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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校园]怪你太可爱-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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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同学们眼露震惊,“小眼镜儿”很不屑的哼了声,说:“有什么奇怪的?那些高考大省的重点学校都是这样装修食堂的,复读班本来就是吃苦的地方,打算悠闲过完这一年的人就别来读书了。”
      说完,他领了自己那份饭,找了个没人的角落自己吃饭去了。他这人性子独,不屑和其他成绩没他好的学生交朋友,根本不在意得罪人。
      虽然正式开学只有一天半的时间,但大家都在爱玩爱闹的年纪,很快就和周围人交上了朋友。可是他们的“朋友圈”壁垒分明——理科生和理科生一起玩,文科生和文科生一起玩,艺考生和艺考生一起玩。
      本来杨心跃想和袁筱一同吃午饭,可当她端着餐盘杀出人群时,袁筱早就混进艺考生的阵营里了。
      袁筱性格好,外表又软绵绵很讨喜,艺考生们都很喜欢她。
      袁筱注意到杨心跃在找她,赶忙挥手喊:“心跃,过来一起吃啊!”
      谁料她话音刚落,坐在她周围的艺考生同时露出了挑剔的神色,她们虽然没说一句话,可打量杨心跃的目光实在称不上友善。
      虽然都是女生,但杨心跃和她们……完全不像是一个物种。
      艺考生们身负才艺,跳舞的、练琴的、学表演的,一个个漂亮又精致,好似一群优雅的白天鹅;而杨心跃呢,一年前她还是个在训练场上打滚的体育生,帽衫和牛仔裤是她的最爱,看看她餐盘里的肉吧,落的比小山都要高了。
      杨心跃又不傻,才不会凑过去自讨没趣呢。
      她笑着对袁筱摇摇头,视线在食堂里转了一圈,很快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她的那位帅炸天的同桌正孤零零的吃午饭呢。
      男孩的外表太过出彩,明里暗里有不少人在关注他。再加上“钟可艾”这三个字过耳不忘,不到一天的功夫,理科班便传遍了他的事迹——第一天上课就被老师点名提问十八次,看来长得帅也是种烦恼啊。
      可惜钟可是个闷葫芦,不善交际,女生们不好意思主动凑过来搭讪,只能眼巴巴的隔着桌子瞅着。
      不过杨心跃就没那么多顾虑,她大大咧咧走到钟可对面,“咣当”一声放下餐盘,堆成山的炸猪排颤了颤,差点掉下来。
      钟可看呆了:“……这么多?”
      再看看他的餐盘,清心寡欲到简直能修仙。
      杨心跃“啊呜”一口叼住最上面那块猪排:“明明是你吃太少吧。”
      她吃饭速度极快,而且很有食欲,猪排山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迅速消失,钟可光是看她吃饭的样子,都被带动着胃口大开,比平时在家多吃了一碗饭。
      杨心跃说:“你别看我能吃,人家消耗也大呀。”她捏了捏自己的胳臂,“看看,我这里都是肌肉。”
      杨心跃自小学习花剑,花剑脱胎于欧洲中世纪的剑士决斗比赛,是一种极耗费体力的运动。要求运动员同时具备专注、速度、爆发力,既考验体力,更考验脑力,每次训练完,她都从头到脚一身汗,数次累瘫在训练场上。
      她全身上下锻炼的无一丝赘肉,肌肉紧实漂亮,若是穿上泳衣,绝对比那些艺考生还要吸睛。肌肉多,自然热量消耗大,她吃这么多东西也不会长肉。
      钟可其实对她的经历非常好奇:“对了,你自我介绍的时候说过你是学花剑的,为什么不学了?”
      话出口后,他又赶忙补上一句:“要是不方便说,就不用说了。”
      能让一个热爱花剑的人放下所学的技艺,这期间发生的事情一定很复杂。
      “没什么不能说的。”杨心跃很坦然,对于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她从来不会回头看。
      复读班没有统一的校服,学生们都穿着日常便装。她今天穿了一件长袖套头衫,胸口画着一只神情机灵的大耳朵短毛狗,倒和她本人有三分相似。她左手挽起右边的袖子,把袖子直接撸到了胳臂肘,露出了自己莹白的手臂。
      而就在右手臂的手肘处,盘踞着一条足有十几厘米长的蜈蚣疤,凸起的淡粉色肉疤从小臂跨向大臂,看上去极为刺目。
      “喏。”杨心跃的手指点了点那条刺目的长疤,“放学路上出的事。肱骨关节骨折,韧带撕裂。”
      轻描淡写的几个字,惊心动魄的一场意外。
      “……”钟可眼瞳一缩,轻声吐出几个字,“很疼吧?”
