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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向来痴+番外 by 随风飞(小攻爱的很卑微 帝王受he)-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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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尚且年少轻狂,结交了一堆不三不四的朋友,旷课、打架、抽烟、喝酒,几乎无所不做。林渝但是恰好是风纪委员,他每次见了我,都会带着这样一副厌恶的表情走过来,一把夺去我手里的烟或是冷冷的骂我败类。
我当初只觉得他罗嗦得要命,恨不得同他打一架,却如何也料不到,自己有一天竟会不顾一切的爱上这个古板又严肃的男人。
正想着,他已走到了我面前。
“夏澄江!”林渝推了推我的肩膀,微恼的说:“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喝酒!就算真的喝醉了,也不准找我来善后!你到底有没有记性啊?”
我也不答话,只装出醉酒的样子,冲他微微一笑,手脚并用的缠了上去。
林渝挣脱不开,只好回抱了我一下,拖着我的身体往前走去。
几步以后,他似乎又想起了礼貌的问题,于是折回原处,生疏有礼的问:“张小姐一个人没问题吗?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张宛漫不经心的瞥我一眼,淡笑道:“不必麻烦了,我还要再喝一会儿。”
她此刻虽然笑靥如花满意双眸子里却全是深不见底的痛苦。
一醉方能解千愁。
张宛比我痛得厉害,所以她需要更多的酒精来麻痹自己。
离开酒吧之后,我便一路装睡。
直到林渝把我搬进了家门,才突然使力,将他推倒在了地上。
“夏澄江,你又要发疯了?”林渝抬脚踢我,狠狠的问。
我什么话也没说,只是低下头去,胡乱亲吻着。同时伸出一只手,摸索着解开他的衣扣。
他突然不再挣扎了,仅是冷冷的看着我,问:“你知道强暴要判多少年吗?”
我愣了一下,停下所有动作,将手贴在冰冷的地板上,苦笑。
“你明明知道,我根本没有那个意思。我若只是想要你的身体,早就不知得逞多少回了。”就因为我总是愚蠢的奢望他的心,所以才会更加痛苦。
林渝闭了闭眼睛,轻轻的说:“你若当真只喜欢我的身体,那倒还简单些。”
心脏一阵痉挛,我瞬也不瞬的盯住他,近乎哀求的问:“无论我如何喜欢你,你的答案也还是和以前一样吗?”
“不喜欢。”顿了一下,又特意加重语气补充道:“永远。”
回答的干脆利落,连一点点犹豫都没有。
“我真的……没有任何机会?”
他缓缓睁开眼睛,眸里倒映着冷冷的光,反问道:“夏澄江,你究竟喜欢我哪里?”
太多了。我可以有一千个不喜欢他的原因,却更可以寻出一万个非爱他不可的理由。
我仍是紧压着他不放,浅浅的笑:“怎么?凡我喜欢的地方,你都要改掉吗?”
这原本只是一句戏言,结果,林渝却是猛的一窒,急急别开了眼睛。
……猜中了吗?
那一瞬,我只感觉全身冰冷,似连心脏也要结冰了。
我认识林渝十几年,自然知道他有多么冷酷无情,却如何也料不到,他竟会狠心到这种地步。
“哈哈!”我趴在他身上,几乎笑岔了气。“林渝,你其实……根本就是外星人吧?”
若换作别人,就算真的不喜欢,多少也会同情我一下吧?就只有他,可以毫不留情的说出那些话来,一点也不在意会不会伤了我。
那是因为,全世界他唯一在乎的人就只有自己。为了不让自己受伤难过,所以就只好任由我伤心痛苦。
真可怕,我怎么会爱上这样一个怪物呢?
跟我称兄道弟的时候,是因为我对他没有任何威胁。而如今,一旦触及他的心结,马上就会翻脸不认人。
这世上,我最爱的是一个名叫林渝的男人,而最恨的,却也是同一个。
越想越觉得心寒,因而也笑得愈加拼命了起来,直到嗓子都哑了,才渐渐止住声。
“夏澄江,你喝醉了。”林渝静静的看真我,眼睛里冰冰冷冷的,不见任何感情。
胸口猛得抽搐了一下。
我摆摆手,缓缓坐起身,声音低哑的说:“我不是醉,而是疯了。”
“是吗?”依旧是冷冷淡淡的口气,好像这事,他早已预料到了,只不过一直懒得点破。
我在这里痴痴傻傻的爱着,林渝却只像个局外人般,无可无不可的看了场闹剧,然后再一言不发的掉头走开。
真是不敢相信,到了此刻,我如何还生得出气力去爱?就是当场杀了他,也绝对不够解我的心头之恨。
我伸手替林渝扣上衣扣,眼里满是恶毒的恨意,轻轻的说:“我真希望,自己从来不曾遇见过你。”
“又要跟我绝交了吗?”他整了整衣衫,从容不迫的走至门口,语气里多了一点嘲讽,“但愿这次,你能够坚持到底。”
我颓然的倒在地板上,仍旧只是笑。
若当真做的到,又何必等到现在?
