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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节

满愿石-第1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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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了一会儿没回音,诺因微讶,以为是半身闹脾气了,忙凝神细听,却听见—— 
  《zzz》 
  “真是的!”诺因又好气又好笑地摇摇头:先前还吵着要逛街,现在却睡得死猪也似,真是个没烦恼的小子! 
  在心里叹息一番后,他朝等在会议室门口的两名心腹快步走去。 
  


☆、第四章 边境的夜

  作者有话要说:  
  创世历1037年丰之月(9月)7日天气:晴。 
  今天总算到家了,累死我了,唉,如果空浮舟不是大都市才有,而是到处都有就好了,像地球的公共汽车站一样,就不用骑马这么辛苦。而且空浮舟速度惊人,雷南郡到中城首府里那几千公里的距离,它半天就到了,大概连飞机也比不上,真是神速,就是价钱太骇人,我们四个加起来居然要五十枚金币!这笔钱相当于人民币几万块了,难怪耶拉姆肉痛死。幸好上次神官从博尔盖德那儿敲来一大笔钱,不然我们只能去借或偷了(穷人的悲哀)。 
  里那很美丽,远非我笔墨所能形容的美丽,不愧'枫红之都'的美誉,整座都市好像燃烧的火焰似的,更别说那些充满异界风情的建筑了,比之雷南郡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除了最初的震憾,我没有其他感动。因为里那的人没有留给我任何好印象:飞扬跋扈的贵族;麻木不仁的市民;见钱眼开的守城士兵也许待在纯朴的西芙利村太久,让我遗忘了大城市的面貌和人性的丑恶;还有就是——史列兰。 
  没错!史列兰!!你这臭小子为什么不来见我!!?
  亏我时常想起你,记挂你,你却连个屁也没放,不但半年消声匿迹,连我上门了也不抽个空出来见我,那天我可是等到最后一班空浮舟来,才被昭霆和耶拉姆硬拉走。但最让我生气的,是到了这地步,我还相信你,相信你把我当好朋友。 
  或许“患难见真情”这句话真的不错吧,我和史列兰明明只相处了一天也不到,可是在我心里,已经把他当一辈子的好友看了;我相信他也是。不止因为他给我那个耳环,是一种感觉,还有他最后看我的那个眼神,我知道他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这可能就是他躲着我的原因;而且我至今仍怀疑他是不是卡萨兰城主,因为他不是人类,所以有时我会想我认识的史列兰是不是某个恰巧长得跟诺因城主很像的异族,或者是影武者(这个猜想可能性最大),但这样又无法解释耳坠的事(佛利特已证实了那是真货),害我烦恼得要命,又不能问神官,不是我不信任他,这个世上,他是我最信任的人了,是考虑到朋友的义气。我看得出史列兰很介意自己不是人类,那天他肯告诉我,就代表他相信我,那我就不能在没经过他同意的情形下,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就算是神官(昭霆那个嘴不牢靠的家伙就算了吧!)。正如史列兰也没把我的身份告诉别人一样。嗯,这小子果然还是把我当朋友。好!我决定了!等找到龙眠和闪空,我就再去找他!而且这次绝对要见到人,和他把话讲清楚。 
  我已经是个冒险家了。那天我跟着神官来到魔法师公会接受考核,几位胡须飘飘,完全符合世外高人形象的老魔法师带我进去。拜平常那些痛苦的心理训练所赐,如今我的心态大概和得道高僧差不多,虽未达到古井不生波的状态,基本保持稳定却没问题,所以我一点也不紧张;考试也不难,只要我施展自己最强的魔法。于是我发了一个七段风系魔法龙卷风;一个六段炎系魔法死神爆炎;一个四段雷系魔法闪烈弹;两个水系初级魔法水之壁和冰晶之墙;地系魔法我不会,没办法。那几个魔法师爷爷看了我的表现,呆若木鸡,回过神后,连夸我是十年难遇的天才,只差没手舞足蹈,弄得我很不好意思。我知道自己的资质不怎么样,要不是神官将飞焰里的满愿石之力引渡到我体内,我根本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取得这样的成就。经过讨论,我得到一枚三叶草徽章(虽然我会四系魔法,但水系魔法没达到三段,因此不算四系法师)和一张六段术士证书,还有一件有抗魔力的斗篷。我捧着一堆战利品高高兴兴地走出公会大门,神官拍着我的头说“干得好!”——这是全天下最棒的赞辞! 