      “是挺疼的,”杨心跃歪头回忆着,“这地方打麻药都打不进去,下钢钉的时候我把衣服都咬烂了。”
      可实际上,手肘骨折并不是最疼的,最疼的是复健——整整两个月保持曲臂姿势,在石膏卸下后,手肘已经无法伸直,每次复健都需要花大力气掰直手臂,那种疼痛,足以让最坚强的硬汉疼到求饶。
      当然,还有比复健更疼的——教练告诉她,肘部受伤后会影响她手臂的稳定性以及出剑的速度,也正是从那一天开始,她鸣金收兵,离开了她钟爱的花剑赛场。
      她说话时语气很平静,仿佛是在说某年某月某一天的天气,然而钟可注意到,她的指尖在微微颤抖。
      钟可望着女孩手臂上蜿蜒的蜈蚣疤,觉得自己身上也跟着疼起来了。
      ※
      放学后,钟可回到家立即冲向了阳台。
      钟家房子很小,六十平米的两室一厅局促的塞下了所有家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客厅连着一个两平米的小小阳台,顺着窗台一圈摆满了各式花架,放眼望去,足有几十盆各式各样的植物。
      钟可养花的习惯继承自钟妈妈。
      彼时母亲刚走,父亲一夜白头,男人无暇顾及妻子生前的爱花,在太阳底下渴死了好几盆。
      钟可不忍看那些花凋零,拿起花洒为它们延续生命,渐渐他养成了习惯,也从养花中寻得了乐趣,仿佛母亲还在身边一样。
      后来他养的花越来越多,不再局限于母亲喜爱的兰花,他开始养一些年轻人喜欢的多肉植物,比如最近这几天他带去学校的熊童子。
      钟爸爸见他放下书包直奔阳台,稀奇道:“做什么啊,这么着急?”
      “我要给芦荟分株!”
      “……啊?”
      ※
      正式开学的第三天,一张脸就值两百万粉丝的钟可同学,在所有同学的注视中,拖着一盆半人高的巨型芦荟,气喘吁吁地踏进了班级大门。
      这是一盆库拉索芦荟,这株上有十五片分蘖,每片叶片肥厚宽大,基部宽阔,呈花型向四周散开,加上花土与陶盆的重量,这么一株就有五十斤重。
      天知道钟可是怎么把它拉过来的。
      他憋红了脸才抱起它,努力把它搬到了杨心跃的课桌上,“咚”的一声扬起一片尘土。
      杨心跃自芦荟后探出脑袋,目瞪口呆:“钟可,你,你这是……”
      “送你的。”钟可闷声说。
      “啊?”别的姑娘都是收花,为什么她会收一盆……芦荟?
      钟可瞟了一眼坐在第一排的袁筱,又迅速把视线转移回杨心跃身上。
      他紧张的手心直冒汗,可说出口的话却没打一个磕巴:“芦荟护肤,能去疤。”

      第五章

      不过一个早自习的功夫,“文科班那个名字超可爱的班草送了他同桌一株巨型芦荟”的事情,很快就成了人尽皆知的八卦。
      课间休息时间,理科班的人蜂拥而至,装作不经意的样子从文科班的大门前经过经过再经过,就想看看那株神奇的植物究竟长什么样。
      从来没有人见过这么大的芦荟——杨心跃把它放在了自己书桌旁的地面上,可即使这样,芦荟的顶端仍然超过了桌面,足够把人遮的严严实实的。
      而且这株芦荟并非是竖直向上长的,底端的几个叶片像花一样向四周散开,霸占了整片过道。
      同学们争相和巨型芦荟合影。袁筱见状,赶忙把自己的手机塞到了杨心跃手里,她把大半个身子藏在芦荟后面,只在叶片中露出一张白净的圆脸,让杨心跃帮她拍照。
      “有东西做对比,才会显得我脸小!”袁筱信誓旦旦地说。
      钟可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做下了一件“伟绩”,后悔的抬不起头来,他赶忙把自己藏在书堆里,脖子弯成鸵鸟,同学的打趣全当听不见。
      他根本不想出风头啊!昨天他看到杨心跃胳臂上的伤疤后,脑袋一热,稀里糊涂的决定把这株养了三年的芦荟送给自己的新同桌。
      芦荟是很常见的家养植物,只是平常人家养的都是小型桌上芦荟,比如“不夜城”、“珍珠”、“龙山”等等,可他家只有一株库拉索芦荟,他留下两片叶子分株栽培,剩下的一股脑拖来学校。
      当时,他心里就一个念头:这么大一株芦荟,就算杨心跃天天切片抹伤疤,也够她用一年的了!
