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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节

我老婆超凶的[快穿]-第1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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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自己冷不丁那一扑,按理对方不会有防备呀。但偏偏,谭玉愣是给机灵灵避开了。那手脚灵活的……
  看来,真打起来,自己还真不是个儿。
  想想也是啊。
  如果谭玉没点本事,怎么能从家里逃出来还活得好好的?
  如果萧凌没点本事,怎么能一个人住在这里还能把自己养活得好好的。
  关于萧凌,向来是这左右村里的禁忌。
  没人知道她是哪来的,也没人知道她是什么成分,就是有一天晕倒在村口的,被路过的人看到,便上报。
  偏偏,那时候萧凌还很小,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其他都不记得了。
  村里干部们既不能不抚养她,又找不到合适的人家抚养她。
  ——毕竟,这时节,谁都不易。能养活自家的孩子就算不错了,谁会去养一个非亲非故的孩子?
  这时代的人可都是很能生的,谁都不缺亲生的孩子。谁又会想捡孩子呢?
  所以,萧凌作为一个任务,楞是分配不下去了。
  最后,村里干部们没办法,一合计,只能硬性轮流摊派。
  也就是一家养一天。
  原以为,就这样吃着百家饭,能把萧凌给养大。
  谁知,大家都机灵着呢,一旦萧凌分到自己家,就吃比水还稀的稀饭,其他一应没有。
  对于家人来说,一天不吃也饿不死。
  可对萧凌来说,却是天天喝稀水了。
  刚开始,有个别人家老实的,还没想过味儿来,按平时正常做饭,结果饿了几天的萧凌,去他们家就吃得特别多。
  这家人自然觉得亏了。
  一打听,才知道别人家都只给萧凌喝稀水。
  便也跟着学“精”了。
  于是,整个村里,都很“聪明”地学会了:只要萧凌轮到自己家,就煮稀饭。是那种稀得比水还稀的稀饭。
  跟喝水,没差别。
  萧凌就这样天天喝着水。
  小小的女娃儿,饿得受不了了,就去找吃的,逮着什么能吃的,就抓进嘴里吃。
  然后,就被逮了。
  大家说萧凌手脚不干净,偷东西。
  萧凌就这样,成了一个人品不好的人。
  对于人品不好的人,原本是要惩罚的。
  但考虑这孩子也着实可怜,年纪又实在太小,就不惩罚了。
  但,一个人品不好的人,是不配被百家饲养的。
  所以,便理所当然地,被人正当嫌弃了。
  干部们也很无奈。
  横竖,也不能误了一条人命。起码不能明面上误了一条人命。
  可硬要将人摊派下去,也再不可能。因为,这下子所有人都理直气壮了——不想家里有个小坏分子。
  而且,他们自己也正义地觉得:一个手脚不干净的坏分子,是不值得这么大张旗鼓去抚养的。
  最后,大家一合计,就想了个绝佳的好主意。
  那就是给这孩子一个住处,让她稍微干点事,这样村里给记点工分,年底意思着给她分点粮食,算是面子上过得去。将来真出了事,也追责不到自己头上。
  毕竟,一个手脚不干净又懒惰的人,就算饿死了,也是……活该吧。
  至于这小孩子能不能活下去,则要看她自己了。
  一只流浪野狗野猫都能活着,更何况是人呢?
  只要这孩子勤劳,总能搞到点吃的。
  如果她把自己饿死了,也怪不得别人。
  毕竟,这可依山傍水呢。就算是只病残的野猫野狗,都不容易饿死。
  就这么着,萧凌就一个人搬到了远离村落的住处。
  很小的时候,她负责从队里领任务,每日捡点柴火、挖点野菜什么的,算那么一丁点工分,年底再分那么一丁点粮食。
  后来,她年龄大了些,就开始帮着队里放牛。这样工分也多一点点,年底分的粮食也多一点点。
  当然,不管是很小的时候还是稍大些的时候,年底分的那点粮食,都是远远不够她吃的。
  她也就是过年打打牙祭,尝尝正规粮食的味儿。
  平时,都是自去挖野菜和打猎充饥。
  刚开始,她也不知道打猎,只是饿狠了,就逮到什么吃什么,比如野菜,比如树叶,比如果子。
  但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她挖野菜,别人也挖野菜;她摘果子,别人也要摘果子。
  她一个小小的孩子,又怎么能争得过人家?
