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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

错嫁相公极宠妃 作者:莫摇(潇湘vip2014.7.10完结)-第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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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墨莲敛眉,默然无声。
  男子见此,这才轻脚出门,须臾,端来一碗药,说道:“喝吧,要想早日见着你相见之人,还是早些康复的好。”
  男子的话不无道理,即墨莲端过碗,一饮而尽。
  男子挑眉,这可是一种极苦的药,人说最苦的是黄连,这要却是要比黄连苦上数倍,这女子眼睛眨也不眨喝完,可见其心性是多么坚韧,如此,男子也放下心来,这样的人必然会很快想明白事情的轻重缓急。
  也正如男子所想,即墨莲已经接受了男子的说法,她得站起来去找赫连宵。
  见房内再无他人,即墨莲搁在被子上的手微微用力,手腕处慢慢显现一个凸起,一根银针飞了出来。
  任何武器都会失去,唯有藏在身体内的不会,同样的方法,另一只手上也划出一根,手执两根细长的银针,即墨莲掀开杯子,将裤脚挽到膝盖处,找准穴位,缓慢将银针刺了进去。
  刚开始时,银针刺进皮肉中,即墨莲没感觉到丝毫痛处,然,等一指长的银针全根没入,手覆上膝盖,缓缓输入内里,暖流自手掌徐徐传入膝盖处,银针最深处开始泛起点点疼痛,即墨莲心下一喜,手上的内里输入的更快了,腿最深处的刺痛开始往外慢慢渗透,以致最后整条腿像是被千万根针在扎着,那痛感比之前毒药的发作更甚。
  这是清风子最后一回教给她的秘诀,是人便会有最后一根痛觉神经,只要刺激这根神经,人的潜力便会被无限放大,疼痛亦然。且这种做法危险很大,稍微不慎便会付出更大的代价,师傅不建议即墨莲用到这一招。
  这是清风子从来没有视人的,按清风子的话说,任何医者总会留一手,这是为他人,也是为自己。
  按照同一种方法,即墨莲开始缓慢转动银针,而后用内力缓冲,本来一切顺利,却在这时,体内的毒性又发作,即墨莲长长呼出一口气,内里输出的有些缓慢,事已至此,她只能坚持下去,为了赫连宵,也为了她自己。
  然内里终究是被毒药缓缓卸去,即墨莲皱眉,她眼角扫到旁边说上的茶杯,空出的一只手狠狠扫向茶杯,杯子应声而落,碎成片片残渣。
  如即墨莲所料,清脆的声响引来了刚刚那人,青衣人推开门,当他意识到即墨莲的动作事,面上再也维持不住温润,男子喝道:“你再干什么?”
  “过来帮我。”没理会男子的呵斥,即墨莲直接说道。
  救人要紧,男子也不再多话,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即墨莲跟前,按着即墨莲的说法,输入内里,双重疼痛让即墨莲面色灰白,唇被咬出了血,冷汗一滴滴落于被子上,瞬间隐没,即墨莲只觉眼前一阵阵发黑,手指恰如手心,三种深入骨髓的痛让她又有一瞬间的清醒。
  尽管快要了她的命,即墨莲唇角依旧勾起,若是赫连宵在此,定然会发觉这是即墨莲发自内心的开心时才会翘起的那抹弧度。
  即墨莲的隐忍让青衣男子眼神一闪,钦佩之色油然而生,这女子绝非池中之物,当今世上,即便是男子,魄力跟忍耐力也未曾有几个能超得过她的,男子掏出一粒药,递到即墨莲唇边,即墨莲未直接吃下,而是伸出疼的发抖的手接过,而后送入口中。
  男子眼底的又一道光芒闪过,这女子被冰潭之水送入岸边时,衣襟已经散乱,若他记得不错,这女子勃颈处可是有各种印记,看她的发饰衣着,该是未成亲的女子,如此女子,身上却有男女欢好时才会出现的印记,想必这女子也是个随便之人,却未曾想到这女子竟然如此谨慎疏离,若非自己再无力气,定然不会喊他来帮忙。
  好一个矛盾的人!
