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家丁-第5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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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取胜三场以上的部落都可以入克孜尔,共享大可汗举办的盛宴,此事自然不在话下。唯独进了城之后要如何行事,却是个大大的难题。
依照他之前的打算,叼羊大会乃是一年一度的胡人盛事,热烈隆重,必有无数王公显贵聚集王庭。突厥骑兵在城外保护可汗和各位显贵,精神紧张,奔波劳累,城防自然容易露出破绽。而今夜的克孜尔为了所谓地叼羊大会彻夜狂欢,只要想办法制造些混乱,迅速占领城头、打开城门,五千骑兵趁着胡人还没省悟之际,以雷霆之势直取突厥王宫,打他个措手不及。一旦抢下了王宫,擒拿了突厥可汗和所有的权重显贵,那便是抽去了克孜尔的灵魂,突厥王庭自然沦陷,胡人也会不攻自破。
算盘打的虽精,只是中间发生了太多地变故。莫名其妙与右王大战一场,月氏也在叼羊大会上一举夺魁,现在他们再不是那个籍籍无名的弱小部落,而是所有人瞩目地焦点,留给他们发挥的空间,远不如之前那么广阔了。可是不管怎么说,在当前形势下,混进克孜尔,是他们唯一可以选择的道路。
“正大光明进城,未必就是福气。”林晚荣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
老胡理解他地难处,附到他耳边笑着道:“将军放心吧,许震带着剩下的几千兄弟,早已在路上了,就算再不济,我们也可以直接攻城啊,大不了就是一死,咱们出来的时候不就讲好了的么?就算打不死胡人,也要吓死他们——”
听老胡说的有趣,林晚荣呵呵一笑,心情顿时轻松了几分。胡不归神秘兮兮的四周看了几眼,压低声音道:“还有一件事我没好意思告诉您,方才我们叼羊的时候,余下的兄弟们趁着胡人观看比斗的机会,从附近的部落里捞了许多桐油,现在全托在马背上呢。您想啊,今夜的克孜尔载歌载舞、盛情迎接叼羊的英雄们,那还不得人压人、人堆人、人赶人那?随便哪里窜出匹冒烟的火马。嘿嘿,那会是个什么情景呢!”
“真地?!”林晚荣大喜,急忙往旁边的战马瞅去。那突厥大马肚子两边各挂了几个数尺长的竹筒,用布袋掩住了,分量似乎不少。
“哦。”高酋附耳在边上听了半天,大喜着敦圆了嘴道:“好你个老胡,学会偷油了!”
“什么偷,”胡不归恼火的看他一眼:“趁着没人,到别人帐篷里游览一下,顺便捞点油水,这是偷么?这叫捞!老高你回去找个教书先生,再学学认字吧!”
“对,对。是捞油水,不是偷油水。”林晚荣哈哈笑着,老怀大慰。有这几十匹火马,就算拿不下克孜尔,我也要把它闹翻天!
高酋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急道:“就算我们有火马,可是那万人地突厥骑兵也进了城,要是他们堵在王宫门口,这敌众我寡的,不好打啊!”
林晚荣拍拍他肩膀。微笑摇头:“高大哥,我们不是与他们比人数,我们是在比谁的动作更快!你看,那就是突厥王宫…
他顺手一指,高酋二人沿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暗红的落日余晖中,克孜尔的粗犷的城墙清晰可见,离着城墙不远处,几角飞红走绿、金壁黄檐的亭台清晰可见。与周围的低矮建筑比起来。它显得那么地高贵和耀眼。
“从克孜尔的城中布置来看,王宫离着城门并不远。这在我们大华,简直就是不敢想像的,看来突厥人对于筑城。的确不怎么精通!”
胡不归听得点头,华夏历代都城。哪个不是山门重重、殿高石厚,突厥人的这座皇宫,结构简单。造型简陋,甚至赶不上江南富庶省份的一座府衙。
“而根绝那些楼台的规模判断,突厥王宫顶多就能住上两千号人,那就已经很了不得了!”林晚荣笑着道:“所以,突厥人的骑兵,不可能全部驻扎在里面,他们在城中一定还有军营。既然是军营,那离王宫就会有距离了!”
“可是距离有多远呢?!”老高皱眉,这个才是问题关键。
“很简单那,”林将军摊手道:“高大哥,如果你是突厥可汗,有这样一万骑兵在身边,你想把它放在多远?!”
