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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1节

燃烧的海洋-第4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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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此影响,从一开始,所有竞标造船厂都把电磁炮的口径设为二百零三毫米。

这个标准,意味着电磁炮最多能够投掷重量为一百五十公斤的炮弹。如果能够将电磁炮的射速提高到每分钟三十枚,则能用两门电磁炮达到海军提出的作战标准。事实上,电磁炮的射速远不止每分钟三十枚。在测试阶段,两种型号的二百零三毫米电磁炮的最大射速都超过了每分钟六十枚。也就是说,理论上,只需要一门这样的电磁炮,就能满足海军的基本战术要求。

当然,在设计中,没有哪家造船厂只为排水量两万吨的核动力巡洋舰配备一门主炮。

青岛造船厂能够脱颖而出,除了在设计阶段就采用两门电磁炮之外,还与巨大的改进余地有关。

按照最终通过审议的设计方案,“台湾”级将以模块方式进行建造,即战舰的动力、武器、电子等系统,都将做成单独的模块,方便进行进行升级改造。这种设计方式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比如在可控聚变技术成熟之后,可以非常方便的更换动力模块,为战舰提供更加强大的动力支持。又比如,在执行作战任务之前,可以根据任务需求,灵活调整战舰的武器配备方式。

说得直接一点,如果用来执行对地打击任务,“台湾”号除了配备两门电磁炮,还能搭载上百枚对地攻击巡航导弹与战术弹道导弹,甚至能够搭载执行攻击任务的倾斜旋转翼飞机与武装直升机。如果执行舰队防空任务,则可以减少一门电磁炮,增加一个有一百二十八具垂直发射筒的导弹模块。如果执行的是反导拦截任务,可以在垂直发射系统中携带更多的反导导弹。

灵活的武器配备,赋予了“台湾”级非常强大的作战能力。

更重要的是,所有任务模块都可以在港口进行更换。在基础设施齐备的情况下,更换周期仅为二十四小时。

当然,模块化设计,也并非没有弊病。

最大的问题,就是需要在和平时期,采购更多的武器与功能模块。

比如按照海军规划,将为每艘“台湾”级采购两套对应的武器与电子模块,方便在战时迅速根据作战需要进行调整。在战舰的建造成本中,武器与电子模块占了百分之六十,相当于把采购费用提高了百分之六十。正是如此,海军没有严格按照最初的标准为“台湾”级采购功能模块。在第一批八艘“台湾”级中,只有十二套武器模块与十二套电子模块,平均每艘只有一点五套。

只是,与这些弊病比起来,好处显而易见。

第一批八艘“台湾”级中,四艘以舰队防空标准建造、四艘以对地打击标准建造,增添的四套武器模块中,两套为防空型、两套为对地打击型。一切顺利的话,这八艘巡洋舰将全部编入以“昆仑山”级为核心的航母战斗群。如果让三支航母战斗群组成特混舰队,则能在执行制海作战任务时让六艘巡洋舰采用防空配制,或者在执行打击任务时让六艘巡洋舰采用对地打击配制。

到二零三二年初,已经有四艘“台湾”级服役。

一切顺利的话,到年底的时候,另外四艘也将服役。

为了提高建造速度,除了中标的青岛造船厂之外,广州造船厂,以及在二零二八年获得巡洋舰建造资质的连云港造船厂与福州造船厂都参加了建造工作,其中青岛造船厂与广州造船厂负责头四艘的建造工作,连云港造船厂与福州造船厂则负责后四艘的建造工作,确保整个建造工作顺利进行。

正是如此,在二零三一年初,第二批“台湾”级的头四艘已经开工,后四艘也将在二零三二年底开工。

得益于模块化建造方式,前四艘巡洋舰肯定能在二零三四年初下水。如果适当加快配套模块的制造速度,肯定能在二零三四年底服役。如果战争威胁加大,特别是中央确定了由总参谋部提交的战争计划,那么在二零三五年之前,第二批的后四艘巡洋舰也有可能在二零三五年之前完成。

也就是说,到时候,中国海军至少拥有十六艘大型巡洋舰。

对于仅有七艘航母,而且其中一艘不具有作战能力的海军来说,十六艘大型巡洋舰绝对是绰绰有余。在确保为每支航母战斗群提供两艘巡洋舰的情况下,还能用剩下的四艘巡洋舰组成特混舰队。