我确实是恨他没错,但终究是……爱得更深一点。




9




因为前一天晚上和林渝吵了架,所以我第二天只能用走的去上班。差点迟到不说,一进门,就看见自己的桌子上摆了一大束火红的玫瑰。
……花?
我对这种非生产性的东西向来没什么兴趣,因而直觉的认定是别人放错了地方。
翻开附在一旁的卡片,随口就把上头的字念了出来:“送给最可爱的小猫咪。”
皱眉,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视线微移,正好扫见送花人的姓名:郑其。
“啪!”我感觉体内的某根神经似乎断掉了,眼底的怒意节节攀升。
生平第一次收到别人送的花,对方竟然还是个长得不男不女的人妖,真他妈的……郁死人了!
而且,什么“最可爱的小猫咪”,我的年纪明明就比那家伙大耶!
我咬了咬牙,一把抓起桌上的玫瑰,转头就往门口走去。
“小夏,上班时间快到了。你这是去哪里?”
“有点事,替我请半天假!”
就算扣工资也无所谓了,我今天无论如何都要好好教训那个姓郑的人妖。
我一路从警察局走去齐轩,回头率几乎突破百分之两百。一个大男人捧着束玫瑰花在街上走,尤其是他脸上还一副恨不得杀人的表情,的确是相当的奇怪。
而这一切,全都是那个变态性骚扰狂害的。妈的!我见了那家伙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手里的花扔回他脸上。
因为想的太过专注,走起路来有些心不在焉,快进电梯的时候,又跟人撞了一下。
“好痛!”我踉跄了一下,差点跌倒在地。
对方及时将我拉进了电梯,轻轻的说:“抱歉,我走的太急了。你怎么样?有没有撞伤?”
“没……”我这个人素来吃软不吃硬,别人先开口道歉的话,自己就不好意思骂出口了,只好在心里念了一串脏话,缓缓抬起头来。
只一眼,就立刻看呆了过去。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一张脸苍白的近乎透明,额前微长的刘海几乎遮住了左眼,薄唇微微抿着,时时刻刻都带了似有若无的笑意。
那男人的眼里有一种难以描摹的神采,忧郁深沉却又偏偏温柔如水。他的容貌既不阴柔也不艳丽,看起来却远比姓郑的人妖顺眼许多,那是一种震慑人心的……魅力。
如果说真有什么红颜祸水的话,指的绝对就是他这样的人。
“先生,这位先生……”
“啊?什么?”我猛然回过神来,这才发现他正朝着我微微的笑。
如春风拂面般的浅笑,即使是同为男人的我,也看得心跳不已。
“请问你要去几楼?”
“啊……”我这才想起自己仍身在电梯之中,忙低头轻咳了一下,掩饰自己的失态。“我去总裁办公室。”
那哪人随手按了几个键,然后回转身来,继续对着我微笑。
他看了看我手里的话,声音低柔的道:“二十朵红玫瑰,代表此情不渝。”
“你对这个很有研究?”我瞪大眼睛,有些惊讶的问。
一眼就看出我手里拿里几朵花,他那是什么视力啊?
优美的唇轻轻扬起,就连眼底也染了些许笑意。
“这束玫瑰花,是我昨天去订的。”
“啊?”我愣了一下,一时没能理解他话中的意思。
电梯刚巧在这时停了下来,他先我一步跨了出去,一面解释道:“我是郑先生的特别助理。”
“郑寒。”他说着伸出手来,眉眼含笑。“很高兴认识你,夏警官。”
“啊,你……你好。”
原来他就是张宛昨夜提起的“白马王子”,果然是温文尔雅,很有气质。
郑寒领着我进了总裁办公事。
一进门,就见郑其斜倚在真皮沙发上,衬衫纽扣微微开着,一副风流倜傥、玩世不恭的样子。
他朝我摆了摆手,懒洋洋的说:“嗨!夏警官,你果然来找我了。”
我一言不发的走了过去,直接把手里的花扔在了那家伙身上。
“哈哈!你的反应真是跟我预料的一模一样。”郑其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放声大笑了起来。
我狠瞪了他一眼,扬扬拳头,道:“下次再干这种事,你这张漂亮的脸可就真的要受伤了。”
“喔~那就……下次再说吧。”他笑眯眯的站起身来,转了转眼珠,道:“今晚有没有空,跟我约会吧?”
