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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3节

明朝那些事全集-第3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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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开包裹的那一刻,大臣们明白,这次赖都赖不掉了。

 

   包裹里的,是无数封跟魏忠贤勾搭的奏疏,很明显,崇祯不但看过,还数过。

 

    混不过去,只能玩命干了。

 

    就这样,自天启七年(1627)十二月,一直到崇祯元年(1628)三月,足足折腾了四个月,阉党终于被彻底整趴下了。

 

    最后的名单,共计二百六十一人,分为八等。

 

    特等奖得主两人,魏忠贤,客氏,罪名:首逆,处理:凌迟。

 

    一等奖得主六人,以崔呈秀为首,罪名:首逆同谋,处理:斩首。

 

    二等奖得主十九人,罪名:结交近侍,处理:秋后处决。

 

    三等奖得主十一人,罪名:结交近侍次等,处理:流放

 

    此外,还有四等奖得主(逆孽军犯)三十五人,五等奖得主(谄附拥戴军犯)十六人,六等奖得主(交结近侍又次等)一百二十八人,七等奖得主(祠颂)四十四人,各获得充军、有期徒刑、免职等奖励。

 

    以上得奖结果,由大明北京市公证员朱由检同志公证,有效。

对此名单,许多史书都颇有微辞,说是人没抓够,放跑了某些阉党,讲这种话的人,脑袋是有问题的。

 

我算了一下,当时朝廷的编制,六部只有一个部长,两个副部长(兵部有四个),每个部有四个司(刑部和户部有十三个),每个司司长(郎中)一人,副司长(员外郎)一人,处长(主事)两人。

 

还有大衙门都察院,加上各地御史,才一百五十人,其余部门人数更少,总共(没算地方政府)大致不会超过八百人。

 

人就这么多,一下子刨走两百六十多,还不算多?

 

其实人家也是有苦衷的,毕竟魏公公当政,不说几句好话,是混不过去的,现在换了领导,承认了错误,也就拉倒了吧。

 

然而崇祯不肯拉倒,不只他不肯,某些人也不肯。

 

这个某些人,是指负责定案的人。

 

大家在朝廷里,平时你来我往,难免有点过节,现在笔在手上,说你是阉党,你就是阉党,大好挖坑机会,不整一下,难免有点说不过去。

 

比如大学士韩旷,清查阉党毫不积极,整人倒是毫不含糊,骂过魏公公的,不一定不是阉党,骂过他的,就一定是阉党,写进去!

 

更搞笑的是,由于人多文书多,某些兄弟被摆了乌龙,明明当年骂的是张居正,竟然被记成了东林党,两笔下去就成了阉党,只能认倒霉。

 

此外,在这份名单上,还有几位有趣的人物。比如那位要在国子监里给魏公公立牌坊的陆万龄同学,屁官都不是,估计连魏忠贤都没见过,由于风头太大,竟然被订为二等,跟五虎五彪一起,被拉出去砍了。

 

那位第一个上疏弹劾魏公公的杨维垣,由于举报有功,被定为三等,拉去充军。

 

而在案中扮演了滑稽角色的陈尔翼、杨所修,也没能跑掉,根据情节,本来没他们什么事,鉴于其双簧演得太过精彩,由皇帝特批六等奖,判处有期徒刑,免官为民。

 

复仇

 

总体说来,这份名单虽然有点问题,但是相当凑合,弘扬了正气,恶整了恶人,虽然没有不冤枉一个好人,也没有放过大多数坏人,史称“钦定逆案”。

 

其实崇祯和魏忠贤无仇,办案子,无非是魏公公挡道,皇帝看不顺眼,干掉了
但某些人就不同了。干掉是不够的,死了的人挫骨扬灰,活着的人赶尽杀绝,才算够本!

