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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节

满愿石-第1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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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杀生,就是罪。” 
  “我知道。”杨阳重重点头,换来青年的怔仲,“我知道人没资格断定一个人的善恶,有资格的是神。但问题是,神没有给我们标准,所以我们只能自己判断。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谁能下定论?又有谁能解释清楚?我们就是生活在这样一个没有对错的世界。杀人固然是罪,但人活着又何尝不是罪过?因为我们本身就是一种必须依靠其它生命才能活下去的生物。既然如此,就不要把杀人视作罪孽,而看作我们‘业’的一部份。而且大多数情况下,杀人都是不得已的行为:自保、战争、保护弱小、惩奸除恶如果哪天我不得已杀人了,我不求神的宽恕,只求问心无愧——神官,你也是这样吧?抱歉,你给我的感觉真的就是这样,不像圣职者,至少不像那种认为神就是一切的圣职者。” 
  “真是让我惊讶。”神官深深笑了,“阳,你是个哲人。” 
  “我不是哲人,我只是个喜欢胡思乱想胡说八道的小丫头。” 
  “一样。哲人何尝不是胡思乱想胡说八道?”神官轻笑一声,“但是,这世界就需要这样的人,至少我喜欢这样的人,远胜爱神。” 
  “神官” 
  银发青年回过神,揉揉她的发梢:“阳,你是个好孩子,善良、有原则、会思考,希望你永远保持这个样子,那么你就能一直走在正确的道路上,但是我很担心这个世界,实在太乱了,万一你将来迷失了,我又不在你身边” 
  “没关系的。”杨阳绽开大大的笑容,“我还会回来这里嘛!万一我迷失了,到时你就把今天的话原封不动地告诉我,帮我纠正过来,不就行了?” 
  “是啊。”神官失笑,“你会回来的。” 
  “嗯。” 
  “那么,你第一个要去找的人,就是他咯?”神官撩起耳坠,眼底闪过复杂的情绪。杨阳没注意,点头道:“嗯!因为我答应他了,而且我也有好多事情想弄明白。” 
  “他是个怎样的人?”神官的语气有一丝隐忍不住的好奇。 
  杨阳反问:“传闻他是怎样的人?”神官苦笑:“不太好。不过阳,重要的不是传闻,而是你自己的认识吧。” 
  “我明白。”杨阳靶靶黑发,“我的意思是——我是想确认一下。因为到目前为止,我还是不相信他是卡萨兰城主。” 
  神官理解颌首,道:“传闻,诺因城主是个冷酷残忍、傲慢任性的人。他军事才华很高,极为多智,卡萨兰全是亏得他的保护才能免于西城的倾略。他还有个孪生妹妹,两个心腹部下,当今国王和元帅是他的伯父和姑姑。” 
  杨阳的眉头皱得简直可以吊上半桶水:“你说他是个残忍、傲慢的人?”神官补充:“还有冷酷、任性——好了,现在换你说他是怎样的人了。”杨阳一字一字道:“我认识的史列兰,是个天真、无知,整天东问西问,连吃东西要嚼也不知道,迟钝、少根筋,有点抑郁、寂寞,一点也不傲慢、不任性、不残忍,不冷嗯,稍微有点冷酷的人。” 
  神官抹汗:“这个虽然传闻跟事实有出入很正常,但差这么多是有点问题了;而且有关诺因城主的传言还是颇有可信度的。” 
  “所以啊!”杨阳大喊。神官沉吟:“嗯他会不会丧失记忆了?” 
  “这个,倒有可能,但他记得自己的名字啊?” 
  “或许是部分失忆。” 
  “真的吗?” 
  “这我就不能肯定了,不过。”神官微微一笑,再次撩起红宝石耳坠,“我可以肯定一件事,就是你遇到的绝对是诺因城主,因为这个是'真王的荣耀'。”杨阳奇道:“真王的荣耀?” 
  “象征王者的耳环,是德修普家族的传家之宝。” 
  “那、那它很贵咯?” 
  “无价。” 
  杨阳一阵晕旋,一想到有件无价之宝就挂在自己耳朵上,任何人都会失神。看到她的样子,神官忍俊不禁,双眼却浮起一丝怅然:“看来他很喜欢你。” 
  “喂喂,怎么连你也说这种话!”杨阳抡起拳头。 
  “不是吗,若不喜欢你,怎么会把这么贵重的宝物送给你?”神官被她的态度搞糊涂了,“你也是啊,若不喜欢他,怎么会坚持去找他?” 