我神色一凛,一脚踢在郑其的膝盖上,见他抽着气倒回了沙发上,才不紧不慢的答:“很可惜,我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可不像郑先生你那么闲!”
“那……这个周末总有空吧?”他眨了眨眼睛,桃花乱飞。“我是很认真的想要追求你。”
什么认真不认真的,谁不知道这家伙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同一句话,也不知对多少女人讲过了,信他才有鬼了!
我就算要移情别恋,也只会找像郑寒那样的。
于是耸了耸肩,斩钉截铁的回绝了过去。
“只要一次就可以了,我绝对会让你迷上我的。”
“咳……”站一旁的郑寒突然出了声,提醒道:“总裁,这个周末晚上有一场舞会。”
“替我推掉!”
“可是……”他看我一眼,压低声音说:“邬先生也会到场……”
郑其愣了愣,眼里闪过一抹兴味的光芒。
我握了握拳,不由自主的紧张了起来。警察的直觉告诉我,他们肯定在谈论一些见不得光的事。
只可惜……什么也听不见。
“那就没办法了。”郑其哀哀的叹了口气,道:“不好意思,我看还是下次再约你好了。”
他向前倾了倾身子,眸里暗光流转,续道:“夏警官,我喜欢的东西,是绝对不会轻易放手的。”
我抬了抬下巴,冷冷的笑。
“那还得看,郑先生有没有那个本事。”
语毕,也没跟那两人道别,直接就转了出去。
我原本是打定主意要找郑人妖算帐的,可一想到那束花其实是郑寒订的,就怎么也气不起来了。
严格说起来,人家也只是长得稍微帅了一点,待人稍微温柔了一点,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差呢?
奇怪,难道说我也被张宛那个花痴给传染了?




10




屋子里安安静静的,没有一点声响。
我一手拿着筷子,看着满桌的饭菜,却是食不下咽。
已经快七点了……
林渝现在在做什么呢?一定还留在警局里拼命的加班吧?
忍不住轻轻的笑了起来。那家伙若是没有我提醒的话,肯定会忙的连三餐都忘掉。
我甚至可以想象出他此刻的表情,既刻板又严肃,一如许多年前替我补习时的那个样子。无论我说多少笑话,他也只会无动于衷的看着我,一双眼睛不带任何感情。
为了不让林渝讨厌,我几乎跟过去所有的朋友断绝了关系;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我像发了疯似的拼命学习,只为了能和他考进同一所警校;他不让我打架,所以我宁可被人揍得遍体鳞伤,也不敢回一下手……
可是呢?直到现在,那个男人别的眼里也仍旧没有我的存在。他人生唯一的乐趣就只有抓捕罪犯。或许我当初根本就不该成为警察,发而应该去做变态杀人犯,如此,至少就换成他来追我了。
明明心里气得半死,却总忍不住思念那个男人,想着他有没有按时吃饭,担心他会不会累坏身体。这种毫无意义的爱恋,当真是一刻也停不下来。
然后就不由自主的站起了身,将剩下的食物打包,急匆匆的出了门。
好想……见他……
由此可见,这世上最不可相信的就是我自己,因为身体总是会背叛意志。
快走到警局的时候,再次犹豫了起来,暗骂自己的愚蠢。
“可恶!为什么每次吵架,都要我先去道歉啊?那个王八蛋!”
其实答案很简单,因为夏澄江在眼里从来都是可有可无的;而他……去是我人生的全部。
陷入爱情里的人,无论男女,都一样愚不可及。
我苦笑了一下,正准备继续往前走,却远远的望见林渝从街角转了过来。
“林……”才喊出一个字,就觉眼前强光一闪,似乎是某样东西的反光。
我顺着光源望了过去,却看见一把银色的手枪。
而且,对方的目标显然是……林渝!
我顿时只觉呼吸一窒,头脑里只剩下了一片空白。
“危险!”
我大喊一声,不顾一切的冲过去,把林渝推倒在地。
“砰!砰!”清晰的枪声从耳边擦过。
我试着抬了抬头,刚想观察一下情况,却突然被林渝反手一撞,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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