  昭霆也取得红铜剑士的资格(共五级,为黄金、白银、红铜、黑铁和青瓷),成绩不亚于我。小妮子兴奋得眼泪汪汪,连说终于熬出头了,从此不必再受死小鬼的荼毒之类,听得我哭笑不得。我们拿着两张证书去冒险家公会,立刻换到两枚C级冒险家徽章——和神官当初的保证一模一样,他真是料事如神。作为庆祝,我们四个去酒店大吃了一顿,好不快活! 
  但是,兴奋过后,我又难过起来,因为,取得冒险家资格,就代表我和昭霆离开西芙利村的日子即将来临;而且两件神器的下落也打听到了。但这两天,我越来越提不起精神,一路都无精打彩,我知道我是舍不得神官、耶拉姆和村里的大家,毕竟这里是我和昭霆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家,也是第一个收留我们的地方,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不想走,不想 
  杨阳停下笔,怔怔发了会儿呆,将羽毛笔搁在桌上,开始一页页翻日记,却时而心不在焉地看向窗外的夜空。 
  创世历1037年 
  创世历1037年春 
  创世历1037年净之月 
  渐渐地,她留意簿面的时间越来越长,朦胧的眼神浮现点点微芒。 
  创世历1037年净之月4日天气:晴。 
  今天总算回到神殿了,雷南郡那晚和一路劈荆斩棘真是操掉我不少老骨头,只能简略叙述,本来倒是有不少东西好写。 
  首先,是昭霆被耶拉姆看光了,幸好她没发现,不然就要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了,多亏煌丹及时冒出来,它是神官的老朋友,一头性格很可爱的圣兽,今后有机会我要去看看它。 
  接着是神官讲的故事。呵呵,我万万没想到异世界也有BL哩,不知道血龙王的人身和月祭司长得怎么样,好想找到讲他们俩的书。不过我觉得血龙王好可怜,他爱上一个寿命比他短许多的人类,不一开始就注定是悲剧吗?事实也是如此,月祭司的墓还被死灵王捣毁了(真过份),难怪血龙王暴走。唉,也许异族远比我们痴情。今后有机会见到血龙王就好了,问他爱情到底是什么东东。 
  再来是讨厌的事,一群可恶的税务官把村里搅得乱七八糟,他们的行为真是野蛮残暴到极点。神官大发雷霆,看得我好难过,也有点奇怪,因为神官平常挺冷静的,他发这么大火实在不寻常。法尔切妮说他有那种反应是理所当然,我不懂是什么意思。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碰到一个长得和唯叔叔一模一样的人!除了他是红头发,而且他的性格暴力无比,还非常古怪。这样的人竟长着一张唯叔叔的脸,实在不可饶恕!怪的是我居然不讨厌他,还想再见他一次,不知道会不会如煌丹所说,时候到了,那个叫维烈·萨克的青年就会自己出现在我面前。 
  但我最想念的还是真的唯叔叔,好希望快点学好魔法回去地球,让他和爸爸妈妈放心。虽然在这里的日子真的很快活,但我终归是地球人,总有一天得回去的。 
  创世历1037年净之月6日天气:晴。 
  头痛,是宿醉,而且是非常严重的宿醉,让老妈看到这样子一定会被狠狠刷一顿,但老实说喝的时候真的很爽,现在我终于理解神官为什么那么爱喝酒了,酒这种东西,喝进去真的会觉得好喝。 
  昨天是春之祭典,也是我有生以来过得最快乐的节日,可惜明年大概没机会参加了。我抽中了野外剧的戏份,而且是主角之一,神官是反派(哈哈),不过他穿魔王衣服真的很帅,比平常更有男子气概,只是我还是比较喜欢他穿圣职者衣服的样子,大概因为他的气质罢。他还教我跳舞,我们一直跳了大半夜,现在想想真疯狂,虽然大家都一样。不但跳舞,神官唱歌也顶呱呱,他真是个多才多艺的人,如果性子不是那么迷糊懒散又迟钝,简直称得上是个完美的人。 
  唔不行了,头太痛了,正好耶拉姆煮好了姜汤,就明天再写吧。 
  创世历1037年净之月8日天气:雨。 