  杨阳词穷,半晌才呐呐道:“我我的确很喜欢史列兰,但——但不是那种喜欢,我去找他,多数是为了誓言,我相信史列兰也是把我当普通朋友看的。” 
  “哦。”神官不置可否,见对方一脸阴晴不定,他摇摇头,“阳,既然你认为你们是朋友,就是朋友,不要被耳环的价值所迷。真正的友谊,岂是世俗的金钱能够衡量的,我相信诺因城主也是这个想法。” 
  “嗯!”杨阳的表情瞬间亮堂起来,重重点头,突然想起一事,“对了神官,你说这个耳环有感应功能是吧?那可不可以教我感应的方法?我想确认他是否平安。” 
  “这好吧。”神官本想以对方身体欠恙为由拒绝,可看到她迫切的眼神,什么劝说的话也说不出口,只得答应,“你把耳坠拿下来,放在手心,闭上眼,放轻松,全神想象耳环的样子。” 
  杨阳依言照办,但才闭上眼,就感到一股温暖的触感从掌心传来,慌了一下。 
  “别紧张,因为你目前的精神力非常虚弱看见了吗?” 
  “呃嗯,看到了好像很远啊浮在空中的陆地街道宫殿哇!”感应到一半,杨阳突觉一道电流奔窜过神经网路,激起剧烈的痛楚,不禁睁开眼,只见银发青年一手撑住床沿,大口喘息,脸上爬满冷汗,双眼紧闭。杨阳大惊失色,急忙扶住他:“神官!?” 
  “抱歉因为我的体力还没有恢复,所以” 
  “不!是我不好!不该缠着你硬要感应。”杨阳又是后悔又是愧疚。神官调整呼吸,坐回椅上,拭了拭汗水,笑道:“没关系,我没事。那只耳环本来就附有很大的魔力,所以我没费多少力气。嗯,不过,看来,他现在在上界。” 
  “上界”杨阳咀嚼这个名词,浮起异样的感受。直至此刻,她才真正意识到那个和她相处了短暂时光,共历患难的少年是卡萨兰城主,一个云端上的人物。刹时,她内心仿佛遗失了某个角落,又好像填进某些新的东西。 
  “我要去上界。”她抬起头,已坚定的目光直视眼前的人,“不光是为了我和他的约定,我还想见见国王,其他城主,那些召唤我们五个‘满愿师’的人。本来我不关心这世上的一切,因为我不是什么救世主,我只是个普通的高中生,但现在,我的想法改变了。” 
  执起青年的双手,她绽开轻柔的笑容。 
  “因为我遇到了你、遇到了耶拉姆、遇到了史列兰,还有其他许多人。有喜欢的,也有讨厌的,但是大家都是活生生的,无比真实的,这是个真实的世界,而我就在这个世界里头,所以我不想再当个局外人,而是切切实实融入这里的生活,了解这个世界,还有你们,那我就必须出去旅行,见识更多的风景,结识更多的人,既使我会因此受到许多磨难,经历许多痛苦,我也不后悔。” 
  沉默良久,神官才开口道:“你变成熟了,阳。” 
  “那当然,逆境催人成长嘛!”杨阳扮了个俏皮的鬼脸。神官情不自禁地勾起唇角,反握住她的手,温柔地凝视她的黑眸:“是啊,幼鹰总会离巢,孩子总会离开父母,我能做的,也只有在将你送到那条荆棘路前,尽量多教你些防身技罢了。但是,阳,千万别被这个大千世界迷花了眼,而遗忘了最重要的事。不管你多喜欢这个世界,你的根还是在地球。” 
  “嗯,我明白的。”杨阳郑重保证。 
  “不过,现在说这些还太早吧。”神官换回平日的开朗笑靥,轻点她的鼻尖。杨阳也不好意思地骚骚头:“对哦,首先要成为冒险家。可是凭我的魔法资质,也不知道要到何年何月才能合格。”神官拍胸:“没问题!有我这个世界第一的魔法天才在,包你半年就考上C级冒险家,捞到6段证书!” 
  “臭屁。”嘴上虽如是说,杨阳心里却百分之百相信对方的保证。 
  半年还可以和神官相处半年——史列兰,等着我!半年后,我一定来找你! 
  ※       ※       ※
  【后记】
  或许有读者看不懂,一条狗(也不是狗)怎么会突然变成人。请放心,我没打算谱写一段人狗恋(诺因:我宰了你!),本来我设定狼龙就是种有变身能力的种族,所以才叫作狼“龙”。另外,细心的读者应该注意到了:这只雷奇可以变成人,神官那只当然也可以咯,而且他的来历还非常不简单。最后注明:神官那只是雄的。 
  


☆、第一章 开始吹动的风

  作者有话要说:  
  “你说今晚偷袭宰相府?” 
