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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据说我曾是个大人物[快穿] 完结+番外-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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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年,对他感兴趣的人很多,妄图攀登雪山的冒险者也很多,纠缠他多年的人也不在少数,可他心无旁骛,不想跟这些情情爱爱扯上关系,每次都会出言拒绝。他的冷淡坚决,让有些人死心,也有些人不死心。到了最后,连傅书度都心灰意冷,说他是一座难以融化攻克的冰山,唯有燕尘留了下来,令他非常意外。

    想来当年那句“我的喜欢不会多久”,也不过是一句哄他的话。

    “我就想一直守着你。”少年固执道。

    病秧子淡淡道“随便你吧”反正拒绝也拒绝了很多次,赶又赶不走,况且每一次拒绝和驱赶,看着少年受伤的脸色,他的心反而一下揪了起来是一种怜惜又不忍的情绪在波动。

    他还不知道,怜惜有时候可能是爱情的开始。

    许多年过去了,云桑还是没有接受江家,面对眼神殷切期待的江博涵,他说“对不起父亲,我的人生早已经规划好了。”

    江博涵吊起的心落回胸膛,是一种强烈的失落,但他潜意识又明白,这果然是云桑会说出的回答,一个前十几年他没养过,资质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孩子。他只会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一切,而拒绝别人给予的大批馈赠。

    好在他正值盛年、身强力壮,还能继续站岗下去,直到孙儿辈出生。希望能再有一个如云桑这样俊俏聪颖的孩子诞生,这一次他绝对不会把对方弄丢了。

    又是一年清明节,云桑回到了高原省小山村,回到了那个破破烂烂、曾经却为他遮风挡雨的砖瓦房,他来给云家老夫妻扫墓,这一次带了家属。很巧的是,这里也是他们初识的地方。

    他烧纸的时候,淡淡介绍道“爷、奶,我带人来看你们了,这是我的对象”两人都蹲在墓前,闻言燕尘瞬间就笑了,他喜欢这个词,仰起头亲吻了他的唇,是极为生涩的,但云桑还是被他少年人过于热情和强烈的索求吓到了,半天才皱眉推开,自己继续烧纸。

    只是他的手依然被牵着,云桑努力挣了挣,对方还是没有放开。

    这两年,云桑承认自己看走眼、也判断错了,他大了燕尘四岁,所以一直把对方当做昔日那个单纯脆弱、需要他去守护的少年,可如今对方二十好几,不仅到了法定结婚的年龄,还早已经拥有成熟的力量,能轻而易举将他吻得喘不过气

    虽然他也没怎么拒绝就是了。

    他们早已纠缠多年,既然一朝心软过,那再心软几次也正常。

    祭拜完长辈,云桑是回来建设家乡的,在贫穷的小山村里,当年那个“先富带动后富,全村迟早一起富”的横幅标语依然还在,只是色泽褪去了。

    云桑给当地政府捐了很大一笔钱,全力出资种树、修路、盖小学,他希望能凭借一己之力改变整座大山,改变更多人的命运。

    当年送他离开的老村长还在世,虽然双眼浑浊了,可还记得他“桑娃儿,是你回来啦真好,这些年你过得可出息了”老人反复叨唠着“真好、真好”,见到云桑真的返乡、进行家乡建设,一大把年纪了他依然感动得老泪纵横。

    对山里的原住民来说,这里春天细雨绵绵,这里夏天繁花似锦,这里秋天野菊怒放,这里冬日银池蜡像,如果能一起走过连绵起伏的山岗,会发现这个山村整个四季都很美。

    又十年过去,此地欣欣向荣,风景更加绝美,那些大山中曾经命运弄人、被拐卖的人物故事终究湮灭成了岁月。







 

 第38章 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1

    风武二十年; 在一个靠近边陲的楚州郡,清远县,山溪村,农家景象一片祥和自然。

    被遥远时空中的声音再次唤醒; 云桑慢慢睁开了眼睛; 入目所视是木制房梁和结了蜘蛛网的檐角,床头边上是几本注解繁多的科举书。

    他慢慢起身; 衣袖顺着动作滑下; 露出一节过于白皙的手腕。端详这双长满读书人茧子的手,他一下子想起了自己的身份; 自己是山溪村云家的长子; 然后忆起这段时间自己好像大病了一场?

