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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大卫·奥格威自传 作者:大卫·奥格威_2-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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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美国机车,我不得不一连好几个小时听一群法国专家为哪种火车头最合适争论不休。我的报告如下:

  我们已经与法国人谈过。他们提醒我们,上次大战之后,法国被迫从美国军方继承了200O 部已经失效的机车,他们不希望这样的历史再度重演。无论如何,我们已将在伦敦的同盟国专家已经同意由美国机制造业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ootive Manufacturers)的代表所提出的日本天皇式设计的消息通知了他们。我们似乎已经引起法国人对事态紧迫性关注。

  所有的大使中,我最喜欢澳大利亚大使欧文·迪克森(Owen Dixon)爵士。他告诉我许多关于赫伯特·伊维特(HerbertEvatt)的恶劣行为的故事。伊维特当时官拜澳大利亚外交部长,是迪克森先生的顶头上司。费利克斯·法兰克福特(Felix Frankfurter)认为迪克森是英语国家中最伟大的律师和法官。迪克森最后做到澳大利亚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 of Austrilia)。

  英国政府与美国政府习惯于向他们在莫斯科的大使发出相同指令,当时我隶属于一个负责起草其中部分指令的英美委员会(Anglo-American mittee)。在领会他们的意图方面我们很少遇到困难,但是要告诉国务院的官员们——大部分都是华尔街的律师——他们的措辞太笨拙,根本无法让两个大使中的任何一个理解,却是件尴尬的差事,而这样的尴尬事我们常常遇到。无论如何,柯戴尔·赫尔(CordedHull)写给哈利法克斯爵士的这封重要的信我却不难理解:

  美国国务卿向美国大使阁下致以诚挚的问候,并很荣幸地敬告大使阁下,海关有关官员

  已被授权将大卫·奥格威先生的三箱自用威士忌酒以免税方式通关。

  我的那些外交威士忌每瓶只花了一美元,另外我还获准以外交货物的名目从哈瓦那(Havana)进口雪茄——每支蒙地·克里斯多(MonteCristo)长雪茄只要15美分。当英国外交部一个多管闲事的家伙取消伦敦美国使馆外交官们的这些传统特权时,美国国务院只花了半个小时就以对华盛顿英国使馆采取同样行动进行了报复,再通过半个小时的交涉恢复了这些身份配额。我从没见过我们的外交机构行动如此迅速过。

  我们唯一缺乏的东西就是领导能力。哈利法克斯大使是个极端虔诚的宗教徒。他担任印度总督的时候,缅甸总督说他:“爱德华遇到问题时,总是去问上帝,我不得不遗憾地说,他总是把问题极端不明智地处理掉。”哈利法克斯是个古怪的懒人。每天下午我都看到他跟他太太,还有他们那只短腿的腊肠狗出来散步。他负责主持英国在美国的各种代表团——使馆、食品代表团、天然原料代表团、财政代表团、船务代表团,以及补给代表团等等的头头们的会议,但是严格规定会议两个礼拜才能召开一次,他还在日记中写道:“我绝对不让它超过一小时零一刻钟。”在大使馆中,见任何部长级以下的人他都嫌麻烦,连那些地位很高的要人对他冷漠的态度都颇有微词。他的随员们更是很少见到他了。他所有的演讲稿都由别人代笔,而他永远都把其中最精彩的部分删掉,事后还怪这些演讲在报纸上没有得到足够显著的位置。

  大使馆收到的电报,先送到负责那方面事务的职务最低的人手上,这个人写上自己的意见送呈主管,然后就这样层层上报到大使手中,有时候哈利法克斯大使会把这封电报加上自己的意见呈给一位更权威的人士:“哈夫人,您觉得这件事情该怎么办?”

  他邀请美国政府中与裁职位相当的人来大使馆吃中饭时,完全没有想到我。但是当邱吉尔与罗斯福会晤没有叫上他时,他气得不得了。他怕麻烦,很少把重要的美国人士来访时透露的消息往上报。我自告奋勇在他办公室装了一支收音的麦克风,以减少他的麻烦,因为这样谈话内容就可以被录下来,再由他的下属摘要整理。不用说,这种手段一定会被认为不够君子。在那个时代,外交人员普遍将情报人员视为无耻的恶棍,而情报人员也以牙还牙地认为,外交人员不是专门应付场面的交际花,就是没胆量的儒夫。我因为脚踩两只船而能够评判这两种成见的正确性。不错,许多情报人员的确是不道德的,偶尔会有消息批露他们犯有勒索、舞弊、巧取豪夺,甚至谋杀的罪行。但事实上,除了极少数的败类外,绝大部分情报人员都是热爱自己祖国的男人和女人,他们做的许多事,都非常有价值。同样的,有些外交人员的确胆小怕事,但是他们都受过最好的教育,能够处理那些会令普通情报人员束手无策的复杂事件。