 

黄宗羲就是某些人中的优秀代表。

 

作为“七君子”中黄遵素的长子,黄宗羲可谓天赋异禀,不但精通儒学,还懂得算术、天文。据说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没有他不知道的,被称为三百年来学术之集大成者,与顾炎武、王夫之并称。

 

更让人无语的是,黄宗羲还懂得经济学,他经过研究发现,每次农业税法调整,无论是两税法还是一条鞭法,无论动机如何善良,最终都导致税收增加,农民负担加重,换句话说,不管怎么变,最终都是加。

 

这一原理后被社科院教授秦晖总结,命名为“黄宗羲定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经过调研,采纳这一定律,于2006年彻底废除了农业税,打破了这个怪圈。

 

善莫大焉。

 

但这四个字放在当时的黄宗羲身上,是不大恰当的,因为他既不善良,也不大度。

 

当时恰好朝廷审讯许显纯,要找人作证,就找来了黄宗羲。

 

事情就是这么闹起来的。

 

许显纯此人,说是死有余辜,还真是有余辜,拿锤子砸人的肋骨,用钉子钉人耳朵,钉人的脑袋,六君子、七君子,大都死在他的手中,为人恶毒,且有心理变态的倾向。

 

此人向来冷酷无情,没人敢惹,杨涟如此强硬,许先生毫不怯场,敢啃硬骨头,亲自上阵,很有几分硬汉色彩。

 

但让人失望的是,轮到这位变态硬汉入狱,当场就怂了,立即展现出了只会打人,不会被人打的特长。

 

他全然没有之前杨涟的骨气,别说拿钉子顶脑门,给他几巴掌,立马就晕,真是窝囊死了。

 

值得庆幸的是,崇祯的监狱还比较文明,至少比许显纯在的时候文明,打是打,但锤子、钉子之类的东西是不用的,照此情形,审完后一刀了事,算是便宜了他。

 

但便宜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

 

审讯开始,先传许显纯,以及同案犯“五彪”之一的崔应元,然后传黄宗羲。

 

黄宗羲上堂,看见仇人倒不生气,表现得相当平静,回话,作证,整套程序走完,人不走。

 

大家很奇怪,都看着他。

 

别急,先不走,好戏刚刚开场。

 

黄宗羲来的时候,除了他那张作证的嘴外,还带了一件东西——锥子。

审讯完毕,他二话不说,操起锥子,就奔许显纯来了。

 

    这一刻,许显纯表现出了难得的单纯,他不知道审案期间拿锥子能有啥用,只是呆呆地看着急奔过来的黄宗羲,等待着他的答案。

 

    答案是一声惨叫。

 

    黄宗羲终于露出了狰狞面目,手持锥子,疯狂地朝许显纯身上戳,而许显纯也不愧孬种本色,当场求饶,并满地打滚,开始放声惨叫。

 

    许先生之所以大叫,是有如意算盘的:这里毕竟是刑部大堂,众目睽睽之下,难道你们都能看着他殴打犯人吗?

 

    答案是能。

 

    无论是主审官还是陪审人员,没有一个人动手,也没有人上前阻拦,大家都饶有兴致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黄宗羲不停地扎,许显纯不停地喊,就如同电视剧里最老套的台词:你喊吧,就是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

 

    因为所有人都记得,这个人曾经把钢钉扎进杨涟的耳朵和脑门,那时,没有人阻止他。

 

    但形势开始变化了,许显纯的声音越来越小,鲜血横流,黄宗羲却越扎越起劲,如此下去,许先生被扎死,黄宗羲是过瘾了,黑锅得大家背。

 

    于是许显纯被拉走,黄宗羲被拉开,他的锥子也被没收。

 

    审完了,仇报了,气出了,该消停了。

 

    黄宗羲却不这么认为,他转头,又奔着崔应元去了。

 

    其实这次审讯,崔应元是陪审,无奈碰上了黄恶棍,虽然没挨锥子,却被一顿拳打脚踢,鼻青脸肿。

 

    到此境地,主审官终于认定,应该把黄宗羲赶走了,就派人上前把他拉开,但黄宗羲打上了瘾,被人拉走之前,竟然抓住了崔应元的胡子,活生生地拔了下来!

 

    当年在狱中狂施暴行的许显纯,终于尝到了暴行的滋味,等待着他的,是最后的一刀。

 

    什么样的屠夫,最终也只是懦夫。

 

    如许显纯等人,都是钦定名单要死的,而那些没死的,似乎还不如死了的好。

 

    比如阉党骨干,太仆寺少卿曹钦程,好不容易捡了条命,回家养老,结果所到之处,都是口水(民争唾其面),实在呆不下去,跑到异地他乡买了个房子住,结果被人打听出来,又是一顿猛打,赶走了。

 

