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墓谜情-第5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站了起来对他说:“老爷爷,不如我陪您去村尾走走吧?”
老人却罢了罢手道,“不了,你自己去玩吧,一会我还要帮你联系人。”
我点了点头道,“那就麻烦您了,那我就先出去村尾走走。”
出了大门,我按照老爷爷说的路线走,果然走了二十多分钟就看到了一片楼房建筑,我走了过去,问了人就找到了这里的唯一一间小卖部。
我在小卖部买了一箱牛奶和几支饮料,还买了一些草莓派和蛋黄派就出来了,我看得出来这里的每个人看我的眼神都好奇怪,大概是没想到会有陌生人来这里吧。
买了东西之后我就直接回来了,老爷爷问我,“你提着这大包小包的,做什么啊?”
我嘿嘿一笑说:“买点零食给您吃啊!”
“哎呀,你买这些东西做什么啊?浪费钱不是?老头子我又不是小孩子了,这些东西我不爱吃,你赶紧提回去退了啊。”
看见老爷爷此时一脸说教的模样,我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老爷爷,你好像我的爷爷,以前我的爷爷也跟你这样的,突然好怀念爷爷在世的时候。”
说到这里,我不免有所感触,老爷爷就走上前来拍拍我的脑袋说:“以后啊,你要是不嫌弃,以后我就是你的爷爷。”
“嗯好!爷爷!”我顿时开怀了起来,说实话,在老爷爷身上,我看到了我爷爷的影子。
“乖。”老爷爷的笑容更深了。
回想起当初我爷爷还在世的时候,虽然我很听他的话,可是毕竟身为年轻人,因为年少,难免会反感老人的一些啰嗦和唠叨,现在想想,爷爷也只陪了我十多年,虽然很短暂,但回忆和亲情是那么的珍贵。
还好,我现在遇见了老爷爷,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爷爷的影子,这种感觉真的很熟悉,也算是拟补了我心中的一大遗憾了吧,虽然不能再孝敬我的爷爷,但是我以后一定会加倍的孝敬我这个爷爷的。
我放下了东西之后,就回房里拿了一条浴巾,然后拿着一支可乐就往那条小河边走去,现在已经是下午四五点了,我在水里嬉游了一会,村尾的一些小孩就结伴的来这里玩水。
这里的河水是从山上面;流下来的山泉水,所以水质特别的清澈干净,简直干净到可以直接饮用了,而且这些水还很清凉,泡在里面特别特别的舒服,而且又不会感觉到冷。
那些小孩子似乎也挺喜欢我的,一开始还不敢靠近,一个个都躲得远远的,但是后来居然还跟我打起了水仗,霎时间山涧里村庄里,都是我们爽朗的悦耳嬉笑声,一种很愉悦的心情,是我从未有过的。
第十章 依稀记得天伦乐
就这样,我们大概在水里玩了近一两个小时,这个时候的天色也已经开始变暗了,我上了岸之后跟这帮小孩说,让他们在这里等我一会,等我回去换了衣服马上就出来。
他们答应了,我就飞跑着回到宅院进了房间,快速的换好了衣服,然后拿了一百块钱来到河边。
“喏,这是给你们买好吃的,一会你们就去小卖部买零食吃吧!”我把钱,塞到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手里。
他们接过钱开心的道了谢,就雀跃着消失在了林子之间,听着笑声逐渐变小,我才不舍的转身回了宅院。
现在已经日落西山了,天色逐渐灰暗下来,我回到宅院的时候,老人已经把屋里灯都开了,不同的是,这些灯光并不像我们城里那些白色的节能灯那么明亮,这里的灯还是旧时候的瓦斯小黄灯泡,所以整个屋子里都是暗黄色的,不过却让人感觉到很温馨。
这时,老爷爷已经做好了晚饭,晚上的菜式跟中午差不多,虽然只是一些很简单很普通的家常菜,但我还是有些很不好意思,就这一天的时间里,我就吃了老爷爷家的两只鸡了,这些鸡要是搁在平日里,他肯定不舍得吃的吧?
