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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节

咸鱼皇妃升职记-第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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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刘璋过来时,夏桐就跟他说了李蜜想面圣的话。
  皇帝果然一口拒绝,“不见!”
  他日理万机,回来只想好好歇歇,哪有心情应付那些不相干的人?
  夏桐却劝道:“您还是见见吧,或许真是很重要的事。”
  刘璋瞥她一眼,“怎么,你还真想安排人替朕侍寝?”
  夏桐被噎了下,怎么专往这上头想?她就算安排也不会找李蜜呀,冯玉贞不比她美多了?李蜜论五官虽在宫里也能排得上号,加上肤色就远远不如了——正常人的审美还是偏白皙那挂的。
  听见皇帝话中浓浓的酸味,夏桐也无心跟他打情骂俏了,直截了当地抛出主题,“非也,此事与后宫无尤,反而关乎朝政。”
  刘璋果然来了兴趣,“哦,是什么?”
  夏桐道:“您当面问问不就知道了。”
  说着让人引李蜜出来——适才她就躲在偏殿碧纱橱里。
  李蜜上前先施了礼,踌躇要不要避人耳目,可见皇帝绝没有让夏桐回避的意思,她只得把心一横,将自己的发现——或者说发明娓娓道来。
  夏桐知道,自己很应该露出些惊讶的模样,可她实在做不出来。一来此事早在预料之中,二来,玻璃这种司空见惯的玩意毕竟比不得珍珠宝石,还到不了让她失态的程度。
  谁知她这副表情落在李蜜眼里却更添惶恐,看来冯家说的是真的,玻璃工艺就快传过来了,否则夏桐怎的这般了无兴致,她这人不是最喜欢附庸流行的么?
  于是竹筒倒豆子般将玻璃制法吐了个一干二净,为防万一,她还带了图纸来。
  皇帝听罢却不露声色,“朕知道了,你先回去吧。”
  看起来也并没多少惊喜,李蜜这下彻底陷入被动,哪里还敢跟皇帝提条件?她踌躇再三,还是将那几张图纸放下,这才恋恋不舍地离去。
  夏桐看皇帝这副从容模样也觉得好奇,“您一点都不觉得吃惊么?”
  毕竟玻璃这东西的用处其实挺大的,门窗、车马,餐具乃至各种工艺品,不说创收,至少能极大丰富人民的物质生活——作为当权者,这些他该比她清楚。
  刘璋老神在在的道:“朕太惊讶了,忘了该用什么表情。”
  夏桐:……
  无论有意或是无意,皇帝这招空城计都用得不错。现在李家哪里还敢争功,只怕一点小恩小惠都足以令他们感恩戴德了。
  忽然觉得自己还是远远不如啊,她不过凭着晚生了几百年的一点先知,而皇帝则是凭着天然的权术手段,自然而然玩弄人心于鼓掌中,孰强孰弱,一望便知。
  她这厢叹息着,刘璋却摩挲着她细腻柔滑的脖颈道:“别光拿朕说嘴,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李氏在打什么主意了,怎么一个字都没跟朕提过?”
  夏桐:……她并不确定李蜜能否造出来呀!再说,不管李蜜用什么法子想出来的,那也是人家的功劳,她横插一杠子算怎么回事?
  刘璋有些不信任地看着她,“真的?”
  夏桐:“不然您以为为什么?难道我会跟她做交易,再把您让给她?”
  刘璋不说话,他确实有一瞬间那么想的——毕竟桐桐很少表现出对自己的独占欲,虽然自己确实离不开她,但感情上桐桐是否海纳百川,这个刘璋还真拿不准。
  他莫名还挺介意这个的,桐桐的理智虽也是她的好处,可作为夫君,刘璋还是想索求更多——他知道这不公平,但感情上哪有公平可言?
  夏桐看皇帝囧囧有神的模样,却笑得眼泪都差点出来,真的,这人把自己当什么了?她就算真跟李蜜谈条件,也不会拿自家男人的身子去交换呀,又不是青楼艳妓。
  何况,那玻璃制法虽然可贵,跟万人之上的天子比起来却不值一提。夏桐抱着他的腰,甜甜蜜蜜道:“只是您不离开我,我绝不主动离开您。”
  住不上光明敞亮的大房子也没什么,不是有句话叫有情饮水饱,只要有身边这个真心呵护关怀她的人,再有一对会说会笑的可爱儿女,夏桐心里便是充实而满足的,哪里还需要其他?
