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愿石-第1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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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莉娜姐姐~~~~”
见弟弟一副想掐死自己的模样,伊莉娜笑着逃开,扳起面孔:“好啦,不开玩笑,我们谈正事。因为日前对撤退事宜意见不和,诺因城主和梅莲可城主好像闹得不太愉快,要不要我趁机给他们泼桶油,让中南两城分道扬镳?然后你率领大军偷袭卡萨兰军,应该能重创他们,将来凡尔加平原的防守压力就可以减轻了。”
明知对方是在岔开话题,贝姆特却无法无视她这个建议,沉吟良久,他摇摇头:“不,德修普和梅莲可不是傻瓜,肯定料到我们会挑拨离间,偷袭的法子并不适用,不过你还是可以做些间谍工作,他们的手下可未必是聪明人。”
“收到。”伊莉娜笑嘻嘻地敬了个军礼,好像要去进行一场郊游。见状,贝姆特皱起眉头:“伊莉娜姐姐,这是很危险的工作。”
“哎呀,贝迪是在担心我吗?真感动。”伊莉娜绽开诚挚的笑靥,自信地摇摇食指,“可是,别小看我,你姐姐虽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实力可是不亚于那些赫赫有名的贤者啦、大神官啦、祭司长啦,你尽管放心。”
“但,你不懂武”贝姆特依旧不放心,“我还是派个人给你。”
“得了!你也不懂魔法,不照样平平安安活到今天!”伊莉娜亲了亲他的脸颊,灿笑道,“别为我操心,在叫我姑姑的小鬼出生前,我是不会死的,就这样啦,我去烧饭!”说着,也不给对方再劝的机会,一溜烟跑出了房间。
贝姆特望着姐姐的背影,表情既好气又好笑,心里却荡漾着温暖的亲情。
※ ※ ※
轩风再次醒来,是隔日的清晨。
翻过身,她伸了个懒腰,只觉连日来的疲惫一扫而空,整个人神清气爽。望见陌生的天花板,她呆了呆,想起睡着前发生的事,忙坐起来。
房内空无一人,轩风一瞬间有些恐慌,但随即,她看见床头柜上的衣物,提起的心又放了下来,衣服旁边,还有一把短剑和一枚戒指。
轩风先拿起戒指,因为上面绑了张纸,她展开来,以娟丽的笔迹书写的长信跃入眼帘。
轩风小姐:
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大概已经不在了,不过你不用担心,我弟弟会代我照顾你。
少女噎了一下,她至今仍怀疑明明只有十二、三岁的侍女和二十六岁的西城城主是姐弟,可看那两个人的样子,也不像疯了或说谎,难道伊莉娜有侏儒症?
哈哈,我知道轩风一定还很惊讶,不过我不是在开玩笑,我和贝迪的确是姐弟,而且我已经三十二岁了,让我变成这个样子的是魔法,目的当然是为了卧底。
轩风再度打了个嗝,才比较冷静地看下去。
对不起,骗了你,不过,我说喜欢轩风小姐,把你当好朋友的话绝不是假的哦!在必须日日演戏,夜夜堤防的卧底生涯里,你是我唯一不需设防的对象,虽然我不得不在你面前装成小女孩的样子。
我相信你不会因为我是间谍而敌视我,毕竟你是异世界的人,就算被南城召唤,也不代表你就属于南城。而我叫贝迪把你掳来,也不是要把你捧为政治偶象,我们是不信这一套的。不过我们也不是圣人,一心为了救你,终归有点私心在,就是借着帮轩风小姐平反,狠狠打击一下南城——不好意思啦!
轩风不怒反笑,然而看见下面一段,她猛地一震。
我话是这么说,但我知道轩风小姐是不会生气的。你从不认为你是这个世界的人,又怎会为这个世界的人的作为生气,只有在有人不顾你的意愿强迫你做事,或者借用满愿师的名头,行一己之方便时,你才会生气、懊恼,这些伊莉娜都看在眼里。但是轩风小姐,在这个世界,你是个弱势的个体,既没有力量,又没有钱财,加上你的身份,被人利用是理所当然,尽管这一切不是你的责任。我相信轩风小姐也意识到这一点了吧?所以,我给你个机会,今后你就在隐捷敏亚,努力用自己的手积蓄活命的力量,搏取做人的尊严。隐捷敏亚不会视你为高贵的神使或漂亮的花瓶,所以不会提供给你优渥的生活条件,一切都要靠你自己去赚。你可能会三餐不继,辛苦不堪,没有澡洗,没有裙子穿,没有首饰戴,你唯一拥有的是尊严。当然你可以回去南城重享奢华,就不用过这种日子,但我想能为尊严舍弃生命的轩风小姐,一定会选择前一条路的。
戒指和短剑是我送你的礼物,前者附有魔法,后者给你防身用——贝迪的军队可是有很多色狼的!最后,祝轩风小姐身体健康,天天快乐!
