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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节

满愿石-第2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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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神官不动如山,悠悠反问:“怎么活回?” 
  这回轮到伊维尔伦城主无言,半晌才道:“嗯,首先,挖掘原本的人格” 
  “我没有原本的人格,我一开始的人格就是现在这个——你赐给我的人格。” 
  罗兰脑中嗡嗡作响,踉跄后退,重重靠在桌沿上,表情空白,一股想放声大笑的冲动支配他整个感官,但当他恢复知觉时,只听见自己低沉的笑声,视野漆黑,愣了一会儿才看清是被右手挡住了。 
  “大人!?”初次看见他这么反常的模样,法利恩极为紧张。 
  “对不起,法利恩。”罗兰没有放下掩面的手,黯然道,“我是个失败的兄长。”无论是对眼前这个同父异母的亲弟弟,还是对那个远在绝境长城的义弟。 
  “没这回事!”法利恩深深皱眉,“你根本无需责怪自己,也没做错任何事!相反,你给我的恩情我做牛做马也回报不了!你是我最尊敬的主子,也是最仰慕的哥哥,为什么你要说出那种莫名其妙的话!” 
  罗兰苦笑,想起伊芙也说过类似的话,但天知道他根本没为他们做过什么啊!不过是把一个捡回去抚养照顾,教会另一个为人的喜怒哀乐,仅仅如此,他们回报给他的却是他当初付出的万倍也不止!一个甘愿化身死神为他沾染一身血腥,一个宁做影子为他做尽一切恶事——做牛做马也回报不了的人是他才对! 
  突然,他想起一事,狠狠打了个寒噤。 
  那个少女,也会变成如此?
  虽然在发现冰宿将情意转化为友谊时他很失望,但等心情平静下来后,他也释怀了,因为罗兰了解,无论是友情也好爱情也罢,那个少女都不会轻易付出,而一旦付出,就是义无反顾、绝无保留的,所以只要他好好珍惜这份情,并以等量的感情回报,冰宿还是有可能留在他身边,忘了原本的世界,成为他可以托付内心软弱的伴侣——即使她不爱他。 
  但是现在,他开始怀疑这个决定是否正确。尤其想到那双清澈的眸子蒙上世故的阴霾;那双洁白的小手染上永远洗不净的鲜红;那颗聪慧却纯粹的心灵和他一样堕入野望的泥沼,就感到椎心的刺痛。 
  她会变成怎样,若她留下来?
  是变成伊芙那样铲平一切的刀?还是法利恩这样没心没肺的影?
  而他又能给她什么?
  一颗什么都不是的真心?一顶后冠?一座大陆?金钱?珠宝?华苑这些垃圾?
  “抱歉,法利恩。”罗兰合上眼,疲倦地道,“我想一个人思考点事情。” 
  ※       ※       ※
  夜阑人静。年轻的城主独自坐在办公室里,抱胸沉思,良久,他叹了口气,低声道:“巴哈姆斯。” 
  “呃!”黑龙王一脸惊愕地出现在窗台上,这还是头一次,罗兰主动找他搭话,而听到对方接下来的问题,他的下巴更滑落到地:“你有喜欢过谁吗?” 
  “” 
  “巴哈姆斯?” 
  “没有喜欢过。”黑龙王搔搔头,镇定下来,原来他的小义子也来到为情所困的季节了,“我只爱过。” 
  罗兰诧异地看着他,惴惴地问:“不会是和我一样的男小孩子吧?” 
  “她叫玛蕾尔妮,是个半精灵。” 
  幸好,幸好。罗兰抚胸,松了口长气,为义父尚有药救的心态感到由衷的庆幸,却听得他道:“也是她把我封印在龙眠里。” 
  “为什么?” 
  “因为我毁了她的国家,确切的说,是另一个我。” 
  瞥见青年不解的眼神,巴哈姆斯解释道:“我原有八重人格,是我父王的杰作,他希望我成为龙族里最强的强者,就在我还是颗蛋时对我下咒,让我孵化成这么奇怪的模样。” 
  “你多长七颗脑袋,不,多出七种人格就能变成强者了?”罗兰困惑打断,难以理解前黑龙王的盘算。 
  “他是这么想的:强者只有通过逆境才能练成,最好是那种得时时刻刻保持警戒,不断有势钧力敌的对手挑战的逆境,但现实不可能有他想的那种环境,也没有那么多沙包,所以他只好为我创造敌人,也是最强的敌人——自己。” 
  真真是条变态龙!有道是“虎毒不食子”,他居然罗兰忍不住耙耙浏海,对前黑龙王几近疯狂的行径甘败下风。 
  巴哈姆斯垂下眼:“父王的计划很成功,打出生那天起,为了争夺身体的所有权,我们就一刻不停地战斗,彼此撕咬、扭打,战力一天比一天提升,心境一天比一天冷酷。六百岁时,我的力量就超越了已经三千七百多岁的父王,所以我毫不犹豫地在一次比试中咬断了他的脖子。” 
  罗兰倒抽一口凉气,无法置信:“是你做的?” 
