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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

毛泽东的早年与晚年-第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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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认为这种“劳动化”

    ,才有助于洗心革面,脱胎换骨,改造世界观。他对知识及其载体知识分子,都打上资产阶级的烙印。认为知识分子不劳动化,思想感情就不能同工农打成一片,遇事就不能站稳立场。

    “大跃进”初期,他提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文革”中更是让知识青年统统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知识分子确实有一个接受劳动锻炼的问题。

    从当时的提法看,所谓劳动主要是指体力劳动,一般并不把脑力劳动包括在内。干部参加劳动的制度,是过去战争年代的好传统。但凡事过犹不及,问题是如何结合今天的实际予以贯彻。如果将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倒置,认为唯有体力劳动最为可贵,只有体力劳动创造价值,这就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解,且是相对立的了。

    对中国知识分子属性的分析,毛泽东晚年更是走向极端。

    社会主义改造结束后,如前所述,他仍然坚持知识分子的“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他们还是属于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

    1958年,他评断国内阶级情况时所作分析的结论是:两个劳动阶级、两个剥削阶级。其中,第二个剥削阶级就是指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他始终将知识分子视为异己的力量,视为所谓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彻底革命的对象。因此,全国解放以后,频繁发动针对知识分子的批判斗争,从党内到党外,从老一代到新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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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晚年“左”的错误思想初探123

    各行各业,无日得宁。在他的心目中,电影、戏剧、小说、史学、哲学、理论、经济、军事无不存在两条路线斗争,都可以被利用影射反党,直到李秀成也难以幸免,最后宋江成了代表“投降派”的靶子。

    “文革”时,毛泽东直言不讳地说:“我们没有大学教授、中学教员、小学教员呵,全部用国民党的,就是他们在那里统治。

    文化大革命就是从他们那里开刀。“

    十年动乱中,四人帮据此得以肆意践踏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对知识分子进行残酷的迫害,造成无比严重、不可弥补的令人痛心的损失。

    邓小平曾深刻指出:“文化大革命最大的错误是耽误了十年人才的培养。我们无论如何不要忘记这个教训。”

    4。

    关于民主和法制问题。从历史上考察,毛泽东在他早期的著作中,就表示过重视民主的意思。井冈山时期,尤其是在1929年有名的古田会议决议中,提出了在军事建设上坚持贯彻民主精神。延安时期提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为建立一个“人民民主制度”

    的新中国而奋斗;发动整风运动,也采用了发扬民主,以统一党内思想的提法。他历来提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成”。从在野的地位变成了执政的地位之后,他就不像民主革命时期那样强调民主问题了,更从不提及民主必须制度化、法律化。

    1957年7月,他曾希望通过整风反右,达到这样的目标: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①可是随着而来的大

    ①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4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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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毛泽东晚年“左”的错误思想初探

    大扩大化了的反右派斗争,这个美好的愿望就一直搁下来了,而且在他的有生之年亲手造成了与此目标完全对立的政治局面。我们的党章和宪法都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有着同一信念、同一奋斗目标,而且每个成员都是自愿宣誓加入的党来说,实行民主集中制是天经地义的。对于由具有不同信念的人组成的社会来说,民主集中制的适用性就值得考虑了。而且,毛对这个原则的解释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点是少数服从多数,这既包括民主又包括集中,但集中是应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的,并非高于民主的东西。可是,人们常认为民主和集中是一对矛盾,而在革命年代到建设时期几十年的实践过程中,集中日益脱离民主而存在,首长负责制变为个人集权制,一言堂、一锤定音、鸦雀无声等等,成为生活的常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最后蜕变为个人独断专行。当然,长期严酷的战争环境与渊源久远的封建社会传统意识的影响,不能不说是难以充分贯彻民主制度的客观原因。

    延安整风时,确立了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在组织上也赋予毛泽东以最后决策权:1943年3月20日,推定他为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主席时,同时规定:“会议中所讨论的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之权”。

    ①这种规定自然同党内几十年的曲折发展有关,当年无疑是必要的,也是合乎情理的。由于预见到革命斗争复杂而艰巨的形势,中央其他领导人基于对毛泽东的信服,认为必要时他可以作决断。抗美援朝战争结束之后,开

    ①《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194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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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晚年“左”的错误思想初探323

    始第一个五年计划,国家进入和平建设时期,这种个人决断之权,应当说,在客观上已失去其必要性。上述过渡时期总路线确定前后,有关三大改造尤其是农村合作化道路问题,直到1956年批“小脚女人”走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组织,都存在过原则性的不同看法,可是这种不同意见并没有很好展开民主讨论,而是由毛个人作出决定,或者只是一个批示,全党就习惯地一致执行了。

    从党同国家政权关系这个大范围说,党政不分,一元化领导,在战争环境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可是这种经验用之于执政党领导建设的时期,也就不尽妥当了。随着强调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的矛盾为主要矛盾、资本主义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还没有解决,在处理民主与集中、民主与专政的关系时,毛泽东逐渐习惯于集中与专政。他认为“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起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

