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毛特工驯养记-第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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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枭顶着刚在Tony老师那儿做了一整晚的鸡窝头挣扎着坐起来,双眼无神地看着床前已经整理好的行李箱。
李恪只好像照顾小孩儿似的给他穿衣服。结婚之后,肖枭就像有免死金牌一样仗势欺人,对他越来越肆无忌惮,反正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粘了502甩也甩不掉。
肖枭皱着眉头把房间打量了一整圈儿,还一边掀开了被子,使唤道:“裤子。”
“好嘞,少爷。”李恪拿起裤子给他套上,愣是像给僵尸穿衣服似的给他提上去了。
“都不带使点儿劲的啊少爷?”李恪累得大喘气,跟刚杀了只皮糙肉厚的猪一样身心俱疲。
肖枭瞥了他一眼,“怎么说话呢小李子?”
李恪一巴掌把他推倒在床上,转身去洗漱。
肖枭抓着头发走到他身后,脑袋往他背上一磕,又没动静了。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李恪刷着满嘴泡泡含糊不清地说,“给你三分钟睡醒。”
“鹿,箱子是不是都理好……”肖枭迷迷糊糊地说着,话音未落就被打断。
“再说一遍?”李恪吐了泡泡灌了两口水,漱完口回头一把掐住了他的下巴,“李叔叔借你一个胆子再说一遍。”
肖枭这才反应过来,只好硬着头皮装傻,“嗯?”
“刚刚叫我什么?”李恪板着脸问。
“啊,”肖枭犹豫了一会儿,“亲爱的……法定配偶?”
“你跟你的鹿去过日子吧,”李恪说,“蜜月也跟你的鹿度吧,春宵一刻也跟你的鹿搞吧。”
“酸,”肖枭啧啧了两声,“您这pH小得哟。”
李恪捧着冷水洗了把脸,把手上的水往肖枭脸上甩,大步走出门。
李恪想了好一段时间他们的蜜月应该到哪里去度过,很多地方肖枭都去过,又大多是去做任务。最后定在了乌斯怀亚,这个被称为“世界尽头”的地方。
晚上激动得睡不着,飞机一起飞,刚开始平稳飞行,李恪就有点儿打瞌睡,肖枭往下坐了点儿,靠拢拍了拍自己的肩膀。
李恪脑袋往他肩膀上一靠,闭上眼睛没动静了。
一路辗转,到达乌斯怀亚的时候,两个老爷们儿踏上坚实的土地的瞬间,海风吹得人心旷神怡。
坐个飞机加上中转,一两天的时间,骨头都要散架了。肖枭走出机场就撒欢儿,丢了箱子往前跑了几大步伸了个懒腰。
李恪推着两个箱子慢慢走过去,把他露了大半截肚子在外面的深蓝色运动薄外套往下扯了些。
“热不热?”李恪问,“先到旅店换件衣服,箱子里有。”
“不换,”肖枭把外套脱下来,里面只穿了一件白T恤,一扬手把外套放飞到了李恪脸上,抬腿一个大跳,“我又没有穿猪皮棉袄。”
李恪叹了口气,把脸上的外套扯下来搭到肩膀上,推着两个箱子跟在他后面。
“小李子,今晚朕想去海边玩儿沙,”肖枭回头看了他一眼,两眼放光地说,“比基尼!”
李恪啧了一声,丢了箱子一步跨上前对准他的屁股踢了一脚。
肖枭往旁边一躲,没站稳差点儿亲吻大地,踉跄了两步站直了回头瞪他一眼,“拉出去斩了!”
“鬼基尼,”李恪倒回去继续推箱子,“看个屁。”
肖枭转过身来倒退着看着他,“装吧,有本事等会儿腿别比我甩得快。”
“我不看,”李恪不屑地斜了他一眼,“我才没兴趣。”
肖枭撇撇嘴,自顾自往前跑着撒欢儿去了。
李恪看着他东跑西跑看哪儿哪儿稀奇活像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样子,慢悠悠在后面跟着,悄悄笑起来。
躺了一整年,他好久没看见死猪同学出来欢脱地拥抱美丽的大自然了。他是天生孤注一掷的勇士,应当无所畏惧,应当撒野奔跑。
到达乌斯怀亚的小木屋,肖枭先腾空跳跃屁股冲下在床上蹦了两下,一个翻滚漂亮着地,单手撑着地板,一转身摆出了蜘蛛侠的经典姿势。
“我要不要嚼俩大大泡泡糖给你扯两根丝儿?”李恪看了他一眼,无奈地蹲下来整理箱子。
“恶不恶心,”肖枭蹬掉鞋掀开单薄的被子往床上一躺,“我要睡。”
“这么饥渴?”李恪转头看着床上拱起来的一坨,“不是说好了晚上才干吗?”
