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 穿越成小丫鬟:笨婢宠儿-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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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雪燕摇了摇头,“千千只是将那位男子当做好友和敬仰的对象,绝无任何暧昧之意。”
君无命眨眨眼:“是么?燕儿,你如何得知的?”
雪燕俏皮地一笑,眉眼弯弯:“我也是女子,自然知道啊——女子看自己喜欢的男子,不是这个表情,这般眼神。”
逛街1
“那应该是何种表情,何种眼神?”君无命打趣道,温柔灼热的眼光,落在雪燕秀丽的脸庞同修长的身躯上。
“不告诉你!”雪燕微微一笑,作势朝他打过去
一时间,银铃般笑声响起,一派温柔无边
“燕儿,那我们明天就潜进那座紫檀宫,去找千千姑娘吧。”
“嗯”
星儿柔柔地看着这一对恋人。
也许,现在,也只有他们二人是幸福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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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包子嘞,卖包子!”
“新鲜的大麻花啊,大麻花!”
“这位客官,来看看这上好的布鞋啊,千层底儿,十年二十年都不会磨”
“各位乡亲父老,咱们卖艺的上京城来,有钱的捧个钱场,有人的捧个人场嘞——”
坐在马车里,千千这一次才认真地看到了金都的街市。
与洛城不同,金都的街市横平竖直,基本上每条街道都有对应的路,因此只要分辨了东南西北,便十分好找,便连千千这样的路痴,也算是了解了个大概。
而路上行人的装扮包括小摊贩也和洛城不一样,颜色多沉和,又因天气更寒冷些,穿的也较厚实。
而路上小摊也不像洛城那般以胭脂花粉、头饰簪子等女子用品为主,而是面相朴实的大叔大婶在叫卖包子馒头,大饼麻花
千千觉得,与洛城相比,金都更像是一座男人的城。
为何城门还不开?
为何良人还不回来?
说的就是这样的城池吧。
也怪不得,这样的城池,出的都是烈性女子,例如花铃和花珑这对姊妹!
原振平骑着马坐在前方,他一身便装,周遭的民众只觉得这男子英挺宏伟,却没有谁想到他便是民众心中的战神,骠骑大将军。
自然,更不会知道从车窗中探出头的少女是那位在高高城墙上被参拜过的长公主殿下了。
这位微服私访的感觉,倒是颇为不错。
车子缓缓开过大道,终于,在一座看上去颇为富丽热闹的朱色建筑前停了下来。
逛街2
原振平笑笑地掀开一角车帘:“下车。”
千千应了声,提起裙裾走下车,车辕颇高,原振平伸出一只手,千千看了看那只手,还是摇了摇头,自己跳了下来。
原振平嘴角露出忽隐忽现的一丝笑意。
千千整了整裙子,往前走,似乎听见里头的喧闹之声,便道:“这是甚么地方?”
“好地方。”原振平走在前方,回头看了看她,高大的身躯几乎将阳光全然挡住,千千不由得蹙了蹙眉。
人矮真是没办法啊古代人的基因就那么好?一个二个的,都在一八零以上。看看自己勉强抬头挺胸伸直脖子才到达一六零的身材,她简直要泪流满面。
也不知道古代到现代是进化了,还是退化了。
千千暗道你们男人眼中的好地方还有甚么,可千万不要把我带到什么青楼红袖招啊:“不是那啥吧?”
“哈哈哈,我带你去‘那啥’作甚?”原振平发出揶揄笑声。
千千想也是,便继续往前走,谁知走不到两步,腿便被什么扯住了。
她低头一看,是个脏兮兮的小乞儿。
大约才五六岁,一脸都是脏污,衣衫褴褛,膝盖和手肘都露在外面,扯着自己的裙裾不放:“姐姐,我饿,给我点饭吃吧”
千千有些手脚无措,这种事在现代她就碰上过不少,每次和同学们一起去车站或者热闹的地方,那些小乞丐总是穿过重重人群,准确无比地扯住她的裤脚。
天哪,难道我面上写了冤大头三个字?
在现代也就算了,谁想到回了古代还是遭到同样命运?
