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自从我捡到了杀生丸这白富美-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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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久泽站在牛车上,眺望远方:“君麻吕,此番前去,我们需要一个家族子弟的合理身份!”
“是,大人。”
“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葬爱家族的成员了!”
“是,大人。”
“记住,我叫葬爱野结衣,你叫葬爱玛利亚。”
“是,大人。”
“抓住它们,我给它们涂个七色彩虹!”
“是,大人!”
众狗:……
现在跳车还来得及吗?
第53章 第五十三只狗
杀生丸从未想过; 身为西国嫡系纯血大妖的自己,竟然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在人类幼崽的手上栽跟斗。
每一次吃亏,他满心满眼都想着“杀死幼崽”;可渐渐地,这种杀意演化成了“要你好看”;相处渐久; 极端的情绪变成了“给我等着”;时至今日,报复的念头竟变异为“你折腾吧”……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何其心塞又极度憋屈的转变!
杀生丸觉得,自己该是记仇的妖。但约莫是身边的同僚过得比他更惨; 他脑中不可遏制地产生了“幼崽待我尚可”的评价; 最终成功地走上了一条弯路。
就像现在; 幼崽也不知从哪儿掏出了一堆稀奇古怪的东西; 她满脸好奇地翻看了许久,边看还边笑:“哈哈哈,什么鬼?BB霜是什么?”
叶久泽拿着一瓶BB霜; 觉得【商城】贼有意思:“笑死我了!妹子化妆都涂这玩意儿的吗?哈哈哈,BB霜!涂了会不停地BB吗?”
难怪很多妹子凑在一起会有说不完的话,果然是因为BB霜的效果吗?
叶久泽并没有接触过化妆品,他直男惯了; 就连盥洗室里都只有一块舒肤佳、一支黑人牙膏和半瓶飘柔洗发水。
他最奢侈的一次,是在大冬天的时候买了瓶大宝SOD蜜涂脸。
结果他哥们儿吃惊地说道:“卧槽,你还用大宝,活得真特么精致!”
叶久泽一想; 自己大老爷们儿的涂脸干嘛; 要被兄弟们笑话的。可是大宝贼贵啊; 一瓶居然要七块五,他从来没用过这么贵的“化妆品”!
最后,他将大宝分给了自己的兄弟们,一群大老爷们儿撸起裤管开始抹脚,边抹边笑:“大宝好啊,俺女朋友总嫌俺脚臭,俺多涂点,待会儿约会呐!”
就像化完妆的妹子感觉自己是小仙女一样,涂完大宝的男人自信自己今天就是莱昂纳多。
结果那哥们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去约会,半夜却被赶回寝室,据说还失恋了==
失恋的原因是双方阵营不同,妹子给了他一句话:“抱歉,我的真爱是意蕴悠长的香水,不是大宝SOD蜜。”
回忆到此结束,叶久泽放下了BB霜,为了成为浑身充满香水味的真男人,他严肃地翻开了【商城】,兑换了一瓶六神花露水。
够香、够辣、够刺激,好劲道花露水,六神带给你男人该有的意蕴悠长的滋味!
牛车停驻了下来,叶久泽懵逼地看着摊在身边的一坨化妆品,完全想不通自己怎么会有“买买买不要停”的毛病。
明明上辈子他下载淘宝,只是为了给命中迟早要出现的真命天女清购物车啊!
好奇怪,怎么会一买就停不下来……叶久泽很是疑惑。
所幸这些小玩意儿消耗不大,他天天养着狗子,得到的回报可不少。疑惑并没有持续多久,他就再度打量起这些妹子们最爱的刷子、腮红、眼影、发膜……
然后他抱起了可爱软萌的白柴,拿起刷子在它白色蓬松的毛发上涂抹起来。
起初,白柴是拒绝的,它甚至还剧烈挣扎起来。可当叶久泽强势地拿起眉笔给它脊背上画了“滑稽”之后,白柴终于放弃了挣扎。
它趴在叶久泽的腿上,任他施为。
夜色降临,白柴一身的毛被叶久泽涂成了鲜艳的黄色,还用黑色的眉笔在脊背上画了许多纹路。
他甚至连白柴的耳朵都没放过,发挥出自己最佳的艺术细胞,全给染上黄黑两色。末了,他拿起口红,在白柴的双颊涂上红红的小圆饼。
白柴:……
生无可恋==
叶久泽捧着它,双眼迸射出满足的光芒,他看着白柴,觉得自己再度捡起了成为神奇宝贝大师的梦想:“啊,就决定是你了,皮卡丘!”
