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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

据说我曾是个大人物[快穿] 完结+番外-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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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刮面,这个怀疑对象包括了宰相、父王和上任神官……

    云桑留意到了,口中很熟练地进行安抚:“除了你,我没有想谁。”他只是想到了一个问题,有关于前世今生。信奉神学的人,自然相信有所谓前世今生的存在。

    狄美斯的怒气被稍稍安抚了,以往云桑也会哄他,狄美斯并没有多高兴。可在此情此景下,云桑哄他,那双眸子只注视着他一人,词汇一如既往的匮乏,技巧并不如何高明,狄美斯却有些高兴和沉醉。

    云桑的怀抱里很舒服,附有莲花的香气,狄美斯小歇了一觉。

    阳光甫一投射进来,他就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竟然亲密地抱着神官。两人共用同一个枕头,云桑正合着眼,与他几乎鼻尖相触碰,长长的睫毛在白皙面颊投射下一排阴影,不过微微轻颤,狄美斯很快就陷入了一双迷迷糊糊、水雾氤氲的美丽眼眸中。

    惊艳和心动就在这一瞬间。

    这份悸动似一道惊雷,炸在了狄美斯心间,让他勃发的身体起了点反应,绒被的遮掩挡也挡不住。因为这条被子非常香,充满了神官身上的味道,导致这反应不仅没下去,反而更灼热了。

    好在云桑只是蹭了蹭枕头,半小时后才苏醒,待他醒后,狄美斯已经若无其事,而看到外面的粼粼金光,云桑的注意力也被转移了,他走向了露台。

    日出时的黎述很美,在明亮的山峦和天然秀美的森林掩映下,辉煌壮观的古迹仿佛新生,仿佛人间天堂。此时两人完全不知道,两千年后,这里只剩下一片荒废的遗迹,考古学家无法想象出,有一个多么漂亮的男人,正倚靠着白色露台说:“狄美斯,你愿意以后跟我一起看夕阳吗?”

    多情的河风吹拂着他的额发,带来清爽宜人的水汽,也将这句告白带向了远方。狄美斯知道,这是告白,更是在索要一个今后的承诺,如果他点头,以后每天他都将这个男人一起观看日出。

    太阳升起时,视野变得明亮开阔,狄美斯这才注意到云桑被风撩开的眼角,那里原来有一颗漂亮的痣,在阳光照耀下,是那般的精致小巧、色泽璀璨红艳,让他突然有种想亲吻的冲动。

    狄美斯这时候才发现,这十多年他好像没有正眼看过身边这个人,像个瞎子一般没有发现原来云桑如此的漂亮,直到对方这一次闭关出来后,才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想到遥远的以后,不知道为什么,狄美斯再没有抵触心,他的脸被日出的阳光照热了。

    这段试婚期又是如此的短暂,简直就是一眨眼的时间,他才感受到愉悦,半个月就没了。想到今天晚上就会彻底结束,一种遗憾又留恋的感觉驱使着狄美斯慢慢回应,只是他的态度还是高傲:“如果每天都那么开心的话,我可以跟你凑合着过。”

    凑合?

    云桑愣了一下,半晌才微微一笑。

    这笑容依然转瞬即逝,然而却让捕捉了个正着的狄美斯,有一瞬间的神魂颠倒,明明日出艳阳如此纯洁明媚,他心中却有无数放肆的想法被勾起。

    *

    另一边,为了不被那神官逮住,顾美稚还在沙漠上乱跑,她高估了自己的存活能力,在后世被开发成风景观光地的黄金沙漠,在两千年前可是人见人畏的死亡之海,胆敢乱闯的人都是死路一条。

    更别提沙漠地区的昼夜温差,白天有阳光直射像火炉一般炎热,到了晚上又仿佛在冰窖里待着,顾美稚她没有指南针和地图,无法辨别方向,找不到城镇,更找不到绿洲,只感觉一直在原地绕圈子。

    顾美稚这才知道,她原来能一穿越,就被狄美斯带入王宫,过上养尊处优的生活,是一件有多幸运的事。

    在沙漠这两天,她过得极其狼狈,逃跑时没带多少水,很快水囊就被喝完了。身上那些金银珠宝倒是有用,可遇不到城镇,就变成了累赘。

    可哪怕鞋子里、衣服上甚至头发上都沾满了沙尘,她也不愿意丢下这些负重的累赘前行。

    就在她昏迷之前,突然听到声响,有一支骑着骆驼的商队正在沙漠中缓慢前进,骆驼上的金铃声清脆作响,回荡在她耳边,疑似又一场泡沫般的海市蜃楼。可为首拉弹乐器的男人却是那般的俊秀高贵,仿佛异国他乡的王储,让苟延残喘的顾美稚瞬间惊醒,立刻抓着沙子大呼道:“请救救我!我是落难的旅人!我身上有很多金银财宝,都可以给你们,只要你们救下我!”

