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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放开那个女巫-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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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鸽传递用的密信,”夜莺用戏谑的语气说道,“收信人是您的侍女长提尔,啧啧,看来您的后宫并不安稳啊。”
  “我没有碰过她。”罗兰皱眉道。
  提尔,记忆里这名女子似乎很早就跟着自己了,原本四王子对她颇感兴趣,无奈几次骚扰都没能得逞。这次来边陲镇干脆把她升为侍女长,贴身伺候自己,她的房间就安排在隔壁。没想到竟是王兄王姐安排的眼线?
  尽管这封信没有署名,但根据内容判断,十有八九是出自那几个亲兄妹的手笔。信上写着上次失败令主人十分不悦,下次趁长歌要塞骚乱时动手,决不允许再失败。好吧,其实你们已经成功了,他想,不然自己也不会成为罗兰·温布顿。
  这封信不大可能是夜莺伪造的,因为只有参与了这场阴谋的人,才会清楚地知道第一次暗杀计划。而夜莺想杀自己的话,没必要这么麻烦。
  “你从她身上偷来的?”
  “您的侍女长才没那么蠢,她看完就打算烧了。只可惜她看的时候我恰好在她背后而已,”她做了个调包的动作,“那么,您打算怎么办?需要我帮忙‘处理’吗?”
  罗兰自然明白她口中的处理是什么意思,犹豫片刻,他最终还是点点头,“麻烦你了。”这种事情他实在没有信心自己来做,“如果可以的话……替我问问,她背后的人是谁。”
  “如您所愿,殿下,”夜莺笑着弯腰行礼,“那么,这卷图纸就是报酬了。”


第二十四章 发展计划
  罗兰早上起来时,伺候他的不是提尔,而是一名年长的侍女。
  走出卧室,首席骑士卡特正在门外等他。
  “殿下,我得告诉您一个不幸的消息,”他沉声道,“您的侍女长于昨晚死了。”
  “什么?”罗兰眼皮跳了跳,尽管早就知道是这个结果,但心里仍有些不太舒服。毕竟这个人是因为他而死。
  “她从房间阳台上摔下去的,现场没有打斗痕迹,守卫也没有看到外人进出。所以……应该是她不慎跌落,这是一场意外。”
  骑士汇报着调查结果,同时看向罗兰的眼神有些怪异。罗兰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在灰堡的时候,四王子多次想要强占提尔可是众所周知的事。在这个时代,王子和身边侍女发生关系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本来娱乐活动就少,夜生活几乎没有,吃饱饭没事做自然会想着去造人。不光自己造,王子和上层贵族之间还会交换女人,甚至聚在一起开造人派对,所以贵圈真乱并不是单纯的调侃。
  四王子在这方便已经算比较收敛的了,换成罗兰后,更是连女人都没碰过——除了提尔外,其余侍女的水平可谓称得上寒碜。加上穿越后就要面对邪魔之月,他脑中几乎全被种田计划塞满,还来不及去享受风花雪月的贵族生活。
  “还真是遗憾,”罗兰装出一副惋惜的模样,“提尔的后事交给今早伺候我的那位年长侍女去办吧。她就是新的侍女长了。”
  卡特点点头,行礼离开。
  罗兰刚踏入办公室,就看到了坐在红木桌上的夜莺。
  “问出什么了吗?”
  “什么都没,她见到我时就自杀了,”她的语气有些沮丧,“太快了,连丝毫犹豫都没有。”
  “你居然没有制住她?”罗兰绕过对方,坐回到靠背椅上。
  “我捆住她了啊,”夜莺斜撑着身子靠拢过来,“谁想到她牙齿里藏着毒药。我只好伪造成一场意外坠落。”
  “我以为你经验丰富,就这样还好意思收报酬?”
  “喂喂,别这么说嘛,虽然没从她口中问到什么,不代表我一无所获啊,”夜莺轻笑两声,将一张折好的纸放到罗兰面前,“从她房间里搜到的。”
  罗兰摊开纸,那是一封家书,寄信人称提尔为姐姐,内容只是普通的闲聊。不过他注意到对方多次提到了大海,诸如海边景色好美,她最喜欢待在沙滩上观看日落之类的。信的最后问姐姐何时能回来,她十分想念姐姐。联想到几个兄妹的领地,罗兰不确定地道,“碧水港的三王姐?”
