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书店老板by轩辕悬-第3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我凭什么关心沈斌呢。要不是我的那一拳。我,嘴里涩涩的。是啊,他实岁也就十八。
那时候N市监狱还没现在先进,不是隔着玻璃窗打电话的格局。就是一个大房间,一大溜桌子,犯人南,探视者北。
我看他进来,根本不知道说什么,我来干吗来了啊。
我还是第一次仔仔细细看他。
他比以前胖了,没那么惨绿惨绿,还长了个子。
其实他眉目间还是像丁红梅,挺清秀的,眼睛里少了些乖戾,只是还是黑黑看不透。
他也不说话,没表情,死死抿着嘴。
愣了半天,总不能不说话啊。
“我,我都没带什么东西来,早说呢我给带点东西……”
这是我说的第一句话,很久很久以后都给这屁孩笑话。不过可能是挺傻的。
他还是不吭声。
我想,我其实不欠他啊,他老娘还是我给安置后事的呢,我……
“里边还行吧,有没受欺负?”
……
“你好好学习。”我记得他一口白字。
……
我后悔了,真有病,自讨没趣。
“那,我走了啊!”说完,我站起身。
“喂,我挺好的。我犯这罪,在里面是这个。”
看着对面的小孩儿挺起大拇指,脸上的笑还是有点痞有点轻浮,可也暖暖的。
我点点头:“那就好。你还是好好学习。你妈说你是好孩子。”
年轻的脸沉了下来。
我说错话了?丁红梅还是很疼这儿子的。
突然,他也站起来,朝我支支下巴:“哥们儿,你那些碟真不赖,里面可没得看。”说完就走了。
从监狱出来,我觉着,这下真结了。
他在里面也还行吧。比进去前强。
等他放出来,我都三十好几,小老头儿了。
5
其实呢,他现在就躺在我的第三家分店里。
现在不过是2001年年初三晚上。
唉。
还浑身是血。
我怎么就给缠上了这么个冤家。
他放出来的时候其实才被关了两年零两个月,离现在大半年样子。
据说是监狱失火,他抢救国家财产不算,还救了n个管教干部包括当时到N市视察的一个中央领导。而且他平时就表现良好,两年内自考了计算机大专文凭,年纪又很小,身世又可怜。
于是,就给提前释放了。
你看,走的什么狗屎运。
那天他跑到我刚开张的第三家分店时,我愣半天。
小伙子头发贴着头皮一薄层,穿着白色大汗衫,夏威夷短裤,倒是很利索。不过耳朵上还是戴了个耳环,确切说是耳钉,不仔细看都不会注意那种。
帮我看店的沾亲带故的小姑娘阿芬眼睛都亮了。很帅么?
想他当初的德行,我暗暗摇头。亏那小姑娘还动过我脑筋,三天两头跑到我家去主动承担家务,把我妈给乐的,以为这就是孙子他妈了。
沈斌说要请我吃饭,谢谢我帮他妈料理后事。
“给个机会么!嗯?”也不叫我声哥,他几个兄弟这几年屁颠屁颠在我俩店里窜户,钱哥钱哥叫得可欢了。
他倒好,还那样,轻浮--
“喂,别动手动脚!”我把他放在我肩上的爪子拿开,丝毫没觉得话里的不妥。
更得寸进尺,一只骼膊伸过来,勾肩搭背把我硬是弄出了门。
“你怎么老是这么别扭!”嘴里还咕咕哝哝。
我恨,咬牙切齿。怎么他能高出我那么多,过了三年我怕连挥拳头的资格都没了。再说,我别扭么,我别扭在哪里?胡说八道。
我跟他不是仇人么,就算没仇了,可也全结了啊,结了啊。我就是不想跟这人扯一块儿……
哎呀,我那阿芬小姑娘必定要跟老娘嚼舌头去,又得烦了。
兴许我觉得亏欠他的,兴许我觉得他没那么讨厌了,反正那天就跟他去吃了顿饭,吃完,我死活要我来买单。我看他有点不高兴。切,不高兴什么,你刚出来哪来的钱请客。
我人瘦,胃口却好,下定决心自己付账更要吃个够本儿,都没顾上跟他说话,一径奔着吃了。
“喂,是我被放出来啊,你怎么像饿了三年呢!”