  刘璋抚着她浓黑如墨的乌发,深深吻了上去。
  *
  李蜜最终还是如愿以偿了,虽然没有封妃,但却连跳两级成了婕妤,跟冯玉贞平起平坐——两人都不甚满意,却也只能作罢,如今谁也奈何不了谁,反而能维持表面的和睦。
  李父则由国子监祭酒被提拔为工部尚书,那几张记载了制法的图纸也被皇帝抛给了他,责成他好好钻研,务必要尽快在全国推广。
  亏得李氏一家子奋发进取,关雎宫总算在冬天换上了明光锃亮的落地窗,每天晨起看着红日冉冉升起,将一室金灿洒遍大地,心里别提有多舒服了。
  就连敦敦也多了几个玻璃制的溜溜球,把鲜花或是银杏叶枫树叶之类的嵌在里面,随地滚动,他能看一天都不眨眼。
  夏桐就觉得儿子的审美还是很不错的,瞧瞧,这么小就懂得鉴赏工艺品了呢。
  金吉娜怀着身孕不宜回家,北戎王就派了人来探望,因上回金吉利吃了大亏,这回便只让次子金吉辽过来——听说大王子在家哭出了两缸眼泪,只恨不能见冯玉贞一面,因此辗转托二弟带了一瓶“情人泪”来,希望这位远方闺秀能感知到他的心意。
  但不知是保存不当还是路上被污染了怎么滴,那眼泪怎么看着怎么怪,既不澄清,还有点尿骚味,冯玉贞恶心得当场就丢了。
  金吉辽也不见怪,他此行的主要目的还是拜见大周皇帝,替他大哥致意不过是捎带的。
  此外,听说大周如今有一种玻璃十分盛行,金吉辽也想瞧瞧,草原上多风沙,又少日光,帐篷虽好,可是灰扑扑的不甚美观,待在里头跟进了地窖似的,整个人都不舒服。若能换成高强度的玻璃来张屋结舍,不仅挡风,还能透光,运载起来也十分方便——如果可以,金吉辽倒想拉几车回去。
  夏桐对于钢化玻璃缺少研究,听说李蜜有志研究这方面,她便好人做到底,将她介绍给金吉辽认识。
  金吉辽一见她眼睛便亮起来,“这位便是李婕妤么?果然生得好相貌,人又能干。”
  李蜜:……好一个油嘴滑舌的二王子!
  夏桐不禁扶额,怎么觉着皇帝头顶越来越绿呢?


第118章 以牙还牙
  夏桐反正见怪不怪了; 既然皇帝自己都不介意,她操心个什么劲?
  不过这金吉辽看着又格外不同些,他这样的人,按说不会随便恭维别人才是——去年他和他哥哥一同来京城谈生意; 冯玉贞使尽浑身解数也只迷住那个大的; 金吉辽却半点不为所动; 末了还是一碗巴豆茶制服了他。
  可见他天生就比他大哥警觉; 尤其在美人计方面。
  聪明人往往不容易坠入爱河。
  如今对着李蜜却这般殷勤,夏桐不得不怀疑此人别有居心; 遂笑道:“二殿下,陛下命人备了膳,你也来吃点热腾腾的锅子吧!”
  李蜜难得享受一回异性的追捧; 正飘飘然时,冷不防却被夏桐打断,脸上便带了三分恼意。
  夏桐不管她,径自让人领金吉辽到乾元殿; 这厢却悄悄在李蜜胳膊上拧了把; “你仔细点,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
  李蜜冷哼; “我自有分寸; 你以为我多傻?”
  身为皇帝嫔御; 她自当矜持自守,不会轻易被人骗了去——但适当的调情却无妨; 发乎情止乎礼; 谁又能指责她半句?冯玉贞不就一直这么干的么?
  倒是夏桐; 从前跟程耀打得火热; 流言传得沸沸扬扬,如今却做起了贞洁烈妇,李蜜觉得这人可真是会装的——怎么,就她能精神出轨,别人不行?
  临走前还轻蔑地瞪了夏桐一眼。
  夏桐望着她趾高气扬的背影,就知道李蜜确确实实“飘”了,谁叫李家如今正炙手可热,也是她爹运气好,正赶上前头工部尚书贪污受贿被人参了一本,皇帝便顺势推他上去,也算是嘉奖李家贡献那玻璃制法的功劳。
  虽然没顺利封妃,可李蜜如今也算个正经娘娘了,难怪得从鼻孔里看人。
  夏桐倒不在意她是否心有所属,说实话皇帝也不在意这个,可若轻易被人骗了去,那损失的不光是李蜜,还有大周的利益了。
  *
  乾元殿内气氛正热闹。
  金吉辽吃得满头大汗,虽然去年也来过,对大周美食仰慕久矣,但这回却仿佛更添了些见识——尤其是一道羊肉锅子,麻辣鲜香,十分对他的胃口,金吉辽就没停过筷子。
  刘璋看他碗中见底,便又叫人添了一大盆削成薄片的嫩羊肉来,当然必不可少的是那红彤彤的蘸料,恰到好处地盖住羊肉的腥臊味,更多了些咸香爽口,让人口舌生津。
  金吉辽十分感动,“陛下,请问这是何佐料?”