  “大概就是这么回事,你的那两位哥哥可看不到海。据我推测,三王女嘉西亚·温布顿手上扣着她妹妹做人质,把她当作暗藏的棋子。从她自杀的果断作风来看,不大可能是随意安排的。也就是说,安插到你身边之前,她至少受过两到三年的相关训练。”
  罗兰轻轻叹了口气,果然争王令不会那么容易就结束。就算他不争,也不等于置身事外。为了王位,他的兄弟姐妹根本没有顾虑,类似的事恐怕以后还会再发生。
  “啊,有人来了。我先告辞了,殿下。”
  夜莺挑逗似的朝罗兰吹出口气,接着转眼间凭空消失了。
  尽管不是第一次见,但大白天的玩这么一出,还是让罗兰吓了一跳。他犹豫了下,朝空出来的桌边试探着伸出手指,伸到一半便被只触感柔软的手拦截下来,“殿下,您这么做可会让安娜伤心的。”
  好吧,看来她的能力是隐身而不是消失,罗兰想,不然就太可怕了。
  门外响起了叩门声,“殿下,我是巴罗夫。”
  罗兰收回手指,重回面无表情的模样,“进来。”
  大臣助理抱着一大捆卷宗走进办公室,屁股还没坐热便开始汇报近一个星期的政务情况。罗兰也收起心思,聚精会神地听他讲述。经过一个多月的耳濡目染,他发现自己已能跟上对方的节奏,而不是最开始时的晕头转向,完全摸不着头脑。
  总的来说,边陲镇财务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主要是将矿石和宝石原石卖给柳叶镇后获得了近两百枚金龙。这笔钱用来购买食物和发放工钱后,仍有九十枚剩余。
  巴罗夫也是心情高涨,手中有余钱,度过这个冬天就不会太难。
  不过罗兰注定不会让他闲下来,“我要从领民中挑选一批人来对抗邪兽,他们从现在开始就必须集中起来接受训练。教官就由我的首席骑士担当,具体情况我会和他说明。你要做一个购买计划出来,这批人都得有结实的皮甲和一杆长枪,还要有两套可以更换的冬衣。”
  “殿下,这……按惯例来说,不是临时征召领民去作战吗?”
  “不经训练就上战场的队伍不过是群乌合之众,仗着人多能吓退邪兽吗?溃散起来反而更麻烦。”
  “难道您真的打算死守边陲镇?”巴罗夫犹豫地问。
  “实在守不住的话,当然会撤退,不过我不觉得我们连几头变异野兽都对付不了。”
  “按您的计划去办的话,又要多出一笔钱了。”
  对方一副吝啬鬼的样子把罗兰逗笑了,“这些都是必要支出,快去办吧。”
  他自己金库里还有三百多枚金龙,主要用来支付修建城墙的费用。向铁匠铺订购蒸汽机所需的材料和部件也是自己掏的腰包,首台差不多花掉二十枚金龙,而他至少还需要三台。
  蒸汽机推动了第一次工业革命这话不假,但不意味着蒸汽机就等于工业革命。历史上英国正是发展到急需一种新动力来取代人和牲畜,以满足矿区生产。瓦特改良蒸汽机后,立即收到了海量订单,这种新动力也在很短时间内普及到各个行业。
  此时的边陲镇完全没有工业革命的基础,甚至可以说连工业都不存在。因此罗兰也没指望靠卖蒸汽机来赚第一桶金,他只想在北山矿区中投入这种机器,用于拉矿和碎石。等矿山产量提高后,再扩大蒸汽机使用的规模,相当于从上至下推广工业发展。


第二十五章 民兵队
  “这就是你招来的人?”罗兰望着眼前这群衣衫褴褛的平民,心底浮起了调头就走的冲动。
  “殿下,这可是按您的要求筛选的,”卡特掰着手指道,“男性、非罪犯、十八岁以上,四十岁以下、身体无残缺……我可是仔仔细细检查过的。”
  好罢,他就知道不能抱太多期待。毕竟这个世界生产力如此低下,吃饱饭都是件困难的事,穿得差点就更正常了。身为王子的待遇让他忽视了这点,只要走出城堡,到处都能看到衣不遮体、靠乞讨为生的流民。实际上就连王国之都灰堡,也会有收尸人这种职业存在——他们所做的,就是每天将倒毙街边的饿殍拖走火化。
  那么这个世界的战斗模式到底是怎样的?罗兰闭上眼仔细回想了一遍,嗯……大概比流氓斗殴高级那么一点。一般来说,当领主决定发起战争时(或斗殴时——罗兰一点都不认为这种战斗能和战争二字挂上关系),便会召集他管辖领地里的分封贵族,分封贵族再召集各自领地里更低一阶的分封贵族,比如公爵召唤手下的伯爵,伯爵召唤子爵、男爵,以此类推。
  这些贵族大多拥有一批骑士和佣兵作为自己的个人力量,他们是作战的主力,基本盔甲齐全,武器精良。同时,他们还会征召领地上的平民和农夫协同作战——其实就是给部队运送粮草,在需要炮灰填坑时冲在第一线。战斗中伤亡最惨重的都是这些炮灰,贵族间的战斗,只要没死在战场上,一般都会被抓回去好生对待以换取赎金。
  罗兰自然不会指望边陲镇那几位贵族来帮他作战,事实上,他们跟边陲镇毫无关系,大多是由长歌要塞领主分封的男爵,领地也在要塞所辖区域。
  一支全部由平民组成的部队,在这个时代是件极富有想象力的事情。他们愚笨无知、看不懂文书,理解不了命令、又未经过专业战斗训练,怎么比得上从十岁起就开始练剑的骑士?
