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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简璎-银翼守护神-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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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逼到墙角的小仆人怯怯地道:“小姐她失忆了,很可怜,而且……”小仆人的眼睛陡然亮了起来,“小姐会帮我们画画,画得好逼真耶,跟相片一模一样,我们从来就没有看过这么会画画的人!”
    钟潜不满地吭了一声,“为了几张烂画你们就这样吃里扒外?”这算什么不成理由的理由?喜欢被画不会去找画家呀。好!明天他就找他个十几二十个专业画家回来,让这些仆人们被画个够,看失忆人怎么再用这招在他家里头招摇撞骗下去。
    小仆人慢慢慌慌,“也不是啦,只是小姐……”她心想,主人这么凶干么?小姐不是他带回来的吗?他们大伙尽心尽力招待他带回来的贵客难道错了?何况家里头一向死气沉沉的,自从有了小姐以后,他们忙得起劲、忙得快活,一片欣欣向荣的气象,这不是很好吗?
    “什么小姐?她是白吃白喝又没人要的孤儿!”钟潜暴跳如雷。
    他不理那个气死他的小仆人了,直接冲到起居室里头去。
    “程劲雨!”他必须好好教训她才行。
    她的头颅优雅地、不疾不徐地从电视荧幕转到他脸上,淡淡地问:“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厂“你也知道这么晚了?”他一屁股坐下去,沙发顿时沉沦大半,“这么晚了你还叫我的人去替你找什么见鬼的冰葡萄酒,你有没有人性呀?你不怕她在半路被奸淫掳掠吗?”
    “不是冰葡萄酒,是冰酿葡萄酒。”她缓缓地说。
    “好,冰酿葡萄酒!”见鬼,他干么被她纠正,“那不是重点,总之,不准你在我家里对我的仆人呼来喝去,听到没有?”
    “我没有对他们呼来喝去,我只是自然而然说出口,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出那些话来。”
    钟潜开始念念有辞,“自然而然,自然而然?哼,你也太自然了。”他心想,骗谁啊?如果她说的那样自然,那表示她以前过的生活也太好了点吧,非养尊处优惯了的人,谁会像她“自然”成那样。
    “钟潜,我只是失忆,并没有失去日常生活的本能。”她知道他在怀疑她,但她说的都是事实。
    “陶叫本能?”他嗤之以鼻。
    她那简直是娇生惯养——非名牌不用。非名牌不穿,不吃烹调不合她胃口的食物。处处挑剔,连沐浴时水的温度她都要规定,哪有人像她这么难伺候的?
    说到这个他就有气,他都收留她三天了,她也不知感恩图报。她身上连一块钱都没有,都是吃他的、用他的,却连个谢字都没说过。
    看来他明天得带她去医院好好检查检查了,不然她若要赖他一辈子的话怎么得了,这么“自然”的人,他可消受不起哟。
    第三章
    坐在英式长方餐桌上,戴白高帽的厨子送上一盘香味四溢的早餐,用满怀期待的眼神看着程劲雨。
    拿起刀叉品尝了一口,程劲雨称许道:“今天的荷包蛋煎得不错,果汁的味道也很对。”
    ”真的?”厨子喜上眉梢,不禁有丝得意。四天来他已经摸熟了小姐喜欢吃一面蛋黄朝上、半生不熟的煎蛋,早上她习惯要喝一杯用二分之一个苦瓜,以及二十西西的蜂蜜,以调酒棒调均而成的果汁,大概是可以养颜美容吧。不过在他眼里看来,小姐实在不需要怎么去养颜美容,她皮肤光滑、天生丽质,就算不施脂粉也艳光照人,保养是多此一举。
    “培根如果再多加一点点胡椒盐,味道会更好。”程劲雨尝了一口培根后说。
    “是的,明天我会改进。”厨子喜孜孜地退下了。
    斜斜坐在一旁,冷眼旁观地瞟着这一切的钟潜灌下一大口浓浓的黑咖啡。算了,他懒得再理会这种不公平待遇,反正他也弄不懂这些下人,怎么老是这么甘之如饴地让程劲雨摆布,既然他们愿意,那就随他们高兴吧。