    然而那只商队却没有停下步伐,这群冷血的古人,顾美稚心慌意乱,眼看着生存的希望即将溜走,她立刻又嘶哑地改口道:“我是黎述狄美斯王的宠姬!谁能救我并送我回国,王会赐予你们无数的荣耀!”

    这一次,商队的人停下了。

    顾美稚晕倒前,她看到为首的人凑近了她,那一双海蓝色的眼眸和不输给狄美斯的俊美面容令人头晕目眩,让她以为是一场梦。

 第80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8

    第八章

    顾美稚被一瓢水泼醒后; 立刻意识到这不是一场梦,她真的被一支路过的商队救下了。为首之人名叫伊尔诺,黑发蓝眸; 面容俊美无畴,确实也是异国他乡的王子; 他们这支商队预备前往黎述王城; 进行通商贸易。

    因顾美稚随口喊的话; 商队救下了她,当然救下了后; 他们也对“狄美斯王的宠姬”这句话表示了质疑,“黎述王的宠姬怎么会出现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

    “不太可能吧,她长得还没王子身边的一个侍女好看。”

    经过沙漠风吹日晒后的顾美稚; 就像一朵蔫掉的花朵,不复昔日的娇艳,白嫩的皮肤也变得粗糙,更别提陵墓的诅咒还在; 她的容貌比年龄衰老; 商队的人根本不信,甚至对她评头论足起来,说如果真是如此; 那狄美斯王的眼光品味真是糟糕、完全不敢恭维。

    这明里暗里的讽刺; 让顾美稚气得心口疼。失去一头金发的她; 简直失去了一切特殊性。

    好在那位伊尔诺王子风度良好,并未质疑她,只是淡淡道:“你说自己是狄美斯王的宠姬; 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一堆随处可见的珠宝首饰; 可信服不了他。

    他的态度不过平平; 与商队那些人相比,却让顾美稚怦然心动,心跳得厉害,除了对容貌的喜欢之外,还有一点点坠入爱河的感觉,对上那双海蓝色的狭长眼眸,她的脸颊几乎燃烧起来,前男友的脸彻底被她忘记了。

    她结结巴巴说:“我、我有手镯,历代先王后的遗物,之前就戴在我的手腕上,被我不小心搞丢了。”她秀了秀自己光秃秃的手腕,明眼人都能看到上面空无一物,谁知道是不是真有这东西。

    见众人不信,顾美稚又急得揪了揪自己粘满沙尘的头发,“你们要相信我,我之前的头发是一头漂亮的金发,我靠它吸引了王的注意力,黎述的神官嫉妒我,给我施加了诅咒,让我变成了现在这样子……”

    口说无凭,拿不出证据,这群常年行走沙漠的精明古人根本不信她,那位伊诺尔王子也始终没改变态度,这让顾美稚很沮丧。

    夜晚她裹着毛毯,捱过了寒冷的一夜,还做了一个梦。梦中的她依然是盗墓贼的后代,可那一晚她根本没随家人去陵墓,而是留在多玛河边的旅馆里。家人彻夜不归后,她心中忧虑,急急忙忙跑去了陵墓外,捡到了一个黄金镯子,心生喜欢就佩戴上了。

    然后手镯就带领她前往了两千年前的黎述,如现实中发生的一样,她懵里懵懂被狄美斯带回了王宫,众人赞美她华美的金发,好奇她神秘的身世,叹服她落落大方的言语。她没能从三叔嘴里知道狄美斯和他神官的事,见狄美斯不喜欢他的神官,自然不认为自己的出现缺乏道德,是一种插足的行为,因为两人根本关系还没一撇。

    而狄美斯也爱上了她,在感情日渐升温时,神官拆穿了她盗墓贼后代的身份,狄美斯愤怒之下,两人大吵了一架。顾美稚远走沙漠,可没有那么狼狈,她找到了绿洲,还邂逅了伊诺尔。因为她的金发和手镯,伊诺尔坚信她是狄美斯的宠姬,对她另眼相待的同时,渐渐也爱上了她,伊诺尔回国后继承了王位,说要为了她与狄美斯开战。顾美稚就这样陷入了两个强势男人的情感漩涡中,无法自拔……在这个梦境中,那貌美的神官俨然就是一个恶毒小人,不仅给她下了诅咒,还强行逆转时空,要将她送回现代,好在最后狄美斯对她不离不弃,经过一番剖心告白后,他们还是达成了圆满结局,在两千年前的沙漠时空携手共度了一切难关。