对,没错,白柴已经被化成了皮卡丘。一个无论是颜色还是体型都极为接近的主角系电击鼠。
杀生丸:我是杀生丸,不是皮卡丘。
叶久泽找到了化妆了真谛,他从来不知道,原来妹子们化妆是一件这么有趣的事情。他放下“皮卡丘”,让君麻吕拖来藏獒,开始给藏獒粉刷皮毛。
“你这一身黑漆漆的,倒是比较容易化妆了。”
叶久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拿起象牙白BB霜和粉饼发胶,立刻在藏獒身上动手。一圈毛涂白,用发胶固定压下;一圈毛全黑,用发胶固定撸炸。
大功告成之后,藏獒全身一圈白一圈黑,一圈瘦一圈炸,叶久泽微笑,感觉这就是葬爱家族的真谛——新潮、夺人眼球、走在时尚前沿、轻易模仿不来!
“民主,你黑白分明的样子就像一匹可爱的小斑马!”
直男审美,最为致命。
宇智波斑:我是宇智波斑,不是宇智波斑马。
继藏獒之后,金毛惨遭毒手,它挣扎得最为剧烈,一双红透的眸子死死盯着“杀生皮卡丘丸”和“宇智波斑马”,发出了一生中最凄厉的嚎叫。
叶久泽兴奋极了,金毛的长毛最顺最滑,最好玩了!
他耐心细致地撸顺金毛的长毛,编了五十六根麻花小辫,每一根小辫都染上了漂亮的色彩。染完后,他快乐地拿起眉笔,在金毛的尾巴上写了一行字——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金毛:并不安好==
“啊,七彩的青春,疼痛的忧伤,漫步在丑陋人间的美丽的我!”
吉尔伽美什:我是吉尔伽美什,不是吉尔伽丑什。
在叶久泽将眼神转向萨摩耶的时候,萨摩就明白自己接下来的命运。不同于其他同僚的垂死挣扎,萨摩高贵优雅地走到叶久泽身边,等待他的安排。
白色的萨摩,是最容易化妆的狗子。
它是如此优雅,就应该化妹子们都爱的那款!
他记得那叫什么来着……哦,玛、玛丽苏?
是这个名字吧?他记得读大学那会儿,有个女孩子说过一句:“不想成为七彩玛丽苏的女人不是仙女中的小公举!”
七彩……玛丽苏?仙女……公举?
叶久泽拉过萨摩,为它仔细涂上了彩虹的色彩,末了,还在萨摩的俩耳朵上夹了向日葵发卡——嗯,很女孩!
接着,他又给萨摩的头顶用502黏上了一个镶嵌着水钻的小皇冠——嗯,很仙女!
然后,他又给萨摩的脖颈上系了一个大大的蝴蝶结——嗯,很公举!
最后,他拿出口红,给萨摩描出了性感迷人的烈火红唇——嗯,很玛丽苏!
“啊,不想成为七彩玛丽苏的狗都不是好狗!你现在就是狗中的小公举!”
蓝染:我是蓝染惣右介,不是蓝染玛丽苏,更不是蓝染小公举。
叶久泽看着大功告成的狗子军团,甚为满意。很好,这样即使再度混进了辉夜一族的地盘,也不怕被认出来了!
“君麻吕,你觉得我们再去一趟辉夜族地,他们会认出我的狗吗?”
顶着双马尾、穿着花棉袄的乡村风“萝莉”君麻吕严肃道:“大人,他们不可能认出来。”
“为什么你对我的技术如此自信?”叶久泽更严肃地说道,“我要你实话实说,不要总是奉承我。”
众狗:你也知道他奉承你啊==
“是,大人。”君麻吕绷着小脸,两坨高原红在篝火中熠熠生辉,“他们真的不可能认出来,因为我也认不出来。”
他是真认不出来……这四只神奇的动物居然是——狗?!
既然他认不出来,辉夜一族绝不可能认出来!
不……他的本族可能已经忘了几个月前见过的究竟是狗还是猫……毕竟他们总是打架,一不小心打瞎眼或打坏脑子,都是几率很高的事。
叶久泽仔细打量了一会儿,才惊觉自己的手艺居然如此出神入化:“被你这么一说我也发现了,讲真的我也认不出来!哈哈哈!我居然也认不出来!”
众狗:……
他们互相瞅了对方一眼,彼此嫌弃地别过了眼:妈耶!世界上居然有如此丑陋的狗!太恶心了!眼睛要瞎掉了!