“当然越近越好了!”老高顺口回答,接着想了想,又道:“也不对,这一万多人马,可不是小数目,真刀实枪的,离着太近,谁敢保证他们中间就没有个想造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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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晚荣嘿嘿道:“这就是帝王地通病了。渴望兵权,却又害怕当兵的造反,一定要保持适当的距离。还有一点,你们不要忘了,这一万精锐,可是图索佐的族人!!!”
明白了!胡不归和高酋同时一惊。
“所以说,只要我们动作够快,及时打开了城门,在冲进王宫之前,我们和突厥人的机会,至少是一半对一半!虽然会有很大的风险,可是我们一定要去干,因为,我们就是为了这个来的!”他斩钉截铁的一挥手,眼中泛起凛冽杀气:“只要拿下了突厥王宫,那就是我们的成功!”
胡不归听得热血沸腾,急急一拍手:“好,就这么干!今夜我去开城门!”
“胡大哥急什么,”林晚荣笑道:“现在还没进城,里面地具体情况还没弄清楚,谈论这些为时过早。咱们有一个大的方向,进城之后见机行事就是了。”
确实有些操之过急了,老胡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夜幕缓缓降临,暮霭中,草原灰沉沉的一片,微微能看清远处城头上飘扬地狼旗。已经有获胜的部落迫不及待地等在了城下,准备进入克孜尔。所有勇士的面罩都没有摘下,这是荣誉的见证,他们要在王庭地宴会上打开,享受所有民众的欢呼。
城门缓缓打开了,守城的突厥兵士略微问了两句话,勇士们得意洋洋的挥舞着手中的标志着自己部落的旗帜,便一路畅通无阻了。
克孜尔地处阿拉善草原深处,从来没有遭受过袭击,突厥人对自己的实力有着充足的信心,防守松懈也情有可原。
胡不归悄声道:“我们现在也进吗?!”
林晚荣看了看天色,微微摇头:“现在进去,只会成为别人注意的焦点,还是再等等。”
高酋嘿了一声:“林兄弟,我有件事纳闷好久了,你到底是怎么识破玉伽在马上做的手脚的?”
这一问老胡顿时也偏过头来,显然,他也没弄清楚其中道理。
林将军笑道:“这个道理么,其实也简单。马和我们人一样,有鼻子有眼,有嘴还有腿,都是那些感觉器官。那匹青骢马不肯拿蹄,一定是其中的某一个地方出了问题。所以,我先看马腿,再看五官。腿没问题,而马的耳朵和眼睛,看的最明显,玉伽很难做手脚。余下的,无非就是鼻子和嘴了。”
有道理!胡不归点了点头,疑惑道:“那你怎么判断她是在鼻子上做手脚,而不是嘴呢?”
“这个还得感谢图索佐。”林晚荣点头微笑:“他的手下喂青草的时候,我注意看了下。那匹小马被戴了口嚼子,却还是一个劲往前凑,这说明,它的嘴没有问题,最起码是没有严重的问题。于是,剩下的最容易做手脚、又是最难被发现的,就是马鼻子了。玉伽在青骢马的鼻子上洒了一种花草制成的药粉,我闻着有些淡淡的香气,可是对马匹来说,这种味道也许正是它讨厌的。所以,你拿鞭子抽它都不走!我想了办法,拿水浇到它鼻子上,融化了药粉,味道消淡,它又变成了一匹正常的马!然后,给她的马偷偷抹了点催|情的药,又往我的马屁股上擦了点,所以,她就追着我跑了。呵呵,就这么简单!”
“闻香识马?林兄弟,你好厉害的鼻子!”老高竖指大赞,满面羡慕。
胡不归摇头感叹。这些道理说起来简单,几乎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可是那知微察细、善于思索却不是谁都能做到的。别人大骂林将军只会耍嘴皮子,以为他拥有的一切都是耍口换来,那才是以肤浅的眼光看他了。
“糟糕!”胡不归还在沉思中,便听见林将军一声惊叹:“我知道玉伽为什么要骑我的马了!”
第六零四章 哑巴勇士
胡不归想了想,也明白了:“将军,你的意思是,玉伽想看看马屁股上抹的是什么药粉?”
