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何冉我爱他-贱女孩 bitch girl-第31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至去旁听一个老师的通选课。在刚认识何冉时,他也给我推荐过那个老师的课,说讲的很宗教。
那个老师信仰佛教,讲的也很好,釆苹听他的课,听了两年,在某段时间,甚至拒绝吃肉。而我,则只是单纯地去听一些知识,在听了那个老师的一节课之后,接下来的三天,背下了《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在我自己一个人的夜晚走路时,换掉了之前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开始小声地背这首心经。即便是这样,我依然不信佛。
而且,那个老师讲课太真实,真实到给我留下了深刻的阴影。我某次做梦梦到他,他批评我太闲散,将来很难做成大事。梦中的我既委屈又气愤,当着他的面拍着桌子大声说,“我的人生不是一百分,你不要拿一百分的人生来约束我!”醒来之后,我依然觉得我这句话说的特别好,而且之后,釆苹再叫我一起去听他的课时,我都没有去。
我没信仰,自然不是针对佛教,即便我小时候每周都会去基督教的教堂,我也不信基督教。我上小学时,我们村子里有一个很简陋的教堂,每周周日上午,都有一次。我奶奶那一辈的老年人,和妈妈那一辈的中年人,有很多都去。而我们这群小孩子,只是跟着大人凑热闹而已,在我们眼里,他们唱歌、表演、讲故事。
也是在那个时间,我知道了耶稣创造世界又毁灭世界,知道了亚当和夏娃被蛇诱惑吃下禁果之后被耶稣赶出了伊甸园,知道了耶稣被订在十字架上之后三天复活。我也会唱一些教歌,会一些简单的表演,但是这些,与我不信基督教并不矛盾。
我奶奶信,我妈妈坚决不信,而在2013年寒假,有一个妇女去我家喊我奶奶去教会时,被我十多年的科学知识给赶走了。之后,那个妇女还开着玩笑向我妈妈告我的状,“你家闺女嘴这么厉害,谁还敢给她说婆家呀!”我妈妈大笑,“我才不管她,她自己找!”
关于小时候对基督教的认识,不多,但有一件事情让我印象特别深刻。那就是我邻居家的一个妇女,她的年龄跟我妈妈差不多,但按辈分,却是我的奶奶,我就喊她为“小奶奶”吧。我家与小奶奶家的关系处的不错,小时候爷爷奶奶抱着我看的那些鬼片、僵尸片,就是在她家。
小奶奶开始是一个很虔诚的基督教教徒,买了很多本厚厚的《圣经》,还用毛线织了一个很漂亮的背包,每周都背着《圣经》去教堂。因为小奶奶认字,也很年轻,她便是众多“讲道”人员中的一个。讲道,就像是教学一样,小奶奶算是一个“老师”,把《圣经》里面的东西教给那些不识字的人。
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一件什么事情,小奶奶把她的背包和《圣经》全部用火烧掉了,并且从此以后,再也不去教堂。长这么大之后,我依然不知道小奶奶发生这么大转变的原因,但是那件事情,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至少,我若是不能坚持下去的话,最初就不会选择信仰。
我没有信仰,却喜欢看各个宗教的书籍,它们的存在,都是几千年智慧的结晶。我很喜欢“凡有所相皆是虚妄”这句话,虽然我不能准确地说出它的真实意思,但我有我自己的理解。而在这篇日记中的怀疑,只有用佛教的知识,才能让我得到安详。
我毫无根据地怀疑一切存在,我的内心充满了痛苦,我得不到解脱。在我没有任何信任可言时,我看到振兴师兄在空间发一些状态相近的说说,于是,我写了一封邮件向他求救。我跟振兴师兄写邮件的时间是5月14日,在这篇日记前三天。振兴师兄高我两届——跟我二师父同一届的一个师兄,曾是我们新闻部的正部长。
我向振兴师兄说明我失恋一个多月了,我三观尽毁,我思维错乱。振兴师兄当时已经找好工作了,平时不住在学校里,便约了个时间,回来时见了我一面。我去东区饭堂二楼找振兴师兄一起吃饭,见到振兴师兄的第一眼,我就震惊了,原本端庄斯文颇有气场的一个人,在不到半年的时间未见,他脸上写满了沧桑,眼光忧伤,嘴角荡漾着微笑。