不过在这些地方,鸡肉是唯一可以招待客人的食物,毕竟老爷爷家除了鸡跟蔬菜和大米,好像也没什么过多的食物了。
“爷爷您多吃一点!”吃饭的时候,我首先夹了个鸡腿放在老爷爷碗里,看到他就像看到我的爷爷,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很熟悉,我很依恋。
“你吃你吃,你是年轻人就该多吃点,这对身体好!”老爷爷说着就要把鸡腿夹回给我。
“嘻嘻,好的!那爷爷吃这个,我吃这一个。”我笑嘻嘻的夹起另一个鸡腿,然后大口大口的啃咬着。
“好吃吗?”。老爷爷见我吃的这么香,他也很高兴。
我此时嘴里塞了满满的鸡肉,一时间说不了话,我对他竖起了大拇指,猛得点头。
老爷爷见我这般,一脸慈爱的给我倒了杯饮料放在我面前,“慢点吃慢点吃,不着急,先喝点水。”
我呵呵的笑了笑,然后把嘴里的肉都吞了下去,又喝了一口饮料,“爷爷做的菜真好吃,我从来都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鸡肉呢!真的是太棒了!”
“喜欢的话,那你就多吃一点啊。”老爷爷边说边往我碗里夹了几块鸡肉,然后他一脸和蔼笑容道,“以后要是有时间的话,能不能多回来陪陪我老头子?”
“嗯嗯!一定会的,以后我一定会常回来的,我还想再吃到老爷爷做的菜呢!”我郑重的点点头,夹了一块在嘴里乐滋滋的吃着,然后又给他夹了几块鸡肉,“爷爷你也多吃点!”
老爷爷对我欣慰的笑着,这一顿饭下来,可谓是喜乐融融、充满欢声笑语。
我突然发现,我好像好久都没有像今天这样笑得这么开怀了,先是在河里跟小孩打水仗很快乐,现在跟爷爷相处又很温馨,我真的觉得这一天下来,我非常的幸福开心。
我甚至有些希望,时间能永远的定格在这一刻,因为我所渴望的就是这样温馨的日子,而不是每天乏味的早九晚五的工作,和一天到晚泡在上的人生,想想这几年的我,真的是孤寂的可怜而又可悲。
吃过晚饭之后,老爷爷让我跟他一起,端着矮椅子坐在院子里看星星,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在乡下看星星,不过想想,过去的我好像不喜欢看星星。
我发现这里的夜空,特别的干净特别的明亮,漫天的星星璀璨无比,抬头望去,仿佛能触手可及,让人欣喜不已。
“爷爷您快看,有流星耶!”看着一个流星划破天际,我兴奋的站了起来。
“傻孩子,不就是个流星吗?至于把你高兴成这样啊?”老爷爷哈哈的笑了起来。
我高兴的对他说:“爷爷,您难道不知道吗?要是对着流星许愿的话,那可是很灵验的哦!”
“那你许了什么愿啊?”老爷爷一脸和蔼笑容,像是对亲孙女那般的宠溺和慈祥。
听他这么问,我猛地一拍大腿,追悔莫及的道,“哎呀!你看我都给忘了,可惜了可惜了!”
我正一脸惋惜的时候,突然又是一颗流星划破天际,我立即双手紧扣抵在额头处,恳诚的许下我的心愿。
“嘿嘿!这下终于让我赶上了,太高兴了!”许了愿之后,我有些小得意,老爷爷见状也跟着乐了起来。
气氛相当融洽,一老一少的,就像爷孙两,这种久违的温馨,总让人贪念不已,在这个简陋破旧的小村庄,我仿佛觉得我错入了人间的天堂,这里所带给我的感觉总让我欢悦,我喜欢和爷爷谈心,也喜欢和爷爷看星星,说白了,就是我喜欢上了这里的一切。
在这里的一天,我感觉我在这里过了很久,却又好像这一天像梦一般,很短暂很短暂,我这才发现,原来我并不是离开了手机,离开了电脑就会死掉的人,并不是没有了络就没有办法活的人,只是那时候的我,缺乏了这种最原始的温馨。
接下来的时间,我们一边乘凉看星星,一边说着明天的计划,爷爷还跟我讲了许许多多六十年代的精彩事情,听得我震撼无比,有种出生恨晚感觉。
下午的时候,老爷爷已经给许多个盗墓起家的人打过电话了,基本都没有什么人愿意去,但还是有几个大胆点的人,听说这次要去的斗和当年我太祖爷爷倒的斗有关联,最后还是勉强的凑够了五个人,分别是三个五十多岁的大叔,还有两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
这天晚上是我有史以来睡的最早,也是睡的最舒服的一晚,这里的空气很好,虽然晚上有些虫子的鸣叫声,但我一点也没有因此而觉得烦躁,反而觉得这是大自然的一种很美妙的旋律,比起那些汽笛喇叭声,这些简直就是太美好了!