    还有老牌阉党顾秉谦,家乡人对他的感情可谓深厚,魏忠贤刚倒台,人民群众就冲进家门,烧光了他家,顾秉谦跑到外地,没人肯接待他,最后在唾骂声中死去。
而那些名单上没有,却又应该死的,也没有逃过去。比如黄宗羲,他痛殴许显纯后,又派人找到了当年杀死他父亲的两个看守,把他们干掉了。

 

    大明是法制社会,但凡干掉某人,要么有司法部门批准,要么偿命,但黄宗羲自己找人干了这俩看守,似乎也没人管,真是没王法了。

 

    黄宗羲这么一闹,接下来就热闹了,所谓“六君子”、“七君子”,都是有儿子的。

 

    先是魏大中的儿子魏学濂上书,要为父亲魏大中伸冤,然后是杨涟的儿子杨之易上书,为父亲杨涟伸冤,几天后,周顺昌的儿子周茂兰又上书,为父亲周顺昌伸冤。

 

    顺便说一句,以上这几位的上书,所用的并非笔墨,而是一种特别的材料——血。

 

    这也是有讲究的,自古以来,但凡奇冤都写血书,不用似乎不够分量。

 

    但崇祯同志就不干了,拿上来都是血迹斑斑的东西,实在有点发怵,随即下令:你们的冤情我都知道,但上奏的文书是用墨写的,用血写不合规范,今后严禁再写血书。

 

    但他还是讲道理的,崇祯二年(1629)九月,他下令,为殉难的东林党人恢复名誉,追授官职,并加封谥号。

 

    杨涟得到的谥号,是忠烈,以此二字,足以慨其一生。

 

    至此,为祸七年之久的阉党之乱终于落下帷幕,大明有史以来最强大,最邪恶的势力就此倒台。纵使它曾骄横一时,纵使它曾不可一世。

 

    迟来的正义依然是正义。

 

    在这个世界上,所谓神灵、天命,对魏忠贤而言,都是放屁,在他的身上,只有一样东西——迷信。

 

    不信道德,不信仁义,不信报应,不信邪不胜正。

 

    迷信自己,迷信力量,迷信权威,迷信可以为所欲为,迷信将取得永远的胜利。

 

    而在遍览史书十余载后,我信了,至少信一样东西——天道。

 

    自然界从诞生的那刻起,就有了永恒的规律,春天成长,冬天凋谢,周而复始。

 

    人世间也一样,从它的起始,到它的灭亡,规则恒久不变,是为天道。

 

    在史书中无数的尸山血河、生生死死背后,我看到了它,它始终在那里,静静地注视着我们,无论兴衰更替,无论岁月流逝。

 

    它告诉我,在这个污秽、混乱、肮脏的世界上,公道和正义终究是存在的。

 

    天道有常,从它的起始,到它的灭亡,恒久不变。

崇祯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很想有番作为,但当他真正站在权力的顶峰时,却没有看到风景,只有一片废墟。

 

    史书有云:明之亡,亡于天启。也有史书云:实亡于万历。还有史书云:始亡于嘉靖。

 

    应该说,这几句话都是有道理的,经过他哥哥、他爷爷、他爷爷的爷爷几番折腾,已经差不多了,加上又蹦出来个九千岁人妖,里外一顿猛捶,大明公司就剩一口气了。

 

    朝廷纷争不断,朝政无人理会,边疆烽火连天,百姓民不聊生,干柴已备,只差一把火。

 

    救火员崇祯登场。

 

    他浇的第一盆水,叫做袁崇焕。

 

    崇祯是很喜欢袁崇焕的,因为他起用袁崇焕的时间,是天启七年(1627)十一月十九日。

 

    此时,魏忠贤刚死十三天,尸体都还没烂。

 

    几天后,在老家东莞数星星的袁崇焕接到了复起任职通知,大吃一惊。

 

    吃惊的不是复起,而是职务。

 

    袁崇焕当时的身份是平民,按惯例,复起也得有个级别,先干个主事(处级),过段时间再提,比较合理。

 

    然而他接受的第一个职务,是都察院右都御史,兵部左侍郎。

 

    兵部右侍郎,是兵部副部长,都察院右都御史,是二品正部级,也就是说,在一天之内,布衣袁崇焕就变成了正部级副部长。

 

    袁部长明显没缓过劲来,在家呆了几个月,啥事都没干,却又等来了第二道任职令。

 

    这一次,他的职务变成了兵部尚书,督师蓟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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