PS:别把我和贝迪的关系告诉别人,千万千万,不然他会杀了我。
j□j历1037年丰之月22日
伊莉娜笔
“”
轩风凝视信面,漾开发自心底的笑靥:“谢谢你,伊莉娜,你不仅是我最好的朋友,还是最知心的朋友。”
将信折好放回床头柜,她掀被下床,穿起衣服。这是套白色的剑士服,领口和袖管有黄色滚边,式样很朴素。靴子是熟牛皮做的,走起来很舒服,和衣服一样重视机能性。穿戴整齐后,轩风将一头垂至腰际的乌黑长发绑了个马尾,打开粉底照照,十分满意。随即,她把信塞进盒里,放入胸前的口袋,戴上戒指,别好短剑,开始整理床铺。等一切都打点好后,她才走向窗子。
外面的景象让她吓了一跳,这间房间位于七楼,周围的建筑都是石砌的,式样也很统一;下面是一大块像是练兵场的空地,许多仅着单衣甚至打赤膊的男子肩上披着毛巾,嘴巴叼着牙刷来来去去;更远处,是高高的石墙、尖塔、还有飘扬的旗帜。
这是一座要塞吗?西城最有名的要塞,记得是塞维堡,那这里是中西两城的边境咯?轩风寻思片刻,决定与其在这里瞎猜,还不如去问这里的头儿比较明智。
任窗户开着通风,她转身离开房间,门口没有守卫,让她感到很新鲜,看来这里的人的确不把她当作神使看待。挂着笑容,轩风往左手边走去。廊道不宽,而且一个人也没有。因为是清晨,窗帘又都是拉上的,走廊很阴暗,使轩风不得不贴着墙走路。空气里飘荡着很厚的尘味,一路上的房门门把也锈得很厉害,看得出这一层很久没被使用过了,轩风有点诧异,她原以为统治者都喜欢住在高处。
因为走得很慢,轩风走了好一会儿才走到底,让她气结的,尽头居然是一堵墙,而不是楼梯!她只好转回去,在另一头找到下去的石阶。接连几楼,都是这样。轩风不知道这是战斗用建筑的设计,纳闷干嘛把好好一栋房子造得这么不方便。
费了番力气走到两楼,光线明亮不少,轩风于是放心地离开墙壁,走在长廊中央,因此没被一扇突然打开的房门撞个正着。
“啊!”
“哇!”
从房里走出来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顶着一头乱糟糟的栗发,五官轮廓分明,充满年轻人的锐力和活力。瞅见轩风,他张开惊呼,轩风也惊叫了一声。
“你、你是谁?”青年退后半步,右手搭住剑柄。轩风正要回答,旁边一扇门也推了开来,传出两个带着睡意的男子嗓音:“吵什么啊,达留恩!我听见女人的声音,你还真是憋不住三天,给莱拉知道肯定暴扁你一顿。”
“哪来的女人?首领不是规定要塞内禁止赌博和j□j,达留恩,你想被从城墙上扔下去吗?”
轩风呆呆看着两个一模一样的男子走出房间,怀疑这也是魔法。费路迪亚和费路迪尔也愣愣地瞧着她,半晌转头问达留恩:“她是谁?”
“我也不知道,我一开门就看见她站在这儿。”
“啊,我、我叫柳轩风。”轩风回过神,开口道,“就是被你们城主救下火刑架的南城满愿师。”
“什么!!”三个青年齐声大喊,不敢置信地瞪着她美丽的脸庞:她就是昨天那个黑炭女!?
轩风困惑地眨眨眼,恍然大悟,不好意思地笑道:“原来你们看到我脏兮兮的样子了,真是丢脸。对了,请问三位是——”白凤佣兵团长第一个反应过来,依次指着自己、黑龙佣兵团长和炎狼佣兵团长:“我是费路迪亚,他是我兄弟费路迪尔,这个是达留恩。”
“请多指教。”轩风绽开如花的笑靥。大清早就碰上三个男人,而且是长相不错的年轻男子,让她心情极好。她不知道这三人是西城鼎鼎有名的三位佣兵团长,还以为是普通的士兵。西南两城历来交恶,彼此都当对方是摁鼻涕的手纸,连提都不想提,轩风自然就没听过十大佣兵团长的大名。贝姆特倒是时常被搬出来痛骂,谁叫他是“万恶的贼寇领袖”,“该死的强盗头子”。
三人一致红了脸,腼腆地回了声“请多指教”。一打完招呼,脑筋最灵活的炎狼佣兵团长立即大献殷勤:“轩风,你吃过饭了没?我带你去食堂。”费路迪亚和费路迪尔狠狠瞪视他,心道:真是个会抓时机的家伙!
