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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末世大佬在七零-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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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家里面没有灯,整个屋子里面昏暗不已,于渊坐在黑暗中,夜视能力极好的南桑在黑暗中看到他面孔的轮廓,仿佛萤火落在了微尘之中的煌煌,这一刻,她的心仿佛就被一种陌生的柔软刺了一下。
  一点都不疼。
  可是,在南桑那从来都是空荡荡的又了无牵挂的心底好像被人吹进了一丝凉风。
  她有一点乱,又觉得莫名其妙,咬着嘴唇,皱着眉头好一会儿后才无视掉心中的那点子另类,她扬着眉毛笑起来:“不,我南桑要最好的。”


第29章 
  很快,南桑就发现了,她距离要得到最好的还差得相当远。
  别的不说,就连她看上了一个白底黄花的大瓷碗她最后都没有舍得在供销社里面买,还是拉着于渊去了集市上买那种乡下人自己用黏土烧制的陶琬。
  白瓷碗大得要三毛一个,小的也要二毛,土陶碗三毛钱可以五个,怎么算都是土陶的划算,在只有十二块钱的时候,美丽不美丽是讲究不了的。
  逛了一圈公社里的供销社,里面的东西基本都需要各种票,而且价格非常贵,所以南桑也只是眼巴巴的看了看,倒是最后在卖工具的地方买了一把切菜的菜刀和一把砍柴的柴刀。
  就光这两样东西就化掉了一块钱,心疼的南桑不停的嘶嘶哈哈,对于渊千叮咛万嘱咐,这切菜的时候千万不能把菜刀给弄坏了。
  其实这种乡下的大集虽然很热闹,但是要真说是有什么东西要卖的,还真没多少。
  这里最多的就是各种农家物资的交换买卖,比如蔬菜、用柳条竹篾编的手工艺品,要不就是一些锄头把子,在这种集市上要说最高大上的东西应该就是鸡蛋了。
  当然,农民自己不会买鸡蛋的,这些鸡蛋要么就是镇子上那些工厂里面的工人出来买,要不就是一些知青买了吃,毕竟在这个肉类被严格管控的年底啊,鸡蛋便成为了代替肉类补充蛋白质最重要的物资。
  总之,不管你家里存了多少鸡蛋,放在集市上都不愁卖。
  甚至还专门有镇子里面在工厂上班的工人,趁着休息专门到这种乡下的集市上来买鸡蛋和买蔬菜,所以,这种集市从一开始的只是方便乡下人时间十天一次改成了七天一次小集,一个月一次大集市。
  南桑是第一次逛这样的集市。
  在纪元年代的时候是没有这样的集市的。
  那个时候人类都居住在竖立着高高围墙的人类基地的里面,一个人类基地的面积往往有几千到一万平方公里,里面有人类聚集的地方也有专门耕种农作物的地方,这些东西种植好之后会直接运送到人类聚集区去。
  所以,第一次赶集的南桑是相当兴奋的,明明没有多少物资,她就是高兴得不得了,在这长长的一条街上,挤过来挤过去,看见这个也想买,看见那个也想要,但是最后往往都是极为心疼的放下了。
  逛了一圈下来,她最后就买了五个大碗和一把菜刀以及一把砍柴刀之外,什么都没有再买了。
  于渊看着她提着菜刀和砍柴刀走了一路,就说:“买个背筐吧,菜刀和柴刀也蛮重的。”
  没想到得到确实南桑的怒目相对:“你怎么这么败家呢!你有几个钱啊,你什么都想买,你太膨胀了,这里一个竹筐要四毛钱,四毛钱啊!!!村里张大槐树家也在编这个买,五毛钱可以编一堆了!”
