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何冉我爱他-贱女孩 bitch girl-第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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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沉重了,换个话题。
一个胖女人看到一则骑马减肥的广告,说是一个月瘦三十斤,就兴奋地报了名。一个月之后,她却没有瘦,就气冲冲地去找老板理论,老板理直气壮:“一个月,马瘦了三十斤!”
【未羊】
哈哈,这个我熟悉,虽然我家没养过,但是好多小伙伴家养了。平日里,我若闲着,又没人跟我玩时,我就跟着他们一起去放羊。一群羊在前面跑着,一群孩子在后面赶着,多壮观。
把羊群赶到有草的地方之后,大家就自由了,可以打牌呀、下水里抓龙虾呀,去地里逮蚂蚱呀等等。小麦快熟的时候,就偷来小麦,点火,烧着吃;玉米和花生快熟的时候,也是偷着吃。
所以,小时候倒也没觉得放羊是一件任务,只是很好玩。哈哈,放羊——挣钱——娶媳妇——生娃——放羊——
这是一个多么美好而又单纯的死循环!
【申猴】
还别说,这个我还真见过,小时候,有江湖艺人牵个猴子到我们村上表演挣钱,很多人都去看的,好像还可以和猴子合影留念,不过要价有点贵。
哎呀呀,关于猴子,真是知道的太少了,好吧,我换个角度,写孙悟空吧——暂时把他当做一只猴子。
其实孙悟空的悲剧也是他自己造成的,最开始的不知天高地厚,导致他最后失去了自由,跟在一个无能的老板手下混,多憋屈啊!
据说当年众仙分辨不出真悟空和六耳猕猴时,如来就拿了一个榴莲和一个香蕉让他们选,然后判断说:“选榴莲的是悟空,选香蕉的是六耳猕猴,因为‘有石猴,有石猴,宁愿选择榴莲不放手’”
【酉鸡】
说起鸡,我怎么满是惭愧呢,阿弥陀佛,罪孽深重啊!
我从小就西欢啃鸡爪,虽然妈妈说啃鸡爪会把书抓烂。还有一段时间,特别迷恋吃鸡头,基本每天都要炖鸡头吃。奶奶说吃鸡膀尖手巧,所有我就从小吃到大,尽管鸡膀尖没肉=。
自从上了高中、大学,回家不是那么频繁了,到家后奶奶多半会给我杀鸡吃,所以铁嘴老弟就说我“一回家就鸡犬不宁”!奶奶每次杀鸡前,都会念叨着:“鸡、鸡你别怪,你是养家一道菜”。唉,真不知道这只将死之鸡听到这句话,会做何感想呢?
【戌狗】
狗一直是忠诚的象征,可我却不喜欢这样想,我更愿意把它当做我平等的玩伴。
初中时,我曾养过一条狗,它长得又大又肥,特听话,每次我回家它都会去接我,好亲昵。有一次星期了,我刚走到村上,有一个跟我家很熟的妇女就对我说,“你妈妈把狗卖给XX家了,它咬咱庄上的那个谁谁了”我顿时就哭了,我虽然不相信我的狗狗咬人了,但我有预感我妈妈把它卖了。
回到家里,果真如此,我去问妈妈,得到了证实。由于买主是同村的人,狗狗好几次挣断绳子跑回我家,每次都被牵了回去。我只遇到了一次。那一次,它扑到我身上,看着我,好像在哀求我救救它我不敢直视它,因为没有妈妈的准许,我救不了它。
我妈妈不喜欢养狗,更不会原谅一只咬人的狗。至今,我再也没有养过狗。
【亥猪】
我总觉得猪是世上最幸福的一种动物,天天吃饱了就睡,睡醒了就吃,别的什么都不用干。所以,我曾经很希望下辈子投胎做猪。
不过有人说,猪的命运是“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想想那屠宰场,多可怕呀,唉,可不可以选择安乐死呢。
小时候,我家也养过猪,还天天给它喂食、挖草,想当年,我是很不愿意伺候猪的。哼,都没有人给我端吃端喝的!
