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超凶的[快穿]-第1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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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是叫“李贞”的本名都叫出来了么?
怎么又这副口气?
似乎是刚刚知道自己是魔教教主一样。
魔教教主李贞不知该给何种表情。
她突然发现,眼前这两人,就是寒暄黑洞。
完全没法交流好么。
既然没法交流,李贞就不打算交流了。
而是直奔主题:“两位都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在下这次慕名而来,就是想请两位加入魔教,与我共创大业。”
“你一个魔教,创什么大业?杀人放火、坑蒙拐骗么?”
一个清亮的声音传来。
随着这声音而来的,是一个疾掠而来的白衣身影。
白衣劲装,说不出的帅气逼人。
萧凌再度蹙眉。
她依然认出了对方:“武林盟主?”
那武林盟主挑了挑剑眉:“你认得我?”
“嗯。”萧凌依旧木然,“这世上能在武学上与我比肩的,寥寥可数。而其中,又这么酷爱白衣的,只有武林盟主。”
“……”
好吧。
果然,自己爱穿白衣的烧包性格,传得这么远么?
“咳!”
武林盟主握拳轻咳。
正待说点场面话来稳住形势。
却听,谭玉也认出了她:“艾可?”
“哎?”
武林盟主艾可更愣。
“你,你如何知道我的姓名?!”
早知道,她因为姓名在江湖画风里太过违和,一直对自己的姓名讳莫如深。
这么多年,还真没什么人会提她的名字。
更多的,都是称她为“盟主”,或“倾城一剑”。
倾城一剑,一剑倾城。
这不是指她的美貌——即便,她的美貌,也足以担得起“倾城”之名。
指的,是她的剑法。
倾城剑法,一剑倾城。
因为这一套剑法,足以屠掉一城人。
好在,她不会用这剑来屠城,而是用它来救人。
她的一身武学,全用在了行侠仗义上。
她是这江湖最大的正义。
倾城剑所到之处,黑暗全消、白道长存。
她是对黑白最过执着的人。
不只做事,平时说话穿衣,也是如此。
她一说话,便是各种正义说教,十分嫉恶如仇。
而她穿的衣服,也必须是白色的。
她的一生,可说是洁白无瑕。
不论内在,还是外在。
正是因为这份威信与纯白,才让她坐上了武林盟主之位。
说实话,她的武功在江湖上并不是最高的。
但一定是最拉风的。
她的风采,也早已如她的绰号,传遍整个江湖。
艾可,这个在江湖世界略显雷人的名字,早已没人提起。
也没什么人知道。
只是没想到,这谭神医,居然知道得清楚。
“艾可?”
魔教教主李贞咂摸着嘴,一脸嘲讽。
“这叫什么名字?小丑吗?或是小孩?”
“……”
艾可默默咽下一口老血。
好吧,是自己的名字没取好。
自己那坑女儿的爹娘,让自己丢脸了。
被父母坑得抬不起头的艾可,只能一边默默忍受奚落,一边反唇相讥:“名字好不好,只是个耳边风。真正重要的,是人的内心。内心光明正大,不论叫什么名字,都光风霁月!内心险恶阴暗,则不管叫什么,都是人人唾骂的魔教鼠辈!”
“喂,你说谁是鼠辈?!”
“我说你!”
“艾可!不要欺人太甚!”
刚听了这么逗的名字,李贞可得好好显摆下。
却丝毫没考虑:自己的名字,其实也挺讽刺的。
作为一个本该邪魅娟狂的魔教教主,名字取得这么贞洁,也真是……滋味奇特啊。
艾可听她故意直呼自己名字,气得亮剑:“尔等鼠辈,胆敢口出狂言?!”
说着,直接一剑砍去。
李贞见她的剑砍来,也没有丝毫害怕。
只一把推开自己的那几个粉红美女,同样亮剑还击:“我倒要看看,你这次又精进了多少?”
