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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0节

资治通鉴-第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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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甲申,魏遣员外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

六月,壬寅朔,中书舍人吴兴茹法亮封望蔡男。时中书舍人四人,各住一省,谓之“四户”,以法亮及临海吕文显等为之;既总重权,势倾朝廷,守宰数迁换去来,四方饷遗,岁数百万。法亮尝于众中语人曰:“何须求外禄!此一户中,年办百万。”盖约言之也。后因天文有变,王俭极言“文显等专权徇私,上天见异,祸由四户”。上手诏酬答,而不能改也。

魏旧制:户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谷二十斛;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库,以供调外之费;所调各随土之所出。丁卯,诏曰:“置官班禄,行之尚矣;自中原丧乱,兹制中绝。朕宪章旧典,始班俸禄。户增调帛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官司之禄;增调外帛二匹。禄行之后,赃满一匹者死。变法改度,宜为更始,其大赦天下。”

秋,七月,甲申,立皇子子伦为巴陵王。

乙未,魏主如武州山石窟寺。

九月,魏诏,班禄以十月为始,季别受之。旧律,枉法十匹,义赃二十匹,罪死;至是,义赃一匹,枉法无多少,皆死。仍分命使者,纠按守宰之贪者。

秦、益二州刺史恒农李洪之以外戚贵显,为治贪暴,班禄之后,洪之首以赃败。魏主命锁赴平城,集百官亲临数之;犹以其大臣,听在家自裁。自馀守宰坐赃死者四十馀人。受禄者无不跼蹐,赇赂殆绝。然吏民犯它罪者,魏主率宽之,疑罪奏谳多减死徙边,岁以千计。都下决大辟,岁不过五六人,州镇亦简。

久之,淮南王佗奏请依旧断禄,文明太后召群臣议之。中书监高闾以为:“饥寒切身,慈母不能保其子。今给禄,则廉者足以无滥,贪者足以劝慕;不给,则贪者得肆其奸,廉者不能自保。淮南之议,不亦谬乎!”诏从闾议。

闾又上表,以为:“北狄悍愚,同于禽兽。所长者野战,所短者攻城。若以狄之所短夺其所长,则虽众不能成患,虽来不能深入。又,狄散居野泽,随逐水草,战则与家业并至,奔则与畜牧俱逃,不赍资粮而饮食自足,是以历代能为边患。六镇势分,倍众不斗,互相围逼,难以制之。请依秦、汉故事,于六镇之北筑长城,择要害之地,往往开门,造小城于其侧,置兵扞守。狄既不攻城,野掠无获,草尽则走,终必惩艾。计六镇东西不过千里,一夫一月之功,可城三步之地,强弱相兼,不过用十万人,一月可就;虽有暂劳,可以永逸。凡长城有五利:罢游防之苦,一也;北部放牧无抄掠之患,二也;登城观敌,以逸待劳,三也;息无时之备,四也;岁常游运,永得不匮,五也。”魏主优诏答之。

冬,十月,丁巳,以南徐州刺史长沙王晃为中书监。初,太祖临终,以晃属帝,使处于辇下或近籓,勿令远出。且曰:“宋氏若非骨肉相残,它族岂得乘其弊!汝深诫之!”旧制:诸王在都,唯得置捉刀左右四十人。晃好武饰,及罢南徐州,私载数百人仗还建康,为禁司所觉,投之江水。帝闻之,大怒,将纠以法,豫章王嶷叩头流涕曰:“晃罪诚不足宥;陛下当忆先朝念晃。”帝亦垂泣,由是终无异意,然亦不被亲宠。论者谓帝优于魏文,减于汉明。

武陵王晔多才艺而疏忄幸,亦无宠于帝。尝侍宴,醉伏地,貂抄肉拌。帝笑曰:“肉污貂。”对曰:“陛下爱羽毛而疏骨肉。”帝不悦。晔轻财好施,故无畜积;名后堂山曰“首阳”,盖怨贫薄也。

高丽王琏遣使入贡于魏,亦入贡于齐。时高丽方强,魏置诸国使邸,齐使第一,高丽次之。

益州大度獠恃险骄恣,前后刺史不能制。及陈显达为刺史,遣使责其租赕。獠帅曰:“两眼刺史尚不敢调我,况一眼乎!”遂杀其使。显达分部将吏,声言出猎,夜往袭之,男女无少长皆斩之。