  我的老爸爸曾经说过,牧师来的时候,他虽然跟我不同,但我还是会递上葡萄酒,感谢上帝,人人都各得其所。

  在使馆的外交人员中,我尤其喜欢乔治·桑松(George Sansom)爵士,他是著名的日本事务权威。有一天在使馆的自助餐厅吃中饭,他从眼镜后面用椰输的目光打量着我:“你昨天发给内阁办公室的电报糟透了。外交部门的大事就是建立在这样的琐碎事务的基础上的,我年轻时在驻日使馆做三等秘书时,恰好有机会陪萧伯纳晋见日本天皇。我关于那次会见的报告完全不重要,但是在伦敦却流传很广,而且为我的事业奠定了基础。”

  使馆的外交人员只有50人。5位是万灵会(AllSouls)的成员,3位是未来的外交部要员,18位后来被授予爵士或骑士头衔。在这群人中,我实在是低职高就,我甚至看起来都不像个外交官。有位黑人老太太误以为我是中央火车站的门房,当我好心帮她提行李的时候,还赏了我小费。我要一个计程车司机载我去大使馆时,他显然非常惊讶。

  “你在大使馆工作吗?”他问。

  “是”

  “你做什么?园丁吗?”

  “不是”

  “你英语讲得很好。”

  “谢谢!”

  “你来美国前就学会说英语了吗?”

  “是”

  我在大使馆最好的朋友是哈德利(Hadley),他专门负责收集“机密垃圾”拿去烧毁。他来自苏格兰高地,因而对人不分贵贱,一视同仁,曾担任过许多大使的司机,包括写过那本关于美国宪法的布莱斯(sryce)勋爵。既是鸟类学家,又是外交大臣的葛瑞(Grey)勋爵一九一九年来华盛顿的时候,双眼几乎全盲了,因此常常带着哈德利一起去洛克克里克(Rock Creek)公园观察鸟类。“哈德利,我好像听到了草原鸥鸟(Prairie Warbler)的叫声。你看到了吗?它长什么样儿?”有一天,哈德利载着葛瑞和几位内阁阁员经过动物园,突然间,那儿的动物管理员满是胡子的脸出现在车窗外,“大使勋爵先生,一大堆老鼠在我的鸭舍里做窝,我该怎么办?”“把烧滚的油浇进老鼠洞里。”葛瑞说,然后车子继续前进。哈德利最讨厌的家伙是30年代在这儿做大使的罗纳德·林德赛(Ronald Lindsay)爵士。“林德赛是个典型的势利眼,但他总是坐在司机座旁边,我也总是跟他很平等地交谈。有一天他抱怨我说话太直。‘好吧,’我告诉他,‘如果你要这么想,就坐到后面去好了。如果你要坐在我旁边,那你就不是大使,而是普通的罗纳德·林德赛。”’好几代英国外交官都是因为听从哈德利的建议,在当时还是贫民窟的乔治城置了地产而发了财。

  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我的表兄巴西尔·布莱克(Basil Bleck)来了华盛顿,给我讲了一件发生在邱吉尔与罗斯福在卡萨布兰卡(Casablanca)的会晤快结束时的事儿。会议的最后一天早上,官方的议题结束后,邱吉尔派人去叫他的安全官。邱吉尔刚刚去维拉·米拉多(Villa Mirador)吃完早餐回来,正躺在床上抽雪茄。安全官进他房间时,他上下打量着这位先生,然后说:“我想去逛商业区。”安全官回答说他必须与他的美国同僚商量。美国方面的安全官以这样的行动太危险为由,拒绝了邱吉尔的要求。但邱吉尔的这位安全官深知这位首相不喜欢别人阻挠他想做的事,但他是个机灵的家伙,就回报邱吉尔说:“长官,美国人希望您别去。他们接到情报,说德国的狙击手已经被空投到卡萨布兰卡四周,而现在没有时间排除商业区那一带的危险。我也向他们解释过您并不在意个人安全,但我还是必须向您指出,商业区疾病蔓延。如果您被传染的话,对您并不要紧,因为您身体强健硬朗得跟头牛一样。但是我不得不提醒您,罗斯福总统是位病人,如果你将病菌传染给他的话,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好吧,”邱吉尔回答,“那我就不去了。但是我要让你知道,我之所以要去商业区,并不是因为你心里想的那些原因。而且就算我去了商业区,而且也不幸地染上了你所指的那种病,我也可以向你保证,我绝对不会传染给美国总统!”