我跟振兴师兄面对面坐着吃饭,当我再次详细地说明了我的困惑之后,振兴师兄说了一句话,“你没有事,你一点事都没有,你很正常。”听完振兴师兄的这句话,我很开心,不是因为他说我正常而开心,而是我觉得他很了解我。在当时,评论我空间里心情的所有人都说,我是一个神经病,疯子。而振兴师兄,他知道我很正常,我很开心。
我很正常,也许我一直以来都很正常,包括我写与这篇日记相关联的小诗时,也是很正常的,它的题目是《我、活着》:
我没有根
不能在水里东西南北地游着
踢打起没有眼睛的浪花——
你是我分娩出来的
我就是你的妈妈
我没有枝
不能把身影倒映在泥洼里
手叉腰和路过的大雁吵架——
在我头上拉屎
我要给你开罚单
我没有叶
不能把头伸到云层的枷锁里面
像犯人一样被紧紧地卡住脖子——
这一切都是我自愿的
再笑我把门牙给你拔掉
我甚至、没有灵魂
可
在上帝给我开出死亡证明之前
大家都说
我是活着的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最后一篇日记
☆、Chapter 37 很胆小
整理完与何冉分手之后一个月里的日记,我突然又陷入了一种非常神经质的状态。我只觉得自己脑袋昏昏沉沉,里面飘荡着的所有记忆碎片,都很难拼凑起来,然后再升华成合适的语言,夹在我的扉页之间。
我,又生病了。
关于我说我自己“头疼、生病”时,舍友瑶总是会极度看不下去地接一句,“一年三百多天,你有二百天都在生病,不是这儿疼,就是那儿疼,就没见你怎么好过。”
我煮好开水,给自己泡上一杯极苦极浓的雀巢黑咖啡,因为我每次都是靠这个来提神的。我坐在电脑前,觉得自己两眼发黑、心思涣散,我一遍一遍地去厕所,解除我莫名其妙的紧张。我听着冲厕所时哗哗的水声,我觉得这个世界没有一种东西是真实的。
我拿出买了很久的指甲剪,它看起来还是崭新的,我把我中间三根手指头的指甲剪秃,以免它们磕在我的键盘上。我打字很慢,我还是忍不住再去上一次厕所,我的心里充满了焦虑,我真的很头疼。
我不必把我的思绪特意转换成去年的,因为它们全部都杂乱地游移在我的脑海之中。那种感觉,就像是在茫茫无际深蓝色的海面上,漂浮着一个个的冰块,它们迎着太阳耀眼的光芒,每一个上面都在上演着不同的影像。在同一时间,不同的人物,纷纷上演。
我的记忆是杂乱无章的,它们不会按照我的意愿,自动地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完好,像是放在图书馆里的书架上一样,有着规整的秩序。我只好闭上眼睛,努力地寻找着一个女孩儿的身影,想要看清楚她的影像,正漂浮在哪一块浮冰之上。
那个女孩儿,穿着很清纯的白色上衣,和一个浅橙色短裤,拉的很直的长发,简单地扎着一个马尾。她,就是我的莹子姐。
在那个冰块上,莹子姐正从天桥上向我走来,旁边,还有一个我不认识的女生。那个女生的穿着打扮和莹子姐相仿,事后才知道,她的名字,叫做芳芳。而芳芳穿的那套衣服,也确实是在莹子姐的指点下买的。莹子姐和芳芳向我走来,我正站在路边,等着她们来接我。
我忘记了去年的我,是怎么顶住每天夜晚看小说哭到两点而考完期末的,幸好并没有挂科,有些老师,真的是很仁慈地给了我六十分。谢天谢地,对我而言,那点可怜的分数已经足够了。
在子夜妹子的建议之下,我暂时放下金庸的原著,开始看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那时,我们已经放暑假了,我没有回家,因为子夜妹子和莹子姐都不在家,我回家之后除了睡觉似乎再也没有别的事情了。而村子里的其他同龄人,似乎都抱着孩子,我跟她们之间已经没有共同的话题了,除非我变得很喜欢小孩子,而且愿意主动抱一下小孩子。而这对于我而言,根本就是不现实的事情。而且我妈妈的态度,也是不让我回去,她的理论依据是,“你不回来,我自己想吃就随便做一点儿饭,不想吃就干脆不做了;你若回来,我还得顿顿给你做饭吃,真麻烦。”