  有次饿得太狠了,却偏偏一只野猪过来,要咬她。
  她徒手跟野猪一番恶斗,才发现自己的力气足以杀死野猪。
  又饿得狠,便干脆吃了野猪肉充饥了。
  从那以后,算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萧凌,走上了打猎之路。
  这两年,她的打猎求生之路,已经渐入佳境。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河里游的、沟里爬的……全给她捞了来,尝了个遍。
  而且,渐渐,她也学会了调制各种调料,来烤或者煮各种肉吃。偶尔也有放在石头上煎的。
  总之,各种烹制方式,各种调料,都慢慢跟上了。
  谭玉遇到她的时候,算是赶上好时候了。
  可以吃各种口味的好吃的。
  而萧凌的打猎技术,也渐渐由空手肉搏,改为用石头砸、用箭射、用弹弓弹……等等等等,算是辅助手段升级。
  谭玉确实是赶上好时候了。
  只要她乖乖跟着萧凌,不出意外的话,就可以日常不愁吃喝了。
  对现代来说,不愁吃喝,压根就不值得炫耀。
  可在这时候,不愁吃喝,就已经很难得了。
  尤其是饥荒这几年。
  说实话,即便这里依山傍水,没有萧凌的本事,也是捞不到猎物的。因为能捞的都给捞完了。
  萧凌想打猎,都是进的深山老林。
  那里很危险的。也就萧凌的身手,才敢往里闯。
  谭玉的原身,想来也是为求死,才去的深山。
  不过还没等到深山野兽来吃她,她就已经饿死或者累死了。
  这才让谭玉万幸捡了个便宜。不然,若是给野兽啃掉了胳膊腿儿,那再穿越过来,就惨了。
  谭玉大致搞清楚这些后,也是万分庆幸。
  却说,左右村里的人,对于萧凌,也都是有所耳闻,且有所忌讳的。
  萧凌,是他们不愿回忆,也不愿提及的一个存在。
  因为她印证了他们的自私与阴暗。
  同时,也让他们害怕。
  因为,这个萧凌很吓人。
  据说,有人打猎的时候,看到过谭玉也去打猎,那拼命劲儿,可吓人得很。
  就她一个人,能赶上一群人的战斗力。
  而且她经常徒手就上了,完全不怕死,直接跟野兽硬刚。
  有时候,看她跟野猪野豹徒手厮杀,那一下一下的小拳头捶到野猪的脑袋行。
  而野猪也张舞着锋利的牙齿与爪子。
  ……
  到最后,都分不清那些血到底是野猪的,还是萧凌的了。
  这么小一个女孩,居然有如此狠劲,可是吓人得很。
  尤其,想到以前对她的种种,就更后怕了。
  所以,萧凌,渐渐成了大家都不会提及的禁忌。
  不想提,也不敢提。
  嫌厌她,也怕她。
  那刘姨,自然也一样。
  当初也是见萧凌给了个好脸,主动给她腌肉,她才想着再来捞一笔的。
  现在被谭玉一实打实威胁,就什么也不敢了。
  买卖童养媳的事,她扛不起。
  萧凌,她也惹不起。或者说,不想惹。
  谭玉和萧凌,终于过上了相对平和的小日子。
  萧凌对谭玉的评价又高了些:看来,这傻子不傻。不只不傻,还挺厉害的,居然小嘴一叭叭,就把那叫什么刘姨给说走了。
  谭玉自然不敢居功。
  她只说是萧凌太厉害,所以别人才怕她,那刘姨才走的。
  “所以,还是因为你厉害啊。”
  谭玉笑眯眯,给萧凌带着高帽子。
  萧凌倒是不在乎什么高帽子,但谭玉这屁颠屁颠哄她的劲儿,还是让她微微笑了笑。
  虽然这笑很是僵硬,只是生涩地扯了扯嘴角。但终究,还是笑了。
  这笑容,让谭玉心里一暖。
  她发誓,一定要守护这笑容。
  从小就守护。
  让萧凌一世都能感受到温馨与美好。
  两人如此,还是过了很长一段小日子。
  这段日子里,萧凌每日打猎。
  因为要顾及谭玉的身份,尽量让自己少引起注意,萧凌不再白天出门打猎,而是选择晚上出去打猎。
  以前,她可是谁都没考虑过。
  想什么时候打猎,就什么时候打猎。即便偶遇了村民,她也毫不介意,无非互当对方是透明的。
  但现在,就不一样了。她要考虑谭玉,就尽量把自己隐藏起来。
  不让别人想起自己,是最好的隐藏。
  这细微心思,若换了别人,或许不懂。