  如果说史蒂文森的手下是一群鹅的话,那么他们一定是天鹅。当战争结束,他这部错综复杂的机器也将被拆除时,他称赞我“具有敏锐的分析能力和处理极度复杂问题的特殊天分……不仅是名优秀的情报人员,而且是极为卓越的情报人员”。如果我认为自己后来在麦迪逊大道的工作成绩是A的话,那么我给自己在华盛顿的表现打的分数不会超过B。

  我认为由在大战期间跟我一起从事经济情报工作的英国、美国以及加拿大商人组成的情报网,如果联合起来,可以变成一个能够创造丰厚利润的商业冒险机构。我的设想引起了史蒂文森的兴趣,公司于是开始运作。股东有爱德·斯戴迪纽斯(Ed Stettinius)和情报网的许多高层人士,包括唐纳温将军、大卫·布鲁斯、查尔斯·汉伯洛(Charfes Hamblo)爵士。约翰·派伯是总经理。我也当了好几个礼拜的副总经理,但是那份工作令我厌倦,所以没多久就辞了职。之后,这家公司蒸蒸日上。

  一个虔信民主的国家如何维持高效的情报系统而不损害公民权利?答案并不在于将情报系统纳入由以私利为原则的政客所组成的大嘴巴委员会的统辖之下,而在于指派正直诚实的人来管理,他们在不滥用职权方面必须可以依赖。古代条顿族的海盗国王在《潘赞斯的海盗》(The Pirales of Penzance)中说得很清楚:

  坐在崇高王位上的君王,要想保住他的皇冠,一定会不择手段地达到目的,那些活动比我所做的一切都要龌龊。






大卫·奥格威自传第五章 广阔的乡村修道院






第五章 广阔的乡村修道院

  1940年一个美丽的傍晚,我陪乔治·盖洛普坐火车去芝加哥。途中,我们看到车窗外有一群人,看起来就像是当年坐着五月花号来美国的清教徒。盖洛普说他们是阿米什(Amish)教徒。三个星期后,我妻子和我骑着自行车到宾州的兰开斯特(Lancaster)寻找他们的踪影。骑了两天,我们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因特考斯(Inter-corse)郊区,在一座整洁的农舍的门廊上,有一大群戴阔沿帽的人。那是星期天早晨,阿米什教徒正在做礼拜。

  阿米什教徒是18世纪中叶为了寻求宗教自由,从德国南方迁出的,在宾夕法尼亚,他们找到了要找的东西,于是在那儿住下来,已经住了200年,离群索居,远离尘世的变迁。他们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为他们严格的宗教传统所支配,不准使用汽车,只用马车。用马耕种而不用拖拉机。不准用电,只用蜡烛和油灯照明,没有收音机、电视、电影院,也没有电话。

  当地的邮差帮我们找到一家愿意提供外人住宿的艾米许教徒,从此我和我妻子在我可以抽身逃离华盛顿的每个周末,都要跑到这儿来住:三天晚上的住宿,外加六顿饭,只收15美元。兰开斯特郡曾经是英国人的殖民区,所以村庄仍沿用着英国名字:因特考斯(Intercourse)、掌中鸟(Bird in Hand)、天堂(Paradise)、丰饶(Fert)、蓝色球(Blue Ball)、白马(White Horse)、蜜溪(Honey llrook)等等。(因特考斯最早被称为十字钥匙(Cross Keys),但在19世纪40年代,村民们认为用一个英国酒馆的名字当自己村干的名字,并不妥当,因此改名为因特考斯。

  莎拉·菲舍尔(Sara Fisher),我们在阿米什社区的女房东,长得酷似老年的维多利亚女王,但却幸运地享有拉伯雳作品中的人物式的幽默感,还是位极棒的厨师。她介绍我们认识琼斯·约德(Joas Yoder),一位79岁的退休阿米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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