    这梦境无比的真实,让顾美稚深陷其中,情不自禁地落下眼泪,可惜醒来后她什么都不是,好像从她深入陵墓,中了诅咒开始一切都跑偏了,但一切的根源都源于那个神官没有错。

    她仇恨对象还是正确的。

    想起云桑,顾美稚的眼神带着丝丝怨恨。

    她此时跟随商队在城镇里落脚,睡的是仆人地盘,跟五六名侍女一起,而伊尔诺睡的是上等房,根本没有她能接近的地方。她稍微有点小举动,漂亮的侍女们就嘴角勾起冷笑,集体将她排挤在外。

    顾美稚一边唾弃这些侍女嫉妒心太重,一边心里泛起难以言喻的酸味。

    很快这支商队就进入了黎述王城,后知后觉发现了王城一片喜庆,原来是狄美斯王与他的神官要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他们在沙漠历练游走,所以消息严重滞后。

    听到狄美斯与云桑要举办婚礼,披着兜帽藏起样貌的顾美稚心中一窒,虽然在这段时间相处中她对伊尔诺心生好感,但不代表她对狄美斯就彻底放下了。

    作为一个小国的王储,伊诺尔得知这个消息后,立马就补办了贺礼,还决定带顾美稚去参加这一场宴会。他打量繁华热闹的王城时,眸光别有野心,与他们国家相比,黎述占据了最丰美富饶的水土,拥有最繁华广阔的城镇,平民阶层也能较为富足的生活。

    气候极为温暖,物产也极为丰富,连孕育这片流域的多玛河,都更加偏爱黎述这个国家,为这个国家的子民带去充沛的水源和肥沃的土壤。几乎天时地利这个国家都占尽了。

    更别提在人为管理上,黎述也毫不逊色,这个城市分为两半,神官掌控民生和信仰,君王掌控政治和军队,两者合二为一,权力就不会偏移。

    从顾美稚嘴中得知黎述的王并不喜欢自己的神官,举办婚礼是为了政治联姻,从王室倾轧中脱颖而出的伊诺尔本人是相信的。

    因为一名优秀的神官,他主管法度、秩序和信仰,性格肯定一丝不苟、且严于律己。对一代君王而言,这更像一名表现出色、且值得信任的臣子,而不是善解人意的爱妻宠妃,无爱的政治结合这种说法更取信于人。

    而没有爱的婚姻,献上几个美人就能随便挑拨离间。

    这些想法在伊诺尔脑海中根深蒂固,直到在宴会上,涵养极好的他见到那名神官第一眼,斟满葡萄酒的杯子就微抖,倾漏了几滴,他推翻了之前所有荒谬的想法。

    走出来的男人表情冷淡,可一双黑色眸子灿然若星,拥有绝顶昳丽之姿。身上穿着一层又一层的白色华服,就像一团酒酣后的迷雾,整个人都在发光。

    伊诺尔的目光紧紧盯着王后,几乎忘记了反应。好在宴会上的人,几乎跟他一个反应,倒令他的失神不至于分外突出。

    到了这时候,伊诺尔不会再相信沙漠中捡到那个女人的鬼话,如果他是黎述的王,拥有如此貌美的王后,怎么可能还会看上一个平平无奇的女人,那岂不是丢了珍珠捡鱼目?

    作为宾客之一,伊诺尔哪怕没有刻意打探,很快也从别人嘴中得知了不少讯息,跟那个女人说得存在极大出入。据说狄美斯王与他的神官相差五岁,他们从小便是王宫内的青梅竹马。狄美斯王是被神眷顾过的男人,他从一降生,就是无需争夺、毫无争议的王位继承人,还拥有一名如此漂亮的神官作为童养媳,相当令人感到嫉妒。

    商队的人纷纷庆幸,他们拥有辨识能力,没有贸贸然将那个满嘴谎言、自称是宠姬的女人献上,否则定会落得全场一片奚落嘲笑声。伊诺尔甚至决定,待宴会结束后,他要去惩治那个险些让他失去颜面的女人。

    其实狄美斯也并非不懂得欣赏,如果不是他早上潜入神官的寝殿,先解渴了一番,他今日也许完不成这一场婚礼。

    按照黎述的习俗,王和王后婚前七天不能见面,否则会不吉利,狄美斯就真的忍耐了七天,直到婚礼当天早上,他才风风火火闯入寝殿。

    正好撞见云桑在换衣服,他一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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