肖枭啧了一声,“滚。”
李恪整理好,也过来挨着他睡下了。
“这里是离南极最近的地方了,”肖枭迷迷糊糊地说,“过两天去南极吧?”
“好,”李恪回答,“都到世界的尽头了,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
“是吗?”肖枭想了想,“刷你的卡?”
“可以,”李恪说,“就算不去南极你不也刷我的卡么?”
肖枭往他脖颈上蹭,笑起来,不说话了。
这可是你说的,李恪,都到世界的尽头了,我说什么你都得答应。
我希望你爱我,不讲任何条件地爱我。
“笑什么?”李恪眯着眼睛问,说话的语气因为在打瞌睡而显得分外柔和。
“你的日记本我看过了。”肖枭说。
“我哪儿有日记本,”李恪平静地回答,“有那时间抽根烟什么不好。”
“国内某死猪真实睡眠手记。”肖枭提醒他。
“……哦。”李恪愣了片刻,应了一声。
“哦?”肖枭睁开眼睛,看着他近在眼前的脸。
李恪也睁眼看着他,四目相对,两人都沉默良久。
“我不该……让你等一整年,”肖枭吊儿郎当地说着,仿佛全当是玩笑,“看你写得酸溜溜的,我心里还挺……”
他又如往常那样,嫌肉麻干脆扔下半截话破罐破摔。
日光被窗帘过滤得柔和,李恪懂得他,无言地倾身靠拢,抵着唇齿深吻,把气息悉数咽下去。气温陡升,他的手不自觉地放到了肖枭的衣领上。
肖枭取笑他,“不是说好了晚上才……”
李恪温存道:“……闭嘴。”
日头倾斜,天际洒下余晖。
“出去转转?”肖枭缓过来,睁开眼轻声说道,“总不能花大钱换个地儿躺着吧。”
李恪掀开被子下了床,揪着肖枭的领子把他提了出来。
他们并肩走在乌斯怀亚的街头,南半球的此时正是夏天,这里并不算很炎热,温度舒适得刚好。
小木屋前开放着娇艳的各色花朵,不远处的皑皑雪峰在抬眼时依稀可见,清冷的空气扑在他们脸上,走出门又让人觉得沁凉。
李恪手里拎着肖枭的薄外套,伸手递给他,“穿上。”
肖枭没有伸手接,双臂张开,看着他。
李恪只好给皇上更衣似的给他穿上,把拉链拉到了顶。肖枭双手插进兜里,往前一步栽进他怀里。
“注意点儿,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李恪揉他的头发。
肖枭举起左手在他眼前扬,“法定配偶,坦坦荡荡。”
李恪一把捉住他的手,两人无名指上的银白戒指触碰在一起,发出一声细微清脆的金属碰撞声。他轻轻捏着肖枭的指尖,另一只手搂着他的肩膀。
“有人在看我们吗?”肖枭问。
“有,”李恪说,“不过看的是我的脸,可能我帅一些。”
“放你娘的罗汉通天屁,”肖枭说,“帅不帅心里没点儿数吗?”
“不帅吗?”李恪问。
“必须帅啊,”肖枭站直了,神经兮兮地扯住自己的衣领,一副要买下一整块儿鱼塘的架势,“不然站在英姿飒爽的我旁边,怎么也得自惭形秽吧?”
李恪撇撇嘴表示非常怀疑。
在乌斯怀亚爬雪山,山脚郁郁葱葱的树林和山顶白茫茫的积雪,是他们在这世界尽头感受到的专属浪漫。
到南极需要乘船,一路上有点儿冷,过德雷克海峡,要在海上漂浮两天,把他们两个人折磨得够呛。
南极探险是肖枭小时候的一个梦想,和所有有英雄主义情结的小男孩儿一样,他希望自己会是坚不可摧无可阻挡的勇士。
他只是从来没想过,会和自己的爱人来到这里,一起穿着厚厚的防寒服有说有笑打打闹闹地在冰上溜来溜去,还差点儿打起来把人往冰上撞。
肖枭从地上爬起来,一下子没站稳又迅速蹲了下去,抬头看着李恪,“该我了啊!”
