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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雨鸟BY 阿夸-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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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去洗脸刷牙,待会儿我们还要出去呢。”他推了推江栉。
“抱抱我,李沐雨。”江栉突然拉住他的手不放,类似于撒娇地要求。
李沐雨奇怪:“你怎么了?生病啦?”
江栉绷起脸,立马放手转身就走。李沐雨笑了:“你这傻小子。”他揽住江栉的肩,轻轻地抱了抱,感觉怀里的身体轻微地颤抖了一下。早上起来冷吗?他用点力抱紧他。
“你怎么越来越象个孩子。”不是责备的责备,让江栉不能反嘴,事实上他什么都无法说出口,如果能,他愿意回到与他初见面时的那个小学生江栉,无忧无虑,可以任意索求。
“李沐雨,我好害怕……”江栉低声地念了一句,把头靠在宽阔的肩上。
“嗯?”李沐雨哼了个疑问的鼻音,怀里孩子略带忧伤的话让他有些担心。
江栉却不回答,挣开他的怀抱,侧头给他一个没有什么内容的单纯笑容。
“我饿了,李沐雨,咱们去吃饭。”他放开他,抢先一步匆匆向客厅走去,那里正飘浮着饭菜的香味。
不管再怎么装得象个孩子,江栉知道自己真的不是个孩子了,但对李沐雨能说的话只能孩子式的,要不他就什么都没法说出口,虽然这个伪装让他安全,却也让他越来越迷失方向。
李沐雨自作主张地给他这个“家庭”,他已经无法披着孩子的外表来加以拒绝,所以只能选择逃避。高中紧张的学习可以当作挡箭牌,自李沐雨有了张莉丽后,江栉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甚至到屈指可数的地步。
每次李沐雨打电话以各种理由或诱惑来催江栉回家,江栉总以考试啊要和同学出去玩啊之类的来搪塞,和一般总想逃离家长管束的高中生没有区别,只是他表现得更为彻底些,让不明真相的李沐雨无奈又失落,想着孩子长大似乎都会变成这幅样子吧,只能偶尔带点吃的或者衣服之类地去给不知归家的少年,看看他是否安好,生活怎么样,江栉倒也不怎么象从前一样嫌他烦了,有时抱着他不让走,粘乎得让人哭笑不得。
总究是个孩子。李沐雨带着疼爱地想,就算自己有了亲生儿子,恐怕都不会比这个儿子还能让他牵肠挂肚,花费如此心血了,短短数载的感情象联上了血肉,扯都扯不开,令人匪夷所思的深厚。
这种深厚直接感动了张莉丽,商量着将来结婚不要孩子其实也没有关系。如此大度的女人,更让李沐雨另眼相看,感情也随着共同生活而迅速升温。等张莉丽找到工作,各方面情况基本稳定下来后,两人就开始谈起恋爱,结婚的事也就不远了,毕竟年纪都不小,没什么可以磨蹭的。
年轻的江栉从没有想到过失去原来是这么一件容易的事。少年的锐气在不为人知的忧郁中慢慢被褪尽,他开始明白自己的爱情是一种无望的幻想,尤其等到寒假回家,李沐雨再也不来跟他挤床睡时,他彻底了解什么叫做没有开始的结束。
抱过,吻过,又怎么样?那霎间触电般的震撼只能停留在记忆里,再现在梦里,属于他一个人的财富,但是无法兑现的财富,是毫无意义的……
他开始想法拯救自己,寻求其它慰藉,其中包括了女孩子。
陈艳是早熟的女孩子,高挑的身材,发育完美的曲线,眉目间有着一些泼辣的野性美丽,除却有些刻薄和虚荣的个性,她在男生们的眼里还是个相当有吸引力的女孩子,而这女孩子已经名花有主,这个让人眼红的幸运儿就是学校足球队队长江栉。
大家都知道在学校有点名气的足球队长江栉是个不爱说话的优等生,模样帅但人很酷,较难勾搭的主,在学生们的风评中也是个褒贬不一的人,特别是初中时的那段情史最让人不齿。但不管如何,进入高中的江栉还是个吸引人的男孩子,带点忧伤的笑容,虽酷但做人还是很谦逊,虽然偶尔脾气暴躁了点,但大多时候还是很讲义气。
