干净,但树上泛黄的树叶已经表明了这个季节真的来了,而我们在进入市区,便也分开了,各回各家,等到明天去吕天术的家里碰头。
  我打车刚刚回到铺子,就看到三叔正坐在里边和阙三等伙计聊天,一个伙计还以为我是客人,便乐呵呵地凑了上来,一看到我之后,便诧异地说道:“老板,您回来了?”
  顿时,所有人都围了过来,开始帮我拿东西,我并没有让他们染指,因为里边都是冥器,要是有心摸一件藏起来,那我损失可就大了,我已经不像是以前单纯和天真的我,连我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了。
  将东西放到了我的房间,我托着疲惫的身体下了楼,问三叔:“三叔,你怎么过来了?铺子里边不忙啊?”
  三叔挠着头笑着说:“大侄子,这个季节属于淡季,根本没什么生意,三叔也是担心你,所以过来看看你回来了嘛,你说这也巧了,你还真的今天回来了。”
  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叹了口气问阙三:“咱家铺子怎么样?”
  阙三说:“虽说比同行强些,但这个季节正是农民开始秋收的时候,老物件的交易数量也下降了很多。”
  我微微点头,这一路确实又很累,就招呼了三叔一声,就打算回房间里边休息。可是三叔很快跟了上来,在我关门之前挤了进来,他问:“大侄子,你这次都摸到什么了?三叔开开眼行不?”
  我苦笑一声,这人已经进来了,我总不能把他赶出去,毕竟他还是我的三叔,就示意了一下自己的背包说:“三叔,你自己看吧!”


第347章 人心这东西
  三叔可真的是不客气,将我包里的青铜器和玉器全部翻了出来,一件件地摆着了地上,我摸得都是小件,即便里边还有一些必要的工具,但那也非常的可观。
  这要是胖子的背包,估计至少比我多一到两倍,也难怪那家伙不管别人怎么说,都着急地要离开夏墓,现在回想起来,最聪明的人应该当属胖子了。
  三叔鉴赏一会儿,赞叹道:“大侄子,这些物件最少也是战国时代的吧?”
  其实我们出发一直都是秘密行动,所以除了当事人之外根本不知道我们出发的方向,更加不知道要下的斗如何,所以三叔并不知道我具体的经过,可知道我不在,那肯定就是倒斗去了。
  在三叔从家里出来以后,开始打杂,后来很快成了一个铺子的老板,可见他对于古玩的喜好,而且就像是吕天术曾经跟我说的那样,我三叔掌握的东西非常的快,所以一眼就能看出是这个物件的大概朝代。
  不过,毕竟三叔他只是一个老板,下斗的机会还不多,他的见识上多少还有欠缺,不过这样已经非常了不得了,他和我不同,我本身就是搞古玩出身的,所以即便这样,我也暗暗地对他赞誉不已。
  我说:“三叔,这是夏朝的。”
  三叔愣了一下,用不可思议地眼神看着我说:“不开玩笑啊大侄子,你三叔可也在这方面下了不少功夫,这夏朝真的存在吗?”
  我点了点头,表示肯定。不过三叔还是有些难以置信,就说:“你要是告诉三叔这是商朝的,三叔肯定不会质疑,毕竟上面的沉淀物表明它们至少也是战国时期,可你要是说这是夏朝的,不但我不信,估计同行也没有几个人相信。”
  我呵呵一笑,说:“那我也没办法,至少说是商朝的一定有人信吧?而且三叔你看,不管是青铜的,还是玉的,上面雕刻着全都是帝王之物,这些东西的价值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三叔的眼中早已经炙热的快要烧起来,听我这么一说更是频频点头,连呼吸都变得粗重起来,过了一会儿,他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