然而她是个善良之人,特别是每当看见乞儿和年老乞丐之时,总是忍不住恻隐之心。
那些青壮年乞丐,她是不同情的,谁叫他们有手有脚,做甚么事情不能养活自己,非要做这样吃白食的事情。
然而孩童无辜,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力已经够惨的了,还要如此在街上可怜巴巴地乞讨,他们有甚么罪过?
乞丐1
而老人,令她想起自己早逝的爷爷,每当看到白发在风中根根萧瑟飞舞,总也令她心软不已。
她叹了口气,低下头仔细看看那乞儿,却吃了一惊——这小孩儿面目尚算清秀可爱,可是嘴唇
——上嘴唇,是有裂缝的
——兔唇
千千不由得恻隐之心大起,心想这样的孩子,怕是早早被父母丢弃了,以至于养不活自己,只得到此来乞食。
古代医术不发达,估计这孩儿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也许永远都过不上正常人的生活。
她摸摸怀中荷包,掂了五两左右的银块,递给那孩儿。小手脏兮兮地,却还是颤抖了一下:“姐姐,这是给我的?”
“嗯,是给你的。”千千笑了笑,“快去买些东西吃吧!剩下的不要乱花,也千万别给别人,快些交给你你家人。”
她犹豫地说完,却不知这孩儿还有没有家人。
果然,小童摇了摇头道:“我没有家人了,姐姐,我不要那么多,你在这里等着,我买完今天吃的馒头,就把剩下的还给你。”
千千忙道:“买了今天的,那明天的怎么办?”
小童笑了笑,那伤痕笑起来更为明显,看起来甚是可怜:“明天再说,姐姐给我那么多钱,也是被别人抢了去,还对不住姐姐一片心意。”
千千心一酸。
就在此时,原振平走过来,将千千扯到一边:“你就不怕是骗子?”
“骗子不骗子的我管不着,但是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小孩子挨饿啊。”千千摇了摇头,“反正我也不缺这点钱,就算图个心安理得吧。”
“啧啧啧,公主殿下好大口气。”原振平笑得很恣意,眼中却闪过一丝嘲讽,“公主可以去看看金都内外有多少这样的乞丐,从三岁到八十岁都有,公主虽说不缺这点钱,却也不能将自己的嫁妆本全部拿来分给乞丐,只怕还不够。”
千千没理会“嫁妆”一词中的嘲讽之意,清声问道:“煌煌金都,竟有这么多乞丐?”
乞丐2
原振平点了点头,声音中带了肃杀寒意:“五年前金都一场瘟疫,死了不少人,有许多孩童变成孤儿;三年前西边的荆城大旱五个月,颗粒无收,又是大批饥民难民涌入金都;一年前,南方绥河边的江阳发洪水,浪头冲上岸边,打碎不少茅草房,许多家庭妻离子散乞丐们到处都是,桥下、路边、河边,一床草席便睡了,冬天冻死的,不计其数。”
千千只听得小脸发白,咬住嘴唇道:“我大羿民生竟然如此不易”
原振平哼了一声:“民生确实不易,只是从古至今,有哪一个朝代民生又是容易的?只是皇帝们总是觉得草民无钱吃饭便吃肉糜可了,又有哪一个会俭省,不花巨款修葺宫殿离馆?”
千千叹息了一声,这话,放在以前,她必然会同意万分,历史上的所谓明君仁君,也不过是在修建宫殿和个人享受上省了那么一点点,就被万民称颂,流芳百世了。有哪一个皇帝真的会了解民生疾苦?那些微服私访给老百姓出头的皇帝,只能活在电视剧里。
只是,现在自己也是“皇室成员”,便不好开口了啊
唉
手中的小绣包,忽然变得十分烫手。
现在她出趟门就可以带个七八两银子,银票也可以随便开,这一切,她心中很清楚都是来自于民众的税负。
而看见这么多乞丐,她内心有愧啊。
原振平眼中闪过一丝精光,淡淡问:“公主你一个小女子,也不用操心那么多国计民生,一切有皇上呢,我们还是快进去耍乐子要紧。”
“当然不行!”千千咬了咬唇,冲口而出,“我我去想办法。”
“想什么办法?”