我含着一口叉烧,抬头看他竟然嘟着嘴气乎乎坐在那儿。
我想,一切开始变化就是在这一刻。
我不知道怎么了,我这么多年也过来了,从来没喜欢过谁。就算我喜欢男人,可我也从来都没看谁顺眼过。
我当时觉得自己是同情,怜悯。
不过,谁说的,由同情、怜悯来的感情反倒实在。好像是郑智化说他老婆。
我看他气乎乎的,连忙吞了叉烧,问他:“以后准备怎么办?”
“我啊,我帮你看店吧!”
“啊?”我老娘肯定得跳,虽然我们知道怎么回事,可这地界谁不知道他杀过人,谁还敢到店里借东西。就这会我跟他在这儿吃饭,好几只眼睛贼溜溜偷瞄呢。
“怎么,怕老子砸了你的小店儿?”他撇过头。
我伤了他自尊?
“也不是,这,工钱小么?”我陪着小心。
“嘿,你还真以为我看得上你这破地方,得吧!”他转过头来,竟然在贼笑,根本没不开心了,“我有地方去,你别瞎操心!”竟然又伸过手来,在空中停顿了大概一秒钟,放到我肩上。看我要开口,马上又移开了,“嘿,我不动手动脚。”
我琢磨,他本来想把手搁哪儿啊?
半天才回了一句:“谁操心了。”
他垂了头,又抬起,跟我说:“哥,谢谢你。”
很认真的口气。
其实,我想,我根本都没跟他解释过,把他关到那个混蛋一个牢房不是我的主意,因为虽然不是我的主意,总是跟我有关。
他怎么好像从来都没恨我,报复我,报复我们老钱家。
我对他也没做什么好事。
要不是他救人救火,现在还吃牢饭呢。
“谢……什么啊!”我咬了咬嘴唇。
我娘说我伤心的时候才会咬嘴唇。
6
那天晚上回家,我本来就神思不属,心不在焉,连老娘喊我都没听到,这下更麻烦。
“儿子啊,怎么不长记性呢,你就跟你爸一样,男人身体女人心肠,阿芬都跟我说了,那个杀人的小流氓上门啦,他能安啥好心啊,得跟他划清界限不是。他要是还来,甭搭理他,别老觉得亏欠,你们爷俩都是救蛇被蛇咬的那个……”我帮她填空--东郭先生。“对,就是东郭先生。说哪儿了……我们在派出所有人,他刚放出来还敢胡来?给他点小钱也就是了,怎么还一起吃饭。唉,你那么大人了,能不能不让你爹娘操心啊,你说阿芬不是不错么,那么关心你,多好的小姑娘,你不多考虑考虑……”
我有个唐僧妈妈。
“老婆子,有完没完,还让不让你儿子睡觉?”老爹在二楼发话。
我打个哈欠,上去了。
上了俩台阶还是回头跟我妈说:“怪不得你喜欢阿芬,俩人一样啰嗦。”
“哎,给我站住你,怎么跟你妈说话呢!”
我笑呵呵上去了。有很多话跟老人争论都是没有意义的,他们认定了的事情早就长死在脑子里了,他们又是生养自己的父母,世上最亲的人。我觉着,在社会上混了这些年就学会不跟父母争执不跟任何人争执。该做的做着就行了,理不是争得来的。
我真的不想让他们给我操心。
可,这次,我心里没数。
刚进屋躺下,老爹推门进来,我们家老头有年月没跟我谈心了,上次还是我高三填志愿时。那时老头就不让我填远的容易考的地方,一定要在沪宁线上,结果N市医学院没考上就掉到农作物虫害专业去了。
老头儿正襟危坐,义正词严。
“所谓人在江湖,义字当先,做人要对得起良心。那小伙子做好事被放出来,说明本质是好的,我们做事不地道,他有困难我们要帮忙。”
老头儿文化馆里干了一辈子,还江湖江湖的呢,我闷笑。
“你妈那是妇人之见,不过,有一点还是对的,你该成家了,我们老钱家到这代就你一个男孙,你得给我们留后啊!”