  并不知男子心中所想,即墨莲服下药后闭上双眸,催动剩余不多的内里,试图快速让药性得到最快的消化。
  “你不该如此着急,凡是要一步步来,所谓物极必反,今日亏得你用法对了,如若不然,你的结果不仅仅是双腿再也不能动这么简单了。”男子收了功,劝解道。
  即墨莲听完,却不言语,谁也不是她即墨莲,谁理解不了她心中的急切,自己尚能如此,不知身在何处的赫连宵定然也会跟自己一般的急切吧。
  待即墨莲神经缓松下来后,她心中被一股极为微妙的感觉充斥着,那种感觉告诉她,赫连宵无事,即墨莲对自己的感知力向来自信,刚刚是着急了,这才跟乱了心绪,此刻既然能感知赫连宵无事,那自己唯一能做的便是快点痊愈。
  知晓即墨莲并未听进去他的话,男子不再言语,起身离开。
  正如即墨莲所料,此刻的赫连宵正陷入沼泽地内,刚醒来不久的赫连宵发现自己已经呆在这片散发着恶臭的沼泽地内,周围荒无人烟。
  稍微动了动,除了左手略微骨折外,未发现有其他不适之处。
  这处的沼泽有些稀松,是以,身体慢慢下陷,赫连宵蹙眉,观察周围,未发现一处能让自己靠着的地方,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呼吸缓慢,赫连宵两只胳膊以一字型展开,与此同时,双腿也开始往上缓慢移动,尽量不带动周围的沼泽起大波动,如此,过了不知多久,赫连宵终于呈漂浮的姿势平躺在沼泽上,当然,身体的大部分依旧被黑水覆盖,只留下那张依旧俊逸非凡的面庞。
  赫连宵手脚开始稍微起伏,以游泳的姿势往最近的岸边缓慢移动,如此情况下,稍微一点不均匀的力度都能让他就此沉下去。
  亏得他经年生活在净山上,即便此刻浑身冰冷,倒也能维持住身体的基本协调性,如此,呦昊阳正烈逐渐转换为月亮清冷,即墨莲才终于移到岸边,用未受伤的手抓住岸边的一块尖石,赫连宵终于出了沼泽地。
  此刻浑身除了面上白皙,整个人都是黑臭的,连蚊虫见了他都要躲着走,赫连宵哪里有精神理会蚊虫,他此刻只想找到即墨莲。
  两人分开一刹那,即墨莲紧闭的双眸,苍白的脸庞时刻索绕在他眼前,赫连宵甩了甩身上的泥水,往四周看去,许是觉得赫连宵收的苦难够多,再不需要给他出难题了,赫连宵走了不久便听得不远处流水声。
  鼻子已经被臭味熏得暂时失去了功能,赫连宵寻着声音往树林深处走去,果然不出他所料,这里有一处深潭,深潭不远处是一处不大不小的瀑布,亮银的月色打在瀑布上,闪闪放光,若不是时候不对,赫连宵说不定还能生出一抹欣赏的情绪来。
  快速脱掉衣服,赫连宵跳入水中,水深不过及腰,赫连宵不忘拿起自己那脏污的看不出原样的衣服,淌着水往瀑布走去。
  这水是活泉,温度不如温泉高,却胜在干净,水换得快。
  站在瀑布下方,赫连宵感受着头上倾泻而下的魄力,他抬起双臂,双掌用力,狠狠击向头顶接踵而来的水,一掌掌用尽全力。
  水花被激起,四散而飞,激起林中一众飞鸟。
  赫连宵记得即墨莲的话,若是心里不舒服了,便跑几圈,心里便会舒服,今日天色已暗了,他不能跑,况且他也不敢跑,若是奔跑见错过了即墨莲,那又该如何?
  此刻,赫连宵唯一能做的便是发泄出心底几乎要爆出口的郁气。
  赫连宵一直不停的挥动掌力,整个往下倾倒的瀑布几近被他扭曲,震天响声几乎让整片林子在颤抖。
  正发泄间,只听闻一声气愤的厉喝声:“谁呀,大半夜的不睡觉,找死呢!”
  有人!
  这正是赫连宵需要的,赫连宵眼神一冷,身体飞起,一旁已被冲洗干净的锦袍同时扬起,旋转后,待站立与岸边时,赫连宵已然恢复成了以往杀气满布的煞王。
  用内力将锦袍跟头发烘干,赫连宵脚下微动,人已经站在刚刚发声的不远处。
  只见此处是一个破旧的,连门都无的茅草房,房内角落处有一堆干草,一个身影正卷曲在干草上睡得香,仿佛刚刚发出声音的根本不是他。
  赫连宵暗红眸光危险地眯起,手扬起,使力,发丝跟锦袍随着罡气飞散,那卷缩在干草上的身影尚不清楚发生了何事,便被赫连宵抓在手中,赫连宵掐住男子的脖子,手渐渐用力。
  即便睡得再死,那人也得醒了,那人刚睁开眼,便觉察出眼前一个红眸,红衣,黑发四散的绝美男子。
  这难道是传说中山林中的妖怪吗?