  今天我快被吓死了!神官这家伙,难道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吗!居然伤成那副样子!现在我回想起来还会冒冷汗。但最可气的,是他竟然趁我们谈话时,跑出去约会!也不看看外头在下雨,活该躺着回来!但我还是很担心,他的烧到现在都没退,刚刚才醒过来,喝了几口粥后,又睡着了,耶拉姆在旁边照顾他。我本来想帮忙的,看到他在帮神官擦身马上逃出来,昭霆也是,没办法我们还是清纯少女接受不了那种画面,虽然神官是个美男子。不过我搞不懂,照神官的反应和艾瑞克队长的描述,打伤神官的应该就是雪露特,她为什么要打伤是她同学又帮她顶罪的神官呢?八成是误会,不然神官也不会后来特地去找她。让我不高兴的是,神官一句也不对我们说,虽然那是他的私事,但他也太见外了!还有个可能是他又在包庇那个雪露特,免得耶拉姆找她寻仇嗯,肯定是这样。 
  这么说,神官对雪露特 
  创世历1037年净之月13日天气:晴。 
  今天我又回复了平常的作息,更觉得前天发生的一切好像一场梦,我竟然和卡萨兰城主手拉着手一块冒险,和死灵王对峙,被人贩子逮到不晓得史列兰现在怎么样了,写完日记我试着用他给的耳环感应一下。 
  因为史列兰的身份太出人意料,早上我特地找出五位城主和王室的资料背,结果发现一条差点让我吐血的话:凡银发者,必有王室的血统。 
  神官居然有王室的血统!就是说他是个王子!!那他干嘛当圣职者!?我偷偷跑去问艾瑞克队长,他告诉我神官是私生子,所以一出生就被抛弃;史列兰也是已故王弟的私生子,算起来他们是兄弟——老天!! 
  尽管我早就从书里了解帝室中人的男女关系很乱,却万万没想到会发生在身边的人身上。可怜的神官,竟然有那种没人性的父母,史列兰也是(我还是不习惯叫他诺因,正如我喜欢称呼赛雷尔先生赛因先生一样,先入为主的观念很难改变)。不过我转念一想,觉得神官也蛮幸运的,他可以自由自在地选择人生,不被权力所羁,不被肮脏的宫廷污染,这也许就是他瞒着我和昭霆的原因。 
  所以我决定不告诉神官我的发现,继续目前的生活。我已经受够“王子朋友”,不想再多出一个“王子师父”。倒是那天法尔切妮说的话,我终于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佛利特走了,还有其他矮人,说要去西城的什么瓦雷利亚山挖铁,我和昭霆死命挽留,神官和村人们也大肆劝说,可这帮没良心的工作狂结果还是走了。唯一的安慰是佛利特把'基里亚斯之弓'做为临别礼物送给我。那是把很漂亮的弓,立起来差不多有我的腰高,青色的弓身,雕着精细的花纹,就是没有弓弦。神官说,只有具备宽广胸怀和仁慈天性的人才能看到弦并拉动它,接着他示范给我看,远远射出一枚闪着青光的箭。我垂头丧气地说原来我是个心胸狭窄又天性邪恶的人。他说你上当了我是在开玩笑,看不到弦代表我魔法修为不够,拉不拉得动弦只取决于使用者的力气。我狠狠踹了他一脚:这家伙!不过神官的箭术真的很高明,简直是“百步穿杨”一词的真实写照。他也一点也不谦虚,拍胸自夸乃大陆第二神射手。我倒是很意外这个平常老是嚷嚷“我是天才”的家伙(跟某红毛猴子好像)今天怎么转性了,就问他第一名是谁。 
  神官说伊维尔伦城主罗兰·福斯被公认为大陆第一神射手,他不仅拥有在五百步外射穿飞蝇单眼的顶尖技巧,最重要的是,他是千年来唯一可以将'菲烈冰之弓'的威力发挥到极致的人。菲烈冰之弓是和我手里的基里亚斯之弓并列为两大神弓的绝世兵器,由矮人铁匠和精灵族最厉害的法师合力所铸,可算是对姐妹弓。听得我惶恐不已,心想我一个初学者何德何能,竟持有一把和当世第一神射手同等级的兵器。神官还说,无人知道罗兰城主是从何处得到菲烈冰之弓,只知道他最后一次使用它,是在十二年前,他十八岁那年(只比现在的我大一岁汗),第二次兽人和蛮族联手侵略东城的战役里。当时还是少将的罗兰手持菲烈冰之弓,在阵前射出举世震惊的一箭——风系禁咒芙洛的狂啸!魔法箭洞穿了上百名兽人法师全力造就的结界,正中蛮军统帅的心脏。那一瞬间,狂啸的风暴撕裂了天际,联军三万人当场丧生,伤者不计其数,蛮军统帅更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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