  “不,是辰,我的第三个人格。接到其他黑龙通报的金龙王马上赶过来,把我打趴在地,先痛骂了父王一顿,再用心灵之眼在我们当中挑挑拣拣,最后他把我拎出来,要我管好我那七个凶残的j□j,我说我没这本事也没这兴趣,可他不听,硬将辰他们封印了,把我带回去,要我勤加锻炼,吃掉另七个我,成为一个完整的人格。” 
  “我一点也不感激金龙王,也不相信我能吃掉他们。因为我是我们当中最弱的,而且我也不想独占身体。平时我和其他的我在精神世界里争斗,只是为了保全我自己罢了,加上一下子失去大半的自己,让我很不习惯,幸好还有麦先和扎姆卡特陪在我身边,尤其是麦先,他教会什么也不懂的我识字读书,虽然扎姆卡特总是把我的书撕破,拉我出去飙玩,回来时被金龙王和麦先臭骂罚跪。” 
  嗯,我想我大致了解三首龙的性格了。罗兰心道。 
  “满千岁那年(注:相当于人类十八岁,以龙族算刚成年),我为了弄到和扎姆卡特赌博用的金币潜进奥斯曼帝国的王宫,洗劫完出来时,撞见离家出走的玛蒂,也就是玛蕾尔妮。她背着一只大包裹从窗口跳出来,爬到一半绳子断了,正巧压在我头上,惊叫声把侍卫引了过来,我没办法,只好带着她一起逃。” 
  “这么说,那位玛蕾尔妮小姐还是个公主咯?” 
  黑龙王点点头:“嗯,她是奥斯曼帝国的七公主,也是你的祖先,伊维尔伦开城城主鲁西克·福斯的曾曾曾姨母。”罗兰愣了半晌,吐出一句:“哦,好巧。”不愧是缘份。 
  “我们一直逃到城外才停下来,这时太阳升起来,我看到玛蒂的长相,呆住了。她长得比我见过的任何人类都美丽,头发是月白色,是月精灵才有的发色,可是她又没有尖耳朵。玛蒂骂我看什么看,难道没见过半精灵吗,我问她什么是半精灵。玛蒂用看乡巴佬的眼神看着我,发现我的瞳仁,说‘原来是头龙少爷’。” 
  巴哈姆斯眼中浮起柔情,显然回想起当时的情景:“我觉得很稀奇,从前每个人类一看出我龙族的身份,都飞也似地逃跑,只有她一点也不怕我,还对我评头论足,后来我才知道,那时的玛蒂就已经是帝国排行第六的大魔导师,被喻为'神童'的天才魔法师。” 
  神童?罗兰一怔,摆摆手:“等等,容我插嘴,请问那位玛蒂小姐当时几岁?” 
  “十二岁,怎么了?” 
  果然是恋童癖! 
  “没什么,说下去吧。”金发青年用无奈的语气催促。黑发龙王不疑有他,续道:“玛蒂对我解释了什么是半精灵,我很高兴,我觉得她和我一样是四不像的生物。这时,她大叫一声,说她的行李不见了,然后她盯住我,不,是盯住我的包,一把拎起我的领子,要我负责,理由是她的行李会掉都是我的错,命令我把她护送到月精灵之乡。其实就算她不要求,我也打算跟着她,看看这个既不属于人类也不属于精灵的少女是怎样生活的,所以我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你认为你不是龙吗,巴哈姆斯?”罗兰蹙起眉头。巴哈姆斯沉默良久,无意识地屈起膝盖,牢牢抱住,幽幽地道:“我认为我是,但我的族人不承” 
  “这就行了。”罗兰打断,“只要你自己相信你是龙,他人的闲言碎语,无需放在心上。”巴哈姆斯眨眨眼,漾开一抹开怀的笑:“嗯。” 
  “话说回来,那位玛蒂小姐,应该也有和你相同的烦恼吧?” 
