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愿石-第2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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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和首领并肩站在沙场上的女性!”轩风动动唇,终是咽下到嘴边的解释,点点头,随即想起一事:“对了,你们刚刚说不告白还有个原因吧?”众人不好意思地看看彼此,道:“是不敢。”
“啊?”她没听错吧?不敢?
“贝姆特又不是三头六臂,你们干嘛不敢跟他告白?”
玛莎苦笑了一下:“不是不敢告白,是没有勇气抓住他。”余人接口:“轩风,首领是大家的,没有任何人能独占,我们是这么想。”
“我不懂。”轩风皱眉,“我要是爱上一个男人,无论如何也会抓住他。”
“所以你才抓住他了啊。”玛莎深深叹息,“可是我们没有这个勇气,不,每个隐捷敏亚的女人都没有这个勇气,因为我们了解首领对隐捷敏亚实在太重要了,我们不敢用名为‘爱’的枷锁束缚他,使他分心,放下城主的责任,也没有自信和他并肩作战。”
“贝姆特真是这么好的城主?”轩风难以置信,尽管她曾当面夸贝姆特是个好城主,但其中有百分之八十是恭维;而且那个青年每天除了例行的巡逻,就是骑马、练剑、放鹰、爬到树上睡觉、和凯渥鲁夫喝茶下棋,过着这种说好听点叫悠闲,说难听点叫摸鱼的日子,哪里有半分城主的样子?
众人笑了:“轩风,隐捷敏亚和别的城市不同,我们需要的是有‘心’的城主,而非有‘行’的城主。”轩风有所领会:“心是指,身为统治者的自觉吗?”
“没错。”
“可是,光有自觉怎么够,要是没有相称的实力——而且为百姓着想的并不是只有贝姆特一个吧?”轩风追问。她不是置疑贝姆特身为城主的资格,只是纯粹的好奇。一个圆脸蛋的少女开口道:“轩风,我哥哥曾是上上代城主。”
“?”
“他是个非常善良的人,对每个人都非常温柔。他的愿望是让全城的人吃饱穿暖,所以他离开家乡,加入一支佣兵团,角逐城主的位子。后来,他真的当上城主了,却变成另一个人,一个我和爸爸妈妈完全不认识的人。凶残、嗜杀、贪婪、好色,简直就像魔鬼一样!他回来那天,全村的人都高兴地跑去迎接,我们高兴的不是他带着离开时约定的粮食和水回来,而是他活着回来了。可是哥哥不,那个魔鬼回来后的第一件事是叫他的手下把年轻的妇女拉出来j□j,然后把老人小孩和所有反抗的人杀了,其中包括我爸爸,他的亲生父亲。”
“绿。”众人安慰地拍拍她,脸上却无半分诧异。轩风却惊骇得脸都白了:“怎、怎么会这样?你哥哥他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改变?”绿笑了,笑得很苦:“因为他参加城主的角逐,因为他走上了那条修罗道。”轩风仍是不解。另一名少女解释道:“轩风,在隐捷敏亚,有句名言是这么说的:‘非无良知者,不能为王’。意思是只有没了良知,没了心的人,才能当上城主。”
“咦!可是贝姆特——”
“没错,首领没有丧失良知,所以我们才说他对我们太重要了,说是奇迹也不为过。”众人绽开由衷的笑容。玛莎补充:“轩风,除了首领和初代城主,隐捷敏亚的每届城主都是绿的哥哥那副样子,不过也不能怪他们,城主的竞争实在是太激烈太残酷了,你得不停地杀杀杀,四面八方都是敌人,没有一个人可以信任。不间歇的战斗使人身心疲倦,无止境的屠杀使人麻木不仁,到最后良知完全被血腥蒙蔽。运气好的变疯子,运气差的变成好色的杀人狂,因为只有杀人和j□j女人能稍稍发泄那无尽的痛苦。”
绿苦笑道:“我哥疯了,他运气不错,在杀死我和母亲,铸成更大的错误前杀了他的手下自裁了。我很庆幸他还保有最后一点良知,没变成后一种人。”
轩风听得说不出话来。玛莎柔声道:“轩风,你明白了吧,我们有多庆幸首领是那样那样好的城主。既为百姓着想,又有强悍的实力,他是我们原本连做梦也不敢想的城主,我们万万不能失去他,所以我们约束自己,绝不向首领告白。”
“告白就会失去他?这是什么逻辑!”轩风困惑不解。一个年长的少女问道:“轩风,你认为,一个人有了想保护的对象,是会变强还是变弱?”