晋氏以来,益州刺史皆以名将为之。十一月,丁亥,帝始以始兴王鉴为督益、宁诸军事、益州刺史,征显达为中护军。先是,劫帅韩武方聚党千馀人断流为暴,郡县不能禁。鉴行至上明,武方出降,长史虞悰等咸请杀之。鉴曰:“杀之失信,且无以劝善。”乃启台而宥之,于是巴西蛮夷为寇暴者皆望风降附。鉴时年十四,行至新城,道路籍籍,云“陈显达大选士马,不肯就征。”乃停新城,遣典签张昙皙往观形势。俄而显达遣使诣鉴,咸劝鉴执之。鉴曰:“显达立节本朝,必自无此。”居二日,昙皙还,具言“显达已迁家出城,日夕望殿下至。”于是乃前。鉴喜文学,器服如素士,蜀人悦之。

乙未,魏员外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

是岁,诏增豫章王嶷封邑为四千户。宋元嘉之世,诸王入斋阁,得白服、裙帽见人主;唯出太极四庙,乃备朝服。自后此制遂绝。上于嶷友爱,宫中曲宴,听依元嘉故事。嶷固辞不敢,唯车驾至其第,乃白服、乌纱帽以侍宴。至于衣服、器服制度,动皆陈启,事无专制,务从减省。上并不许。嶷常虑盛满,求解扬州,以授竟陵王子良。上终不许,曰:“毕汝一世,无所多言。”嶷长七尺八寸,善修容范,文物卫从,礼冠百僚,每出入殿省,瞻望者无不肃然。

交州刺史李叔献既受命,而断割外国贡献;上欲讨之。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永明三年(乙丑,公元四八五年)

春,正月,丙辰,以大司农刘楷为交州刺史,发南康、庐陵、始兴兵以讨叔献。叔献耳之,遣使乞更申数年,献十二队纯银兜鍪及孔雀毦;上不许。叔献惧为楷所袭,间道自湘川还朝。

戊寅,魏诏曰:“图谶之兴,出于三季,既非经国之典,徒为妖邪所凭。自今图谶、秘纬,一皆焚之,留者以大辟论!”又严禁诸巫觋及委巷卜筮非经典所载者。

魏冯太后作《皇诰》十八篇,癸未,大飨群臣于太华殿,班《皇诰》。

辛卯,上祀南郊,大赦。

诏复立国学;释奠先师用上公礼。

二月,己亥,魏制皇子皇孙有封爵者,岁禄各有差。

辛丑,上祭北郊。

三月,丙申,魏封皇弟禧为咸阳王,干为河南王,羽为广陵王,雍为颍川王,勰为始平王,详为北海王。文明太后令置学馆,选师傅以教诸王。勰于兄弟最贤,敏而好学,善属文,魏主尤奇爱之。

夏,四月,癸丑,魏主如方山;甲寅,还宫。

初,宋太宗置总明观以集学士,亦谓之东观。上以国学既立,五月,乙未,省总明观。时王俭领国子祭酒,诏于俭宅开学士馆,以总明四部书充之。又诏俭以家为府。

自宋世祖好文章,士大夫悉以文章相尚,无以专经为业者。俭少好《礼》学及《春秋》,言论造次必于儒者,由是衣冠翕然,更尚儒术。俭撰次朝仪、国典,自晋、宋以来故事,无不谙忆,故当朝理事,断决如流。每博议引证,八坐、丞、郎无能异者。令史咨事常数十人,宾客满席,俭应接辨析,傍无留滞,发言下笔,皆有音彩。十日一还学监试诸生,巾卷在庭,剑卫、令史,仪容甚盛。作解散髻,斜插簪,朝野慕之,相与仿效。俭常谓人曰:“江左风流宰相,唯有谢安。”意以自比也。上深委仗之,士流选用,奏无不可。

六月,庚戌,魏进河南王度易侯为车骑将军,遣给事中吴兴丘冠先使河南,并送柔然使。

辛亥,魏主如方山。丁巳,还宫。

秋,七月,癸未,魏遣使拜宕昌王梁弥机兄子弥承为宕昌王。初,弥机死,子弥博立,为吐谷浑所逼,奔仇池。仇池镇将穆亮以弥机事魏素厚,矜其灭亡;弥博凶悖,所部恶之;弥承为众所附,表请纳之。诏许之。亮帅骑三万军于龙鹄,击走吐谷浑,立弥承而还。亮,崇之曾孙也。

戊子,魏主如鱼池,登青原冈;甲午,还宫;八月,己亥,如弥泽;甲寅,登牛头山;甲子,还宫。

魏初,民多廕附;廕附者皆无官役,而豪强征敛倍于公赋。给事中李安世上言:“岁饥民流,田业多为豪右所占夺;虽桑井难复,宜更均量,使力业相称。又,所争之田,宜限年断,事久难明,悉归今主,以绝诈妄。”魏主善之,由是始议均田。冬,十月,丁未,诏遣使者循行州郡,与牧守均给天下之田: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止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还受之盈缩。人年及课则受田,老免及身没则还田。奴婢、牛随有无以还受。初受田者,男夫给二十亩,课种桑五十株;桑田皆为世业,身终不还。恒计见口,有盈者无受无还,不足者受种如法,盈者得卖其盈。诸宰民之官,各随近给公田有差,更代相付;卖者坐如律。