我没有回去,而宿舍里的其他三个人,却都一个一个地走完了。我是一个胆小的人,我害怕黑暗,我每天夜晚熬到两三点才睡,为的就是第二天能够起来晚一些。我讨厌我的生物钟,它总是在每天早晨七点半准时有反应,这是我平时上课起床的时间。
我把宿舍里的两盏灯都开着,光线几乎充满了每个角落,可是在我看电影突然回神之时,我还是会觉得有人站在我背后,阴恻恻的。我打开柜子时,也会担心里面突然就有什么恐怖血腥的东西滚落出来,比如,血液还未干涸凝固的人头。
我听着歌,看着盗墓,还没有想好整个暑假该怎么度过,一个多月,真心不短,不能什么都不做地白白浪费了。清明节小长假时,靖靖姐过来广州看大伯和大娘,还说暑假要我找她去玩,刚放假几天时,靖靖姐又跟我说过去找她,我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去。
白天,外面的光线很强,我自己一个人呆在宿舍里,没有开灯,总觉得自己处在一个墓穴里。我很讨厌这种压抑的感觉,更讨厌一直呆在宿舍里不出去,所以无论如何,我每天至少背着包包出去一次,哪怕没有事情,也得出去走走才觉得舒适。
我讨厌没有流动的空气,那就如同一潭死水一样,随时都有可能把我闷到窒息。我不是不怕晒黑,而是更怕内心里的黑暗,更怕没有内外的交流,更怕从里而外的腐烂。
到了夜晚,宿舍里的两盏灯同时开着,也未能有效地解除我内心对黑暗的恐惧,睡觉时,依然开着灯。有时,我甚至会想,我夜晚开着灯,到底是更安全,还是更不安全了。假如刚好有人从外面经过,我看不见黑暗中的他,他却能看到光亮中的我,这,真是一种潜在的致命危机。
我甚至害怕站在窗台处,即便隔着很紧密安全的一层铁纱窗,我仍然担心外面突然出现一双偷窥的眼睛。当他发现我看到了他时,就得意地发出恐怖的大笑,我会很害怕地往后退,更怕这时有人从后面撬开了我的门进来,给我来一个前后夹击无可遁逃。小时候,我只怕鬼,没想到长大了,我居然连人也害怕,我活的很没有安全感。
在放假之前,我们几个同县城来到广州读书的老乡,一起见面吃饭时,有一个男生问我在看什么书,我说在看三叔的《盗墓笔记》。这个男生名叫子昊,平时也喜欢看一些书,比如叔本华的哲学,弗洛伊德的心理学,还有尼采的论述。所以,与其说子昊是一个文学爱好者,我更喜欢说他是一个疯狂的人,心理很强大的疯子。
子昊曾经多次给我推荐看尼采著作的《疯狂的意义》,奈何我觉得太过晦涩,每次都是约略翻开几页就放下了,没能够看完。我觉得,也许我还未达到看这本书的境界吧。比如在大二时,我看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总觉得很无聊,看不下去,而时隔一年之后上了大三,再次翻开,居然能够一口气看完,真的很喜欢。而子昊的疯狂,当然不只是在于他看的书的种类上,也包括他的行事作风。
比如在大一暑假快开学时,我偶然在公交车站那里遇见子昊,那时他已经上完大二了,高我一届。子昊正背着一个很大的黑色旅行包,里面塞得满满的,站在站牌处有些兴高采烈。
我笑着跟子昊打招呼,问他去做什么。子昊说,“我暑假里实习挣了五千多,准备去云南玩一趟。”我有些咋舌,但也明白,对于子昊或者我的性格,随性地出去玩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只不过比起子昊,我作为一个女生,除了没有足够的胆量之外,行动也确实会很不便。
子昊也只是刚上完大二,就在暑期找了份实习,他的专业跟房地产有些关联,就去了很不错的一家房产企业。我一直哑然于子昊的能力,觉得他做事真的非常厉害。甚至是在这个暑假过后,子昊在QQ上找我,让我帮他在我们学校的一个招聘会上投简历。我把子昊的电子版简历打印出来,看着他两年多的大学生活和实习经历,只能用“疯狂”二字来形容他。
在前不久,何冉离开之后,我的暑假也来临了。大师父终于给我打电话了!这绝对是一件很不经常的事情。关于对大师父大学生活的了解,几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