“弄钱,救济灾民,安置乞丐。”千千简短回答道。
原振平看了她一眼,那张小脸绷得紧紧的,却光华万千。
她认真起来的样子,确实有非凡的魅力。
他想了想,笑问:“公主你不会真是想把你的嫁妆本都掏出来吧?你一个人在宫里也不容易,况且还有你母妃,全花光了也不是办法。”
“我自有办法。”千千方才已想到了一个主意,狡黠一笑。
赌坊1
“哦?可否告诉在下听听?”原振平挑起眉毛。
千千想了想,此事有此人协助更好,便附耳交代一番。
原振平越听越是面色和悦,笑意愈甚:“好啊,公主此法不错,却不知道有没有人愿意出这个钱呢?”
千千笑了笑:“自然有的。”
原来,原振平要带千千来的,乃是一家彩坊。
彩坊是个好听的名字,事实上,乃是一家赌坊,为了图个好彩头,便叫彩坊——只是这家名唤欢沁坊的彩坊并非一般赌坊,乃是金都最大,最富盛名,也是来往的达官贵人最多的一间赌坊——其中更有贵宾小包间数间,专供豪客或者富商大贾一掷千金以用。
千千在进入欢沁坊的一刹那就呆住了。
虽然之前原振平已经交代过大厅内只是一般赌客,可是千千还是见到那赌桌上黄橙橙的金条元宝,恐怕随便一个注就是金都的一间房产了。
“这不算甚么。”原振平附耳交代,“在那几间包间内——梅、兰、菊三间,一间更比一间贵,那里的贵人下的注,可能一赌便是几万两银子。”
“哼,一定是金都城内的豪客商贾吧。”千千道,“自然,也有可能是皇亲国戚,花的是大羿国家的银子,快哉快哉,不心疼不心疼。”
——只是未免糟践了梅兰菊三个字。
又想到外面衣不蔽体的乞丐们,那麻木而呆滞的眼神,千千心一酸,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实不我欺。
原振平笑了笑,转头看了眼千千:“洛公子这身打扮,倒是甚好。”
千千微微一笑,抬起袖子看了看——方才,为了之后行事顺利,她也学着小说女主一般,弄了套男子的装束穿穿。
只是普通的一套淡青色衣袍,然而却衬得她眉目清秀,皮肤白里透红,真是秀色可餐的小倌人,原振平不禁暗笑——若是这里的赌客们竟然有好那一口的,这公主殿下今日是很难脱身了。
赌坊2
他原本和这里的老板是极熟的,便叫了老板来,如此如此细说一番,老板先有些犹豫,原振平又着重说了事成有两分抽成,况且老板听说千千真实身份,忙摆手道,抽成不用了,公主想怎样便怎样。
大厅内几盘赌注刚结束,所有人正在清点得失,更有那赢了的在春风得意,那输了的失意不已之时,一个沉和的声音忽然响起。
众人一惊,皆往中央的红布高台上看去。
说话的正是此间掌柜。他胖乎乎颇有福相,摇着个蒲扇,擦了擦汗(因为知道有公主在,紧张之故):“各位客官,欢沁坊今日为了以飨各位宾客,特推出一项新兴赌法。”
“甚么赌法?”底下已有那赌红了眼的,捞起袖子,就准备大干一场。
甚至连那包厢中的贵客,也派了下人过来听听,是何玩法。
掌柜笑了笑,打开一直恭恭敬敬握在手上的一只木盒。众人皆是识货的,知道这木盒光是螺钿便价值不菲,只是不知道里头装的是何物事。
掌柜手指掀动间,众人已见到里面是红色精美丝绒,上面光华闪耀的,似乎是女子的首饰,仅仅是看一眼,便知道是价值连城的珠宝,只是光轮珠宝也不稀奇,在这里赌钱的,特别是包厢中的,哪个不是出手阔绰,区区几件珠宝,也不见得能吸引他们的注意。
“怎么,就这女人的首饰?”一个大腹便便,腰间围着玉带,脖子上一根粗粗金链的男子鄙夷道,“这物事我婆娘也有啊。”
掌柜笑着说:“这位爷休急躁。这首饰,您可知道是谁的么?”
几个人连声道:“掌柜的,你休要吊人胃口,说吧。”
掌柜神秘一笑:“这一根‘金累丝托镶茄形坠角儿’,是本朝福国长公主之物;而这只‘金累丝嵌红宝石双鸾点翠步摇’却是我大羿昭贵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