    虽然他感觉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他脑内思绪刚涌起,一名七八岁的幼童就端着一碗汤药走了进来,远远就能闻到那苦涩的药味。见他醒了,小童脑门上的发髻晃了晃; 高兴道:“桑哥,你终于醒了!快把药喝了吧,喝完你就彻底好了。”

    这些天,大哥一病; 大姐成天往外跑不知踪影,全家人除了没心没肺吐着粉舌头乐呵呵的小黑狗; 谁都愁眉苦脸的。

    一个没忍住; 小童噘嘴道:“大哥; 你读书不容易; 可再也不要彻夜看书了; 当心把身子熬坏了。”到时候秀才没考上; 人先没了。

    云桑接过那碗汤药; 仔细辨闻,发现里面不是什么名贵药材,但一副汤药起码也要十文钱打底,他叹息道:“让你们受累了。”

    他已经想起了一切,他是山溪村云家大房长子,眼前这个小童叫云清,是二房的孩子。因本朝“父母在不分家”的传统,云家如今是三代同堂,爷爷云山是一家之主,共有三个儿子,除了最小的幺儿老三,一个个都娶妻生子。

    云桑是长房独子,也是云家长孙,在家中比较有地位。

    一家多口皆下地劳作,祖祖辈辈都是农籍,可“读书人为官做宰治理天下”、“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理念深入人心,是改换门楣、光宗耀祖的最佳途径。

    所以到了云桑这一代,一家人想法变了。

    云桑一出生,因是早产儿身体孱弱,明显不是下地干活的那块料,父亲云大海抱着这皮肤白嫩嫩、眼珠子似黑葡萄儿的云桑,十里八乡的都没有这么标致俊俏的孩子出生过。云大海突然不甘心这孩子,以后跟他一样一辈子跟土地打交道,面朝黄土背朝天,世世代代都被困在这片土地上。

    于是一咬牙,他决心供奉一个读书人。

    这年头,只要稍微学点字、会写会画,就能在县城找到一份月钱二两的工作,岂不是比干农活来得有出息?

    可是要供奉一个孩子读书,花销可不便宜,不说笔墨纸砚、私塾束脩,哪怕是买书本、或者去县城赶考的钱,零零总总一年下来也要七八两打底、十多两不止,远不是他这一大房两夫妻能承担的,于是云大海就跪着求父母、求兄弟一起供奉云桑读书。

    一供奉就持续到了现在。

    好在云桑本人也争气,今年去县城通过了县试、府试,一个县城只录取七名,他很幸运的成为了其中之一,获得了童生身份。可以继续下场参加院试,院试三年两次,被录取后叫生员,也即秀才老爷。

    考过后也不是人人都能去参加举人考试(即三年一次的乡试),举人可以授官,所以竞争极为激烈,只有在院试里表现足够优秀的生员才能去。

    云桑原以为考上童生就算出头,殊不知这只是读书人漫长又艰难考试的一个开始。

    院试由巡回各府、州、县的省学正主持,规格较严谨,一个农家子要在人才济济、神童汇集的院试内考到前三甲又谈何容易?在这种精神压力巨大的情况下,为了不辜负家人的期待,云桑便不顾夜晚寒凉坚持要熬夜看书,奈何身体孱弱,持续没两天,很快精神不济病倒了,烧得迷迷糊糊神志不清,把家人吓了个够呛。

    直至前日才醒,今日才身子舒展。

    为了给他治病,这些天云家前前后后又支出了近半两银子,确实很不容易。

    想到这里,云桑喝完药,手捂住唇,清咳了两声道:“兄长以后不会再熬夜看书了。”

    他会努力出人头地,但不会以性命为代价,要知道越高级别的科举考试,书生们可是要在封闭式空间里,一连考上几天。如果身体底子不好、过于虚弱的读书人,就算有资格参加考试,很快也会被考场侍卫抬出来,本次考试资格作废。

    奈何他现在还手不释卷,人小鬼大的堂弟云清目光灼灼地盯着他,似乎在说:我不信,可我会好好看着你!