至于这些巡洋舰能在战争中发挥多大的作用,牧浩洋比任何人都要清楚。

原因很简单,“台湾”级就是在他的推动下诞生的,而且其战术指标是在牧浩洋负责海军装备建设时制订的。更重要的是,在第一次印度洋战争后的那场模拟演习中,牧浩洋应用的就是这种大型巡洋舰。此后,海军还根据模拟演习的结果,对“台湾”级的具体性能指标做了调整。比如,在作为对地打击主力的大口径电磁炮上,海军就提高了射程指标,要求至少能达到三百五十公里。事实上,由西南电磁设备研制所设计的二百零三毫米电磁炮在使用次口径炮弹时的最大理论射程达到了五百五十公里,如果开发出增程炮弹,还能进一步提高最大射程。

如果说“昆仑山”级航母是舰队的核心,那么“台湾”级就是舰队的支柱。

只是,在一支具有全面作战能力的舰队中,绝对不止有航母与巡洋舰,还需要执行其他任务的战舰。

这其中,至少少不了被称为“海上多面手”的驱逐舰。

第三十六章高不成低不就

第三十六章高不成低不就

战舰大型化,可以说是海军发展的必然趋势。

更大的排水量,意味着更大的甲板面积、更大的内部空间、更强的持续作战能力与更广的作战应用范围。

在“北京”级的时代,巡洋舰的排水量超过了一万二千吨,因此同时代的驱逐舰,满载排水量都在一万吨以上。随着“台湾”级的满载排水量超过两万吨,驱逐舰的排水量自然是水涨船高。

问题是,随着排水量增长的,还有建造费用。

“昆仑山”号的建造费用是二千六百亿元,“台湾”号的建造费用是一千四百亿元,而海军除了航母、巡洋舰之外,还得建造专门执行反潜任务的远洋护卫舰,以及更加重要的核潜艇。结果就是,能够用来建造多用途驱逐舰的费用寥寥无几,让海军不得不放弃一些好高骛远的想法。

事实上,在海军中,多用途驱逐舰的地位非常尴尬。

在“台湾”级巡洋舰项目启动之后,多用途驱逐舰就成为鸡肋。毕竟在对地打击与舰队防空方面,驱逐舰远远比不上巡洋舰。如果需要增强这两种作战能力,海军的理想选择是增加“台湾”级的建造数量,因为通过大规模建造,能够有效降低建造费用,还能减轻后勤保障负担。在反潜方面,驱逐舰的作战效率比不上护卫舰与攻击核潜艇,因此海军更情愿建造更多的护卫舰与核潜艇。

只是,海军没有放弃多用途驱逐舰。

原因很简单:“台湾”级的建造费用过于高昂。

按照二零二九年提交的审计标准,即便加大建造规模,“台湾”级的造价也不可能低于八百八十亿元。在一支航母战斗群中,至少需要八艘护航战舰,其中四艘是护卫舰,四艘是巡洋舰与驱逐舰。如果全部采用巡洋舰,则需要支出近三千亿元,而选择用两艘巡洋舰搭配两艘驱逐舰的话,则只需要二千四百亿元。此外,巡洋舰基本上不具备反潜作战能力,而驱逐舰的作战灵活性更强。

显然,海军需要一种廉价的多用途战舰。

问题是,要想达到海军提出的战术标准,驱逐舰就不可能廉价。

要知道,驱逐舰是海上多面手,作战能力最为全面,因此战术指标不会低到哪里去,也就不可能有效控制建造成本。

如果同步增加驱逐舰的排水量,建造价格不会比巡洋舰低多少。

这不是中国海军面临的问题,也是美国海军面临的问题。

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美国海军采用了向上看齐的方法,即让巡洋舰与驱逐舰采用同样的舰体,只是在武器配制上有所区别,巡洋舰属于“高配”战舰,驱逐舰则是典型的“低配”战舰,以此降低驱逐舰的建造成本。

中国海军则采用了完全相反的办法,即向下看齐。

说得直接一点,在“台湾”级占据了“高配”地位之后,中国海军没有必要在同样的舰体上建造一种“低配”的驱逐舰,而是让驱逐舰向远洋护卫舰看齐,成为驱护搭配中的“高配”战舰。