李恪退后两步,很是嚣张地冲他勾了勾手指头。
肖枭跳起来,腾空一跃往他身上扑。李恪伸手搂住他,往后踉跄了两步才算站稳,肖枭低头看着他,不动了。李恪于是也抬眼看他。
两个人深深看入对方的眼睛,星空浩渺,碧波万顷,千言万语都在无言的沉静当中变成了掩藏不住的笑意。
你是这全世界,最让我快乐的人。
你看这天涯海角,只要你在身边,一切都是那么美妙。
☆、番外三
“你为什么不给世人看到你善良的样子?”
“因为他们如果看见了,就会希望我一直是善良的。”
——《吸血鬼日记》
在他很小的时候,记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小小的圈。在这个圈里,他会得到自己非常需要的熟悉感和安全感。
直至今日,利物浦仍然作为约翰列侬的故乡享有盛名,不过属于他的情怀和记忆,开始于那些外地游客到来之前。
那会儿他只有十几岁,喜欢去CD店的门口听歌,最喜欢的是甲壳虫乐队,听约翰列侬高唱着和平与自由,靠着墙,安安静静地晒太阳,一听就是一个下午。
后来他得到了一个小小的MP3,于是他下载了很多首甲壳虫乐队的歌,去上学的路上,戴上耳机低着头径直往前走。
那是他内心最初的坚定和向往,就在耳机里,封存了专属于他自己的一个小小天地。
他有一个弟弟,脑袋里总是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疯狂幻想,他开朗活泼,看到的所有都是绮丽的颜色。
在很多人看来,戴着耳机低头走着的哥哥Jacob是冰,而胡乱背着书包踢着球的弟弟Carey是火。
Carey和爷爷奶奶住在澳大利亚,每到寒暑假,Jacob就会到那里去度过。
Carey有一个常常一起踢球的好朋友,是个中澳混血,看起来也和地道的澳洲人没什么太大差别,长得干干净净英气逼人,身上有种和别的小孩迥然不同的气质,而至于到底是什么气质呢?他说不上来,那种感觉就像跌进一个深不可测的深渊。
Jacob偶尔路过,就会在他们常常踢球的废弃破旧的球场外等着Carey一起回家。
在Carey身边的那个小少年,在球场上跑着,快准狠地射门,足球砸到球网上的那一刻,他回过头来笑,阳光洒在他身上,一双眼清澈透亮,一切都那么刚刚好。
Jacob远远看着他,也悄悄一笑,转身背对着球场,靠在栅栏上,戴上了耳机。
“Jacob,下周帮我去组织里顶一天吧?”Carey玩着球,转头问他。
“什么组织?”Jacob取下耳机问道。
“那个地下组织啊,”Carey说,“不是跟你讲过吗?”
“……哦,”Jacob应了一声,“你不去?”
“我那天有社团活动。”Carey说。
Jacob瞥了他一眼,应了一声表示答应。
Carey所说的组织,是一个不明不白的地下组织,他一直明白这些人究竟都在干些什么,每次问到Carey,他也只是含糊带过。
“中午有午餐的,就在桌子的抽屉里,”Carey突然抱住了球,认真地看着他,“记住,一定一定不要拿错。”
“知道了。”Jacob冷冷淡淡地说道。
说完之后,他再次戴上了耳机,MP3的音乐正好切换到甲壳虫乐队的Hey; Jude,那是他最喜欢的一首歌。在去那个地下组织的那一天,他耳机里也是这一首歌。
Jacob代替Carey来到组织里,接受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工作。
给他安排事情的大汉递给他一把刀,“拿着,要是人质不乖,拿出来吓吓他。如果那个小孩儿饿了,桌上就有饭。”
Jacob接过刀,听话地点点头,听着耳机里的歌一步步走向走道尽头的一个小房间。
等到打开那扇关押人质的狭窄的门,第一眼看见的,就是那张沉静的正盯着地面发呆的脸。
那实在是一张非常精致的脸,带着孩子的稚嫩,还有意气风发的棱角。
他回忆了一瞬,上一次见到这个小孩儿,是在那个破旧的废弃足球场,那个在和煦的阳光里笑得灿烂又可爱的小小少年。
Jacob握着把手站在门口,一直等到路浔抬起头,才反手关上门,走到他面前蹲下。
路浔抬眼看着他,那双清澈的眼睛里,充斥着根本掩藏不住的害怕和恐惧。
Jacob的左手揣在兜里,手指紧紧攥着冰冷的刀柄,攥得指尖都有些发白。
他看着面前的人,松开了手,从兜里拿出手,轻轻放在路浔的肩膀上,拍了一拍。
“你饿了没有?”他轻声问道,“我来给你送饭。”
路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