我也见过杀猪的,好几个人按住,给它开刀放血,猪那可是叫的一个撕心裂肺呀。所以,若骂谁叫声太大时,就会说,“叫的跟杀猪的似的!”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真好,可惜我已经不会了
☆、Chapter 72 如初见
还是夜晚,我对着电脑敲字的时间,总是夜晚。外面的天很黑,树很大,雷声很响。我讨厌下雨天,自从跟何冉分开之后,我就特别讨厌下雨天,我觉得压抑,而且无所适从。我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我不知道该怎么打发这漫长而又寂寥的时间。
在没有认识何冉之前,我对下雨天,是一种极度不敏感的状态,说不上喜欢,但至少不会觉得讨厌。小的时候,我很喜欢夏天的大雨,我撑着伞出去淌水,感受那漫过脚背的酥麻。大雨过后,地下的蝉开始往外爬,我只需要等在洞口,就能捉到很多只,在它们蜕变成树上的知了之前,就先落入到了我的手里,不得善终。
很抱歉,我对雨的回忆,真的不是春天或者秋天的细雨缠绵,它只是在夏天,滂沱而又清爽。因为何冉的靠近和离开,他把我心中的下雨天,变成了潮湿多情的思念,而我思念的对象,他已经离开了。往后所有的雨丝,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打发才好。
跟何冉相反的是,我暗恋的朝晖师兄,他是一朵灿烂的向日葵,是金色阳光的代名词。我记得在大一上学期期末时,我们新闻部约好了一起去爬白云山,当天在下着毛毛细雨。那小小的细雨,已经持续了很久,朝晖师兄在空间里发心情说,“又是下雨天,心情不好。”
看到朝晖师兄发的心情很不好,我总想着要帮他缓解一下,那时,我还在暗恋他,没有表白出来。我在我们校园价超市里,买了橙黄色和青绿色两种颜色的彩纸,用心折了一朵好看的向日葵,在去爬白云山的时候,偷偷地送给了朝晖师兄。
学折向日葵,还是在学校的一个学生部门办活动摆摊时,一个男生教我的。当场学习折了第一朵,回去练习折了第二朵,而送给朝晖师兄的那一朵,才是第三朵。自我认为,第三朵的手艺已经很精致了。
去之前,我已经跟朝晖师兄说要送他一朵纸折的向日葵了,所以在山脚下汇合之后,我和他都故意走在了队伍的最后。当时,大一的我们住在南校区,朝晖师兄他们住在北校区。我从书包里掏出那朵被我一路上坐公交车时还紧紧护住的向日葵,小心谨慎地递给了朝晖师兄。朝晖师兄接过去,快速地把它装进背包里,似乎害怕被别人看到之后说三道四。
我觉得当时朝晖师兄有点紧张,甚至有点脸红了,他看了我一眼,说,“谢谢啊。”
我微微笑着,“没事儿。”
那一天,我们在山上玩的很开心,在山顶的广场踢毽子、给不怕游人的鸽子拍照,后来看到了卖明信片的地方。大家一窝蜂地涌上前去,挑选自己喜欢的风格。我记得,当时乐乐师姐买了几张,寄给远方的朋友。我也买了一张,想要偷偷地填上地址,寄给朝晖师兄。因为那家卖明信片的店名,就是“大声说出我的爱”。
到那时,我已经暗恋朝晖师兄两个多月了,我觉得他是一朵阳光,能够给周围的人带来希望和生机。就连朝晖师兄自己也说,他希望能够把热情传染别人,到哪里都能给人带去快乐。
我没有胆量寄出去,而且我也觉得那样不太合适,朝晖师兄一旦看到白云山的明信片和寄出的时间,就会知道我想表达的意思。我不敢那么明目张胆,因为我心里明白我不是朝晖师兄喜欢的那类人,再或者,就是,我不是他合适的人生伴侣。
我胆怯了,我犹豫了,我把明信片买回去,夹在书本里,一直都没有寄出去。现在,那张印有白云山图片和五种不同红色邮戳的明信片,还好好的保存在我的收纳盒里。上面,没有写寄信人,也没有写收信人,只写了一句话,和一个日期:
“我不想坚强,我只想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2013年3月20日”
而写下这句话的前一天,是3月19日,我跟朝晖师兄表白的那一天。如文章的前面所说,我当时犹豫了很久,才把编辑好的短信发给朝晖师兄。过了一大会儿之后,朝晖师兄给我了回复,是一条很委婉拒绝的短信。当时,我们正在上高数课,我在“乐乐师姐”旁边哭的稀里哗啦。
上完两节高数课之后,后两节没有课,我哭着给阿琛打了电话,当时聊了一个多小时。晚上,我又很疯狂地出去发泄了很久,让当年还不是舍友的烁,陪我去吃大餐,让釆苹陪我去内环骑自行车。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养成了每周六晚上都会骑自行车绕内环的习惯。