第十一章 组队成功
第二天一早六点钟,我就被老爷爷敲门叫醒了,我起床刷牙洗脸换好衣服后,就整理好行李准备随时可以出发。
吃过老爷爷特地给我熬的鸡粥之后,我就坐在院子里乘凉,带些一些小期待的心情,静静的等着出发,过了一会,我突然看见有人走了进来,一看是两个二十多岁的男子。
穿着橘色衬衫的男生挺帅气的,而蓝色运动服的男生虽然也挺帅,但是比起他旁边那个就稍微逊色了点,他们此时正用一种,和我打量他们一样打量的眼光看着我。
“你们是?”我不解的看着这两个男的,我在猜想会不会是老爷爷的孙子,或者亲戚什么的。
“你们来了。”这时老爷爷刚好从厨房走了出来,看见那两男的就上前说话,不过后来说的的应该是这里的地方语言,我都听不懂。
等他们说完之后,老爷爷就走过来跟我说:“丫头啊,这两个人,就是我昨晚跟你说的那五个人其中的两人,待会你收拾好东西,就跟他们一同离开吧。”
“哦,你们好!我叫李凉喜,多多关照。”我礼貌性的对他们微笑问好。
橘色衬衫的男生先了开口,“你好!我叫向翰宇,以后你就叫我翰宇或者阿宇也行,他是何俞锋。”
“你好啊!我叫何俞锋,你叫我阿峰就可以了。”蓝色运动服的男生,给我展示了一个很阳关的笑脸。
“好的。”我微笑应到,他们也很有礼貌的对我点头微笑。
原来他们是昨晚跟爷爷商量好了,进来帮我搬行李的,而其他三个人则在路口那里等我们,道别了老爷爷之后,我们一行三人就往外面走去。
毕竟他们是两个大男生,行李自然不用我拿,他们一个人帮我拉行李箱,一个人背着军用包,而我则挎着我的小包包。
三个人自来熟的边走边聊了起来,我得知向翰宇今年二十五岁,何俞锋二十四岁,我心想这样挺好的,有两个年龄相仿的男生同行,到时候至少不用那么无趣吧?
过了十多分钟,我们终于走到了昨天我下车的路口,然后我就看见三个中年男人,此时正蹲在路边等着我们,在他们旁边还停放着三辆摩托车。
老爷爷跟我说过,如果要按辈分的话,向翰宇和何俞锋算是我的堂叔,而这三个中年男人,我该叫他们阿公的。
“哟,还真的是个小丫头啊!”一个穿着黄色衣服的中年男人先看到了我们,他站了起身走过来。
“阿公好。”我很礼貌的对他行了个问候礼,虽然很不习惯,但是毕竟这是辈分。
“倒是挺乖巧的。”另一个穿着绿色衣服的中年男人也走了过来。
我一一跟他们问好之后,也给他们介绍了自己。
最后也了解他们三个中年男人,黄色衣服的男人叫向安东,是向翰宇的爸爸,绿色衣服的叫钱胜,而另一个穿黑白间条衣服的叫何志荣,是何俞锋的爸爸。
想不到这下斗还父子兵上阵了,听老爷爷说过他们这些人也挺厉害的,全都是有盗墓经验的人,虽然也金盘洗手多年,但是他们胆子大又不怕事又老道,到时候还可以保护我,真是很感谢爷爷为我做的这些。
打过招呼一一认识了之后,我们就准备去镇上了,向安东就让向翰宇搭我,何俞锋跟他爸爸何志荣一台车,向安东就和钱胜一台车,行李就不用我担心了。
到了镇上,他们把摩托车还给了别人之后,然后就上了一辆面包车,车主是向翰宇,之后按照我的意思,直接往湖南长沙方向出发。
一路上总共用了八个小时,由他们五个男人换着开,我们到了湖南长沙后,已经是下午四点了。
下车之前我给了他们两万块,让他们去准备一切需要用的装备,因为毕竟我是新人,有好多方面我都不太了解,还是交给他们去办比较妥当。
虽然我有太祖爷爷留下的装备,但还是需要一些现代化高科技的设备才是正道,要不然到时候肯定会手忙脚乱的。
下了车,我就到附近的酒店开好了房,一共开了六间,把其余五把房门匙卡给了他们,就让他们去准备装备,然后明天一早到车上集合。
他们都出去以后我就上了我的那间房间,我打开我的笔记本之后,然后就打开贴吧,找到了慕修的头像,就给他发了个私信。
“在吗?”。
过了一会对方回复,“嗯。”
“我现在在湖南长沙,湘江中路的文华酒店。”
“速度