  “嗯,但玛蒂没有我迷茫,她求我带她去月精灵之乡,只是想看看孕育了她那精灵母亲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地方,不是想做精灵,她已经决定做为一个‘人’而活,所以当我们到达月精灵的栖息地爱尔菲兰特时,她只在外面看了一天,就离开了,连进去都没进去,她真是个非常坚强的女孩子,不像我,她总骂我是条窝囊的龙。”巴哈姆斯笑了,笑容充满深挚的情意,“和她在一起旅行的三个月,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我们俩都是初出矛芦的旅行家,一路上闹了数不清的笑话。” 
  罗兰奇道:“为什么徒步旅行?你可以驼她去爱尔菲兰特啊!” 
  “这是玛蒂的主意,她说出来都出来了,就该好好享受旅行的乐趣,一下子就到多无趣,而且她平常被关在深宫里,都没机会看看百姓的生活,正好趁此机会帮她父王体察民情。” 
  “哦。”天生的王者。 
  巴哈姆斯漆黑的眸子浮起几近感伤的怀念:“一路上,我都没发现自己的心意,直到我送她回到王宫,觉得好不舍好不舍,才发现不知何时起,我已经爱上玛蒂了。我爱她活泼率直的个性,明亮耀眼的笑容,蛮横泼辣的语气,扮鬼脸时的俏皮表情爱她的一切一切。玛蒂也很舍不得我,就和我拉勾约定,每晚都去看她。我没有向她告白,吻了她的额头就走了。” 
  “为什么不向她告白?”罗兰插口,语气除了不解,还有一股难言的艰涩。他想起自己对茶发少女那欲吐却不能吐的梗塞情结。 
  “因为不敢。”巴哈姆斯将膝盖搂得更紧,“在我查觉对玛蒂的情感时,我清晰地感到另七个我对玛蒂的恨意,他们认为我玷污了龙族的骄傲,爱上一个低贱的半精灵,加上被我独占身体三百多年的怨恨,让他们恨不得把我和玛蒂一起撕成碎片。那股恨意强烈到差点把金龙王的封印都冲破了,我当然要急忙逃走,回龙谷求他再给我施道封印。金龙王施完后说,另七个我的力量已进步到连他也快压制不住,要我别再心软,干掉一个是一个。我说我已经试过,可是他们学乖了,联手对付我,让我一点下手的机会也没有。金龙王丢下一句‘你好自为之’,就走了。” 
  “他可真不负责任。” 
  “不是不负责任,金龙王已经尽力了,他也老了,当然敌不过年轻的我,何况他本来就不是我什么人。”巴哈姆斯不以为意。罗兰皱眉道:“那血龙王和银龙王呢?他们总帮得上你也肯帮你吧?” 
  “帮不上,他们更不是我的对手。” 
  罗兰睁大眼,随即用一种不确定的口吻道:“喂,'红黑白'三龙王,你的排名好像比血龙王低耶!”这头笨龙这么强?抱歉,他不信。 
  巴哈姆斯淡淡一笑:“那不是我们三个的排名,是我们父王的排名,我那时还没被族人承认,是后来辰占了身体,一口气杀了包括母后在内三分之二的黑龙,剩下的族人才忙不迭地把王的帽子扣到我们头上。但我知道,在他们眼里,我永远是'怪物'。” 
  “” 
  “为了赶在封印解开前压制辰他们,我拼命锻炼,忙得连和玛蒂的约定也忘了。一天我听到几头母龙在打屁(不用怀疑,这么粗俗的用词一定是从某条同性恋龙那儿学来的),说一个奇怪的女魔法师到处抄龙窟,从五年前开始,不知道为什么。我听得大惊失色,想该别是玛蒂,连忙回去翻日历,才发现不知不觉已过了五年了。当夜我就赶去奥斯曼帝国的王宫敲玛蒂房间的窗户,她一见我,又哭又骂,差点把我从楼上推下去,然后她盘问我,为什么不守约定,五年里音讯全无。我不敢告诉她实情,就随便编了个理由,可玛蒂一下子就拆穿了,她咬牙切齿地掏出一只锁龙枷,趁我不备套在我脖子上,威胁我一天不说真话,就一天戴着这玩意儿做她的狗。” 
  好好性格的女人。伊维尔伦城主抹汗:比拉克西丝还有女王派头。 
  “我急坏了,做狗做猫倒无所谓,问题是锁龙枷会不断吸收我的力量,还有封印的力量,万一让七个我脱困就糟了!我只好老实交待,玛蒂听完,二话不说拿下锁龙枷,骂我父王是条神经病龙,要对我施法,我拉住她手,告诉她没用的,不管她是多么强大的法师,也不可能战胜得了我这头怪物。” 
  “那玛蒂后来是怎么封印你的?” 
  “因为我告诉她我的真名,又给了她一条我的龙须做的护身符。”巴哈姆斯摸摸耳鬓的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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