    哈哈,失忆人再嚣张也没有多久了,今天他就要带她去看医生,结果出来之后,他自然可以光明正大地把她逐出家门,想到这里他就高兴,不禁微微笑了起来。
    “你在笑什么?”程劲雨奇怪地看了他~眼。这个人平常是不笑的,他老是怒火冲天,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多气可生。
    钟潜挑挑眉,“我笑不行?”怪了,管到他头上来了,她是钟家的女主人呀?咦,不对。女主人,那不就是他老婆?钟潜,别诅咒自己了。
    “你经常这样喝咖啡?”她盯着他。
    他示威似的又灌了一口,“有什么不对吗?”她总不会连这个也要管吧。
    她淡淡地说:“咖啡里含有咖啡因,你应该知道咖啡因不是好东西。”
    “嗯哼。”钟潜哼着,在心里头加上一句——就跟你一样,你也不是好东西,待久了很麻烦的。
    结束这顿话不投机的早餐之后,钟潜立即表示要陪她去医院做检查。
    “不必担心医药费,我会全权负责。”他很大方又很热心地说。心想,只要能摆脱这个麻烦,花再多医药费都无所谓,不然他怕哪一天他回家时,仆佣都不认他了,家已被失忆人给鸠占雀巢喽。
    “医院?”她想了想,“也好。”或许现在医学发达,可以为她找寻失忆的原因,或许有药物可以治疗。而且她也看得出来钟潜并不欢迎她,他是个小器的男人,这点无庸置疑,在他那群佣仆的眼中,他更是个不好亲近又坏脾气的主人。
    坐上钟潜的漂亮房车,他们直驱医院。
    这是亚历桑那州境内最大的私人医院,拥有一流的仪器设备和一流的医护人员。最重要的是,钟潜自认跟这里的人熟得很,程劲雨若想与医护人员联手瞒骗他病情的话,是绝无可能的事。
    事实上,他想的也太多了。当然,这点他照例不会承认。
    钟潜安排了副院长给程劲雨做检查,副院长——Dr·庄是这家医院院长的儿子,年轻有为,同时也是褚全真研究所的同学。
    诸全真,十万烈焰的“昼夜”。全球医界的佼佼者,手术从未失败过。可惜他不喜欢见人,经常神龙见尾不见首。听说目前他正待在爱琴海附近的某个优闲小岛上,一年半载之内不会出现了。
    “庄,告诉我,她只是在装模作样对不对?”副院长室内,钟潜满怀希望地问,程劲雨则还留在诊察室中。
    Dr·庄翻了翻检查报告,摇摇头,“不,她是真的失忆了。”
    “该死!”他想都没想,低咒立即冲口而出。
    “这种病例很少见,她是药物引起的失化症。”Dr·庄继续说:“不过这种失忆顶多只能维持三个月,换句话说,三个月后她自然会恢复记忆。”
    钟潜挑挑眉,“那么,下药的人不是想让她永远失忆喽?”还好那个人有良心,否则他岂不是要被她给赖一辈子?
    “或许。”Dr·住笑了笑,“不过也可能是下药的人拿捏不准药物的分量,以致她只会失忆三个月。”
    “这种什么见鬼的失忆,不会让她失去生活的本能?事关地往后三个月生活的幸福,不问清楚不行。
    “当然!”Dr·庄回答得很肯定,“她仍旧会依循她从前生活的旧习惯,只不过想不起来有关她自己的回忆罢了。”
    “不会有攻击行为?”
    Dr·庄似笑非笑地道:“潜,你想太多了。”
    因褚全真的关系,认识钟潜都几年了,他从没看过钟潜和哪个女人一道出现过,这回倒很新鲜。
    “有没有药可以让她立即恢复记忆?”钟潜沉吟道。既然找得出病因,就一定有办法可医,至少他是这么认为。
    “有。”Dr·庄在程劲雨的病历上写下一串专业术语,“只要找到全真,程小姐就能立即恢复记忆。”
    钟潜一听,遂挑挑眉,“算了,还是别打扰他了,听说那家伙正沉醉在爱河中,我带来的这个失亿人不知感恩图报,没必要为了她让全真不爽,你也知道那家伙的个性,爱情对他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其实他说得还不够正确,应该说是陆茉优对褚全真来说比什么都重要才对,但这也没什么差了啦!熟知褚全真的人都晓得,在“昼夜”的清海里,爱情两字就等于茉优两字,两者画上等号,难舍难分哟。
    Dr·庄了解地一笑,陆茉代在他们医学院里可是人尽皆知的人物,他惬意地用笔尖点点病历表问:“那么你打算…··”“收留她喽。”钟潜大方地说:“反正我钟潜不差她那张嘴,况且只有短短三个月,出不了什么大乱子的。”奇怪,怎么说这话时,他心里猛跳,一阵一阵不好的预感隐隐传来,好像真会出什么乱子似的。