    云桑知自己前科太多,云清不信也正常,他伸出一只骨节清瘦的手,扶了扶对方脑门上歪掉的童子髻,严肃道:“经历了这次病痛,兄长会把握住分寸,待我考上秀才,会下场再考举人,不管我会不会接着往下考,我都会教你读书写字。”

    天下没有平白的供奉,这些云家省吃俭用供奉云桑读书,不让他参与田间劳作,所以云桑成了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文弱书生,而云清小小一个孩子,上山砍柴掏鸟蛋、下河捉鱼捕河虾,甚至是喂鸡喂猪,站在矮脚凳上为他热炕饭等,事事都极为拿手。

    因为家人的态度感染了他,他伺候云桑这个兄长,也伺候得理所当然、一点没有不情愿。

    作为投桃报李,云桑心里一直很愧疚,希望自己早点出人头地,为家里减轻负担,等自己出息了,再好好报答一家人的恩情。

    一听要教他写字看书,云清的脸色当即就变了,似乎很不喜欢,也唯恐避之不及,嘴上说着“大哥你还是自己学吧!我去看看母鸡下蛋没有!”,然后连药碗都来不及收拾,赶紧一溜烟就跑远了。

    一听就知道是个借口。

    云桑:“……”

    另一边

    云娇娇不顾脚磨出了水泡,柔嫩的手掌被刮破,翻山越岭来到了山溪村另一头的地方,来到了上辈子熟悉的地点,她开始认真搜寻。

    在这里,她即将遇到自己今生最大的机缘。

    这些天云家发生了两件不大不小的事情,云家长孙熬夜看书病了,二房孙女则平地摔了一跤然后迷怔了。因为前者比较严重,后者看上去没啥情况,大夫来了也摆手说无事,大家便没有上心了。

    可殊不知,那一跤把原来的云娇娇跌没了,再次醒来的是上辈子生活不幸的已婚妇人云娇娇。

    清醒过来的她,看着大家对风寒缠身的兄长嘘寒问暖、连她都顾不上的眼熟场景,眼中闪过一丝微不可查的怨恨嫉妒。

    再世重生,还是跟上辈子一模一样,父亲愚孝忠厚,母亲怯弱老实,弟弟稀里糊涂。大伯一家最受爷奶看重,三叔正值青年、最受奶奶疼爱,老两口明显偏心眼,唯有他们这个二房不上不下,在家里干最多的活,还备受冷落排挤。

    明明可以分家、一家四口和和美美地过小日子,却为了大伯一句“桑娃儿考上一定会报答叔婶”的谎话,他父母勒紧自己的裤腰带,供奉大侄儿云桑去私塾读书,连自己的一双儿女都顾不上,明显都是被大房一家描绘的愿景给洗脑了。

    上辈子云娇娇经历过后宅的磋磨,两世为人后,她也算是彻底明白了,大房一家子明显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不然云桑明明是一个注定要面朝黄土的农家子,却被养得十指不沾阳春水,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而她一个黄花大闺女,却天天纺织刺绣、补贴家用,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到了出嫁时,连一笔拿得出手的嫁妆都没有,而小弟云清更是从小受尽压榨,大字不识几个,注定是劳碌命。

    对比结局,这一切更像是一场笑话。

    两个老实疙瘩为了供奉别人,让自己过得半生清苦,最后云桑也没考上,不,应该说考上了,可病秧子没那个命享福,一切荣华富贵都化为泡影一场空。

    随着他去了,整个云家的灵魂根也没了,真真是讽刺至极。云娇娇扬唇冷笑。

    再次重生的她知道上辈子很多事,知道云桑这个备受家人期待的病秧子注定会早夭,会被科举考试熬得油尽灯枯,一个将死之人,有什么资格接受全家的供奉?

    同时她也知道自己未来会如何的不幸福,所以这辈子她要努力改变,远离前世花言巧语将自己蒙蔽的丈夫,戳穿大房一家伪善不慈的真面目,再怂恿自家愚昧的父母分家,改变他们被压榨的命运,为自己多做筹划。

    想到这里,云娇娇又回过神,努力在河岸边间搜寻。如果她记忆没出错的话,应该就在这附近才对。

    当朝凤帝是一名励精图治、野心勃勃的帝王,他一生立志于收复前朝版图,而他弟弟萧恒和其所率领的骁勇善战的青狼军,是他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刀。

    有对方征战南北,凤帝才能好生生在京城垂拱而治。可没想到边境势力在萧恒进京路途中种下埋伏,萧恒受了重伤,失忆流落民间,经历了不少虎落平阳被犬欺的事。

    直到上辈子被云桑那个病秧子捡到,将其带了回去,才有了一个温饱之地,对方也因此对云桑格外感激。起初见他皮肤黝黑、满身风尘,云家没人把他当回事,都把他当做一名山野村夫或者落难匪贼,直到进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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