  正狂扫猛咽妹妹做的爱心大餐的诺因停下嘴,莉莉安娜趁机用手帕擦拭他满脸的面包屑,小狼龙雷奇则抓起主人盘里的香肠和煎蛋往嘴里塞,吃得整张小脸油腻腻的,活像镜子般光可鉴人,两人一模一样的吃相令旁观者们都捏了把冷汗,暗叹不愧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宠物的情操教育果然和主人的德行有莫大的关系。 
  诺因没等回答,捞起冰咖啡喝了一口,冷冷睨视发言人,也就是他的姑姑:“你终于肯跟老头子对着干了,老妖婆?”拉克西丝绽开一个妩媚的笑容,把一瓶标着“特效灭鼠药”的小瓶放在他的杯子上面,柔声道:“你叫谁‘老妖婆’啊,好侄儿?” 
  “咳咳,元帅大人,请你回答我的问题。”好男不与恶婆斗——诺因反复告诫自己,而且魔封剑被眼前的人趁他熟睡时顺手牵羊压作人质,他只得忍这口气。 
  “还不是因为今晚的时机实在太好了!”拉克西丝收回瓶子,摆手道,“谢尔达以为你死翘定了,今晚肯定睡得又香又甜,人事不知;宪兵队也为了保护三个城主j□j不得,只要手脚俐落点,别让圣骑士团那批老竹杆的狗腿知觉,要得手还不容易?” 
  “得手是容易,问题是得手之后。”雷瑟克皱眉道,“虽然我们都知道宰相是暗杀殿下的主谋,但光有人证,不足以让他服罪,反而可能被反咬一口。”吉西安拍拍头:“你真是死脑筋!只要逮到谢尔达,逼他认罪的法子有得是!” 
  “不错。”诺因阴恻恻地咧出一抹笑。余人都背生寒意。 
  “万一谢尔达宁死不屈怎么办?”沙里西恩提出最坏的预想。诺因想也不想地道:“就叫吉西安用催眠术对付他。” 
  宫廷术士长连连摇头:“不干!绝不干!要我催眠一个糟老头,光想就反胃!”诺因竖起柳眉,还没开骂,军务长先一步道:“因为你的催眠术只用在良家妇女身上?” 
  “当然不是。像我这么冰清玉洁善良无害的人,怎么会做出那种猪狗不如的事!而且凭我自身的条件,根本用不着那些下三滥的手段!” 
  “骗女人是不需要,骗财的时候就需要了。” 
  “胡说八道!不要诽谤我的名誉!” 
  “你连名誉两字恐怕都不晓得怎么写,还名誉!” 
  诺因没理会这对损友三不五时的斗嘴,转向拉克西丝:“他不肯,你把魔封还我,我叫他做。”拉克西丝朝参谋长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退下。 
  “不过,万一魔封也不肯怎么办?” 
  “什么?”诺因一怔,余人的注意力也被吸引过来。拉克西丝浅浅啜饮了一口玫瑰红茶,道:“吉西安不肯你就顺他的意,要是魔封也不愿为你办事,你可会答应它?” 
  诺因蹙眉:“你到底在说什么?”莉莉安娜有所领会:“姑姑,你是不是怪哥哥太不尊重魔封的意志了?” 
  “有点这个意思。” 
  “可笑!我从没不尊重魔封,我把他当成我的半身看待!如果你是怪我尽拿他砍人害人,就更可笑了!一把剑的宿命就是杀戮和舔血,要不还供起来当神像?像总神殿那帮老头做的一样?你倒去问问魔封,是情愿跟着我走南闯北,还是回去做王家的守护神,被五花大绑吊在祭坛上!” 
  诺因的笑容和语气充满露骨的讽刺和冷残,蓦地,他眯起眼,“莫非,他跟你说了什么?” 
  “就是什么也没说才奇怪。”拉克西丝又喝了口茶,“你昏迷期间,我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又是什么人把你弄成那副死样子,他就是不肯说。” 
  “是睡着了吧。”诺因非常清楚半身嗜睡的懒脾气。拉克西丝坚定摇首:“绝对没睡着!我听见他的哭声,除非他喜欢边睡边哭。” 
  “哭!?”诺因错愕至极。余人则一脸怪异的表情:尽管早知道主君的剑拥有自我意识,但一把剑会哭怎么也令人难以想像。 
  “所以我才问你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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