      哪想到这么单纯的一份礼物,却成了大家的谈资。
      毕竟,它大的太“出格”了。
      思及此,钟可窘迫的把课本竖起来,藏起了自己的脸。
      杨心跃却不准他躲避。
      她“啪”的按下他手里的书,问他:“这芦荟是你亲手种的?”
      “嗯,我养了三年。”钟可点头,“它是不是太大了?”
      “是有点大。”杨心跃伸手比了比它的个头,光是一片叶片的宽度,就比胳臂还粗。
      钟可垂头丧气,说不出话。
      然而杨心跃又道:“可是我很喜欢这份礼物。”
      “……!!!”
      她受伤后,什么样的补品没吃过、什么样的关心没受过?钟可送她的芦荟并不是价值最高的,却是意义最不凡的。
      这可是新同桌花了整整三年时间种的呢……心意无价。
      想到这里,她美滋滋的把巨型芦荟又往自己身边拖了拖,若不是它体型太大,她真想把它搬到课桌上,和熊童子肩并肩放着,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收到了多么珍贵的一个礼物。
      ※
      这盆芦荟最终惊动了班主任。毕竟它大到扎眼,老师在台上讲课时,视线都控制不住的往它身上飘,更别提专注力不强的同学们了。
      向班主任告状的人是语文老师——那是一位退休返聘的特级教师,眼镜比城墙厚的老学究。
      语文老师说:“不得了,真不得了!我带过这么多届毕业班、复读班,没想到居然出了这档子事!”
      班主任忙问是什么事。
      语文老师:“这才开学三天,就被我逮到早恋的了!”
      班主任吓了一跳,仔细回忆起班里的小朋友谁有这个苗头。可这届班里情况不一样,半个班都是俊男美女,谁和谁好上了,都有可能。
      “您是怎么发现的?他们上课说话了?下课偷偷牵手了?”
      “比那严重多了!”语文老师愤愤道,“男同学上早自习的时候居然直接送了女同学一盆花!就在课桌旁边摆着,你说严重不严重?”
      “……‘盆’?”
      班主任赶到教室一看,哭笑不得,盘踞在教室中央的那盆绿油油的植物根本和“花”够不上关系……说起来,芦荟能开花吗?
      为表重视,班主任把杨心跃和钟可叫走,询问他们事情的具体经过,在得到两份一样的口供后,班主任放心了——哪有男生追求人会送芦荟啊,还是这么大一盆,送这玩意和送仙人掌有什么区别。
      “钟可艾同学,你这样关心班长是好的,但是老师必须提醒你,这盆芦荟实在太大了,教室里没有多余的空间可以安放它。”班主任耐心解释,“那么大的东西放在座位旁边,同学们出出进进都不方便,而且上课时也会让大家分心。”
      钟可难得固执:“这是我送班长的礼物,送出去了就不能收回来!”
      关键时刻,杨心跃主动站出来:“老师,我可以把它带回宿舍养。”
      这倒是个好方法。京英复读的学生宿舍条件很好,两人一间,虽然没有阳台,但室内面积完全足够放下这么一株植物。
      ※
      于是当天晚自习前,杨心跃便趁着休息时间,打算把那盆巨型芦荟运回女生宿舍。
      京英复读学校的主体楼只有一栋,一层是教室、食堂、老师办公室,第二三四层都是宿舍。
      钟可有心想帮忙,无奈他性别不对,根本无法踏足神秘的女生寝室,被舍管老师拦在了楼梯外。
      杨心跃拍拍胸口:“放心,我一个人没问题的!”
      “那怎么行!”钟可根本不信,他今天早上为了把这盆芦荟运到学校,特地花了二十块钱雇了一辆三轮车,那三轮车主一路上没少抱怨。
      杨心跃可是女生,怎么弄得动这么沉的大玩意?
      ……谁能想到,杨心跃真的弄得动。
      她蹲下来,双手环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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