“变强。”
“不!变弱!”众人异口同声,眼神严酷。玛莎对满脸无法苟同的轩风解释:“一旦有了想保护的人,就等于有了弱点,让敌人有机可趁。”轩风反驳:“但是,正因为有想保护的对象,人才会变得强大起来啊!”玛莎一针见血地道:“首领已经够强了。”轩风词穷。
“轩风,现实不是小说,什么为了所爱的人以一挡千,以破败之身冲入敌军,斩下敌首的脑袋救出被掳的情人这种情节只存在于人的幻想里,现实里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个发展,就是那个男人和他心爱的女人一块儿死翘,后者死前还会被敌首j□j。”
“”轩风无言以对。她不是浪漫得不切实际的人,只是这也太太现实了。
玛莎将手搭在她肩上,语重心长地道:“轩风,答应我们,千万不要拖累首领,早日独当一面,成为真正的大姐头。如果如果有一天,首领因为你出了什么意外,我们绝对会恨你的!所以,请好好保重自己,为了你,为了首领,也为我们大家。”
“哦。”轩风漫应,没有将她的忠告放在心上。因为她知道贝姆特对她一点意思也没有,而她虽然对贝姆特很有好感,但完全没打算为了他留在这个世界,成为隐捷敏亚的城主夫人。
所以,那种情况,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 ※ ※
数天后,隐捷敏亚城主一扫轩风的摸鱼印象,陷入极度的繁忙。除了凯渥鲁夫,几名佣兵团长也带着麾下的佣兵团离开塞维堡。一问之下,轩风才得知每年近秋收时,西城全土的盗匪就会开始不安份,得趁他们蠢动前做好迅速扑灭的准备。
“你不是说有财会吗,怎么还亲自处理这些事务?”
轩风一手持汤勺,一手拿起一张画满图表的纸。坐在她对面的青年整个人已被这种纸埋住,正一脸怨气冲天地拨着算盘。
“因为我联络不到他。”贝姆特从牙齿缝里挤出声音,第n次在心里痛骂说话不算数的雇员。半年前,维烈曾送给他一块玉石,说拿着它呼唤他的名字就会赶来。
与此同时,远在白银之谷的血龙王听见雇主夹着粗话的催促,犹豫了三秒钟,还是置之脑后,一边吃豆沙包一边监视两个书痴,防止银龙王对黑发少女行不轨之举。
轩风放下图表,一手支颊,惊讶地看着对方数练地拨打算盘,运笔如飞。因为贝姆特的外表虽不像传统的强盗头子,但怎么看怎么像纯种的战士,实在无法与纸笔这种东西联系起来,更别说还很熟悉的样子。
疑问在喉间盘旋许久,还是咽了回去。青年此刻的表情明明白白写着“不许打扰我,谁打扰我PK了他”这行红字,所以轩风很识相地不去轻捻虎须。但随即,她想到一个主意,开口道:“贝姆特哎呀,先别瞪人,我有正经事跟你谈,你还有没有算盘?”贝姆特一怔:“莫非你”
“嗯,我会用算盘。”轩风拍案道,“雇佣我吧!我来当你的临时会计!”
“不用。”
“喂!别瞧不起人!我的算盘比你打得好多了!我小学时还得过全国珠算比赛第一名呢!”轩风义愤填膺地道。贝姆特皱眉道:“算盘打得好也没用,你根本不熟悉这些事务。”
摆在餐桌上的,是西城的人口普查表、流动人口统计表,灭亡村庄数,预收粮食数,需求报告,历年分配表,拨动草表;以及三名佣兵团长反馈回来的凡尔加平原的作物明细单,预计收获量,可作为肉类和乳类的牲畜总数等等繁复的帐目。如果对西城的情况没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即便是算数天才,也无法做出合理的安排。
“那你让我负责支线的工作嘛,我又不是要你把所有的帐目都交给我算。”
贝姆特微一心动。瞅见他的表情变化,轩风再度游说:“安啦,我绝对会很仔细、很仔细地算,一点差错也不出。”贝姆特眯眼:“你能拿脑袋赌吗?”
“能!”少女毫不犹豫。青年一脸不可思议:“你这么缺钱?”