  但谭玉可是谈了千万年恋爱的,而且没次都是跟同一个人谈,早就对对方的心理洞若观火了。
  所以,她感动于萧凌的付出,也相应作出了努力。
  她的努力,自然就是码字。
  码字码字再码字,她现在状态好的时候,一天竟能写到两万六。即便是状态差,也要勉强写个一万八。
  无非,就是想多挣点钱,分担萧凌的负担,也好好给萧凌养养身体。
  还好,付出总是有收获。
  谭玉这么天天努力下来,收入也是很可观的。
  上次买的录音笔,就是从这笔款项里出的。
  现在,她继续努力,就为了再多赚点钱,好贴补家里的花销。
  先是买白米白面,然后是买鸡蛋、牛奶、时新蔬菜瓜果……各种好吃好喝的有营养的,都一股脑儿买了来。
  当然,为怕被人发现,谭玉还是都存在了空间,要用的时候,一点点拿出来。
  即便是锅碗瓢盆,都是用的时候才拿出来。
  平时,都藏在空间。
  这是她穿越多次的谨慎。
  当然,对于萧凌,她是没有刻意隐瞒的。
  这是对老婆的独宠。
  她内心的原则是:只要老婆问,她就说。
  但萧凌,却偏偏没问。
  谭玉有些奇怪:“你就不好奇,我每天拿出来的这些东西,都是哪来的吗?”
  萧凌吃着白米饭,夹了一筷子凉拌皮蛋,微笑:“我不好奇。”
  “为什么?”
  谭玉更好奇了。
  看老婆这云淡风轻的样儿,她有些恍惚。
  萧凌却仍是微笑:“因为这些东西,你都是拿来给我吃的呀。我知道你对我好就行,其他的,不用知道。”
  这话,暖暖的。
  透着生活的小小温馨。
  谭玉感动满腔,便握了萧凌的手:“你放心,我对你好,一辈子对你好。以后有我在,你吃香的喝辣的,穿好的,以后再不用打猎,就每天歇着,休养游玩。”
  这段话里,好多新词儿,萧凌理解不了。
  她第一个理解不了的是:“辣的怎么喝?”
  “……”
  呃。
  辣的是不能喝。
  但这,只是个比喻啊。
  谭玉轻咳了咳:“唔,那什么,总之,以后我会对你好好的,将来我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让你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喝什么喝什么,还不用干活,光休息就行。”
  萧凌这段话是听懂了。
  于是,笑得更甜了:“你真好。”
  谭玉也笑得更甜。
  在这六零年代,能有这么甜蜜的日子,也确实难得。
  两人就这么着,每天甜蜜度日。
  而萧凌的笑容,也越来越自然了。
  那刘姨回去不敢瞎说,谭家还真不知道谭玉的所在。
  他们都以为谭玉早死了。
  所以,两人的日子,还真没人打扰。
  每日,就是各做各的事。
  而且,因为心里有了所爱,两人都更努力了,只想让对方过得更好点。
  对此,谭玉有更多的发言权。
  因为萧凌即便猎来更多的猎物,也没法拿去卖。无非是白白腌起来。
  说白了,还是吃。而且没那么新鲜有营养。
  谭玉却不一样。
  她只要努力挣钱,就能买到任何想要的日常东西。
  所以,谭玉就没让萧凌太辛苦,只让她晚上出去打猎一波就行了。
  主要是晚上太辛苦会影响睡眠,睡眠不好会影响健康。
  所以,晚上打猎的时间不能太久。
  当然,也要让萧凌刷一刷存在感,每晚出去打猎还是必须的。
  那就去打一会就回来。
  说白了,就是让萧凌明白:这个家,你是贡献了力量的,但真正扛事的,还得是我。
  这是一个攻君的自觉。
  萧凌刚开始很不习惯被人照顾,但渐渐,也适应了。
  她开始渐渐习惯,家里有一个人在等她回家,而不管她每天打猎收获多少,回来都有好吃好喝的,不用再担心打不到猎就饿肚子。
  而且,菜色各种丰富,不只局限于猎物。


第130章 大义两人组
  总之,跟了谭玉在一起后,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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