两人“乒乒乓乓”,就斗在了一处。
看她们二人你一招、我一式的,你来我往,谭玉只觉得肝疼:
就这两下,比当初身为魔教教主的阿凌差远了。
甚至,连青云峰的那两个左右使都不如。
当初顾左使的剑,那可也是一绝。
眼前这俩所谓的盟主教主,竟是连顾左使都不如,更不用说跟当时的魔教教主萧凌比了。
啧啧,武林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看来,武学果然是越传越弱呢。
唔,也正常,后来传到现代,不也只成了强身健体的运动而已嘛。
然而,这时,她的耳边却传来萧凌的冷哼:“不过如此。”
一瞬间,全场安静了下来。
艾可和李贞,也不打了。
两人齐齐僵住。
被人当面吐槽武功不好,对她们来说,可是头一遭。
不过如此?
我们武功不好吗?
两人齐齐望向萧凌。
萧凌没说话,只冷哼了一声,转身就要离开。
“站住!”
两位大佬提剑齐喝。
萧凌淡淡回头:“干吗?”
“你,拔出剑来,我们比比!”
武林盟主艾可很是血气方刚,不服气地拿剑指萧凌。
萧凌看了看自己的剑:“我的剑不用拔。”
她的剑确实不用拔。
只是用一层薄薄的黑纱裹着。
在黑夜里,这剑很不起眼。便于隐匿。
而动起手来,又极为便利。如果情势紧急,直接用这包裹着黑色轻纱的剑,也一样可以杀人。
要知道,对于一个杀手来说,杀人时机转瞬即逝。
难得有机会,就要一击必杀。
哪里还会浪费时间去拔剑?
既浪费时间和力气,又搞出声响,容易暴露。
所以,她从不用剑鞘。
这会子艾可让她“拔剑”,却是可笑了。
谭玉没忍住,“噗嗤”一声便笑了出来。
艾可永远端正肃然。
这会子被几次三番嘲笑,鼻子差点都给气歪。
她重重瞪了谭玉一眼,却没找她麻烦。
毕竟,谭玉是医生,而且救了很多人。这就是好人。
她是不会为难好人的。
黑白正义,这是原则问题。
所以她的剑,还是指向了萧凌:“亮出你的剑!”
啧啧,由“拔”改“亮”,真是语文小天才呢。
谭玉默默在心里为艾可盟主点了个赞。
是的,她在吃瓜看戏。
因为她压根不担心自家老婆的安全。
刚才萧凌对自己出剑的时候,那个精准的角度,可谓绝妙无双。
虽然仍不及当初世界身为魔教教主的萧凌,但对付起艾可来,却是很绰绰有余。
第173章 番外:四人闯江湖(四)
不过,萧凌并没有想应战。
“喂,听到没有?让你亮剑!”
魔教教主李贞在一旁听着,也帮腔艾可盟主。
然而,萧凌仍是冷冷:“我不会出手的。”
“为什么?”
艾可和李贞齐声好奇。
萧凌冷然:“因为没人给钱。”
“啥?!”
教主和盟主齐齐呆住。
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理由呃。
萧凌认真解释:“我是杀手,动手都是要收钱的。而且,第一杀手,收费还不便宜。所以我杀人从不用第二招,也没时间用第二招。因为忙着去杀下一个,赚钱。”
说到后来,她刻意瞥了瞥谭玉。
谭玉哑然。
好吧。她懂了。萧凌这话是解释给她听的:
人家忙着呢,所以刚上完上一个,就要去接下一个生意了。
不补刀,不是因为装逼,而是因为忙。因为她的每一剑都很值钱。
同样哑然的,还有某盟主和某教主。
她们还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的价值,还不如那点钱。
没人出钱,居然就不值得人出剑。
这也太扯了!
要知道,以她们在武林中的威望,无数人想跟她们比一场,然后击败她们,便可闻名江湖。
说实话,要不是先让下面的人给挡了,只怕她们每天不用做别的,光应付来挑战的武林各路高手了。
现在,有人告诉她:
你们不值得我出剑,因为没人出钱给我。
这……
一口老血啊!
不,是两口老血!!
某盟主和某教主,齐齐咽下满腔老血。
最终,还是见多识广的某教主心理接受能力更强。
强笑:“呵呵,那你要如何才出手?”