这样的两人走在校园里常会引来一大堆羡慕的眼光,令陈艳洋洋自得,特别走过老情敌何薇薇面前时,虽然对方没有看过他们一眼,她也能查觉出其中隐藏着的悲伤,让她心旷神怡好一阵子,要说她的敌意来自学生们中对校花的评比,还有就是江栉瞧何薇薇时,那眼中若隐若现的牵连。
这令她颇为担心,江栉在她面前惯用的沉默使她根本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事,虽作为女朋友,江栉连手都很少牵她,如果说以前是害羞,但过了这么久,还是保持太远距离的话,怎么会不让人觉得奇怪呢。
而事情的发展也令她意想不到的。
在江栉不回家的时候,两人经常约会。有一次在校园深处的小河边,她逼问江栉喜不喜欢她,江栉还是没有回答,正想生气时,保持沉默的人突然凑过脸,在她嘴唇上吻了一下,轻轻地,象羽毛拭过似的亲吻。
陈艳羞红了脸,洁白的皮肤上红色象抹胭脂般的艳丽。江栉凝视着她,伸出手来扶住她的肩,又吻了过来,象是一种探试,而后是深深地侵略。陈艳心慌意乱地被吻,又献上了自己的初吻,在令人目眩神迷的激动中,体验着人生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那天的江栉很奇怪,没有言语,只有危险的热情燃烧在眼瞳中,他的吻从青涩到熟稔,迅速得令人无法喘气,两人从深吻到拥抱,在夜晚无人的河边蒸腾着年轻的欲望。
陈艳在被推倒的时候,涌起过挣扎的念头,但江栉罕见的强硬和霸气象种迷药,让她无法思想,他眼里那沉郁象海的情欲吞没了一切的禁讳,令她激动又害怕,慌乱又带了丝窃喜。
沉重而炽热的身体贴在一起,神秘的世界将在下一刻成为废墟,他们在紧张的大汗淋漓中体验生命的第一课。
可惜,一切猛然止住了脚步,象根拉满的弦失去控制地断裂。
江栉爬起身来,衣冠不整中,结巴着轻念了一句:“对对……对不起。”然后慌慌张张地逃离了陈艳惊讶而悲伤的目光,象只受伤的动物般的逃窜,把茫然无措的女孩子扔在原地。
江栉知道自己完了,他觉得自己应该恨那个叫李沐雨的男人,最好杀了他,还自己一个重回人间的希望,或者直接跟他说,你的变态儿子爱上了你,你自己看着办吧。
可是,李沐雨却在另一晚打电话给他:我要和张阿姨结婚了,你高兴吗?
江栉无力地软倒在地,对着电话大声说:“高兴,我真他妈的高兴!”然后扔了电话,开始拼命地大笑然后大哭,吓得寝室里的其他少年连忙出去找老师。江栉同学发疯了。
江栉当然没有真的发疯,他除了在一夜之间变得更加沉默和颓废外,还是一个好学生江栉,李沐雨的好儿子江栉,陈艳让人羡慕的男朋友江栉。
李沐雨结婚了。
新郎好帅啊,新娘好漂亮啊,他们的儿子多乖啊,这世界多美好啊。
谁也不知道一个寂寞小男生的咸蛋超人离开了……
那一年,江栉考大学,他在志愿表上填了离家好远的一所北方的工科大学,不顾李沐雨的反对。李沐雨说,你离家这么远,我不放心,有什么事都照顾不到,我会心疼的。
江栉酷着脸说:我长大了,该离开你去独立独立了。
江栉没有说:我的咸蛋超人抛弃我了,你知不知道?
李沐雨不知道,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现在有了一个家庭,如此而已。他每天在单位工作努力,回家对老婆温柔,对孩子疼爱,尽一个普通男人应尽责任,维持着一个全世界随处可见的幸福家庭。
如果他知道自己是江栉心目中的咸蛋超人的话,他会觉得自己依旧是,没有什么改变,他真的爱他,心疼他,给他所有,竭尽所能无私地帮助他,象个真正父亲,以自己的善良收养了一个如视己出的孩子,也是如此而已。
江栉花了整个高中生涯来看清这个其实就一直摆在他眼前的真相,为什么到最后还要明白得这么撕心裂肺,除了逃避他一筹莫展。成长就象一场蜕壳,有时会不小心连着血肉一起撕毁,留下随处可见的伤痕。
高三过后的暑假仿佛特别短暂,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的那一天,江栉躺在床上对着天花板瞪了一个下午,然后想逐个打电话给一些好友,约他们出去狂欢庆贺。结果被李沐雨拉住了,他怕这些没有节制的小家伙疯起来没有管束,别在关键的时期惹出些事来影响上大学,所以建议江栉把大伙儿请到家里来玩,他和张阿姨给他们弄吃的,好好庆祝一下。