唉,结婚,留后。
唉,我不喜欢女人,不喜欢。
改明儿跟他们坦白得了,我性无能,不行,得给灌药灌死。哎呀呀呀呀,不想了,睡觉。
蒙上被子,朦朦胧胧间,好像看到沈斌的那双眸子。
黑黑的,看不透的眸子。
比起他的境遇,我算好多了,至少我家族庞大父母健在,钱家独苗,众人宠爱。
他呢……
我和他其实没大交情,出事前他就是到店里拿碟子,出事后就见过三次。我怎么老惦记着呢……
不过,他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还说有地方去,能去哪啊。
我猛一惊,他可别走邪路去!坐起来,竟是一身冷汗。
×××××
我没喜欢过别人,除了父母亲戚,知己的朋友都没什么,我的世界就是电影加小说,整一个虚幻。
我其实不懂得关心人。
看沈斌躺在我的铁床上,昏沉沉发烧,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能上医院,店里又没药,大过年的外面药店早关了,回去拿肯定惹疑心。
我更多是忿忿,活该,谁让你不安安分分,活该受罪受伤。反正也烧不死你!
看他这么个高个儿躺在我铁床上都睡不直,嘴里低低地咕哝,眉头皱得老紧的。身上受的也不知是刀伤还是枪伤。
他啊,出了事就跑到我这儿。
他啊,他就是走了邪路了。
走了不归路。
我把我的虚幻世界和实际世界分得很清楚。
我就想做个租书店老板,开开心心看我的电影,单纯地活着。
他会改变我的生活。
而我的生活谁都不能改变。
吃饭的第二天晚上,我关了店门后就去他的兄弟小号山鸡--林栋复(我还以为是林栋甫呢)家,跟家里人说睡在店里了。
就我和他两个人,他拧不过我,说了实话。
他说在里面认识一个大哥,很照顾他,现在这个大哥也出来了,在上海开了个保全公司,要他过去帮忙。
保全公司?做保安?怎么搞得跟电影一样。
保全公司这种行当半黑不白的,还是里面的人开的……不过说到底跟我没关系。
唉,真还不如到我店里帮忙,虽然一开始有点麻烦,至少正正当当规规矩矩。
我没说话。
“你不高兴啊?”他眨着眼睛看我。
他眼睛特别好看。
我脸有点热:“谁不高兴……关、关我什么事儿!”
“你怎么脸红啊?”
“啊?”我推说热,站起来就想走。
“那好,我跟你一起走,我们去你店里看碟子吧,我特别喜欢那个《春光乍泄》。”他也站起来。
“那不是‘鸭片’么?你怎么老喜欢看这个!”这小子还有点眼光。
“就你能喜欢啊?”他也不瞧我,眼盯着地上,脚狠狠碾着林栋复家地板上的一只甲克虫。声音轻轻的。我却觉得诱惑。
“我开碟片店,那是职业需要,什么喜欢不喜欢的。”
“职业需要啊?”声音还是轻轻的,脚停下来了,手却伸了过来。
“干吗?”手落在我肩上,他就占着个高,老勾我肩膀。
“走了啊,林栋复爸妈搓完麻将可都要回来了。”
他这人也是,小号山鸡硬给从自己家里赶出去玩,怪不好意思。
回店里。
一路上都没说话。
他就跟在我屁股后头,我让他别勾着我,可没让他不走并排啊。
“喂!”我停下来,大半夜的身后跟着个人真是古怪,“赶几步行么?”
“我不要。”
“喂!”
“我就不要!”
“你有病啊!”
他不吭声了,停在那儿。
生气了?
有时候我真觉得,他把我当妈呢还是当哥。
他才二十周岁。
没爹没娘。
可不管怎样,有个人需要你哄劝安慰,感觉相当好。 '喵喵'
7
很喜欢《春光乍泄》,喜欢那个细节。
因为陪任性张国荣晨跑而发烧卧床的梁朝伟“好辛苦”,罪魁祸首却大言不惭半拉半求加撒娇逼着他爬起来给自己做饭——“我饿死了啦”。“你还是不是人,逼着病人给你做饭!”喊着这个话的人犹豫几秒后还是在做饭的时候,拿颗鸡蛋放进去。
就是因为这个细节。
和沈斌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