  于渊转眼又看看人家卖背筐的小摊上还有卖背筐带子的,又提议:“不然买一副背筐带子吧,要不是你请人家编好了筐也没法用啊。”
  南桑觉得这个提议不错,上前询问背筐带子的价格,随后于渊就见识到了什么叫做神级的砍价技能。
  本来他以为,三毛钱买了人家五个大土陶碗依旧很牛了,没想到一毛钱一副的背筐带子最后硬生生被南桑讲到两毛钱买三副,相当于砍掉了百分之五十的价格……
  他看着喜滋滋的提着三条背筐带子的南桑由衷的鼓掌,太厉害了,一毛钱的东西啊……
  原本于渊以为南桑在这个时代离开自己会很难生活下去,可是这一段时间后,他觉得自己真的是太高估了自己,这个女人的适应力太强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她不但完全融入了这里的生活,甚至连河间村的不少土话都学得溜。
  若不是他对于南桑知根知底,他几乎已经分辨不出来她与这个时代的人有什么区别了。
  说是赶大集,其实整条街也没有多长,很快就逛到了头。
  南桑很快就发现了那些卖菜的人基本都击中在靠近公路的边上,而卖手工品的都会距离公路远一些,一开始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但是很快,她就找到了答案。
  机器的轰鸣声从公路上由远及近。
  那些刚才还在闲扯的农民们马上就来了精神,就看见他们纷纷从自己的身后将一个个的背筐拖了出来,然后从那里面将更加新鲜的蔬菜给端出来,还有的将刚刚还藏起来的鸡蛋也全部都给摆放了出来。
  这还不算是什么,甚至还有吆喝声此起彼伏的响了起来。
  “快来看我家的菜,刚刚才从地里拿出来的大南瓜啊,豆角,小黄瓜了!”
  “鸡蛋鸡蛋,我家攒的鸡蛋,又新鲜又大!”
  ……
  在公路上有一辆解放车缓缓的靠了边,只看见从后面的车斗里纷纷的跳下来了很多穿着蓝色工作服的人,跟乡下人补丁落补丁,洗得发白甚至不少地方都起毛,当然更多还是脏兮兮的衣服比起来,这群人的衣服显得又干净又整齐。
  他们一个个要不就背着筐,要不就是带着买菜的篮子,跟百米冲刺一样冲向了这些卖菜的农民,很快就像是汇入了大海的小河,淹没在了茫茫的人群之中。
  南桑和于渊对视了一眼之后,便朝着附近的人略微一打听就知道了这些人的来历。
  河间村是隶属于宁口镇,而宁口镇上面是义东市。
  义东市里有几个非常重要的工厂,距离他们宁口镇最近的便是这个毛巾厂,这些工人都是毛巾厂里面的,今天是星期天,他们的工人都会一起出来买菜,在平日里这样的情况也非常的常见。
  甚至可以这么说,这个大集上的绝大多数的农副产品都是给这些人准备的,也难怪他们工厂的车子一来,这些农民一个个都变得非常的兴奋。
  这个厂子的规模是蛮大的,连续的来了三四辆车,起码也下来了一百多号人,而且这些人的购买能力也相当的强,这一条街上所有的蔬菜和鸡蛋基本在他们来了之后就扫荡一空,以至于后面来的车辆里面的人只能空手而归。
  “看来工厂的工人,手头是相当有钱的。”回到家的南桑不忘记拿了五毛钱去张大槐树家定了一大一小两个背筐,张大槐树还随手送了一个提篮,这让南桑回来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分外真诚。
  坐在灶边她召唤出鸡蛋大小的风团一边帮着于渊烧火,一边说。
  “确实。”于渊点点头:“城市里面的人跟我乡下是不一样的,他们每个月定时定量的发工资发粮票,但是他们没有地,种不了菜。”
  “那我们可以去看看。”
  从老杨太太那里弄来了六十几个鸡蛋,如果全部卖掉的话,能有三块钱。
  但是,他们两个人手里面除了鸡蛋之外,就当真什么都没有了,也就是说,他们就算要去可工厂里也就只能挣这三块钱,可从村子里面去到城里面光车费就要出两毛,如果只是卖鸡蛋的话,其实非常不划算。
  这个问题于渊想到了,南桑同样想到了,出行成本太高让他们对于去工厂卖鸡蛋这件事兴致并不高。
  忽然之间两个人相互对视了一眼,于渊眯了眯眼睛:“你先说。”
  南桑也并不推辞:“你的身体爬山如何?”
  尽管激发了异能之后身体素质好了一些,力气也大了不少,但是他的咳嗽病没有好。
  杨建成的身体本身就是一个破筛子,里面的有着病,只怕是不吃药是不会痊愈的。
  “耐力肯定不如你,如果不走太远的话,应该问题不大。”于渊笑了起来,“什么时候动身?”