  “救命啊!鬼啊!”那男子紧闭双眼,挥舞四肢,嘶喊道。
  在那男子醒后,赫连宵本是松了松手上的力道,打算问他一些问题,却没想到这人如此聒噪,赫连宵眼眸危险地眯了眯,手上用力,那男子的嘶吼声顿时哑了,成为让赫连宵厌恶的呜咽声。
  这人还不能死,赫连宵冷声说道:“若是你别喊,本王自会留你一命。”
  除了即墨莲,谁也别想赫连宵温柔以待,谁也别想赫连宵对他以我相称。
  那男子迫不及待地点头。
  赫连宵将他仍与一旁,那男子瘫软在地上,捂住脖子,拼命地咳嗽,眼睛却在滴溜溜地转,这黑不溜秋的夜里,山林中,奇怪的男子,说他不是妖精都不会有人相信,妖精的话能信吗?
  当然不能。
  那男子眼角余光扫到赫连宵正大量四周,心下确定,就是此刻,男子如泥鳅一般从地上迅速滑起,而后撒腿往外跑去,一边大喊:“有妖怪啊!”
  即墨莲的耐性已宣布告罄,他这回不用手吸了,而是身躯迅速移动,这人不是说他妖怪吗?已经好久未有人这么形容他了,赫连宵心里根式不舒服。
  脚下甚至都未见动,人已经挡在那男子面前,赫连宵催动罡气,暗红锦袍随其而动,锦袍下摆的彼岸花似在招摇,让人无端生出一股惧意。
  男子再也控制不住,双膝一软,跪在地上,拼命磕头,一边求饶道:“妖怪,不,不,大仙饶命啊!我不过一介穷人,我,我身上也丑,长得也不好看,入不了大仙的法眼,求求大仙饶了小的吧!”
  额头磕在坚硬的地上,很快肿胀起来,见赫连宵一无所动,那男子更是加重了磕头的力道:“大仙啊,小的该死,刚刚不该扰了大仙的修行,然小的家中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稚儿,一家老小都靠小的一人养活了,大仙,小的一死,我一家老小都得死啊,杀了小的不要紧,杀了小的一家也无所谓,小的怕的是这么一来会影响了大仙的修仙之路啊!”
  见赫连宵一直未出声,那男子磕的越发的响亮了,直到眼前一片红色,暗黑的泥土上覆盖了一层血色。
  血色诱发了赫连宵心底的嗜血暴虐,他此刻心中狂涌而出的是一种渴求,一种想要毁灭一切的欲(和谐)望。
  赫连宵瞬移到男子面前,一脚踹向磕的几乎麻木的人,那人腹部一疼,人已经飞出好远,重重摔在身后的一棵拳头粗的树上,树拦腰折断。
  咔嚓一声清脆的声响彻底毁灭了赫连宵心底最后一点理智,他双眸已被红色覆盖,那是从未有过的血红。
  赫连宵抬起脚,想要一脚让他魂归西天,那男子自知生死就在此一刻,他闭着眼睛大叫:“大仙饶了小的吧!小的知道有个女子,她是这附近最美的女子了,大仙定然喜欢的。”
  那男子的想法里,女妖精一般要吸男子精元,那么,男妖精该吸女子的阴气,且谁不爱美人,说不定这妖精就是看自己是男子,这才起了杀心。
  至于那女子,咳血不止的男子只能在心底道歉,他不能说出跟住了几十年的周围相熟的人,是以,那个女子便是最好的选择,孤身一人,无亲无故,到时也不会有人来寻仇。
  而赫连宵听闻这男子的话,已经抬起的脚顿住,眼中的血红渐渐退散,即便已经失去了理智,那道纤瘦的身影,那清美的小脸,以及嘴角勾起的若有似无的笑意都是他心底最深处的存在,只要稍微碰触,赫连宵便会醒来。
  最关键的是,在赫连宵的眼里,只有即墨莲是最美的。
  是以,这两人心思相似,却又大相径庭。
  见赫连霞停下脚来,狭长的凤眸中血色也渐渐退散,男子以为自己猜对了,便添油加醋地讲到:“是这样的,小的是不远处赖水镇的村名,我们镇上前几日来了一名女子,那女子生的极美,简直跟天仙似的,而且心肠也好,还会免费为我们镇上的人看病呢,且不收诊金,我们镇上不少生有极顽固的病灶都被那仙女儿似的女子给治好了,为此,我们赖水镇还打算为这女子立一个长生牌呢,一日三次拜祭,望这菩萨似的女子能长命百岁。”
  若说这男子是丧心病狂,恩将仇报之辈也不尽然,毕竟他提及走最后一句话的意思是我们立了长生牌,这女子便是受上天保佑的,若是你到时吃了她,定然会遭到报应的。
  随着那男子的话落,赫连宵的脸色越见好了,甚至已经泛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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