江栉虽然在学校话不多,但人缘还不错,加之倾慕者不少,又是威风的足球队队长,来向他告别的队员就有一大帮子,那天晚上,屋里挤满了充满各种情绪的年轻人,来凑热闹的,还有前来发泄毕业离愁的。有些考上了,也正乐得慌;有些则落榜了,得重新来过心里不痛快来泄泄愤;有的则要被多金的父母一脚踹到大洋彼岸,愁苦眉脸等着镀洋金;有些不打算再读了,别谋出路,人生何处不是机会啊,倒也坦荡乐观,何况不乐观的人也不会出现在人家庆贺宴上。
一时间,房子里热闹得象炸开了锅,在新的人生转折点上的少男少女们笑的笑,哭的哭,闹的闹,尽情发泄着离别前的愁绪。
在送当护士的妻子上夜班后,李沐雨一开始也不想回去了,让这些小家伙无拘无束地闹腾吧,后来想想不好,有个大人在旁边看着,总是比较安全些,省得他们发起疯来把房子拆了都不知道。
他捡个角落坐下看报纸,眼无意间瞥到人群中的儿子江栉,竟是满脸的沉静,显得和周围吵闹说话的其他孩子格格不入,脸上的微笑飘忽而莫测,怔怔地听着同学们的喋喋不休。旁边坐着穿红衣服的漂亮女孩子正是他的女朋友陈艳,满脸的不开兴,眼睛红红的,因为她本来要求江栉两人同考市内的一所名校的,她妈有关系,就算考不进也能让两人一起进去,没想到临到填志愿江栉又反悔了,莫明其妙地填了一所远到吓死人的外地学校,两人的感情不知前途何在。
别说陈艳想不通,连李沐雨也想不通,直念叨:这个小子脑子又进什么水了。可孩子的愿望他一向不太干预的,既然他愿意,自己当然也不能太勉强他,只是想到将来要和这个儿子异地相隔,心里就闷得难受。
小学,中学,直到大学,一路走来,孩子真的长大了。李沐雨以前常担心这个依赖性特强的小家伙会永远长不大似的怕离开自己,想不到这一天来临时,他竟自己就选择了离开他,没有一丝舍不得的迹向,
长大了,就会这样。李沐雨觉得自己还是很能了解的,哪有一个孩子到了年龄不离开父母的?只是父母的失落,自己今天才能深有体会。
至今还能清楚地回忆那个在黄昏唱一句歌词的小家伙,瘦小的身体在秋千架上微微摇晃,和着“咯吱咯吱”单调的摩擦钝音,童稚的歌喉象遗落人间的天使哭泣,充满了悲凉,让人心酸不已。没想到,天使这么快就长大了,他学会自己飞了,而李沐雨现在的心情就象守候放飞的信徒,不舍却又无可奈何。
江栉抬眼,纯净的目光穿过人群,向他望来,模糊地露出一丝笑容,带着忧伤,仿佛重回到那个被遗弃的孩子,让人看着心痛。
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有这种感觉的李沐雨朝他摆摆手,让他只管玩,不要在意自己在旁边。
江栉扭过头,对着叽叽喳喳的众人愣忡了一会儿,突然站起身来,跳上沙发对着四周的嚣闹大声说:“我要唱首歌给大家听,不过只把它献给一个人,我……最爱……的一个人!”他把“爱”字咬得生涩而坚决,带着一种悲壮感。
众人“呜哇”地起哄了。
“给谁啊?给谁?”有人嚷嚷着直追问。
“我不说,让你们自己去猜,反正这人就在这里。”江栉狡猾地笑,露出白白的牙齿。
“给谁还不知道吗?”有女孩子“咯咯咯”地笑,朝陈艳望去,陈艳既羞又喜地低下了头。
“喔喔喔喔~~~~~~~~”群嘘雀起,众人的情绪更加兴奋了,这个世界上还能比爱情更让年轻人激动的吗?
李沐雨听着好玩又好笑,他放下报纸,望向高站在人群包围中的江栉,对方那闪闪发亮的目光也正投过来,带着炽热。
可爱的孩子。李沐雨向他鼓励地点头:今天是你的节日,随你闹。
江栉扬起嘴角,把手一伸示意众人静下来声,他深吸了口气,跳下沙发,坐好,然后清唱起来,声音象流溪蜿蜒开来,在宁静中洗涤着每个人的耳朵:
“我爱你,我也不知这是怎么一回事,我的情绪为什么忽高又忽低”
“从来不在意命运如何的诡异,直到有你出现在我生命,就像飘在天空那一颗流星静静等待千万年一次的约定,从来不计较结局,短暂放光明,一声招唤我会向你飞去”
“等一句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是我无能为力去抵挡莫名的咒语”
“只要能有一天,那怕是轻轻的一句,苦也愿意,傻也愿意,都可以……”
他垂下脑袋,怕被那双柔和的眼睛看透。声音在旋律中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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