  “今天晚上。”
  明明没有商量过,但是作为死对头,有时候思考问题的方式和方向是一致的。
  乡下人的夜晚是很平淡的,除非是有镇里面的文工团来演出会热闹一下,除此之外的每一天晚上都是一样。
  害怕费油,村里面入了夜很少有人家点油灯,那么只要天黑了,大家就都睡觉了。
  所以,这个时候孩子多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南桑和于渊在天刚刚黑下来之后,他们就出门了。
  他们的房子是在村子的北面,山根上,在整个村里面是非常偏僻的位置,基本不会有人来,更不要说晚上了。
  两个人一路朝着山上走,虽然从来没有进过山,但是由于有南桑的音波探路,他们的速度非常的快,一点不比熟悉山里情况的人慢。
  “如果遇见大型的野兽怎么处理?杀还是不杀?”南桑问。
  “看是什么野兽,如果是老虎之类的猫科动物就放过,这种动物不好出手,我们猎杀了如果没有弄好,搞得自己一身骚成本太高了,但是如果是野猪之类的就一定要杀掉,野猪肉虽然是生猪,但是价格不会差。”
  他想了想又说:“当然,最好出手的应该是野鸡、兔子、还有鹿之类的动物。”


第30章 
  去山上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已经半夜了。
  于渊看着天色估计了一下时间,然后转头对还在数兔子的南桑说:“时间不早了,你快点去睡觉,这些交给我来收拾。”
  南桑也不跟于渊客气,虽然说今天打的猎物全部都是兔子,但是还是非常累。
  刚刚激发的异能本来就不稳定,再加上这个身体过于的孱弱,根本就不能支撑几次异能的使用,两个小时的奔波下来,南桑只感觉到头昏脑胀。
  身体透支让她这一觉睡得非常沉,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刚刚吐鱼肚白。
  在炕的另一边的于渊睡得正熟,南桑没有吵醒她,直接去厨房。
  在木头盆子里面放着一盆的已经扒过皮的兔子,另外一边的地上则放着一堆兔子皮。
  于渊的手艺很好,兔子的皮肉分离的十分完整,完全看不到一点撕裂的痕迹,就仿佛兔子只是轻轻松松的拖了一件衣服。
  皮子已经已经纪元时代常用的手法鞣制好了,还带着些潮气,只要阴干了之后就会变得非常柔软,并不会发硬,南桑估算了一下,再多攒一些兔子皮可以在过冬的时候起到不小的作用。
  那天晚上从老杨家的大箱子里面捞了不少的好东西过来,除了粮食和鸡蛋之外,南桑最看重的东西是里面的腊肉、香肠和香油。
  腊肉和香肠他们已经吃过了一次了,用的是村子里面最常使用的方法烹制的,将肉和香肠切成薄片蒸出来,浓重的脂油从肉片中流淌出来,和白米饭裹在一起,只用吃一口,就觉得唇齿留香。
  吃过那么一次之后,南桑就开始对于这种东西疯狂的迷恋上了,所以趁着白天挣工分干活的时候,南桑追着何花问了制作的方法。
  现在兔子就在边上,南桑决定亲自尝试一下。
  再次之前,南桑是不愿意下厨的,虽然做饭作为纪元时代每个人必须要回的一种生活技能,但是南桑的厨艺仅仅只是对付考试而已,也正是因为这样后来于渊才将做饭的事情给接了过去。
  难吃是可以忍受的,糟蹋粮食是不能够忍受的。
  说实在的,南桑学习能力很强,但是做事情太过于随心,感兴趣的事情可以做得极好,但是不感兴趣的事情,就做得烂到极点。
  现在,她正好对于作腊肉这个事情十分感兴趣,面对着这么多的肉,当仁不让。
  能在纪元年代成为大佬的之上的大佬的人,自然而然在使用刀具这件事情上是相当擅长的,菜刀在她的手上翻飞成了一朵漂亮的花,不过几下就将一只兔子的骨肉分离。
  兔子不像是猪,肉多又厚实,兔子的骨头细软,肉也非常的紧实,一般人要是没有受过专门的厨师训练的话,想要完整的剔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是这件事在南桑的手里却变得极为容易,不过一两分钟,一只兔子就已经跟骨架完整的分离,全身的肉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保持着完整。
  一盆子的兔子也不过十多二十分钟南桑就完全处理完了,接下去她将盐、花椒、酒、还有辣椒面都洒在了盆子里面,和肉充分的搅拌均匀之后就将他们放在角落里面,只等着一天之后,所有的作料味道充分的进入肉中就能挂起来了。
  在这里要真诚的感谢老杨家大箱子里的面的各种作料。
  天大亮的时候,于渊是在一种奇异的香味中醒过来的。
  “你在煮什么?”准备去院子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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