这、这是搭讪啊!轩风感动得差点落下泪来,颇有再世为人之感:呜呜,好久没碰上这种事了!但理智提醒她现在不是搭凯子的时候,她还有更要紧的事要做。
“那个,我想先向贝姆特城主道个谢,达留恩先生可以带路吗?”
“当然可”
“我带她去。你们三个还是先刷刷牙,再来泡妞比较好。”一个很酷的女声响起。
“莱拉!”
达留恩三人慌张地叫道。轩风好奇地打量来人,那是个身材修长的年轻女性,金棕色的长发用一块布巾绑在颈后,穿着硬皮甲,左腰配了把细长的锐剑。她不算美女,却散发出一种很特别的魅力,就像一株沙漠的仙人掌,是轩风以前从未见过,混合着野性和坚韧的魅力。
金雀花佣兵团长朝她招招手,和蔼地道:“跟我来。”轩风一边走过去一边偷瞄三个青年,他们都一脸敢怒而不敢言。她猜测这个叫莱拉的女性是他们的上司,但达留恩三人直呼她的名字,又不可能是上司了。
“你要小心点,今后别搭理这种无事献殷勤的男人,他们多半是在打坏主意。”
“坏主意是指,大灰狼对小红帽所做的事吗?”轩风故做天真地道。莱拉惊讶地看着她,轻笑起来:“看来是我多管闲事了,你是个能把男人玩弄于股掌间的女孩。”
“不不,我手无缚鸡之力,要不是莱拉小姐帮忙,刚才恐怕就脱不了身了。”
“这倒不会。那三个小子虽然愚蠢,但还不会对良家妇女做出无礼之举。”
“是吗?”
“嗯哼,不过这些人就不保证了。”莱拉指着广场上来回走动的士兵。轩风听出她言下之意,吃了一惊:“莱拉小姐,你是军官?”
“我是金雀花佣兵团长,隐捷敏亚没有军官,只有一个首领和九个佣兵团长。”
“达留恩先生他们也是佣兵团长?”
莱拉点点头,换上严肃的口吻:“待会儿见到首领,千万别叫他‘贝姆特城主’,切记。”轩风大奇:“为什么?那我该怎么叫他?”
“随便,总之别叫城主,首领对这两个词犯触。”
虽然肚里的问题堆得老高,带在莱拉认真的注视下,轩风也只能乖乖点头。
两人绕过右边的墙角,走向建筑物的背面。路过的人无不朝轩风投以惊艳的目光。才拐过弯,轩风就闻到一股浓烈的动物体味,还听到噗噜噜的怪声,答案很快就揭晓了:是马厩,一个非常非常大的马厩。一些像是马潼的士兵正忙着将大把饲料用草叉添进盆里;而那些马,就算以轩风这种外行人的眼光,也看得出是雄壮的良驹。马厩和建筑物间有一口大水井,一个青年背对她们站在井旁,提起水浇在座骑身上,另一只手拿着板刷,似乎想帮它洗澡。轩风刚觉得他的背影很熟,莱拉就唤道:“首领。”
呃。虽然猜到几分,但这一刹那,轩风还是有点呆滞。她以前接触过的四位城主:梅莲可、罗兰、米利亚坦和诺因,尽管性格各异,却都有和华丽宫殿相配的高贵气质,也无一不是在客厅、正殿这些地方接见自己。只有这一位,居然像个普通士兵一样,亲自给座骑洗澡刷毛,还以这样的姿态,出现在部下和客人面前!
贝姆特随手把刷子丢进木桶,转过身,看见轩风,愣了一愣。而轩风也看清了他的全貌,比起上次在河边,这回可看得清楚多了。眼前的青年有一张端正的脸庞,只能称得上顺眼,不算俊美,但深刻的五官有股一般奶油相的美男子没有的阳刚味,形成属于成熟男性的独特魅力。他全身透出一股逼人的气势,不是强硬、不是霸道、也不是尊贵,那是一种经过生活淬炼出来的沉稳和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