暗恋这种事情,没有什么不好,更不能说是谁的错。而它唯一的不对,就在于我暗恋的朝晖师兄,他不喜欢我。写到这里,我突然觉得很悲哀,我至爱的何冉,他不喜欢我,我暗恋的朝晖师兄,他也不喜欢我。而喜欢我的念生和康明,我又偏偏不喜欢。
在我跟朝晖师兄表白之后,又过了一段时间,差不多恢复到正常时,朝晖师兄才在聊天时给我说,其实我当初对他的所有暗恋,他都觉察的出来,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朝晖师兄给我说着,还给我推荐了一篇文章,名字大概是《停在你肩膀上的蝴蝶》。里面讲的是一个女孩喜欢一个男孩,因意外死后,变成一只蝴蝶,经常停留在那个男生的肩膀上。
那篇文章的最后,给出的概括性总结是,学会注意身边爱你的人,别让他们的爱太失落。我看完文章,才明白,我所有对朝晖师兄小伎俩的暗恋,根本就没有逃出他的火眼金睛。
我第一次见朝晖师兄,是在我们院学生会的招新宣讲会上,说出来也许不会有人相信,那是一种很俗套的一见钟情。那个时候,我刚来到大学的校园里十多天,没见过什么世面,也没有见过几个人好的师兄。所以,所有故事的开始,就从那里开启了大门。
只是当时年轻的我并不知道,那扇大门的背后,除了有耀眼的金色阳光,更多的却是泪水倾城。
那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晚上,是我们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的招新宣讲会。对于刚升入大学的我们这些新生而言,能够加入学生会,几乎是意味着找到了组织,同时也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那天晚上,我和当时的三个舍友釆苹、林美人和邝邝一起,去了宣讲会的现场。人很多,我的心情也很澎湃,早在看这场宣讲仪式之前,我们就已经上交了报名表,主要是填写姓名、联系方式,和想要进的部门。当时因为不了解各个部门的真正职能,就顾名思义,考虑到自己喜欢写文章的爱好,第一志愿填了科创部,第二志愿填了新闻部。
宣讲会上,各个部门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以各种形式来吸引新生们报名加入。当时,朝晖师兄和橙子师姐是主持人,真的是非常幽默,我对有着可爱酒窝的师兄,很有好感。后来,朝晖师兄又代表了新闻部表演节目,宣传新闻部的特色和日常工作。我得知了朝晖师兄是新闻部的之后,等宣讲会结束,立刻跑到前面,把自己报名表上的志愿给改了,第一志愿是新闻部,第二志愿是科创部,换了换面试和录取的顺序。
接下来,就是集体的面试了。我记得,面试那天,我们都按照接到通知的时间,提前去了一些。我们在面试课室外面的走廊里,靠着墙,规整地坐成一排。我心里很紧张,周围也没有遇到一个认识的人,我很僵硬地坐在那里,等着他们叫我的名字进去面试。
我心不在焉,默默地准备着自己的面试时,却看见从课室里走出来了一个穿着正装的男生。我心里一阵紧张,因为他就是我见过一面的朝晖师兄!果真,朝晖师兄就在新闻部!我有点害羞,有点紧张,偷偷地打量着朝晖师兄,当时他穿着一身正装,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西裤,脚上是黑色的皮鞋,跟前几天主持人的打扮相同,熠熠生辉的同时,也显得很和蔼可亲。
朝晖师兄走到桶装的水边,用一次性纸杯子给我们面试的每个人接了一杯水。我还记得,朝晖师兄走到我面前,把水递给我,笑着说,“别紧张,喝杯水先!”
“谢谢。”我笑着,有点胆怯,赶紧接过了水杯,也不敢那么近距离地看朝晖师兄。
我喝着水,看朝晖师兄继续给别人倒水,当时我就觉得,他真是一个超好的人。放眼望去,学生会的十几个部门,只有新闻部,只有朝晖师兄,给面试的师弟师妹们倒水,别的都没有。在我心里,朝晖师兄的形象又加了几分,他不仅很幽默,心地也很好。
我被叫进去面试时,朝晖师兄还在外面接待新来的师弟师妹们,没有在里面。这样也正好,没有朝晖师兄在,我就不会太脸红,只是单纯的紧张。面试的是新闻部,他们除了问一些专业的写作和摄影知识外,还有就是问一些态度的问题。
没有很大的难度,更没有故意刁难我们,我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