“给钱。”
萧凌淡淡。
某教主又是一口老血咽下。
挣扎着最后一丝理智:“好。你想要多少钱,我给你。”
说着,掏出一大摞银票,全塞给萧凌:“这是我和盟主两个人的!这么多钱,买你跟我和盟主比剑。如果不够,我再让人去取。”
萧凌瞥了瞥,接过一小部分:“这么多就足够了。”
“……”
老血已经吐无可吐。
所以自己堂堂魔教教主,和当今武林盟主,就这么不值钱么?
挣扎的某教主决定最后还是求证一下:“你确定只要这么多?这可是同时跟我和盟主两个人动手。”
萧凌淡然:“够了。足够取你二人性命。”
“取、取我二人性命?!!”
某教主震惊至极。
以为自己听错了。
纳尼?
小朋友!我们两个黑白两道的终极大佬,跟你玩剑是看得起你!你居然还想着取我二人性命?!
某盟主这下彻底忍不下去,直接炸了,冲上来:“你不要再跟她啰嗦!看我手中的剑说话!”
说着,剑指萧凌。
某教主觉得有道理,便也剑指萧凌:“好,今日我倒要看看,是盟主先废了这狂妄之徒,还是本座先废了这狂妄之徒!”
萧凌冷嗤一声。
抬手——
“不要!”
谭玉赶紧跳出来阻拦。
三人皆是怔住。
谭玉赶紧拼命摆手:“别打别打!千万别打啊!会出人命的!”
某盟主认真安慰:“放心。我手下有分寸。不会真的杀了她的。狂妄并不至死,我分得很清楚。”
作为一板一眼的正义化身,武林盟主艾可每做一件事,都是按照道理来的。
狂妄是讨厌,但罪不至死。
她并不会真的杀萧凌。
无非就是将萧凌制服后让她知道知道厉害,也就是了。
某教主也笑了笑:“既然艾盟主都这么说了。我自然也会手下留情。”
这是难得她跟武林盟主艾可站在统一战线。
以前两人一黑一白、一邪一正,日日争斗惯了。现在突然多了个萧凌,倒让她们团结了。
且,“艾可”这么可爱的名字,总让人觉得有趣。
正当两人一脸“我很仁慈”的时候,谭玉却光速打脸:“不,我是怕阿凌杀了你们。”
“……”
两位“主”的仁慈笑容,瞬间僵在脸上。
抠都抠不下来。
就连围观的四个粉衣女子,都忘了哗然,只张着嘴巴,震惊得说不出话。
这论调,真是震惊全场。
然而,谭玉丝毫没觉得有任何不对。
全场唯一神态自然的,就是萧凌。
因为萧凌比谁都清楚,自己的武力值和对方二人武力值的对比。
这个场上,唯二看得透实情的,就只有萧凌和谭玉。
萧凌是因为自己就是当事人,而又站得高看得远。以她的武功造诣,自然能看出对方的斤两和与自己的差距。
而谭玉,则是因为以前熏陶得好。
以前混江湖世界时,有武林神话的母亲给自己耳濡目染,又见识了天下武学,最后更被武学巅峰萧凌拉着日常研究。
所以,她虽然不会武功,但看武功的眼力,却是古今第一。
只一眼,她便看出来:这两个所谓的什么主,即便绑在一起,也不是萧凌的对手。
萧凌,是真的能取下她二人合力后的脑袋。
看来,不是江湖一代不如一代,而是,天赋这种事,真是可遇不可求的。
像谭青云和萧凌那样的绝顶武学奇才,都是百年才出一个的。
两个人同时出现在那个江湖,是一场巧合,也是江湖的盛世之欢。
而其他江湖,却没有这样的运气。
现在,现在这江湖,就是如此。
他们的武林盟主和魔教教主,即便绑一块,也干不过一个杀手。
当然,这个杀手是天下第一杀手。
如果换成别人,或许不理解:为什么萧凌这么高的武功,会不去江湖创一番事业,而要去当个杀手?
其实谭玉也不怎么理解。
因为在江湖世界,本就是生死尽欢的,谁会努力去赚钱啊?
但作为一个现代人,谭玉觉得萧凌做的并没有错。
因为没有人比现代人更明白钱的重要。
钱呐,可以买到几乎任何东西啊。
说实话,如果是自己,也乐意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