    “既然如此,潜,对她多包容点,失忆的人是很脆弱,也很没有安全感的。”Dr·庄由衷地说。
    他看得出来钟潜与这个女孩似乎有点水火不容,但站在医生的立场,他还是必须奉劝钟潜。
    “脆弱?”他重哼一声,“看不出来。”他反倒觉得她在他家里如鱼得水,简直当自己是主人。
    “一个不知道自己是谁的人,基本上就像踩在云端似的,不知道何时会摔下来,你看不出来她脆弱,或许是她原本个性使然,有很多失忆的人都在半夜哭泣,因为他们不知该何去何从。”
    “是这样吗?”他很怀疑。
    好吧,就当作积点德,对她好一点也无妨,不过话说回来,他对她还不够好吗?这“好”的定义实在很模糊呀。
    在医院待了一早上,一回家钟潜就忙不迭地喊热,管家毕恭毕敬地送上一杯主人最喜欢的矿泉水,缓缓报告道:“钟先生,丁先生来了。”
    钟潜眉挑一挑,“丁先生?”世上他认识姓丁的人只有一个,莫非……“潜!”浑厚嗓音传来,一名身穿罂粟红毛料西装的高大男子从沙发里站了起来,他朗朗的笑容豪迈不羁,眼光有种灼灼逼人的威力,浓密的毛发,微微有些落腮胡的感觉,光是看他的体型,就可以判断他的肌肉很结实。
    “妈的,维岩!真的是你。”钟潜乱吼乱叫。
    “是我。”丁维岩笑了笑,他知道钟潜习惯用粗话来表达他的开心与不开心。“别来无恙?”
    跟在钟潜身后进门的程劲雨打住脚步,她看着这名令钟潜欣喜的陌生男子,一边欣赏他的穿着——剪裁合身的罂粟红西装,里头一件骆驼黄翻领薄毛衣,不打折的长裤熨得笔挺,搭配一双深咖啡色小牛皮鞋,既有绅士的优雅,又不失落拓滞洒之气,伟岸英挺。这个人比钟潜会穿衣服多了。
    “死不了。”钟潜拥着他伙伴坐下,“倒是你怎么舍得飞来这里?”
    “这位小姐是——”丁维岩友善地看着程劲雨,冷落人向来不是他的习惯。
    丁维岩,十方烈焰的“磁潮。二十八岁的他排行第二,长久以来一直居住在德国的柏林,他所有拥有的厂房之大,是全球工业之首。
    “她不重要”钟潜撇撇唇,连介绍的意愿都没有,“还是谈谈你吧,你的股票去年又是独占鳖头……”他心想,开玩笑,仆佣已经被程劲雨收买了人心,不能连他十万烈焰的兄弟也让她给抢去。
    “丁维岩。”虽然钟潜要他别理她,他仍站起来客气地对程劲雨伸出手。
    “程劲雨。”她有丝迷惆地看着丁维岩,这种亦父亦兄的感觉好熟悉,似乎在她生命中也有一个这样的人。但,是谁呢?她一点都想不起来。
    “喂,维岩,你保证不把看见这女人的事给传播出去。”钟潜未雨绸缎地警告着,他可不想被来自四面八方的拷问给疲劳轰炸。
    丁维岩坐下,拿出一只雪茄来,“我又不是雅浦。”
    十方烈焰中最喜欢和大伙交流消息的就是“虹霓”——方雅浦,不管有什么资料到他手上,准会弄得人尽皆知,而且“虹霓”一定第一个禀告给他们远在埃及的义父知晓。
    雪茄——程劲雨鳖起眉心。
    “有什么不对吗?劲雨。”了维岩敏锐地察觉到她异样的神情。
    她摇摇头,说不上来有什么不对。
    钟潜挑挑眉,“你别理她,她失忆了,现在是一问三不知,你跟她聊天也是白搭。”
    丁维岩点点头,没再多追究理由,径自点上雪茄,与钟潜攀谈起来。
    短短问谈间,程劲雨对丁维岩的好感又加重了一分。一个成熟的人不会随便挖人疮疤,也不会随便交浅言深,丁维岩显然就是这种懂得拿捏分寸、进退得宜的人。
    “什么?你要住饭店?”钟潜道。这个“磁潮太不够意思了,难得来凤凰城一趟,他居然说要住饭店。
    丁维岩不慌不忙地说:“别误会,我不是不想住这里,住饭店是因为洽公方便,公事结束之后,我就搬来你这里,到时你想赶我都赶不走。”
    “这还差不多。”’钟潜嗯哼道。
    程劲雨发现钟潜火爆虽火爆,但对事业却一点都不马虎,他每天早上准时七点出门,在办公室一待十几个小时,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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