本能地,他们想瞅瞅饲主萌萝莉的脸洗洗眼。
可目光对上的,并非是平日里干净白皙阳光灿烂还有俩小酒窝的笑脸,而是涂着紫色眼影、戴着紫色美瞳、抹了紫色唇红还顶着一个易拉罐红发的妖魔。
在这一刻,四只狗感到一阵恶寒,觉得自己有朝一日化成人形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纠正饲主的审美。
顺便,该给饲主找一堆洋娃娃玩耍了,不然倒霉的只能是自己。
不自觉地,四只狗都开启了“老父亲操心闺女打扮”的过家家模式==
许久之后,他们带着浓重的妆容入睡。
这一夜,因为金毛之前凄厉的惨叫,引来了一直追踪着写轮眼藏獒的黑绝。自宇智波一族开始异动时,黑绝就将目光转到了藏獒的身上。
活过几千年的黑绝自然知道,藏獒身上,有他所熟悉的宇智波斑的瞳力波动。
他活了太久,什么奇葩的事情没有见过。不就是宇智波斑变成狗了吗?呵呵,他找了他很久了,终于,可以杀了他了!
杀了他,夺取本尊的力量……
然后挖下他的眼睛交给宇智波带土,他就可以按照计划前进,放出封印在月亮上的辉夜姬了。
比起取代宇智波斑的身份、兼并黑绝不死的身躯,果然大筒木辉夜至高无上的力量更吸引他。
趁着今夜,动手吧!
黑绝悄悄地从泥土里钻出来,看向篝火旁趴伏的四只“狗”,心头满满的恶意在瞬间化作了掩盖不住的懵逼。
等、等等,那、那是什么东西?
那是什么鬼?
那是狗吗?看上去……好像是?
哪一只是宇智波斑啊!
然而黑绝并不知道,他的力量体系与查克拉息息相关,且隐匿度极佳,又不会轻易受到查克拉攻击的侵害,故而同样修炼查克拉的宇智波斑并没有及时察觉他的出现。
可宇智波斑一时的疏忽并不意味着其它的狗子会大意。
身为英灵和死神的吉尔加美什及蓝染惣右介睁开了眼,天生牙在身体内颤抖,杀生丸也睁开了眼。
顺便,他拿尾巴轻轻拍了下身边的宇智波斑。
隔着幽幽篝火,四只狗子反光的眼齐齐看向“出土”的黑绝。他们一只塞一只“貌美如花”,一只比一只“沉鱼落雁”。
世间有狗千千万,只有葬爱最好看!
当你对上狗子们淡漠的眼,就像是在凝视杀马特家族狂欢的劲舞团!
黑绝:……
纯色系的黑绝对上巴啦啦七色系的狗魔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已经输了。
第54章 第五十四只狗
黑绝并不知道世界上有一种霸道总裁的模式叫做“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更不知道还有一句翻云覆雨的台词叫做“小妖精; 还满意你看到的吗”。
他只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不小心冒出个错误的头,招惹了一批错误的狗。
于是,黑绝被迫从“龙套逆袭”的暗杀者角色转换为“高虐辣文”的悲情女主。
犹如被一群邪魅狷狂(生无可恋)的总裁(大佬)盯上的小白花(出气筒); 只能被动地承受他们的侵犯(群殴)和侮辱(踩踏),无力地染上他们的气息(花露水)和白浊(BB霜)。
最终他不堪受辱,带着破碎的爱情(被辣瞎的眼)和五百万的支票(被熏麻木的鼻),留下一身青紫的痕迹(狗蹄子的梅花印)和腹中的孩子(严重的精神污染); 远走他方(疯狂地夺命奔逃)。
无法; 他低微的身份终究入不了豪门贵族的眼(这都是什么狗居然能直接重创意志); 他付出的一切只是一个笑话(想宰宇智波斑的他只是一条咸鱼)。
与其无声无息地将青春埋葬(被做掉); 不如带着腹中的孩子于几年后卷土重来(从长计议)!
黑绝知道自己暴露了,他的力量和宇智波斑系出同源,不可能不被本尊察觉到。
且他身边的几条狗太过诡异; 无论是力量还是攻击模式,竟能直接透过表皮击穿灵魂和意志!
这对于黑绝而言,无疑是极大的创伤。
毕竟,在还未真正融合“黑绝”之前; 他只是个窃取宇智波斑身份、能力、气运的掠夺者而已。
本想在初临终焉之谷的时候直接给本尊一刀,让他彻底下地狱。怎知本尊的身体消失在水流中,任他如何搜索都找不到。
不过这也好,宇智波斑“消失”在这个世界; 他就可以借着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