正是如此,“昆明”级驱逐舰成为“成都”级之后的主力战舰。

与“成都”级相比,“昆明”级的大部分指标都有所降低,比如标准排水量只有七千五百吨,满载排水量不到一万吨。在武器配制上,“昆明”级保留了大口径电磁炮,而且向巡洋舰看齐,只是数量减少到一门,备弹量也只有二百四十枚。此外,“昆明”级只有八十具垂直发射筒,一般情况下携带六十枚远程防空导弹、三十二枚中程防空导弹与十二枚巡航导弹。根据任务不同,还可以携带战术弹道导弹、远程对地攻击巡航导弹、反舰导弹与反导导弹等。

最重要的是,“昆明”级也采用了核动力,而不是常规动力。

这是配备大口径电磁炮的必须条件,即常规动力战舰无法为大口径电磁炮提供足够多的电能。

从作战能力上看,“昆明”级非常全面。

可以说,这种“廉价”战舰能够执行几乎所有作战任务,而且不需要针对不同的作战任务更换武器模块。

问题是,过小的排水量,严重制约了“昆明”级的作战使用价值。

说得直接一点,有点高不成、低不就的味道。

比如在执行打击任务的时候,“昆明”级的火力只有“台湾”级的一半,而且持续作战能力仅为“台湾”级的三分之一。如果在战斗中过于频繁的进行弹药补给,必然大幅度降低战舰的作战效率。在防空作战中,“昆明”级的火力也只相当于“台湾”级的一半,持续作战能力更差。即便在较为侧重的反潜作战能力上,“昆明”级也不比远洋护卫舰强,而其造价却比护卫舰高得多。

结果就是,中国海军对这种战舰并不感冒。

从某种意义上讲,“昆明”级只是为了取代“成都”级而建造的,关键就是采用了核动力系统,达到与核动力航母同等的续航能力,能够在任何情况下,伴随航母在远离本土的海域执行作战任务。

也正是如此,“昆明”级只建造了八艘,分别配属给四艘“昆仑山”级航母。

在“长江”级航母战斗群群里,充当主力的仍然是“成都”级驱逐舰。

“昆明”级存在的缺陷,让海军在二零三零年发出新的标书,为建造先一代多用途驱逐舰拉开了序幕。

只是,招标工作到二零三二年中期都没能完成。

原因只有一个:海军提出了绝对不算低的战术要求,却希望尽量压低建造成本。

按照海军提出的要求,新一代多用途驱逐舰也将采用与“台湾”级类似的设计方式,以便适应不同的作战任务。与巡洋舰不同的是,新一代驱逐舰并不要求具备完善、全面的作战能力,而是根据不同的任务有所侧重。比如在执行对地打击任务时,火力投送能力要达到与巡洋舰同等的水平,却不要求具备完善的区域防空与反导作战能力;在执行舰队防空任务的时候,则不要求具备完善的对地打击能力。说得直接一点,如果执行对地打击任务,将以舰炮模块为主,而在执行舰队防空任务的时候,则以导弹垂直发射模块为主,如果需要执行反潜任务,则以搭载反潜飞机为主。

问题是,即便如此,建造成本也不会低到哪里去。

拿防空作战型来说,即便取消所有大口径电磁炮,也仅能减少大概一百八十亿元,而其他的模块,比如导弹垂直发射模块与电子模块将与巡洋舰一致,而最基本的动力等模块更是不会有任何降低。

按照几家造船厂提供的标书,新一代驱逐舰在大批量建造的情况下,成本也在六百亿元以上。算上造船厂的最低利润率,以及初期设计与研制费用,新一代驱逐舰的采购价格不会低于八百亿元。

对海军来说,这显然难以接受。

要知道,“台湾”级的批量建造价格也就八百八十亿元。

与巡洋舰相比,新式驱逐舰在成本上的唯一优势,就是长期使用的投入费用相对较为低廉,而且在后勤保障上更加容易。比如采用通用武器模块之后,就能同时为驱逐舰与巡洋舰建造模块。

牧浩洋了解这些情况的时候,新一代驱逐舰还在项目审议阶段。

显然,即便立即选择设计方案,也不可能在二零三五年之间完成第一批驱逐舰的建造工作。按照最乐观的估计,如果能在二零三二年底之前确定建造方案,到二零三五年的时候也只能完成船台建造工作。

结果就是,在中国海军中,没有全能型的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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