“缺!”轩风大喊,“而且是急用!”玛莎等人告诉她,再过十天就是收获祭,到时会放三天假,可以去附近的集市买化妆品等女性用具,要她向贝姆特讨点零花。轩风知道零花是肯定讨不到的,她也不想拿赃钱,只能打工了。
“是买化妆品吧?”贝姆特一语中的。轩风瞪视他:“你、你怎么知道!?”老天!这家伙是鬼啊!
“因为你敢用脑袋担保。我大姐曾说,化妆品之于女人,就如同剑之于男人,都是等同生命的存在——虽然我完全无法理解。”
“耶~~~你大姐?不是伊莉娜吧?”
“嗯,她是我么姐。”
“那你总共有几个姐姐?”
“十个。”
“你母亲好厉害啊。”轩风由衷敬佩。贝姆特笑了笑:“没办法,这是规定。”轩风奇道:“规定?”
“嗯,这是隐捷敏亚的风俗。有能力负担几个,就得生几个。”
轩风双目一亮:“这么说,你家是富裕人家?”贝姆特嗯了一声,不着痕迹地岔开话题:“我可先说清楚了,这些都是攸关无数家庭一年生计的资料,绝不允许出半点差错,尤其你要求的是细节的部分,更要仔细,而且要快,能办到吗?”轩风信心满满地道:“放心!我既敢要求,就会做到最好,你尽管放一百二十个心!来来,快把东西交给我!”
看到她急切的模样,贝姆特不禁纳闷:难道化妆品真是这么重要的武器?对了,是精神性武器——大姐的妆让人看了就想吐!对对,剑则是物理性武器,很对。
※ ※ ※
结果,轩风后悔把话说得太满。
首先,是她珠算水平大大退步,别说全国第一了,以她现在的水准,连个安慰奖也未必捞得到。其次,是预算的项目实在是太太太繁了!且不说人口,单村庄就以千计数,要把它们与流动人口表一一核对,统计出正确的人数;还要做占领区粮食的明细表和总报表,若非维烈已把基本数据都系统分类好,她真的会算到累塌。最后,是她还有别的功课要忙。虽然金雀花佣兵团长走了,她的副官却更加严厉。所以三天下来,少女眼下已出现睡眠严重不足的铁证。
“你买化妆品的目的,不会就是遮掉那两个黑眼圈吧?”
“闭嘴!”
贝姆特叹了口气:“够了,我把这个月的薪水预支给你,别干了。”轩风狠狠瞪了他一眼:“不要!薪水有薪水的用处!而且我已经做掉一半了,你别小瞧我!”
“我没小瞧你,你做得很好也很认真,只是这样下去,我怕你会累死,凯渥鲁夫已经在怪我虐待你了。”贝姆特又是无奈又是关怀地道。轩风斜睨他:“我若现在退出,是不是只能拿到一成报酬?”
“这个自然,但应该也够了”
“不够!远远不够!”轩风掰手指,“我要买衣服、鞋子、袜子、内衣、粉底、唇红、指甲油、护手霜、防晒膏、爽肤水、眉笔、眼彩行不啷当这么多东西,没五个银币怎么够!这次若不一次买齐,下次放假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贝姆特听得眼冒金星,当他回过神时,少女的身影已从食堂消失,又窝回宿舍埋首加班去了。忍不住叹了口长气,青年也起身离开了餐厅。
当夜,趴在桌上打盹的轩风被一阵笃笃声惊醒,抬头一看,大吃一惊。
“喂!”
“我问过了。”年轻的城主趴在窗台上,认真地道,“你说的东西一大半这里没有,所以你只需要一枚银币就够了。”
“你半夜来这里,就是为了说这个?”轩风觉得快昏倒了。
“因为我不想揩你油啊!你做得这么辛苦,到头来发现是在做白工,不生我气才怪!我可不想再吃芋头和白箩卜了。”
“你”轩风深吸一口气,吼道,“你傻子啊!我怎么会做白工!钱多了我不可以买其他东西,或存起来啊!”贝姆特一愣:“对哦。”
“白痴!”
“可是,你做得这么辛苦,不就是为了买化妆品?现在化妆品没了,我当然要问问你,还干不干。”
“呃。”这回轮到轩风窒了窒,“真的一点化妆品也没有?”
“粉底和唇红有。”
“这就行了!我可以买高档货!”
贝姆特浮起困惑之情:“我真搞不懂,你要这两样东西干嘛?还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