  他去年来的时候似乎还未见过。
  刘璋笑道:“这个,叫做辣椒,原是番邦常用佐餐之物,偶然由李尚书发现,又托李婕妤呈上来,如今宫中都爱尝个新鲜。”
  金吉辽看向在座的李蜜,眼睛更亮了,简直跟装了两盏一百瓦的灯泡似的。
  李蜜则矜持的一点头,浅笑不语。
  万事开头难,自从献出那玻璃配方后,她就觉得好东西藏起来也没什么意思,倒不如落落大方展示人前,一来可以丰富她自己的物质生活,二来也能帮她拉拢人心,积攒下好名声,何乐而不为呢?
  这些辣椒本来是她自个儿开小灶时的配菜,大周朝是没有的——说是番邦之物也不错。时人多用山茱萸、花椒之类的天然之物来调味,麻是有了,香辣却不够,正好李蜜最近也爱吃锅子,便假托父亲之名呈献宫中,果然一经推出便大受好评。
  如今皇帝已命人将她献上的辣椒种子广泛种植,想必用不上一年,便会成为家家户户的必备菜色,她也用不着再偷偷摸摸开小灶——她本是川人,无辣不欢,天知道这寡淡无味的十几年怎么熬过去的。
  夏桐对川菜虽不十分热衷,可自从揣上这一胎,口味格外怪些,怀敦敦的时候总想吃酸的,什么青橘子酸枣子都是家常便饭,这一胎不怎么嗜酸了,倒是格外爱吃辣,听民间说酸儿辣女,或许竟有一定道理。
  因此对于李蜜的献宝,夏桐自然乐见其成,她巴不得李蜜拿出来的东西多多益善——她那个空间堪比哆啦A梦的口袋,放着也是白放着。
  金吉辽是个胸有大志的人,虽然因为出身的关系,在王位竞争中比不过他大哥,可他未尝放弃心中宏愿,更有一颗能识英雄的慧眼。这位李婕妤比起冯氏虽然姿色差了些,可她一身本事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宝,要是大哥当初求娶的是她该多好呀!
  可惜金吉辽在家中排位不高,也不够有分量求娶上国佳丽,但,如果有可能的话,他还是想试一试。
  夏桐就看这位二王子乜斜着醉眼,一递一声地朝李蜜送着秋波,虽未敢当着皇帝的面搭话,却把什么情意都藏在眼睛里了。
  不得不说,这位二王子长得还是挺不错的。比起他那位粗犷的大哥,金吉辽的轮廓要稍稍俊秀些,听说祖上有一半汉人血统——尽管到了他这一代稀释到几乎没有,可金吉辽对着皇帝侃侃而谈时依旧与有荣焉,他这人真的很会套近乎,无论对着男人还是女人。
  可惜发型稍稍毁了点颜值——那密密匝匝如同麻花状的小辫真不是常人能驾驭的,何况因为风尘仆仆的缘故,都有些发脏了,不晓得几天没洗。
  当然,忽略掉脏辫,这人还是帅的——至少比某岛国那种可怕的月代头要好得多。
  夏桐注意到李蜜赴宴的时候另换了一身衣裳,比她平常穿的要郑重得多,也更加明媚鲜妍,固然她可能是讲究礼数,但若说她心里对金吉辽半点想法也没有,这话她自己都不信。
  *
  金吉辽自此在驿馆住了下来,却也是一天三趟地往宫里跑。他对景福宫的兴趣尤其大,每回来向皇帝请安,都要顺便路过景福宫两三回,虽不敢贸然跑进去说话,但只要远远地瞧上一眼,似乎他就心满意足了。
  而李蜜也敏感的察觉到这位帅哥对她的注意,她倒是个稳重的,并不出来见客,只是暗中窥伺金吉辽的一举一动,似乎想看看对方能为她做到什么程度。
  两人之间达成了无形的默契,仿佛被王母拆散的牛郎织女,中间隔着迢迢银汉,却总能从这头望到那头去。
  冯玉贞这下却不乐意了,她生来有个坏毛病,只许她看不上人,不许人看不上她。这金吉辽去年进宫就对她十分冷淡,他大哥似一盆火,他就像一块冰,倘若天生对女人没兴趣就算了,冯玉贞还能勉强原谅他,可谁知转眼之间,这人就成了李蜜的猎物,这让她如何能忍耐?
  冯玉贞誓要将他从李蜜手中夺过来,变为裙下之臣,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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