  卡特靠近罗兰,低声劝道,“殿下,此事本来就不可行。你看看他们,哪个能握得住刀剑?遇见邪兽时恐怕会一哄而散,到时候反而会影响防线稳定。我建议还是从柳叶镇或其他地方雇佣专业的佣兵来守卫城墙,这些人就留着做些杂务好了。”
  “不,我就用他们。”罗兰拒绝道。他对那群为钱做事的雇佣兵没有任何好感,再说,他组建军队不仅仅是为了对付邪兽——纵观历史,一支强大且富有生命力的队伍其成员必须来自于人民,无论是封建军队、近代军队还是现代军队,都无数次验证了这个规律。
  “好吧,您说了算,”骑士耸耸肩,“那我明天开始训练他们如何握剑?尽管用处可能不大……”
  “用剑?不,你先带着他们列队和跑步——”罗兰忽然想到这些训练内容可能首席骑士自己都没体验过,只好改口道,“你把上次找的那个猎人叫来,你们先一起看我怎么做。”
  ……
  凡纳今天经历的不可思议可能比之前二十年加起来还要多。
  他居然近距离瞧见了王国四王子——罗兰·温布顿殿下。他从自己面前走过,还对自己微笑,天哪,王子这是喝醉了吗?
  三天前,四王子在广场演讲时,他就知道今年冬天会和以往不同,他们不会前往长歌要塞,而是将在此地度过漫长的寒冬。王子说的那些道理,他大多没听懂,但对于这个决定,他是打心底赞同的。凡纳的弟弟就是在两年前死在了要塞贫民窟里,整整一个月没有食物供给,他靠着为码头卸货挣来的几枚铜板买些黑面包和弟弟分享。但那年冬天太冷了,贫民窟的窝棚里到处都漏着风,这点吃的连维持身体温度都做不到,弟弟生病昏迷后就再也没醒来。
  在边陲镇,他至少有一间土砖砌出来的屋子,无须害怕连降数天的大雪。他也看到码头堆满了从别处运来的麦子,正分批搬入城堡。因此凡纳听到四王子招募民兵的消息,第一时间便赶了过来。
  当然,诱惑他放弃碎石工作,立刻赶来应征的理由,还有那一个月高达10枚银狼的薪金。这已经比得上一个熟手的泥工匠了!他已经不小了,等到明年春天,他打算娶酒馆侍女舍丽尔当老婆,现在不多攒点钱怎么行。
  至于告示上说的这个民兵该做什么,他完全没有关注。反正不是替那些贵族老爷背东西,就是给巡逻兵打下手,总不会让他们爬上城墙,去对抗疯狂的邪兽罢。
  筛选过程还挺严格,那名盔甲闪闪的骑士目光让凡纳有些害怕。幸运的是,他还算壮实的身板通过了审查,许多骨瘦如柴的家伙则被骑士大人拎出了队伍。到最后,前来应招者只剩下一百来人。
  但凡纳万万没料到,训练他们的,竟然是王子殿下本人!
  通过者都被带到边陲镇西边的草地上,他们身后是正在修建的城墙,眼前便是延绵不断的迷藏森林。
  王子命令所有人列队站好,便到一旁休息去了。前几日刚下过雨,地面还是湿乎乎的泥巴,积水顺着鞋缝渗入脚底,令他浑身都觉得不舒服。更别提王子要求的站姿还不一般,手必须垂直贴在大腿两侧,背脊要求挺得笔直。
  凡纳才站了一刻钟便觉得疲惫不堪,这简直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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