    ①

    “民主是一个方法,看用在谁人身上,看干什么事情。”

    ②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毛泽东的民主思想实质上类似儒家的民本思想(这属于儒家学说中有价值的遗产之一)

    :如“便民”

    、“利民”

    、“为民作主”

    、“民贵君轻”等,这些同权力归属的民主,其实并不相干。毛晚年很欣赏“大民主”

    ,这并不是表示他对民主感兴趣,而是说明他对法制不感兴趣。他对一切规范的东西,从政治、经济到教育,抵触似乎越来越大。列宁

    ①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68页。

    ②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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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毛泽东晚年“左”的错误思想初探

    的定义:“专政是直接凭借暴力而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

    ①他是奉为圭臬的。他正是要这样做,并且用中国的民间谚语来表达这个思想,说是“和尚打伞,无法(发)

    无天。“

    ,并以此感到自得。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他谈到,许多问题的解决,光靠法律不行,法律是死条文,是谁也不怕的;大字报一贴,群众一批判,会上一斗争,比什么法律都有效。因此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立制衡和监督机制的问题,多年来不仅始终没有很好解决,相反,1957年反右派斗争后,批判“司法独立”

    是所谓资产阶级观点;取消了法制局和司法部,削弱了法院等作用。

    1960年开始,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合署办公,取消了公检法三者之间相对的独立性,从而也取消了各司法机构间的制衡作用。民主没有制度和法律保障,甚至不能起到一种手段的作用,于是仅仅成为一种装饰品和宣传口号。

    1962年七千人大会上,看到当时的形势,可能因感到党内缺乏民主带来的后果,毛专门讲了实行民主集中制和在党内外发扬民主的问题。可是,紧接着在十中全会上,他又随意批判党内当时许多正确的作法,破坏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日益把个人凌驾于党中央之上;而且日益严重的个人专断作风同“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大民主”相结合,民主其表,专制其实。于是,整人者不受监督和约束,被整者难以申诉和辩护。

    按法律程序选举产生的国家主席,尚且以一张《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就被剥夺了人身自由,更何况普通公民,哪

    ①见《列宁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10月第二版,第6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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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晚年“左”的错误思想初探523

    还有最起码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可言!

    “文化大革命”

    是对民主和法制最彻底的破坏,乃至砸烂公检法,终于导致中国历史上罕见的无政府主义和封建专制主义的泛滥。

    5。

    关于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和商品经济问题。

    毛一生向往平等,反对等级,但他在这个问题上同样陷入了思想误区。

    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阶段按劳分配原则,同毛泽东晚年为之奋斗的所谓“公正、平等、纯洁”的理想社会主义模式,自然格格不入。他这时多次借用马克思的“资产阶级权利”的概念来否定社会主义必须贯彻的按劳分配原则。他认为,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除分配关系以外,他还反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所存在的“资产阶级权利”。

    他认为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以不平等态度待人,不是靠能力吃饭,而是靠权力,等等,以至于社会生活领域中一切不平等现象,一切不合理现象,几乎都是“资产阶级权利”。其实,这是对马克思原意的误解。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劳动者“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

    ,“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这里,“法权”一词的旧译是有缺点的,因为原文并未含有法权或法律规定的权利这种意思。后来改为“资产阶级权利”

    ,这仍然是不准确的译法。正确的译法应当是“市民权利”

    ,它是同中世纪“封建特权”相对应提出的一个范畴,也就是《哥达纲领批判》中说的“平等的权利”。而等级森严、居高临下等等,正好属于封建的等级观念,正是同“平等的权利”或“市民权利”相抵触的。而毛却把所有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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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3毛泽东晚年“左”的错误思想初探

    东西,甚至商品交换、按劳分配、八级工资制、物质利益等等,都说成是资产阶级权利,而要加以限制或取消了。

    对于官僚主义、以势压人等等这些为群众所不满的现象,毛泽东极为厌恶和反对,应当说,他的初衷是好的。这也是“文革”

    初期,红卫兵和广大群众能迅速发动起来的一个原因。

    但是他提出采用“大民主”的办法,“怀疑一切,打倒一切”

    ,“造反有理”

    ,这就适得其反,造成天下大乱了。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中,他曾一度提出过取消工资制,恢复供给制。

    他认为,过去战争年代实行的供给制是先进的,具有共产主义性质,过供给制生活是马克思主义作风;而工资制有很大弊病,社会主义社会不是非要实行不可。这就是希望首先从分配和消费上来实现理想中的共产主义。

    1958年8月北戴河会议之后,张春桥迎合这种思想,在上海发表《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长文。毛为之写了“编者按”

    ,认为“张文基本上是正确的”

    ,转载于10月13日《人民日报》,对“大跃进”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公社大办公共食堂时,毛还同意“吃饭不要钱”的口号。

    “文革”时期,他把对待“资产阶级权利”

    ,即所谓物质刺激、利润挂帅、奖金挂帅的态度,看成是识别“修正主义”和“走资派”的一个重要依据。

    1975年,他再次提出:“资产阶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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