林晚荣点了点头,以月牙儿那丫头的倔劲,她一定会搞清楚能让自己的小马发颠的,到底是什么东西。想想她以堂堂突厥大可汗之尊,竟要亲自探查马屁股,说起来有几分好笑。
“原来是这么回事。”高酋胸有成竹的哈哈笑道:“林兄弟放心,我给你的那药粉,主料乃是发情的母猪奶,配料是哺|乳期的羊奶牛奶,再辅以几种常见的香料花草配置而成。都是我在兴庆府购得的下等货,而且据说大多是销往草原的,胡人专门用它来给母马配种。前几次我不好意思拿出来,是因为这玩意用在人身上没多大效果,顶多就是一阵燥热,可是对牛啊马啊骡子什么的,却是百试百灵、奇效无比。本来是预备给林兄弟你审问俘虏用的,可惜没用上,嘿嘿,遗憾,也算那些胡人好运。这草原上常见的玩意儿,玉伽就算辨别出来了,也没多大用处。”
审问俘虏用的着这玩意儿?!那是怎么个审法?胡不归打了个冷颤,怎么听老高的话,总觉得有股子邪味呢?
原来是种马专用的,难怪这么厉害呢,林晚荣哈哈大笑,心里老大的可惜,都是纯奶制成的上好的绿色食品,咋就让畜生给糟蹋了呢。
天色渐渐地黑了。草原上懵懵懂懂昏沉沉的一片,几点幽暗的***自克孜尔的城头射来。胡人不会制作牛皮灯,城墙上全靠着点亮的火把照明,草原清冷凛冽地夜风吹来,火苗扑闪扑闪着。不到一会儿便熄灭了大半,城墙上昏暗一片。突厥人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也不以为怪。
一匹快马奔来,凑到胡不归耳边说了几句,老胡点点头,压低声音道:“将军,许震他们包住了马蹄,一个时辰后便可到达指定的位置。”
林晚荣点点头,望见前面进城的队伍稀稀拉拉。已经没有几个人了,他大手一挥,喝道:“克孜尔就在眼前。兄弟们,跟我走!”
近四十号人马齐齐低吼一声,拨转了马头,跟在林将军身后,信马由缰,直往克孜尔的城门奔去。
一步一步,胡人的王庭越来越近,城头巡弋的突厥人粗糙的脸颊。在阴暗的火光中都已清晰可见。回想这一个多月地生死征程,便是为了等待此刻的到来,所有人瞬间都激动起来,林晚荣紧紧抓住了马鞍,平抑了一下起伏的心境。
克孜尔的城墙,是由一块块未曾打磨过的巨大石块堆积而成,棱角突兀,起伏不平,远远望去。就像是只带壳的刺猬,手脚灵活点的,几乎可以顺着石块间的棱角,一步一步爬上城头。
建筑城堡。的确不是突厥人的特长,站在这粗糙地城墙下面。林晚荣心里发出一声慨叹。
“站住,你们是哪个部落的?!”城门前,两个突厥守卫拦住了胡不归的马匹。大声喝问。
“我们?!”胡不归哈哈大笑,用力挥舞着手中的土犀旗帜,威风凛凛道:“月氏部落!你们没听说过吗?!”
若在叼羊大赛之前,鬼才知道月氏是干什么的。可是此刻形势已完全变了,草原上最小的月氏部落赢了叼羊大赛的消息,早已传遍克孜尔内外。他们不仅打败了右王,就连美丽聪慧的金刀大可汗也被他们抢走,风头之劲,一时无双。而大可汗主动邀请该族的哑巴勇士参加王庭盛宴地消息,更是传的沸沸扬扬,人所共知。
看见胡不归手中的土犀旗帜,那是强者的象征,守卫地脸色立即变了,单手抚胸,恭敬道:“向草原最勇猛的勇士们致敬,请各位入城!”
被突厥人崇拜地滋味的确与众不同,胡不归听得心花怒放,放手一挥,大笑道:“勇士们,跟我走!”
“吼——”他身后的勇士们爆出一声惊天大吼,沿着缓缓打开地城门,齐刷刷纵马而去。手中的弯刀同时划出一道银色光亮,仿佛突然降临的闪电,明亮耀眼,冷厉无双。突厥守卫看的心寒不止,果然不愧为草原最厉害的勇士,那气势比起右王部族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才刚刚踏入城门,便听见阵阵的欢呼扑面而来,抬头望去,前面宽广的大街上密密麻麻,到处都是高举的火把,到处都是拥挤的人群。前期入城的勇士们,面罩还没揭下就已被团团围住,突厥人提着马奶子酒,在街上点起篝火,围绕着他们载歌载舞,不管是认识还是不认识的突厥人,统统都加入进来,四处欢声笑语、歌声飞扬。
城墙上值守的突厥士兵,也兴高采烈的转过身来,跟随着人群一起唱和,那松松垮垮的模样,哪像是驻守京畿的近卫军?话又说回来,胡人本就不是以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