辛酉,魏魏郡王陈建卒。

魏员外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

十二月,乙卯,魏以侍中淮南王佗为司徒。

柔然犯魏塞,魏任城王澄帅众拒之,柔然遁去。澄,云之子也。氐、羌反,诏以澄为都督梁、益、荆三州诸军事、梁州刺史。澄至州,讨叛柔服,氐、羌皆平。

初,太祖命黄门郎虞玩之等检定黄籍。上即位,别立校籍官,置令史,限人一日得数巧。既连年不已,民愁怨不安。外监会稽吕文度启上,籍被却者悉充远戍,民多逃亡避罪。富阳民唐之因以妖术惑众作乱,攻陷富阳,三吴却籍者奔之,众至三万。

文度与茹法亮、吕文显皆以奸谄有宠于上。文度为外监,专制兵权,领军守虚位而已。法亮为中书通事舍人,权势尤盛。王俭常曰:“我虽有大位,权寄岂及茹公邪!”

是岁,柔然部真可汗卒,子豆仑立,号伏名敦可汗,改元太平。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永明四年(丙寅,公元四八六年)

春,正月,癸亥朔,魏高祖朝会,始服衮冕。

壬午,柔然寇魏边。

唐之攻陷钱唐,吴郡诸县令多弃城走。之称帝于钱唐,立太子,置百官;遣其将高道度等攻陷东阳,杀东阳太守萧崇之。崇之,太祖族弟也。又遣其将孙泓寇山阴,至浦阳江,浃口戍主汤休武击破之。上发禁兵数千人,马数百匹,东击之。台军至钱唐,之众乌合,畏骑兵,一战而溃,擒斩之,进平诸郡县。

台军乘胜,颇纵抄掠。军还,上闻之,丁酉,收军主前军将军陈天福弃市;左军将军刘明彻免官、削爵,付东冶。天福,上宠将也,既伏诛,内外莫不震肃。使通事舍人丹阳刘系宗随军慰劳,遍至遭贼郡县,百姓被驱逼者悉无所问。

闰月,癸巳,立皇子子贞为邵陵王,皇孙昭文为临汝公。

氐王杨后起卒。丁未,诏以白水太守杨集始为北秦州刺史、武都王。集始,文弘之子也。后起弟后明为白水太守。魏亦以集始为武都王。集始入朝于魏,魏以为南秦州刺史。

辛亥,上耕籍田。

二月,己未,立皇弟钅求为晋熙王,铉为河东王。

魏无乡党之法,唯立宗主督护;民多隐冒,三五十家始为一户。内秘书令李冲上言:“宜准古法:五家立邻长,五邻立里长,五里立党长,取乡人强谨者为之。邻长复一夫,里长二夫,党长三夫;三载无过,则升一等。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二石。大率十匹为公调,二匹为调外费,三匹为百官俸。此外复有杂调。民年八十已上,听一子不从役。孤独、癃老、笃疾、贫穷不能自存者,三长内迭养食之。”书奏,诏百官通议。中书令郑羲等皆以为不可。太尉丕曰:“臣谓此法若行,于公私有益。但方有事之月,校比户口,民必劳怨。请过今秋,至冬乃遣使者,于事为宜。”冲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若不因调时,民徒知立长校户之勤,未见均徭省赋之益,心必生怨。宜及课调之月,令知赋税之均,既识其事,又得其利,行之差易。”群臣多言:“九品差调,为日已久,一旦改法,恐成扰乱。”文明太后曰:“立三长则课调有常准,苞廕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不可!”甲戌,初立党、里、邻三长,定民户籍。民始皆愁苦,豪强者尤不愿。既而课调省费十馀倍,上下安之。三月,丙申,柔然遣使者牟提如魏。时敕勒叛柔然,柔然伏名敦可汗自将讨之,追奔至西漠。魏左仆射穆亮等请乘虚击之,中书监高闾曰:“秦、汉之世,海内一统,故可远征匈奴。今南有吴寇,何可舍之深入虏庭!”魏主曰:“‘兵者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先帝屡出征伐者,以有未宾之虏故也。今朕承太平之业,奈何无故动兵革乎!”厚礼其使者而归之。

夏,四月,辛酉朔,魏始制五等公服;甲子,初以法服、御辇祀西郊。

癸酉,魏主如灵泉池。戊寅,还宫。

湘州蛮反,刺史吕安国有疾不能讨;丁亥,以尚书左仆射柳世隆为湘州刺史,讨平之。

六月,辛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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